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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2-12-0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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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招委〔2012〕4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招生委员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有关在青艺术类招生高校:

  现将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有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美术专业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一、专业考试报名

  (一)参加了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者才能报考。

  (二)省级统考

  报名时间(逾期不补报):空乘类12月23日-26日;

  其他类12月25日-27日。

  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三楼)。

  报名时,考生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现场采集考生本人数码照片信息;报考证明(写清楚已经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或“报名号”。省内应届毕业生由就读中学出具;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生由考区招生办公室出具)。

  (三)高校单独组织的校考

  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

  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通过网络详细阅读并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和考试要求自行到高校规定的艺术类考点报名。

  参加校考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校考专业考试证明(写清楚已经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省内应届毕业生由就读中学出具;往届毕业生和省外借读高中生由考区招生办公室出具证明)。

  如果高校要求考生必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后方准参加校考,考生则首先要参加我省的省级统考,并在校考报名时,将省级统考合格证一并带到校考学校。

  二、专业考试

  除了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和我省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外,我省不认可其他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

  如果考生所要报考的专业在省级统考中没有的,建议考生到教育部批准可单独组织校考的院校(见附件)参加专业考试。无单独校考资格的高校如果要在我省招生,必须认可我省的省级统考成绩、编制分省计划并在我省招生计划目录中公布。否则,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提供的合格名单我省均不予认可。

  (一)省级统考时间

  空乘类面试时间12月27日,体检时间12月28日;其他类考试时间12月29日-30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我省2013年艺术类省级统考设有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美术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空中乘务类专业。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满分为300分。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考试)(16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面试(10分),满分为300分。

  3.舞蹈类: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300分。

  5.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

  6.空中乘务类(该专业进行初试、复试、体检,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形体外官(100分)、风度举止(60分)、动作反应(30分)、普通话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满分300分。

  省级统考由省招委负责。青海师范大学组织和负责报名、考试管理工作,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简章》。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

  (一)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高校,按照校考成绩录取。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考试成绩由院校通知考生。院校须将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于4月15日前以纸介质(加盖院校公章)、标准数据库两种形式报青海省招办备案(电子邮箱:546151209@qq.com)。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二)除了教育部批准可以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外,其余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并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1月11日前由青海师范大学负责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青海省招考信息网”查询。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并达到我省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取得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未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考区招办统一上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但其中的“三校生”只准填报艺术类院校,否则不予录取。

  以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在多所院校取得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或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合格证到考区招办填写《青海省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28日。

  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考生,与我省普通类高考生同时填报志愿。

  五、招生录取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艺术类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院校除外)和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本、专科)以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照我省确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投档录取。

  (二)未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院校(专业),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函告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招生院校必须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函告省招办,否则我省不予接受,不予认可。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报送拟录取名单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三)按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省招办严格按照考生填写的《青海省艺术类校考合格考生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投档。正式投档录取之后的考生不允许改(换)录。

  (四)艺术类考生不准在同一院校平行填报两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志愿,即所谓的“平行双跨”志愿,要分别填报,分别投档,分别录取。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级招考办、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艺术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行为、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等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学籍。

  七、省招办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

  联系人:项英

  联系电话:0971-6305073、6304875(传真)

  邮编:810008

  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1所)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办法组织艺术专业校考院校名单(13所)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1所)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名单(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青海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也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青海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托青大、规范办学、注重质量、突出特色”的办学思路,致力于培养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设置有2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四大学科,现有本科在校学生4000余人。 学院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利用独立学院办学机动、转换灵活的优势,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质量;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应用型培养特征;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创新创业学分,完善休学创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弹性学制、工学兼修、因材施教等培养制度;不断改进交互式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分级教学组织形式;建设计算机类公共基础课无纸化考试系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设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开展测量技能竞赛、英语水平竞赛、学业辅导讲座等学习活动;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学生可以通过“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到美国交流学习以及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院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校园管理。我院1个班级团支部获“全国示范团支部”荣誉称号、1名团支书获“全国百佳团支书”荣誉称号;院团委被团省委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委”,院学生党总支被省教育工委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总支”,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连续三年被团市委评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名学生被评为“全国自强之星”。我院教师连续三年在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总决赛中连续两年获得三等奖,两年均为我省唯一获奖选手。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青海省首家“青春护航”大学生心理健康示范教育中心。我院学生在各级数学建模竞赛、物理建模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生态文明创意大赛、心理剧大赛等竞赛活动中屡有斩获。学院体育文化氛围浓烈,阳光体育运动丰富多彩,田径队、啦啦操队等运动队伍在各项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不俗。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开展了公务员和硕士研究生考试辅导培训、公务员模拟考试、求职简历和面试讲座、就业心理讲座、校园模拟招聘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就业帮扶计划;搭建线上和线下推介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促进学生就业。学院先后荣获“青海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青海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美化校园环境,先后评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精神文明”单位。随着办学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学院的社会知名度、认可度不断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青海省高校院系优秀班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今后,学院将继续坚持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朝着建成具有高原特色、西部有一定影响力的独立学院努力奋进。
  • 学校简介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农牧类高职院校。始建于1940年9月,原名为国立青海初级实用职业学校,1955年5月更名为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简称“湟源牧校”。学院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8月成为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21年2月更名为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5月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院占地面积20.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978万平方米。学科建设设立了六系两部分别是动物科学系、动物医学系、农林科学系、农业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成人教育系、基础部、思政部,目前拥有动物营养与饲料分析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80个实训室和家畜繁育改良中心、动物医院等4个校内实习基地,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达95个,为各专业大力开展“理实一体”教学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设专业达22个,涵盖农林牧渔、电子信息、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六大类。学院现有教职工262人,校内专兼职教师211人,“双师”型教师为153人;校内专兼职教师中教授16人,副高职称59人;博士3人(其中1人为博士后)、硕士学位以上教师69人;省部级名师2名,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拔尖人才1名,全国师德标兵1名。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青海,服务“三农”,盯住“农”字创特色,打品牌,稳规模,争效益的发展定位,实行开放式办学,现已形成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建校80年来,为我省农牧区培养了3万多名“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后劲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了以“创业、求实、奉献”为实质的“湟源牧校精神”。学院先后被授予“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60多项荣誉称号,成为青藏高原一颗璀璨的现代职业教育明珠。
  • 青海大学西宁市城西区
    学校简介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1969年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行列,2016年成为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占地3000余亩,面向全球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714人、本专科生1.9万余人。目前,学校有教职工5356人(含附属医院3054人),其中专任教师1451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48人,占比达40.1%,硕士以上教师占比达90.43%。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省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8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96个专业领域;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本科专业6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9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其中培育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农业部实验室(中心)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育华渔VR世界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8个、省级科技重点实验室23个(其中分室1个);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双聘教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4人,获国家创新争先奖、香港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第三世界国家科学院全球唯一基础医学奖等19人,全国及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30余人,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人才项目392人,团队项目18个,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227余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6个研究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三江源生态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医学、藏医药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2021年,学校获批科研项目2140项,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科研经费总计超14亿元,鉴定科研成果81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争先创优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60项、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次。在国内外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344篇,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开展务实合作。加入了“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获批“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清华大学—奥克兰大学—青海大学“三兄弟”合作持续开展,成为中新人文交流的一大“亮点”。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以全方位、多领域、有特色、高水平的态势不断扩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承“志比昆仑,学竞江河”的校训,弘扬新青海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大学。
  • 学校简介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文化底蕴深厚。建校以来,立足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坚持“校院合作、产教融合”的发展道路,凝练出了“勤奋笃行、明德至善”的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严谨敬业、至爱修德”的教风,“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风,“扎根高原、幕天席地、黾勉从事、甘于奉献”的学院高原沙棘精神。构建并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法规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医学人文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生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校纪校规校史教育为“八维”的“一统八维”思政工作体系,引导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创建的“高原沙棘志愿服务队”“天使健康护航队”“民间艺术文化社团”等团队成为学院服务社会的特色品牌。70多年来,累计培养了3.62万名卫生人才。毕业生遍布青海山川、祖国大地、甚至异国友邦,涌现出了一批颇有影响的卫生类高级人才,一大批毕业生立功受奖:有的被授予“南丁格尔奖章”“全国优秀医务工作者”“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下设13个管理部门、8个教学部门、8个教辅部门、5个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和1个院士工作室、1个博士工作室。现有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249人,其中,专任教师205人,硕士研究生88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3%;教授14人、副教授52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人教师数的32%;“双师型”教师91人,占专任教师数的44%。现有“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名,“青海省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拔尖学科带头人”1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原名医”1名,“青海省135人才培养工程创新教学科研骨干”3名,“青海省优秀校长”1名,“青海省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青海省优秀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班主任”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2名。办学条件完备。现有城中、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590亩。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校外实习基地124个。学院是“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写作组组长单位)”“青海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社区全科医生培训中心”“青海省藏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心”及“青海省护理实践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临床技能培训基地”“青海省急救技能培训基地”等1个国家级培训基地和7个省级培训基地。院内有护理、助产等18个专业的实训基地9个、实验实训室180余间。已建成护理、助产2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和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以及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等6个省级示范专业。现有万元以上教学设备9905件,固定资产达1.83亿元。总藏各类纸质图书25.79万余册。教科研协同推进。各专业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00余项。获得国内领先科技成果4项、国内先进6项、专利12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4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参编公开发行教材近100部。 产教融合发展。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精准对接全省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立足实际,创新发展,现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8个专业,形成了护理专业“1.5+1.5”、临床医学专业“复合型”、药学专业“订单式”、医学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以及“五年一贯制”、“1+X证书制度”等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凸显了特色办学优势。2014年学院牵头成立了青海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已拥有常务理事单位45家,理事单位130家。2020年获批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合作交流融通。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青海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已进入新加坡护理医科奖学金项目观察员序列和招生院校。目前,正在与菲律宾莱康大学协商建立中国语言培训中心和扁鹊工作室,进一步传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及中医药文化。积极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英国威尔士三圣一大学协商对接,开展护理、康复治疗等专业专本科教育项目。与光华国际教育联盟合作,构建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开设《护理价值观》《国际护理》等13门国际护理学分互认课程。分别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沈阳药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合作办学。与国内30多所医药卫生类院校通过“合作+联盟+联考”的方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十四五”时期是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顺应省情发展、突破体制机制制约、破解发展难题的改革机遇期;是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重大项目、提升发展水平的攻坚关键期;是扩大办学规模、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升级提档期;是提升办学层次、做强特色专业、发挥专业优势的潜能释放期。学院紧紧围绕全省“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按照到2025年办学规模达到6000人,确定了“12349”的发展目标:建好一个班子: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建设好一个团结协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具有新时代精神风貌的领导班子。明确两个目标:争创国家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接近或达到本科教育水平。打造三支队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思政教师队伍,打造一支水平高、业务精的专业教师队伍,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教育教学管理队伍。抓好四项改革: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九项工程:凝心聚力赋能工程、专业人才特色工程、专业与健康产业共育工程、健康命运共同体工程、德技并重建设工程、教学内涵提升工程、智慧校园创新工程、“一带一路”培育工程、内部治理强院工程。为推进健康青海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奋力开创“百年卫院”发展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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