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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9-01-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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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工作按照《关于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8]27号)执行。凡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进行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报名、网上缴费,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打印《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

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艺术类各专业。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报名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的考生按“专门化”缴纳考试费。

二、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两个部分。艺术类专业考试又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2019年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三个类别实行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美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舞蹈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1.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8年12月1日在各市标准化考点进行。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美术类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形式。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18年11月23日至24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2019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确认考点所在位置,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安排赴考行程。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和《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于考试开始前35分钟(速写科目为考前20分钟)入场,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2.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16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须于开考前一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具体日期、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考前40分钟入场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8年12 月10日至13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或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网址)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专业考试具体日期、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每科考试考前按规定时间入场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2019年在我省设点校考的省外院校(以下简称“设点院校”)须统一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校考管理系统”,网址:)实施校考管理工作。院校申请设点考试、考生报名、缴费、考试管理等工作环节通过该系统完成(使用本校网站进行报名、缴费的高校,需提前向我办申请)。审核通过的院校名单及有关信息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校考管理系统及考点网站向社会公布,设点院校和考点应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报我办备案同意后,可在我省设点校考。

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的外省公办院校,如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如确需组织校考须在我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我省设立考点,须报经我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

外省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属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院校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校考。

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2019年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已明确并公布。校考院校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考生,应根据我办提供的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校考考生名单。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除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由院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

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的依据。校考的合格生源与计划比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结束后,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本(专)科、音乐舞蹈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布情况和各专业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2.2019年我省取消发放艺术类考生纸质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考生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自行打印。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通知单并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

四、考场管理

1.为加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校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形象。2019年我省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校考将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严厉打击替考舞弊行为。

2.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艺术类统考考场时,监考员将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禁带物品检查,考生须自觉接受并配合检查。

五、志愿填报

1.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考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相同。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或校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2019年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三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

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外的其它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批录取院校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

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除本科提前批外,本科批两个阶段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实行剩余计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每批次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报考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考生兼报填报志愿时,要注意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兼报。艺术类各批次和普通类各批次录取的具体时间及填报志愿具体要求将另行公布。

2.从2020年起调整艺术类本科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及投档模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有关录取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1.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专业成绩分布情况划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可以在我省划定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之上,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要求,有关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

参加我省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美术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原则须按照我省规定执行。除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高校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我省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4.音乐舞蹈类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5.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的录取时间均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前结束。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本科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结束。

6.各校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它非艺术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七、违规违法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的考生,各考点(市招考办)、设点院校应及时向我办上报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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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 辽宁科技大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所冶金工业学校。1948年始建,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经教育部批准,2002年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深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五矿、宝武钢铁、鞍钢、河钢、宝钢、包钢等国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实训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66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有“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2730人,其中,本科生19711人,全日制硕士2586人,博士188人,留学生245人。此外,另有非全日制研究生281人,函授生7300人。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1171人,其中教授197人、副教授388人,博士生导师125人、硕士生导师40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9%。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5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39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5人。  学校教学成果不断涌现。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示范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51项。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12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89门。获批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37项、省新工科项目2项、省级新文科项目2项、省级产业学院4个;国家、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2个。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13部,省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16部,冶金优秀教材28部。省教学团队9个,省级本科教学名师17人。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5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05项,科技经费5.4亿元。授权专利1044件,获评第二批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86项,其中,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发表高影响力论文2838篇,其中,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论文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2019年《辽宁科技大学学报》影响力指数位居学科136名,第一次进入2区(Q2)。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02年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015年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位居省内高校前列,2017年、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率排名省属高校第一;2019年学校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2020年学校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成为国家首批40家、全省首批2家试点单位之一。目前,科技园拥有5处孵化器,园区具备商务、法律、金融、财务和市场等5大服务平台,在园企业77户,在孵企业62家,累计成立公司51家,毕业企业累计25户,成功孵化上市公司5家。技术转移中心在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中获评良好(B),在全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中排名第34位,在省内技术转移机构中位居首位;获批“省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A类基地,为获批建设的5所A类高校之一。学校坚持“校企融合、共兴共荣”,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863”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学校与辽宁奥克集团合作开展的“耐高温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是近年来我省高校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将解决国内在高端聚酰亚胺和宽幅CPI薄膜生产领域的“卡脖子”问题。2020年,CPI薄膜作为“天问一号”和“嫦娥五号”的关键组件,与探测器一同飞向火星和月球。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交流。目前与来自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的6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45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自1996年招收来华留学生以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逐步提高,2009年获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2021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化人才培养专项项目1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学校现招收汉语授课本科专业53个、英语授课本科专业7个,研究生专业15个,实现了本、硕、博学历人才培养全覆盖。历经20余年的发展,我校的国际教育逐渐形成了“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为辅”“工科教育为主、人文教育协同”的新局面,先后为近40个国家培养了高水平专业人才和中外文化交流使者。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丰硕。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地缘优势,传承冶金文化,积淀出“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育人体系。发挥“两代雷锋”出在鞍山、就在身边的资源优势,形成了“跟着郭明义学雷锋”育人品牌,先后获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等称号110余项,涌现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辽宁省最美大学生等先进典型。发挥艺术专业优势,凝练出工科院校特色美育文化,形成了相声俱乐部、星期音乐会、“第舞频道”等富有曲艺、声乐、舞蹈专业特色的品牌活动,打造出国内首部钢铁题材原创音乐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校园体育文化精彩纷呈,两次入围“中国高校体育竞赛百强榜”,桥牌队四次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桥牌锦标赛,田径队连续四届蝉联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近3年,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73项,国家级奖项860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学校先后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辽宁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最美校园、辽宁省先进团委、全国钢铁行业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定必胜决心,狠抓执行落实,努力开创内涵提升新局面,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 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市皇姑区
    学校简介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学校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0272人,硕士研究生3670人,长短期留学生1100人。设有26个二级学院和19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所及附属机构。在黎巴嫩、约旦、乌克兰设有孔子学院共3所,在巴基斯坦开设网络中文课堂1个;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辽宁古生物博物馆、辽宁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均设在我校。学校现有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43人,专任教师1348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7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67人。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5人,省“兴辽英才计划”29人(攀登学者3人、特聘教授1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2人、青年拔尖人才9人),省“四个一批”人才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1人,省高校本科教学名师16人,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6人,省“兴辽英才计划”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13个。学校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育人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7个,国家一流专业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一流课程91门。学校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基地。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在2020年上海软科最好大学排名中进入TOP200,2021年又提升4个位次。现有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教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层次,建有3个国家二级学会,入选“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权威来源机构”。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进入全国同学科前20-30%。教育硕士获批东北地区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B,位列辽宁第一、东北第二。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不断提高科研工作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创新平台24个,其中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重点实验室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校地校企研究院2个、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星创天地1个;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创新平台38个,其中研究基地33个、校地校企研究院2个、新型智库3个;省级科研团队24个,其中创新团队13个、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2个、科技特派团8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团1个。学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项目207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7项;获批省级以上政府奖97项,学校教师出版著作517部,授权专利3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7192篇。学校共发表6篇《自然》杂志学术论文和1篇《科学》杂志学术论文,在中国CNS论文排行榜100强,位居辽宁省第1位,全国第18位。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创新机制、提质增效,拓展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深度合作。目前,与五大洲32个国家及地区的158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与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项目4个;设有黎巴嫩、约旦、乌克兰海外孔子学院3所和巴基斯坦网络中文课堂1个;部级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部级国别区域研究中心1个;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接受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外派汉语师资岗前培训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来华分会会长单位、辽宁省来华留学示范建设高校、辽宁省孔子学院合作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辽宁省政府外事交流员接收和派出单位、辽宁省“两岸大学生交流基地”。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推进“六大突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争创特色一流为核心,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支柱性、标志性学科专业,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建成优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懈奋斗。
  •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
    学校简介  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景色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学院占地30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学院现有综合教学主楼一座、专业教学楼2座、学生公寓3座、星级外教楼1座,并有草坪足球场1个,标准蓝、排球场10个   学院下设10个系部、48个专业;4个培训中心,2所附属学校。拥有国家学历考试试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远程教育、开放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专、本科学历文凭。学院与国内外众多名牌大学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 与美国休斯顿大学合作办学,学员前两年在本院学习,后两年到美国学习(98届学生正在办理出国手续),修完全部课程,取得学分后,即可获得美国休斯敦大学的学士学位,并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 另外,学院与中央电大、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艺术学院及其他有关院校建立了密切关系,有很好的合作项目。学院还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研修班,为各类企业、公司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并可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   学院与省内外的劳动人事部门、企事业单位取得了广泛的联系,加强就业指导推荐安置力量,并与一些单位如:中国电子租赁公司、旺豪集团、哈尔滨对外贸易集团公司,签定了用人合同。 学院对达到高考分数线的学生,入学时将免收30%的学费;学院还设立奖学金(旺豪集团奖学金、大连国际投资公司助学基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成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学生勤工俭学、认识和适应社会创造机会。 大连国际商务学院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办学原则,独特的办学模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博得了众多同行的赞誉,正身于全国著名高校的行列。国家教育部、省教委和省、市领导对学院都很重视,并将学院确定为窗口单位和试点院校。 这就是充满生机和希望的大连国际商务学院!欢迎学生及家长参观指导!
  • 沈阳大学沈阳市大东区
    学校简介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并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建立的奉天实业学堂和1906年建立的新民公学堂。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是辽宁省办学历史最悠久、学科门类最齐全、人才培养层次最高的大学之一。近年来,学校先后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和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来华留学教育示范高校。在校友会2021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整体实力已跻身中国高校200强。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开设本科专业69个,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0个学科门类,各类在校生1.7万余人。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26个。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本科示范性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等29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一流课程87门。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8个,省级大学生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2个。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88人,其中,有长江学者1人,中国戏剧三度“梅花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兴辽英才计划”创新型领军人才、辽宁省特聘教授支持计划入选者、攀登学者、教学名师等29人。近年来,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49人。学校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以及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等13个。先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国家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课题120余项,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累计发表SCI、A&HCI、EI、CSSCI、CSCD及核心期刊论文130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00余项,是由157家高校和企业参与的辽宁省电商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先后与德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美国、台湾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9年沈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沈阳大学建设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的若干意见》,全力支持学校打造“全国一流的应用型大学”教育品牌。当前,全校上下正秉承“厚德重学至诚至勤”的校训和“爱国明志 勤奋自强 创新超越 务实担当”的新时代沈大精神,大力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奋力谱写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建设的新篇章。
  • 东北大学沈阳市和平区
    学校简介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26日,是一所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大学。1928年8月至1937年1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大学被迫流亡办学,1949年3月,在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理学院(部分)的基础上成立沈阳工学院。1950年8月,定名为东北工学院,1993年3月,复名为东北大学,1997年1月原沈阳黄金学院并入东北大学,1998年9月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东北大学始终坚持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同向同行,形成了“自强不息、知行合一”校训精神和“实干、报国、创新、卓越”东大文化。历史上,东北大学师生曾是“一二·九”运动的主力和先锋,在建设时期,学校先后研发出国内第一台模拟电子计算机、第一台国产CT、第一块超级钢以及钒钛磁铁矿冶炼新技术、钢铁工业节能理论和技术、控轧控冷技术、混合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等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兴办了第一个大学科学园,在技术创新、转移和产学研合作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 东北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辽宁省沈阳市,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校占地总面积26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3.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4490人,其中专任教师2857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海外院士4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125人,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5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0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4个。学校设有10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基地11个。设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4个。 东北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工程学学科领域位列世界前1‰。设有10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现有2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19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共涵盖16个二级学科。学校以一流学科为核心,以“智能”赋能学科升级,实施4项重大引领计划,培育3项工程,“世界一流、国家一流、省一流、校一流”四级学科建设梯次协同共进,交叉融通可持续发展的学科生态体系更具活力。 东北大学现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49000余人。学校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研究、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十三五”以来,东北大学新增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9门,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7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1部,获批教育部首批未来技术学院。学生获得创新创业竞赛国际大奖444项,国家级奖励2100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1575项,专利300项,共有94家学生创业企业落地。在2020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竞赛排行榜中,学生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3,综合排名全国第6。学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科研方向,鼓励自由探索,推动协同创新,基础研究水平稳步提高,技术创新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技项目8000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近30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等国家科技奖励14项,省部级一等奖67项;获得国家专利5109项,其中发明专利4584项;被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共29801篇。 学校在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比较优势,探索出了一条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实现了学科、人才、科研、产业良性互动发展。学校入选首批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及国家发改委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学校坚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命健康和交叉科技前沿等领域,推动大学科学园建设,为东北大学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奠定了新的重要基础。 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37个国家和地区的253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有6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白俄罗斯创建全球首个科技孔子学院,设有波兰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歌德语言中心等跨文化学术交流平台。持续推进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与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聘请海外知名专家讲学、学术交流、参与学科建设等,派出师生赴国(境)外执行国际会议、科研合作、联合培养、海外实习等各类交流访问任务。现有在校国际学生人数1097人。 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坚强有力的党建工作引领一流大学建设,先后两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入选首批10所“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首批10所“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10所“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和第二批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获批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面向未来,东北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遵循“教育英才”的办学宗旨,围绕办学目标和定位,坚定地走“创新型、特色化、开放式”发展道路,为建成“在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起引领作用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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