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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03-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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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点高校:

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改革平稳落地的要求,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规定,进一步提高人才选拔水平,促进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确保安全、有序实施。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又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关注热点。试点高校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举行。试点高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领导试点工作,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加强人、财、物保障,根据考试录取工作需要配足专职人员、配齐专用设备(电脑、身份验证器材等)和材料审核保管专用场所。彻底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整改完善,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有效处置。

三、严格把关做好考生资格审核。试点高校要深入学习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准确理解政策要求与精神,结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确定考生报考条件。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规定,逐人逐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严禁违规放宽条件现象。要做好选考科目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并做好考生解释工作。严格按国家招生政策和章程确定的规则做好录取工作。以分段线为基准提出最低文化分数要求的,要加强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审核,未达到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

四、建立确保公平公正的长效机制。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2﹞39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等有关规定。要持之以恒完善招生标准、评价方式和招生程序,使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建立校验机制,试卷试题保密、考生考场安排、成绩核算登记、入围和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关键环节,须经过两人以上校验确认。要完善全过程可“回溯”机制,审核材料、试题试卷、原始评分、录音录像、会议纪要等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五、进一步提高科学选才水平。试点高校要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加强岗前培训,提高专家层次,完善专家组成结构。要突出对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的考查。要加大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兼顾评价的科学性和社会的接受度,避免引起争议。要规范设置素质特长项目,避免对中学教学造成负面影响。

六、严格执行招生录取“九个禁止”。禁止将有关工作简单下放至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禁止委托个人或校外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禁止试点高校(学院、系、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禁止未经同意擅自扩散过程性信息。禁止向指定中学分配推荐或录取名额。禁止未经同意擅自调整计划或超计划录取。禁止降低标准录取考生。禁止录取未经公示考生。禁止参加由中介机构组织的咨询活动。

对试点高校在试点过程中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悖公平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3月1日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省内地方属高校)

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丽水学院、温州肯恩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音乐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宁波大红鹰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部委及省外高校另行公布)

热门院校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杭州市江干区
    学校简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隶属浙江省司法厅,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以及法律服务、安全防范、应急管理等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设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浙江省司法行政研究院、汽车驾驶培训中心。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校,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2021年,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课程思政集体备课公安与司法大类指定承办单位,入选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单位。基础条件:占地面积524亩(分为下沙、乔司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91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7375万元、纸质图书51万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践教学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4个。师资队伍:有教职工383人,其中高级职称103人(正高32人),具有博士学位27人;有省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教师3人、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24人;教师团队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近五年承担各类研究课题359项,行业服务研究课题73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469篇,出版学术著作78部。专业课程:“警”与“非警”两类专业共同发展,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等5个警察类专业,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安全防范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密码技术应用等9个非警类专业,1个法学(专升本)专业,其中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5个、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4门、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省部级精品课程33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项,牵头制定国控专业教学标准4个。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严格实行警务化管理。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917人,建校以来累计为浙江省及部分省市区政法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培养输送了2.5万余名毕业生,成为监狱和戒毒工作骨干力量,是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培养基地。在职培训:构建司法行政教育培训体系,建有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培训基地、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基地、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法治乡村学院等十余个培训实训和交流合作机构,近五年年均培训学员1.7万余人次。社会服务:坚持“根植司法行政,服务司法行政”,立足办学职责使命和特色优势,积极服务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牵头建设国家示范性安防职业教育联盟和浙江省应急产业产教融合联盟,先后荣获浙江省“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浙江省“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突出贡献集体”、全国“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安保贡献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十四五”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建校,坚持“摇篮、基地、智库”总要求,以“双高计划”建设为总抓手,紧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司法行政改革加快推进的重要契机,紧扣“协同化、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融合驱动和“抓改革、提质量、强服务、调结构、增活力、上台阶”发展路径,育优秀司法人才,建本科层次专业,创精品培训项目,出前沿科技成果。通过五年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行业贡献明显增强,内部治理更加健全,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充分展示“重要窗口”形象的司法职业教育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的一流司法警官院校。
  • 学校简介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服务”办学定位,秉承“仁爱、健康”的校训精神,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秉持“以人为本、选择多样、仁术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探索构建了“对接健康服务需求,促进产教融合;对接职业岗位需求,促进课岗融合;对接职业素养要求,促进仁术融合”的“三对接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岗位胜任力强的技术技能型卫生健康服务人才,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现代化的卫生健康类高职院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实施“四个融合”行动和“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学校获批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基地,下辖2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入选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双创”培育创建单位,1个项目获全国职业院校中华传统美德优秀成果奖;2个党建品牌项目入围全省高校党建特色品牌、示范群“双百示范”工程项目。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400余人,教职工422人,专任教师292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9%,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8%,“双师型”教师占83%,浙江省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151人才工程”人选3人、省优秀教师3人,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12人。学校现有6个二级学院、1个附属口腔医院、2个附属中医院,开设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口腔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美容美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19个招生专业,其中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组建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2个专业群,并成功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充分发挥“一老一小”专业全国引领优势,牵头编制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标准,组织全国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贯标活动,牵头编制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课程标准及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规划教材;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主持、参与国家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2个;国家、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2本,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18本;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卫生行业指导委员会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4项。近六年来,全校共发表论文1200余篇,被SCI/SSCI/EI/CPCI收录68篇,被CSSCI收录3篇;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星火计划1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立项课题41项;获批省级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1个,并通过教育部认定;相关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10余次,其中获省委、省政府批示2次;获各级奖项151项;累计授权专利数174件,其中发明专利15件。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者职业精神,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强化仁爱教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等特色,深入开展学生职业素养养成教育。学校成为“全国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研究院”下属的首批“劳动教育研究中心”,获批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是浙江省“三全育人”(网络育人)综合改革重点支持高校,入选省第二批高校智慧思政特色应用试点单位。网络育人、心理育人、资助育人三项工作育人成效入选浙江省教育厅主编的《浙江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理论与实践丛书》。学校紧紧抓住高职教育大发展、健康产业大繁荣的有利时机,积极创新办学理念与发展思路。依托专业优势,率先成立区域卫生行业和健康服务行业两个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体推进校内外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对接区域新兴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与宁波市商贸委合作成立浙江省首家家政学院,与宁波市民政局合作成立国内首家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老年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合作成立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在市卫健委支持下成立宁波婴幼儿照护服务学院。通过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引领、学校推进的政校行企协同机制,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搭建共赢互助的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合作。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整体办学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在健康领域的探索与发展走在了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承担了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文件制定工作。学校为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第一批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现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浙江省临床医师继续教育宁波分中心、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宁波分中心、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宁波分校、宁波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宁波健康老年大学等,已逐步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老年人公益性终生教育基地,年社会培训10000余人次。作为省内唯一独立设置的卫生健康类高职院校,学校办学近百年年来,累计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卫生健康事业输送了十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凭借着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深受业界好评和欢迎。其中不乏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医学精英、医学院校校长、医院院长等在业内颇具影响力的行业精英和领军人物,更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成为行业的技术骨干和职业能手。近年来,学生获全国性竞赛奖项100余项。毕业生考证率超过80%,其中护士执业资格通过率达98%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二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三年后就业竞争力始终居全省前五,专业就业相关度居全省前三;毕业生一年后职业稳定度居全省前四,离职率(最低)保持全省前四。学校办学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同。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学校办学定位及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组对学校给予高度评价。行业指导办学经验被教育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展情况通报》点名肯定,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简报》典型推介,并被评为全国“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果”。在“金平果”2021年中国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有76.47%的专业排名位列全国高职院校专业排名前20,其中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位列第一。学校高校教学业绩考核上升到全省第16名(A等)。办学成果受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英文版)》等国家级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数据更新时间:2022年3月28日)——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健康管理与促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健康管理专业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护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康复治疗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护理专业分委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分委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分委会委员单位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Add: No.51,Xuefu Road,Yinzhou,Ningbo,315100 P.R.China电话(Tel):86-574-88126008;86-574-88126009传真(Fax):86-574-88126127网址(Web) :www.nchs.edu.cn
  • 学校简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20年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革之都、著名观潮胜地——海宁,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0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万余册,中外文数据库80个,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undefined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有11个教学单位,即金融与经贸学院、财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信息学院、法政学院、文化传播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创业学院、体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外聘教师1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3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约占总数的85%。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000余人。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现有36个本科专业,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现有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区域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慈善法治与社会治理、财税理论与政策等应用型学科方向。学院教师以应用型科研为导向,完成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课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人才培养。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实践育人,加强校地校企合作,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14个行业学院和研究院,建有11个实验实训中心(含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与省内外一大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近300家,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构建了凸显经管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成效明显,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率近三年均在96%以上,居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前列。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指标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指标多年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毕业生中还涌现出了浙江教育十大年度影响力人物、浙江教育十大年度新闻人物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代表。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留学深造打造平台。开展学生游学、带薪实习和交换学习,攻读MBA和国际硕士等多形式的合作交流项目,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20多所院校建立合作机制。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国际化办学走在全省独立学院前列。学院实施学生转专业制度,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修读辅修专业。学院设有东方学苑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对外交流奖学金等近20项各类奖学金,获奖面达50%以上。当前,学院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正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 学校简介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准设立,由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嘉兴市接轨上海战略的重要成果,校名“南洋”二字源自上海交大建校之初的“南洋公学”,寓意学校传承上海交大优良办学传统、积极发展和开拓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坚强决心和信心。学校2016年7月从嘉兴市塘汇校区整体迁建至秀洲区大德路校区,办学条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指导服务奖”“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4A平安校园”“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嘉兴市首批接轨上海重点合作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30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含留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学校建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两个省级优势专业,以及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船舶工程技术专业等5个省级特色专业;中德智能制造平台等8大实训基地,其中省级示范实训基地4个。近三年,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奖项500余人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7%以上。近年来,学校不断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与德国、英国、美国等15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获批船舶工程技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教育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生活技能开发”(“核心能力提升”)青少年教育合作项目试点院校。“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强化党建引领、优化顶层设计,围绕“一个加强(党的建设)、四个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五个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国际化水平)”打造“七彩南洋”——党建样板南洋、平安南洋、绿色南洋、特色南洋、活力南洋、幸福南洋、品质南洋。
  • 学校简介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工科类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名,其前身可追溯到1953年的杭州水力发电学校、1956年的杭州水利学校和1958年的浙江电力专科学校,历经浙江水利电力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校、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等发展阶段。建校68年来,学校几易其名、数易其址,代代浙水人始终不忘水利报国的初心,勇担培育大禹传人的使命,走过了不凡历程。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贺信中对我校提出了“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水利水电学校”的批示和期望,为学校发展指明了方向。2013年学校更名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4年实现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2017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列入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2020年列为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组成单位(全国高校仅3家),喜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成为全省唯一一所既是全国文明单位又是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学校各项事业步入蓬勃发展期。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风景游览胜地杭州,占地面积82.06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28.8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新优雅,是求知问学的理想园地。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288人,其中本科生10775人(含双高联合培养生597人)、专科生1489人、预科生24人;现有教职工750余人,专任教师49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3%,硕士以上教师占88%,拥有共享院士、国家杰青、外国专家、省一流学科带头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省“151人才”、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和浙江高水平创新团队,并有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浙江省劳模、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等20余人。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秉持“理实结合、实践育人”的人才培养理念,主推SWH-CDIO-E工程教育模式,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水利精神、实践能力的行业骨干和领军人才,初步形成了以工学门类为主体,以水利水电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设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2个研究机构,开设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文学等5大学科门类的本专科专业35个,其中本科专业29个。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6个,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9个、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1个、省特色专业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学校注重科技创新与服务,以水利水电特色学科群建设为主线,对接水利和环境生态等领域的重大需求,积极建设高端学术平台和高水平研究团队。升本以来,获批国家级项目25项,省部级项目100余项;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16项、浙江省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公开发表四大检索期刊论文及一级期刊论文400余篇;获知识产权授权1500余项;承担横向服务项目900余项,合同到款额1.7余亿元。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建有全国首家河(湖)长学院,是服务全国治水工作的重要基地;2019年以来新增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型高校智库、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等6个省级科研平台,省级平台实现从0到6的突破。学校致力水文化传承与创新,以挖掘、研究和传承水文化为己任,致力打造新时代水利精神和浙江水文化的教育传播高地。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拥有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水利科学家学风传承示范基地、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水文化)、浙江省水文化研究教育中心、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等重要平台,深入开展水文化教育、水文化传播和水文化研究三大工程,构建了以水育人、以文化人的特色育人体系,是全国较早系统开展水文化教育的高校之一。近年来,共承担各类课题40余项,出版水文化书籍十余部,获得各类奖项10余项,为浙江水利事业发展和文化大省建设做出了贡献。学校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贡献中国治水智慧、治水方案;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西班牙、白俄罗斯、马来西亚、乌克兰等10多个国家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探索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努力拓宽师生的国际化视野。积极引进国外优质资源,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与国外名校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中心,浙江-白俄罗斯水利水电安全监测智能化装备与系统联合实验室获批浙江省重点实验室。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共建“浙水院-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表面工程研发中心”,助力企业攻克技术难题。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西班牙萨拉戈萨大学建立本硕联合培养项目。积极推动境外办学,筹建马来西亚“大禹丝路学院”。学校始终把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应用型人才培养喜结硕果。学生在各类学科和体育竞赛中获得了大量国家和省级奖励,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以“上手快、后劲足”受到社会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历届校友中涌现出了大批行业翘楚,不少已成为水利系统管理部门或企业的领导、骨干。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授予我校“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称号,学校被誉为浙江水利水电人才培养的摇篮。不忘初心谋发展,勇立潮头谱新篇。立足新时代,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学校的重要批示精神,抢抓高等教育强省的发展机遇,全力推进学校转型升级,正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百年蓝图不懈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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