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9日开始,8月24日顺利结束。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招生录取工作,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临录取现场调研指导工作。自治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具体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全体招录工作人员坚守为党育人、为国选才的初心使命,落实落细政策规定,筑牢守牢公平底线,平稳完成招生录取任务。
录取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严把政策、计划、投档、审核、监督关口,及时发布各类涉考涉招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录取工作,高考考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观摩录取现场,纪检监察部门时时监督招录全过程,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现了安全高招、阳光高招。坚持以考生为本,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教育考试招生服务,开通志愿填报辅助系统,开放教育考试咨询大厅,畅通咨询和信访渠道,来电来访7000余人次。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高考录取结束后,我区不再安排补录工作。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擦亮眼睛,警惕不法分子或中介可能通过混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等方式实施诈骗。考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核实,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891-6314277 6314322 665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