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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17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6-12-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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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外二本院校本科美术类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设计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类专业,下同)在湘招生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1]49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了2017年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省外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7年1月17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网站上公布全省艺术类统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资格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省级统考合格证书)和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考生和相关院校均可上网查看有关信息。对已在我省安排了校考的院校(专业),考生原则上须在我省指定考点参加该院校相关专业的校考。

2.我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省外院校在湘组织的专业校考报名分两种方式:一是“网上报名/集中缴费”方式,此方式只适用于美术类校考报名,但使用招生院校自主开发或指定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的除外;二是“网上预报名/现场缴费确认”方式,此方式适用于非美术类校考报名。校考报名的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ks)上的《艺术校考报考须知》。

3.美术类专业校考(采用我省统一网报系统的高校)网上报名日期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0日(考生需充分了解所报考高校招生简章涉及的内容,合理规划,网报过期后不能补报、更改或取消),集中缴费日期为2017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19日,未按时缴费者报名无效(缴纳报名考试费有关要求:缴费日期需在网上报名时预约;考生必须一次性现金缴纳所有报考学校的报考费用,且缴费后不能退费;统考不合格考生不能缴费且报名无效),缴费现场工作时间为缴费日期当天8:30至14:00,集中缴费地点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体育艺术馆。非美术类专业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月上旬开始至考生报考专业考试开始前一天17:00结束。在校考报名截止之前,考生可登录系统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详见“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布的“省外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使用自主开发或指定系统报名的高校,其报名时间以高校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现场缴费确认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

4.各有关院校须统一使用我省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实施组考管理,查阅考生有关报考信息。

二、高校申办组考程序

根据我省规定,2017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和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不含书法类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按教育部要求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来湘设点组织校考的,经我院审查同意后,方能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到指定考点组织校考(教育部限定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可以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高校不能组织我省考生参加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所有来湘设点考试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专业设置、考试命题、笔试评卷、面试评议等相关规定,服从我省对来湘高校校考组织程序管理和纪律监督的要求,并于2016年12月7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校考安排(美术类校考地点由我院在校考报名确认结束后再向社会公布)。对来湘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我省不提供省外生源报考服务,也不负责报名现场确认的场地安排和组织管理。对有模特要求的校考,高校需充分考虑到春节期间的组考压力,做好模特不能满足时的应对预案。

2017年我省美术类专业校考设立4个考点和1个报名服务点;非美术类专业校考设立4个考点,各考点(含报名服务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其中,美术类专业校考实行“报考分离”的办法,由湖南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负责考生网上报名、集中缴费、院校接洽、财务结算等工作;有关高校须在2016年12月23日前与报名服务点确认报名收费标准和考试方案,报名确认结束后,再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地点;非美术类专业的校考仍按往年做法,报名和考试均设在同一考点。美术类校考时间为春节后至2月中旬,非美术类校考时间为我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公布以后至2月中旬。拟在我省设点的院校须于2016年12月2日至6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yx,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选择进入“艺术类组考子系统”申报组考专业类别、专业名称(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如果高校编制的招生计划不分专业方向,校考组考专业也不能附加方向)、专业代码,我院将统一汇总后按专业类别分配指定考点(院校通过管理平台查询)。院校与指定考点(报名服务点)初步协商好考试时间后,于2016年12月20日至23日在信息管理平台中填写本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财务结算、联系方式等组考详细情况,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成文字函件(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高校财务部门出具的收费证明函一起(需提供高校所在省相关物价批文;美术学类专业设点还需出具由高校财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报考费结算委托函,见附件3),通过传真并信函方式报送指定考点(报名服务点)备案。我院根据考点(报名服务点)反馈的相关信息进行报考安排,并于2017年1月4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公布各院校考试地点(非美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信息,各院校应及时上网查看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况。

三、组考管理

校考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组考管理责任。各考点(报名服务点)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我院负责对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专业进行资格审核和考点安排,对校考组织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各考点(报名服务点)单位须在考试开始前与招生院校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协议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考点单位与招生院校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备案一份;要按协议负责给招生院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配合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要加强考生安全管理,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并保存备查,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时限不能少于4年。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各招生院校要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校考工作。要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切实加强对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回避制度。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要及时收回考生的《专业考试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4)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见附件5);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6)、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我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违规考生,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档案。对存在工作人员违规的考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3.考试期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考点的巡视督考,认真检查各考点组考情况。对在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出现重大差错或违规问题的招生学校和考点,将分别给予取消在湘组织校考资格或取消校考考点资格的处罚。

四、专业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须于2017年4月1日至15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网站地址及登录方式与申报校考相同),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的艺术成绩报送子系统,将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上传至我院,并将与上传信息一致的合格考生信息打印件(必须通过系统打印)签字盖章后,寄传至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要注意的是,高校需按编制招生计划的专业上报相应的校考成绩,如果同一考生取得了多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校考合格资格,则需按这些专业(含专业方向)分别报送该考生的合格成绩;如果同一个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时要求分不同的类型排序(例如音乐表演专业中的声乐、器乐、舞蹈等及类似情况),务必在该专业成绩上报数据中注明类型名称。

对下列情况,我省对招生院校所报考生校考合格成绩将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或考生)负责。一是考生未取得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二是我省规定的只能按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三是未在我省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1.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2017年4月10日前向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上报组考工作总结(含各设考院校报名情况、考试情况及考点组考情况)。

2.各招生院校在报送我省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时,将本校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附件:1.

2.

3.湖南省2017年美术学、设计学及书法类校考报考费结算委托函(略)

4.

5.

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2月2日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为1962年中国兵器江南机器厂创办的职工工艺技术培训班,2008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学院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移交给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成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职学院。2016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更名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湖南省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设有“四院一系二部”:武器装备制造学院、武器装备维修学院、车辆工程学院、士官学院、建筑工程系、思政部和公共基础部。现有教职员工290余人,各类在校学生5000余人(其中士官生1900余人);固定资产2.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500万元。学院始终依托中国兵器行业和国防军工企业办学,紧密对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光电信息、武器制造、特种化工和军用车辆四大业务板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人才需求,目前开设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应用化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各类专业(含专业方向)31个。2015年,学院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成功立项为湖南省第一批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学院以武器制造技术为核心专业组建了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以 应用电子技术为核心组建了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以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为核心,组建了军用车辆专业群,形成了以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为示范引领,以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为主体,军用车辆专业群为补充的专业体系。2018年,学院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被认定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被确认为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2014年,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文《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动〔2014〕5号文件),批准我院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单位,当年为广州军区定向培养弹箭使用与维护专业方向、装甲车辆专业方向士官生100人。2015年,我院士官招生由2014年的2个专业增加到2015年8个专业方向,招生规模由首批100人扩大到385人。2016年,士官招生390人。2017年,士官招生5602018年招生820人,培养面向陆军、火箭军部队。目人,前,我院在校士官达1900余人,已经成为全国48个定向培养士官单位中培养专业数和学生规模居前五位的地方高职院校。已有2014、2015、2016级共850余名士官学员光荣入伍,为定向培养部队提供了高素质的技术支撑力量。办学50余年来,学院秉持“德能兼融、行知并重”的 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内涵强校。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人民兵工精神,弘扬“军工品质、忠诚奉献、立 德树人、经世致用”的学院核心价值观。坚持“植根兵器工业,对接高端制造,坚持军地融合,打造三个高地”的办学定位,服务国防军工与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打造军工专业特色、培养军地两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我院是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2018)合规性评价等级A类22所学校之一、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100所学校之一、2017年全省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100所学校之一。连续8年获得湘潭市综治民意调查高校排名第一。未来3-5年,学院各类在校学生将达到6000人规模,其中为军队培养士官生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为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规模占在校生总数的1/3;努力将武器装备制造专业群、武器装备维修专业群、军用车辆专业群进一步建设成为一流的特色专业群;形成科学合理的士官人才培养体系和军工特色鲜明的文化育人品牌;将学院打造成为校企合作、军民融合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军工特色鲜明的高职学院。
  • 学校简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学校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1949年改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8年批准为湖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 2021年教育部设立专项计划支持我校与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承担单位。学校现有城南书院和东方红两个校区,占地1346亩,现有在校生2万余人,设有13个教学科研学院、3个现代产业学院、2所附属小学。图书馆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近20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余万册。学校红色文化积淀深厚,教师教育特色鲜明。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此求学、工作八个春秋,并在此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创建等一系列革命活动,实现了由青年学生到职业革命家的转变、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此外,还培养了何叔衡、蔡和森、李维汉、任弼时、张国基等一批国家栋梁,涌现了段德昌、刘畴西、袁国平、郭亮等280余名革命烈士。历史上汇聚了徐特立、杨昌济、谢觉哉、李达、易培基、周谷城、田汉、黎锦熙、杨树达、辛树帜等一批教育名师大家,涌现了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郭嵩焘、张百熙、陈天华、黄兴等湖湘英才。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毛泽东称赞“一师是个好学校”,亲笔题写了“第一师范” 校名,并题词“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作为校训。徐特立题词“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作为校风。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栗战书、赵乐际等来校视察。学校传承百年师范传统,对接国家新兴产业,坚持聚焦师范教育主责主业,积极拓展非师范教育;坚持小学教师教育优势,积极拓展其他教师教育,不断优化学科布局,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电子信息类学科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教、文、理、工、经、管、法、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拥有“教育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音乐与舞蹈学”4个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建成“智慧教育关键技术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童心理发展与脑认知科学”重点实验室、“基础教育信息化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平台26个。近五年,立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内的国家项目近100项;获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励18项,系列有代表性的智库成果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学校把牢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传承红色基因,坚持五育并举,培养“实基础、重应用、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现有34个本科专业,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等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思想政治、科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等教师教育类专业聚焦教育强省建设,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培养基础教育领军骨干人才;电子、通信、计算机、人工智能等信息智能类专业聚焦智造强省和数字湖南,助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网络与新媒体、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创意类专业聚焦文化强省建设,助力长沙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工商管理类专业助力“长株潭”都市圈建设,为长沙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培养高素质商科管理人才。先后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7项。学校坚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区域服务优势明显,与长沙市、长沙高新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益阳市、韶山市等地方政府开展了产学研合作,与新华联集团、三一重工、汉唐置业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校以来,共培养了12万余名优秀教师和其他各类人才,成为全省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学校构建“引、育、留、用”高层次人才建设机制,按照“靶向引强、存量提能、短板补齐”的思路,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学术精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在职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98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14人,博士352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47人,1个教师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对外合作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奥地利、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的19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北京师范大学、湖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国内院校开展合作共建。新时代,新师范,新使命。2021年5月,学校召开了第二次党代会,对未来五至十年的发展进行了谋划,提出了“一四”发展战略:力争通过十到十五年左右的努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师范大学;全面推进“红色一师、品质一师、活力一师、幸福一师”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更大贡献!
  • 湖南工商大学长沙市岳麓区
    学校简介湖南工商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南朝岳麓,东顾湘江。她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1999年开始研究生培养工作。6个一级学科连续两年入选上海软科发布的“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全国排名进入前10%,分别居省内高校第1、2位。学校始建于1949年,校园占地1432.08亩,建筑面积55万余平方米。现有总值1.8亿余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0万余册的图书馆藏书。设有23个二级学院、115个科研机构。有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有4个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2个省级“双一流”学科;1个国家基础科学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长沙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长沙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室,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个省级专业特色智库,1个院士工作站,7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1个省社科普及基地,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省级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基地。有67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资助建设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有1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80门省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0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教学团队;36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8个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2016年与湖南湘江新区开展全面合作试点。学校有教职工1780人,专任教师1316人,其中,具有正高职称者153人,具有副高职称者279人,具有博士学位者609人,国家级教师团队1个,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政协委员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委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委员1人,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1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首席教授1人,“长江学者创新团队”首席教授1人,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首届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芙蓉学者计划”首届特聘教授1人并荣获“芙蓉学者”贡献奖,湖南省优秀专家1人,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青年学者6人,湖南省新型智库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教学名师3人,湖南省优秀教师5人,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湘青年英才”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6人。近5年来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20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53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1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2项,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3项,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3项,尤其是学校教师牵头获批的“数字经济时代的资源环境管理理论与应用”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实现我省国家基础科学中心零的突破。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数量在湖南省属高校中名列前茅。公开发表论文2362篇,其中,在Nature、《管理世界》《中国科学》《经济研究》《管理科学学报》等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ESI前1%高被引论文80余篇;公开出版专著222部;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265项。近10年来共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获奖5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满贯高校,中国高校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复旦管理学杰出贡献奖1项、湖南省光召科技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湖南省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二、三等奖、湖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以及其他省部级奖39项。学校遵循“至诚至信,为实为新”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坚持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市场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最美湘女”肖霞同学十八年如一日照顾远征军人遗孀,“湖南好人”徐守宝等6名同学入选湖南省“2017年度十大教育人物”。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近年来年度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7%以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对外交流日益广泛,先后与爱尔兰、荷兰、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韩国等国家的2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
  • 学校简介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是湖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创建于2001年8月,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岳麓山南麓。紧紧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优良的校风和办学传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优秀的校园文化,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学院下设文法系、经管系、理工系、艺体系、教师教育系、医学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系(部)。开办的53个本科专业均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覆盖文、史、理、工、教、法、经、管、艺、医等10个学科门类,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学院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招生。现有在校学生6100余人,办学实力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建院以来,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2万余人,校友遍布海内外。学院现有67个实习实验基地,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和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等国外高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院学子提供了更多了解异国文化的机会,也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人才提供高质量平台。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成效显著,近年来学生代表队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团体奖励20余项,荣获个人单项奖励40余项,获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等奖,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等奖,第一届“外教社杯”湖南省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本科二组特等奖,湖南省高校大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团队省级一等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十二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非英语专业组一等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十三届至第二十四届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英语专业组一等奖。先后有2000余名毕业生考取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等重点大学研究生;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其中201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贾胜华,曾获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称号,大学期间自主创业,成立三家公司,带动近百名大学生就业。2010级室内设计专业杨泽栋,在校期间开办湘潭市雨湖区锦德老年公寓,曾获湘潭市雨湖区大学生创业示范户。学院始终秉承湖南师范大学“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全面创新育人模式,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成为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强校。
  • 学校简介湖南警察学院是全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最早为成立于1949年的湖南临时省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办学73年来,学校秉承“忠真智勇”的校训,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了8万多名合格人才,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学校地处长沙市星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20余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91.2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拥有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网络犯罪侦查实验室、射击馆、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心理行为训练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场所85个,其中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学院与各市州公安局和相关企业共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78个。建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14个,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1个,省级实践和创新创业基地8个。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1个实验中心。根据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8个公安类本科专业和信息安全、法学、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现有在校学生近7000人。建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公安部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共6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部一流课程54门。学校坚持以教师为主体,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3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8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246人。教师中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公安部教学名师、湖南省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省级青年教学能手45人。学校认真贯彻公安部“科技强警”战略,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不断增强创新引领力。建有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教科研究基地3个,大数据智慧警务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依托学校师资、技术优势组建了湖南省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协同创新研究院、湖南公安智库和湖南公安科学技术研究院。近年来,学校师生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获得专利授权200余项,软件著作权近300项。学校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协调发展,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外警培训基地和湖南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近年来,共承办各类在职民警培训班200余期,培训学员3万余人,承办了公安部多期警务实战教官调训班和香港警队国情教育培训班,出色地完成了印度尼西亚、泰国、老挝、柬埔寨、坦桑尼亚、刚果(布)、波黑等9国警察培训班,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警务人才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专门人才,在长期的办学中逐步凝练了“政治首位、注重养成、贴近实战、服务公安”的办学特色。学校实施“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了学警总队,建有情报研判分析、公安大数据、网络犯罪侦查、视频图像侦查等四个服务实战分队,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安保和假日执勤、维稳处突,有力支撑公安机关的实战需求。学校对学生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人社部发〔2015〕97号、106号、人社部发〔2016〕5号文件精神,学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组织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录用公务员考试,入警率达到95%以上。学校坚持对接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全省22个市县(区)公安局、国内30余家企业建立了院局、院企深度合作关系。近年来,为全省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与咨询1000余次,制定各类系统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上百份,协助或联合侦办大要案件200余起,协助追缴资金超过200亿元。配合公安“大数据战略”,为全省“智慧警务”研发各类系统或装备50余款,在全省14个市州60多个县(区)公安局推广使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湖南大学、湘潭大学以及北京、江西、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警察学院开展友好合作办学,与英国伦敦警务学院、加拿大哥伦比亚司法学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师生赴国外进行访学、研学活动,扩大了湖南公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学校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平安高校”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优秀单位”“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师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体育比赛成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等奖项1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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