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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2年高考宣传服务系列(十二):2012年高考调档及投档原则
2012-05-3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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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院校按我省批次线上生源志愿顺序,调取多于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考生电子档案审核录取即为调档;省招考办将我省考生按批次、按科类、按志愿、按分数、按计划120%以内,并按招生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电子档案即为投档。在对军队(国防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艺术院校、体育院校等投档时,还需同时限定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或划定的专业课录取分数线。投档、调档是高校招生录取中一个重要环节,招生院校和招生部门都须遵守以下十二项原则:

  1、提前批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本科二批院校、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对未告知我办调档比例的高等学校,统一按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

  2、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在本科二批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分文、理科根据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10%投档。

  3、高职(专科)院校分两段投档:在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10%投档。

  4、体育类考生投档原则为,招生章程中未规定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的高等学校,在我省划定的体育类文化课、术科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对已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的高等学校,在我省文化课、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可根据高等学校的录取规则向其投档。

  5、艺术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分三种:在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专业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按比例折合,按合成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省内各高校艺术类除特殊要求外,将统一按一种方式投档录取。

  艺术本科提前批投档原则是:省招考办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6、定向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投档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7、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省招考办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且不低于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试点高校调档分数下20分但达到我省确定的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高校应向省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

  选报自主招生高校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自主招生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高校自主招生综合考试合格并予以公示的,省招考办在高校增加计划前提下,按公布照顾分数下降投档线向高校投档,高校对公示合格、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实行自主招生的重点高校可在高校自主考试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须经高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投档;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并公示两周后可以投档;获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武术武英级以上称号的考生,参加由高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合格,经公示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凡属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未经省招考办备案公示(www.lzk.hl.cn)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集中公示的,不予投档。

  8、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的学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本科一、二批)录取分数线下80分。

  9、在本科批次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将在批次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批次线下原报志愿无效,所有尚未被录取的考生都需重新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10、普通高中应届学生报考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达到10个C级及以上,其他方面要达到普通高中毕业的基本要求。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不到10个C级的考生,二批次以上高校不予录取。报考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及体育、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不做统一要求。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做要求。

  11、经教育部批准,我省有8所高职(专科)院校实行单独招生。单独招生院校将在省招考办领导、管理下自行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有3所院校招收煤炭先进职业青年,参加全省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由省招考办评卷,成绩公布后,在省招考办领导下,招生院校自行划线录取。已被上述11所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12、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按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100%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学校,将在未录取的具有资格考生中征集志愿。

  各批次录取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即在某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院校招生计划并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直至达到所要求的调档和投档比例数。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增加分数投档”或“降低分数投档”。“增加分数投档”即按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加上其应享受的照顾分后的合成分数投档;“降低分数投档”即在考生所报院校调档分数线下、考生应享受的照顾分数内按其统考成绩总分直接投档。

  有关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以及保送生和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等,其均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面试、测试。目前,上述考核均已结束,合格考生名单现正在通过招生院校及我省和教育部有关网站公示。这部分招生均不占招生院校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其中,保送生将在高考前办理投档及录取手续。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

热门院校

  • 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职业学院始建于1948年,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输送具有家国情怀、工匠品格、进取意识、卓越追求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门类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力量雄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哈尔滨市,现有两个校区,第一校区位于南岗区学府路,第二校区位于双城区迎宾路。学校占地面积9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42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固定资产总值4.2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亿元。学校内设11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127人、继续教育在校生6311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有47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9个,专业设置覆盖三大产业。拥有国家立项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18门。学校重视师资建设,关注教师发展,涌现出一批省内外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现有专兼职教师914人,其中专任教师607人,教授115人、副教授242人,博士16人、硕士48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名、国家级行业教学名师10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省级模范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5名,双师比例达到82%。学校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牵头成立黑龙江省装备制造职教集团和黑龙江省畜牧兽医职教集团;与哈电集团、凤凰教育、中科招商、九州电气、哈飞集团等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韩国中部大学校、韩国京畿科学技术大学、韩国建阳大学合作办学,国际影响力不断加强。七十多年来,学校向社会培养输送了近30万优秀毕业生;以“重实践、重品质、重能力”培养塑造人才,形成了“实践能力强、行业品质优、岗位适应快”的人才特色。学生在全国和省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上屡获佳绩,省赛和国赛获奖数量连续多年位居省内第一位。大量优秀毕业生被中海油、中石油等国企录用,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8.6%,用人单位总体满意率在98%以上。学校遵循“自强有为、兴业报国”的“龙职”精神,践行“当好学生的铺路石”学校核心价值理念,全面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和“继续教育强校工程”,深化“成果导向+行动学习”教学改革,取得了丰硕办学成果。学校荣获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优秀单位、全国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全国优秀职业技能鉴定站、黄炎培优秀学校奖,跻身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职业教育100强,是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单位。目前,全校上下正在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固本铸魂、改革引领、立德修能、高端服务、转型筑基五大计划,创建类型教育模式,创新产教融合机制,创立教育教学标准,推动办学理念转变、办学模式转向、办学体制转型,着力打造“龙职风格、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
  • 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哈尔滨理工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建校70多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龙江沃土,深耕机电行业,矢志艰苦奋斗,发展成为综合实力强劲、办学特色鲜明的黑龙江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省属规模最大的理工科大学,为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和黑龙江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于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8年,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中被确定为重点建设的十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同年,获批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2011年,入选首批“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同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获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5年,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2018年,入选黑龙江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工程学”学科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排行榜;2020年,入选黑龙江省首批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排行榜;2021年,“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排行榜。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西、南、东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63.2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8.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67.1万册,电子图书243.3万册,电子期刊59823册。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专任教师1681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15人,省级教学名师19人,省级青年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9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学校设有12个学院、1个教学部。有65个本科专业,其中,20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有8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0个,其中,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布局5个、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5个;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获评B等级(全国前20%~30%);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门、省级一流课程47门。学校现有27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其中有“电介质工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大型电机电气与传热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高效切削及刀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先进电气装备制造与智能运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部委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7个;有“黑龙江省电机电器及其控制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先进加工技术及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复杂智能系统与集成重点实验室”“黑龙江省石墨-石墨烯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20个。主办有《电机与控制学报》《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科技与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4种公开发行学术期刊。近五年,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032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86项、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1226项。累计科研到款4.44亿元;获科研奖励102项;授权发明专利1063项;累计发表学术论文5408篇,其中高水平学术论文2091篇。学校坚持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办学方针,不断拓宽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渠道,现已与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20余个国家的70余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及合作科学研究等实质性合作,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70多年来,哈尔滨理工大学培养了以院士、将军、企业家、工程技术领军人才为代表的20多万优秀校友,被誉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和电线电缆行业的“黄埔军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发扬优良传统,聚力内涵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向着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建设目标不断前进,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华彩篇章!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戏曲学校,1959年建校,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艺术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与黑龙江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组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香坊区公滨路108号。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表演艺术家、剧作家,被誉为“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如作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鲍十、李景宽、费守疆;书法家张戈;表演艺术家刘淑琴、赵三凤、白淑贤、邢美珠、李师友;杂技表演艺术家王虹;舞蹈家唐文娟、魏云、邱辉;歌唱家牟玄甫、金曼、于乃久、王邵玫、刘和刚;作曲家王宁、李黎夫;小提琴演奏家薛苏里;音乐制作人李盾;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刘之冰;画家吴良团、林建群等。学院现开设有舞蹈、管弦、民乐、声乐、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传媒、流行音乐、公共文化等9 个专业系和音乐理论、文化理论2个教学部。开设了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音乐教育、文物修复、博物馆管理等28个专业31个方向。其中,影视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我院“花棍舞”和东北秧歌被“三部委”遴选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我省培养了许多优秀的舞美设计人才,目前已成为我省专业演出院团的中坚力量。多年来,学院积极顺应艺术教育发展形势,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办学方向,在教学、艺术实践、对外交流、艺术比赛等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原创舞蹈《情醉女儿鼓》曾荣获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原创舞蹈《绢花迎春》荣获“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舞蹈比赛”表演、创作、指导教师等多项一等奖;戏剧影视系创作演出的剧目曾获“中国曹禺戏剧奖”、中国戏剧“群星奖”、中国戏曲“小梅花”奖、“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东北三省戏剧小品大赛等多项大奖;声乐、器乐、民乐、艺术设计等专业参加全国和地区各类比赛斩获各类大奖。2010年至今学院共荣获各类奖项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70余项。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着力打造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为辅、成人培训为补充、本科教育为提升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先后推出“教学活动季“、“教学实训演出”、“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展演”、“乔梁舞蹈艺术中心”、“黑龙江省实验艺术团”等实训活动和平台,与奥特莱斯枫叶小镇、中泰文化传媒、雪乡等文化旅游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通过举办各类实训演出,为刻画“音乐之城”哈尔滨的音乐氛围奉献了多道艺术大餐。作为学院前身的黑龙江省艺术学校,曾先后多次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2000年、2004年、2008年、2013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学院组建了青年舞蹈团、青少年交响乐团、青少年民族管弦乐团,多年来一直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和重要的外事演出任务。不仅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海外也有很大影响,建院迄今,已有俄罗斯、美国、尼日利亚、意大利、日本等十多个国家的学者来学院讲学及交流。我院师生也多次应邀赴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进行演出,开展文化交流,为弘扬黑土文化和民族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哈尔滨学院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市的西部核心区,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是哈尔滨市属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前身是1934年成立的北满特别区师范学校。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经过88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突出理工科、艺术设计和教师教育优势明显,经、法、教、文、理、工、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城市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2007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单位、黑龙江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发展方向支持单位,获批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获“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哈尔滨市劳动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践行“崇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秉承“学高身正、严谨至善”的教风,着力培养符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设有12个二级学院,46个本科专业,面向龙江、哈尔滨产业需求打造8个专业集群,应用型专业占比达到90%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1998人,毕业生留省就业率年平均在55%以上,其中60%左右的毕业生选择留哈工作。学校现有教职工107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348人,占比达51.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568人,占比达83.4%%(其中博士占比25.3%);“双师双能型”占比达到55.1%。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省教学名师、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团队、市专业领军人才梯队13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课程30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曾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25项。小学教育专业率先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完成专业认证专家组进校现场考查。与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龙广电快手融媒研修院,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作创建哈尔滨地方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单位。2020年,哈尔滨市复旦路小学校更名为“哈尔滨学院实验小学校”。2021年,学校获批省旅游文化时尚产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双创”项目连续三届荣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支撑作用,不断加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建设。现拥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学术交流基地。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先后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0余项,获得发明专利近200项,承担横向课题300余项,“环保型废纸脱墨技术研发与应用”等60余项科技成果成功实现转化。参与承担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为我省极薄煤层智能开采提供技术支持。2021年,获省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省优秀艺术科研成果奖44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省文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省社会学心理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6项、市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7项。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8项、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基地专项)5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8项、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2项、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6项、省社科联科普活动委托项目2项,科研经费达到3000万元。学校成立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哈尔滨湿地研究院,与哈尔滨地铁集团联合开展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研编“固废制砂”系列地方标准项目,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时任省长王文涛批示予以肯定。挖掘龙江文化、冰雪文化内涵,研创冰花瓷、冰雪陶等艺术产品。创作凸显北大荒精神、城市精神、老工业基地历史的主题壁画,亮相城市地铁站台。传承红色文化基因,黑龙江四大精神文创展览馆获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组建哈尔滨芭蕾舞团,打造国际一流文化名片。“市民讲堂”荣获省“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市民学习中心荣获黑龙江省老年大学示范校称号。学校与俄罗斯布拉格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合作开展语言实习实践项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俄语人才。依托哈深对俄文化艺术博览会,拓展中俄高校文化艺术交流的广度与深度。积极开展中俄、中韩、中德、中意联合办学项目,为“一带一路”、向北开放作出新的贡献。春笺有讯万物生,逐梦新篇启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哈尔滨学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哈尔滨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七大都市”奋斗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扎实推进内涵发展与开放办学,着力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奋力谱写建设城市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哈尔滨大学新篇章!
  • 学校简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也是黑龙江省公安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学院始建于1946年,其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至1989年,举办痕迹检验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班。1998年至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培养专科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再次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图书馆、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射击馆、标准田径场和各种球类场地,以及“南湖绿色立体生态种植养殖基地”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校园环境优美,有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学院现有教师147人,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交通管理系、公安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系、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务心理教研部、基础教研部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科学技术、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公安专业。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学院恢复学历教育招生,目前在校生共1288人。作为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每年培训全省各级、各类在职民警8000余人次。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全省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继续教育。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合格人民警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教育以来,学院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要求,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为核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导向,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公安院校今后发展探索了新的道路。公安理论研究创新、全日制学历教育、对俄学术交流合作、校局共建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教师队伍水平有了新提升。2010年和2013年,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院校长座谈会上,学院作典型经验发言,受到普遍关注。学院教学成果丰硕,《创建“规范公安执法办案树型知识结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按民警“干啥教啥”导向,构建“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实现育人有效对接》荣获2018年度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据统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19000余人,为省外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队输送毕业生1500多人。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公安部一级英模朱洪福烈士为代表的马义勇烈士、陈俊岚烈士、石长武烈士和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刘忠义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以及3000多名在各级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毕业生。建校以来,学院还为黑龙江省的法院、检察院、武警部队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干部、民警10万余人次,为改善和提高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水平、学历结构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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