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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6-0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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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和成绩,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详细标准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政治考察。

1、时间:6月9日9时至6月29日12时。

2、流程。考生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提出意见,报县(区、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审核。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区、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将政治考察表按照“一人一档”密封后返还给考生。对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县(区、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当面告知结论及原因,并留存考生政治考察表,考生不能参加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生源选拔。未进行政治考察的考生不能参加生源选拔。

(二)填报志愿。按照《青海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并在本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公安专业)。

(三)确定对象。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名单。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名单于7月1日18时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公布。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公布的考生名单,按照面试、体能测评和体质检测的程序,组织开展生源选拔,确定合格生源名单并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填报志愿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有关文件为准。

(四)面试和体能测评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评按本专科两个批次组织进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考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第二阶段为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

第一阶段面试体能测评安排(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

1、时间:7月2日8时至7月3日上午12时(请考生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面试和体能测评时段安排参加)。

2、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3、人员:填报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志愿且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名单范围内的考生。

4、要求:考生须持2022年普通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密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信康码”和“行程码”当日截图以及《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以上均需打印签字),按照划分的批次时段准时到指定面试地点集合。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需着运动服、运动鞋,无须着正装。严禁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穿戴服装上印有明显logo或所在学校标志的服装。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将在现场发放《体检通知单》。如遇特殊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

5、结果公布:报考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的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5日1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第二阶段面试体能测评安排(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

1、时间:7月6日8时至7月7日上午12时(请考生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面试和体能测评时段安排参加)。

2、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3、人员:填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志愿且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名单范围内的考生。

4、要求:考生须持2022年普通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密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信康码”和“行程码”当日截图以及《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以上均需打印签字),按照划分的批次时段准时到指定面试地点集合。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需着运动服、运动鞋,无须着正装。严禁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穿戴服装上印有明显logo或所在学校标志的服装。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将在现场发放《体检通知单》。如遇特殊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

5、结果公布: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9日1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五)体质检测。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以《体检通知单》为准。

(六)考生用表。考生需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按要求填写完全基本信息内容,粘贴照片,其余内容由政审民警、考官、医师、裁判分别填写。同时,考生要认真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并签字确认,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填报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政策依据。公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招办要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指导辖区中学及时组织开展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策宣传及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在面试前14天内不得离开青海,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无接触史,且在面试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信康码”和“行程码”当日截图以及《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以上均需打印考生签字),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自备口罩、纸巾等防护用品。同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备足防疫物资,加强健康监测,强化个人防护,做好消毒清洁,并及时向属地疾控部门进行报备,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安全。

(三)深入实施“阳光高考、平安高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生源选拔各环节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录取考生因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原因退学的,将严肃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636、8293218。

举报电话: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971—6312917。

附件:1.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规定要求与制式表格

3.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一、报名要求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考察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需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三、面试、体能测评

(一)面试与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二)面试、体能测评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公布结果。

(三)凡志愿选择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而未参加生源选拔者,视作放弃志愿处理。

(四)体能测评要求。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录取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根据院校办学层次分别安排在本科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普通招生计划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投档。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高等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五、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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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大学西宁市城西区
    学校简介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1969年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6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行列,2016年成为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占地3000余亩,面向全球和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714人、本专科生1.9万余人。目前,学校有教职工5356人(含附属医院3054人),其中专任教师1451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48人,占比达40.1%,硕士以上教师占比达90.43%。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个、省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12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5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8个;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96个专业领域;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本科专业6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精品双语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门、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9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其中培育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农业部实验室(中心)5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育华渔VR世界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8个、省级科技重点实验室23个(其中分室1个);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学校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7人,双聘教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人、青年项目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4人,获国家创新争先奖、香港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中国侨界(创新人才)贡献奖、第三世界国家科学院全球唯一基础医学奖等19人,全国及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30余人,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60余人,入选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人才项目392人,团队项目18个,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227余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6个研究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三江源生态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医学、藏医药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2021年,学校获批科研项目2140项,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项,科研经费总计超14亿元,鉴定科研成果81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全国争先创优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省部级以上奖60项、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次。在国内外各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9344篇,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签署了交流合作备忘录,开展务实合作。加入了“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大学联盟”等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获批“藏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青海)”,清华大学—奥克兰大学—青海大学“三兄弟”合作持续开展,成为中新人文交流的一大“亮点”。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以全方位、多领域、有特色、高水平的态势不断扩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承“志比昆仑,学竞江河”的校训,弘扬新青海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大学。
  • 学校简介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校园 青海师范大学现有城西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500亩。其中,城西校区近200亩,建筑面积13万平米,绿茵葱茏、古朴典雅、学脉绵长,主要承担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职能。城北校区1300多亩,建筑面积33.71万平米,设施先进、现代开放,布局恢宏,于2016年10月落成启用,主要承担本科生教育和学术交流职能。两大校区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具有丰厚文化内涵、彰显高原风光的现代大学校园,是读书治学立教的理想之地和教育沃土。校友 已培养毕业生12万余人,涌现出大批优秀教学能手、科研学者、管理人才、商务精英,在各类岗位上尽显师大学子笃实敬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为人类文明进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生 在校学生19081人,其中,本科生11665人、硕士研究生2636人、博士研究生238人,留学生22 人,函授生4520人。 学科 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1个国内一流学科,3个省内一流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专业 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教员 现有教职工129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3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9人,副高级职称389人,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29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19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9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家,8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40人入选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计划, 228人和9个科研团队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4个教学科研团队6次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学校双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讲座教授62人,客座教授94人,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3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7人。群英荟萃的优秀师资为持续推进学校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学院 现设有民族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19个学院。科研院(所) 学校设有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青海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等3个研究机构,各学院设有青藏高原社会历史研究中心、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体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平台 现有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民委“藏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五省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训中心,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高原能源产业与生态研究中心,被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建有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生态保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自然地理与环境过程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实验室、青海省物联网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形成机制与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有青海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青海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培训中心、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等6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及“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4个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励 先后承担800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2项国家“863”项目,3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973”项目。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三江源区草地生态恢复及可持续管理技术创新和应用》《综合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等3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玛钦藏文平台、字库以及藏汉英电子词典》和《藏汉(汉藏)机器翻译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成果,作为合作完成单位的《青海湖流域生态水文过程与湿地恢复技术研究及应用》成果,分别获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商法学>在法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改革的探索与创新》《以创新驱动构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体系》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文体 学校深入挖掘根植青海大地的红色教育资源和新青海精神,建有“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和“两弹一星”精神展览馆,创编弘扬“两弹一星”精神的话剧《永怀之歌》,喜获第六届全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展演剧目奖”,入选第五届全国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形成了“一院一馆一剧”的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成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创新载体和校园文化品牌。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文学院学生李春秀勇夺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体育学院学生切阳什姐喜获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尹顺金同学力摘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学校高水平女子篮球队先后18次获得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和3次CUBA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和2次亚军,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亚军和2次季军,并夺得2010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和2017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联赛总决赛季军,是一支享誉全国高校的篮球运动劲旅,为国家和青海省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4银6铜,全省8金11银10铜,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2项、优秀奖1项,在“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省级一等奖3项。合作 学校大力推进宽领域、多渠道的国内与国际合作,与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建立“团队式”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美国普渡大学、韩国国立顺天大学、马来西亚伊德里斯教育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交流、科研合作共享等活动,助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实现了新跨越。附校 学校建有四所附属实验中学(含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和一所附属实验幼儿园,其中附属实验中学、附属实验第二中学、附属实验第三中学总占地面积231.67亩,共有教师498人,学生7143人,均属12年一贯制省级一类学校,是推动青海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师范生培养培训的重要实践实训基地。梦想 奋进新时代、发展新师大、实现新梦想,全体师大人将始终以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求实创新、开放自信的时代风采,弘扬“勤学修德、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和“感恩奋进、追求卓越”的新师大精神,坚守师范初心为党育人、担当树人使命为国育才,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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