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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召开的新疆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1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出台,改革方案将突出新课改理念,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录取参考依据。
据悉,自治区主要进行了四方面的改革:一是考试科目的变化,保持文科和理科的考试科目和现行考试科目不变,依然实行“3+文综/理综”考试科目的设置。二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录取参考依据。三是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将作为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四是2011年外语/汉语科目的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但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自治区教育厅表示,以上改革政策从2008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执行,2011年与高考录取衔接。以后每年将根据各项制度完善情况,逐步加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科目的评价结果在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力度。
《中国教育报》2011年1月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