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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10-2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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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且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自2024年高考起执行);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4)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考生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报名参加高考。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可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或普通高考。

①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②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按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

(8)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和港、澳、台籍人员,凭省公安厅颁发的《外侨居留证》和相关材料,在居住地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7.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时间

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三个阶段。“网上报名”环节将于2021年11月1日-15日进行。“现场确认”和“专项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由各市(州)于2021年11月15日后视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安排。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址www.ganseea.cn,阅读《2022年高考报名流程》,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打印相关表格。考生报名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等;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供父亲和母亲居住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残疾考生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表格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五、报名要求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二)普通高中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办理。

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

(三)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四)中职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到就读学校办理,由就读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五)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可参考《2021年甘肃省专项计划报名条件》(见附件5)。2022年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

(六)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七)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甘肃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八)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高考报名时须回户籍地报名,考生本人民族成份为少数民族。其他条件依据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报名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201号)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照相。

(十一)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报名确认当天申领的“健康通行码”和“防疫行程卡”(见附件6)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同时,在现场拍照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确认前14天内的《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安全考试承诺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7),未提供的,视为放弃高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期间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处于隔离状态的考生可向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说明情况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考生要持续关注报名地疫情防控形势并遵从当地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十二)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十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考生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项目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报送的信息项目主要有:考生报名库(含资格审查库)、考生电子照片、考生特征库、国家贫困专项考生资格库、精准扶贫专项考生资格库、革命老区专项考生资格库、预科及民族班考生资格库、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库和英语听力数据库。

2022年,各地可按照上一年度有关文件规定采集国家专项、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等项目考生资格信息,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后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生图像信息采集

1.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照明光线: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其他: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数字化图像文件要求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三)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按《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13〕18号)执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四)信息报送时间

1.2021年11月20日前,报送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

据库(艺术类考生照片采集报送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2021年12月28日前,报送除艺术类外其他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库(含艺术类)。

3.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考生特征库与国家贫困专项考

生资格库。

4.2022年3月28日前,报送精准扶贫专项考生资格库,革命老区专项考生资格库,预科及民族班考生资格库,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资格库。

5.2022年5月28前,报送英语听力数据库。

七、报名信息管理

(一)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的内部管控

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考试招生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对下发的各种考试证件,要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对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各有关中学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九、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

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数据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生特征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无误、公开透明。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见附件8)表样自行印制,并组织考生按时填报。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15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烈士子女加分按《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 号)执行。

考生可申报多项符合条件的特征项目,但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加分特征,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考生信息采集有效日期限截止到2022年2月28日。

十、报名费用

报名收费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十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考报名工作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疾控等多部门,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招委会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级招委会和中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考试政策规定,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凡考生报名中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不得推脱责任、上交矛盾。

(二)加强报名宣传培训力度

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加强对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考生报名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真实;加强对各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外省籍随迁子女报考政策解读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

(三)提前谋划报名准备工作

高考报名作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数据采集源,对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后续工作的平稳开展意义重大。各地要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要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开展。

(四)准确采集高考报名信息

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复查、学籍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必须逐一核对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五)严格报名工作的资格审查

各级招委会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资格审核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坚决落实“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报名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和违规报名情况筛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出具虚假报名材料和虚假证明材料、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买卖户籍学籍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要坚持把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各环节的工作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原则,坚决做到“三防”“四早”“六严格”,强化防控措施,严格工作流程,要提前公布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方式、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确保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安全、精准完成。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5.2021年甘肃省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6.健康通行码和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二维码

7.甘肃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安全考试承诺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

8.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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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甘南藏族自治州
    学校简介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改建为本科院校,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 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立足自身办学基础和发展优势,确立“以阳光品质办阳光大学”的办学理念,秉承“和合大美、自强不息”的校训,发扬“缺氧不缺志气,艰苦不怕吃苦”的精神,弘扬“刻苦、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 经过近40年的办学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民族师范教育、中华民族文化、高原生态与民族区域经济”为主体的专业群,涵盖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16个教学院系(部),55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建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3门省级一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获省、厅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建有14个特色研究机构,其中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培育)4个,建有4个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培育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563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41%,62%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少数民族地区杰出人才、甘肃省“园丁奖”、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省级教学名师等近40人。学校另聘有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近100人。 学校高度重视办学保障能力提升,占地面积近千亩,校舍建筑总面积近3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5.6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室总面积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33亿元;馆藏各类图书22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4万册。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48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29个。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因材施教,通过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成才提供保障。近年来,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英语演讲大赛、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6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每年有近百名同学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学校足球队连续三次夺得“全国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甘肃赛区”冠军,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中获高教主赛道金奖,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系展演活动中《甘南手作----艺术工作坊》荣获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等奖项。 学校招生以甘肃为主,面向云南、西藏、内蒙古、陕西、山东、黑龙江等20个省区。现有各类普通在校学生11000人,由汉族、藏族、回族、裕固族、保安族、东乡族等25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占68%。为促进学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学校在深化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搭建就业平台,学生满意度逐年提高,在主要生源地形成了就业竞争力强、就业质量高的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学校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获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甘肃省科技进步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7项、国家民委教学成果奖4项。“十三五”以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项。教师发表论文900余篇,其中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收录100余篇,出版专著及教材90余部,授权专利121项。承担科研项目300余项,获省级以上奖励35项。 学校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格局,为师生发展和服务国家提供有力支撑。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塞浦路斯、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13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西藏大学、塞浦路斯欧洲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为“一带一路”高校联盟、中国—东盟“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等成员单位。 学校党委团结和带领全校师生员工,立足高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有效发挥了人才培养的基地、科学研究的平台、文化传承的窗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阵地作用,先后为民族地区培育5万多名合格人才,其中在民族教育基层一线工作者达90%以上。学校被甘肃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甘肃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胡耀邦、汪洋、孙春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莅临我校指导工作。回首过去,伴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学校几代人以校为荣,艰苦奋斗,薪火相继,励志践行;展望未来,全校师生将继续发扬“艰苦不怕吃苦,缺氧不缺志气”的优良传统,和衷共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区域一流、西部知名的现代民族师范大学。
  • 河西学院张掖市甘州区
    学校简介河西学院是甘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确定的复旦大学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甘肃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战略区位 河西学院位于丝绸之路黄金段、河西走廊中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张掖市,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区域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服务区域主要面向河西走廊、甘肃及周边新疆、青海、内蒙、宁夏四个少数民族省区,战略地位重要,地域优势独特,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禀赋深厚,办学育人空间广阔。办学历史 河西学院发端于1941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张掖师范学校;1958年成立张掖师范学院;1959年改办为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调整为张掖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并入原张掖农校和张掖地区职业中专;2001年升本改制为河西学院;2014年原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掖市人民医院整体并入学校,组建新的河西学院;70多年来已累计培养毕业生10万余人。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河西、面向甘肃、辐射周边”的办学定位,践行“以人为本、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的治校理念,以“做河西文章,出特色成果,建丝路名校”为发展目标,坚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之路,致力于把学校建成河西走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基地、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办学条件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校舍面积5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亿元,实验仪器设备总值2.1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4万册,电子图书153万册;学校拥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学术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有钱学森纪念馆、河西走廊生物多样性馆、艺术创意中心、河西历史文化馆等场馆,学校为全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成员单位;被誉为甘肃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甘肃省首批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床位1400多张,年接诊60多万人次。学科专业 学校坚持师、农、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设有20个二级学院,64个本科专业,11个医学专科专业,覆盖12个学科门类,已形成“教师教育、生态农业、医疗卫生、应用文理、工程技术”5大学科专业群;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种子科学与工程),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音乐表演、工商管理、土木工程),省级特色专业13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护理学、应用化学、物理学、应用心理学、园艺、医学影像技术),省级重点学科6个(中国史、数学、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西医结合、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 学校坚持以提高适应性、满足多样性、突出特色性为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持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成果奖获一项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多项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一大批学生在全国、全省及国际各类竞赛中获奖。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18697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实施“祁连学者”人才工程,创造性留才、引才、聚才、用才,努力培养和造就“师德强、教学强、学术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018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100人,教授191人(含主任医师),副教授398人,高职比53.5%;博士277人,占比25.2%,硕士以上教师占80.5%;有兼职院士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省级优秀专家14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人、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9人、甘肃省飞天学者3人、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14人;聘请10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杰出校友、中科院院士李灿任名誉校长,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原校长杨玉良任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李玉任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中科院院士傅伯杰任祁连山生态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术机构 有54个研究院(所、中心),省级科研团队4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微藻工程)。已建成甘肃省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甘肃省微藻工程技术中心、河西史地与文化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20个省级以上科研服务平台;与西路军纪念场馆联合成立西路军研究院,与复旦大学共建“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与陕西师范大学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河西走廊智库”,与新农创集团共建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成果 学校始终坚持做河西文章,致力于“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扶持一批河西研究专家,培养一批服务河西的名人”,在河西种业、沙产业、河西简牍、敦煌文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等方面已形成鲜明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近年来,秦大河、杨玉良、李玉等30多名院士和陈平原、陈思和、白岩松、毕飞宇等120多名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西夏学国际学术论坛”“祁连山生态与水资源保护论坛”等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先后在学校举办;学校是省属高校近年来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最多、来校讲学的院士、著名学者最多的学校。近5年,先后承担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0余项,国家部委项目30余项,省市科研项目200多项;出版著作和教材220多部,发表论文3000多篇,近百项成果获省、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社科成果奖, 获得50余项发明专利。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以经典文化打“底气”,以精品活动养“文气”,以核心价值立“正气”,实施“一院一品”工程,打造特色品牌,已成为彰显河西精神的文化学术高地。省级院团品牌《大梦敦煌》《丝路花雨》《月上贺兰》等大型歌舞剧先后来校演出,自创舞剧《裕固风华》被教育厅纳入全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在兰州高校和河西4所职业学院巡演。校园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获得全国第七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与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布莱恩特大学等国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台湾首府大学、万能科技大学等港台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聘请来自美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的文教专家140余人来校工作,有3人获得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 2016年开展留学生教育;设有中西亚青年国际学院;学校被授予“甘肃省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对口支援 复旦大学对口支援学校八年来,两校真诚合作,不断丰富支援内容,在教师进修深造、学术交流合作、互派干部挂职、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其中300多名教师到复旦大学进修学习,63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45名干部挂职锻炼,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密度、高水平”的工作格局和“对口支援+”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果。 支教援疆 学校多年来坚持支教援疆,已派出22批9000多名师范生到新疆进行顶岗实习,有力地支援了新疆基础教育,学校支教工作两次被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表彰;学校大力支持和积极鼓励毕业生到新疆就业,实施“实习带就业工程”“千人进疆计划”,在全疆14个市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就业创业基地,每年超过1000人到新疆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发展愿景 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不断推进“转型、提升、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河西学院升级版,力争早日建成河西大学。
  • 学校简介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始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2001年甘肃省建筑职工工程学院、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甘肃省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立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底学院整建制划转甘肃省建设厅管理,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学校,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移交甘肃省教育厅管理,2010年被批准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省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现为甘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院2018年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1年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形式,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800余人。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建筑系、建筑经济管理系、测绘地理信息系、基础课部、思政部、信息中心9个教学系部;依托学院组建成立了“甘肃省建筑职教集团”和“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职教集团”。建成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应用协同创新中心,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省级骨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示范院校重点专业5个、省优质校重点专业(群)8个、省级“双高”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系统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校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建设项目3个。学院以产业聚焦、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梯度建设为原则构建了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智能测绘与空间规划专业群为优势专业群,以安装工程技术专业群、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群为骨干专业群,以其他相关专业组群为培育专业群的“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一体两翼专业集群。学院现有教职工465人、专任教师394人、“双师型”教师243人,教授6人、副教授73人、正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17人。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3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校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团队1个;拥有省级“技术能手”4名、教学名师2名、“园丁奖”4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名、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4名。学院另聘有136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学院现占地面积312亩,建有兰州和康乐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4.85万余册,电子图书1705GB;现在建成了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建有校内实验室和仿真模拟实训室53个,其中校企合作大型实验室4个;建立了68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国家第八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成立了全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甘肃省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甘肃省建筑行业特种作业培训基地、甘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基地、甘肃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纸化考试考点等教育培训基地,兰州市直单位工勤技能线上培训试点单位,建成了甘肃建院教育培训实训平台,主要面向建设行业开展职业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作为华夏建筑业鼻祖---有巢氏的传人,建院几代人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不懈努力,勤奋耕耘,尤其是转为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不等不靠,团结协作,勇克时艰,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脉络,立足学院实际,提出了“转观念,抓机遇,重特色,夯基础,保质量,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打造省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能力本位、素质提升和长远发展,办学定位重点聚焦“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重点服务甘肃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中节能环保产业(绿色建筑行动)和军民融合产业(测绘地理信息);教育教学紧扣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四条主线,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素质拓展、机制体制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六大保障措施建设。学院发展连续上台阶,实现了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五个跨越,学院步入了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建校60多年来,为祖国建设事业培育输送了近5万名高素质、受欢迎的建筑人才,毕业生遍及全国,在甘肃省内形成了“哪里有建筑工地,哪里就有建院毕业生”的局面。近三年来,学院师生踊跃参加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说课大赛、建筑识图、工程测量、园林景观、工程造价、BIM应用、财务会计、电工技能、计算机、英语等各类技能大赛,教师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36项,学生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105项,国家级奖励6项。学院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6%以上,并同步保持在全省高等院校前列。学院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办学成果斐然,先后荣获 “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住建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文明校园”、“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甘肃省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兰州市平安校园”“兰州市绿色校园”、“兰州市卫生学校”“兰州市科普基地”“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等殊荣。
  • 学校简介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始建于1952年的原甘肃省畜牧学校(国家重点中专)和始建于1958年的原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国家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加挂“甘肃省畜牧工程干部培训学院”“甘肃威龙葡萄酒专修学院”牌子,是甘肃省唯一一所培养畜牧兽医和农业机械类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座落于古丝绸之路重镇——甘肃武威市黄羊镇,隶属甘肃省教育厅。学校占地2200亩,其中校园800亩,实习农牧场14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亿多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多元。图书馆藏书47万余册,电子图书50万册,中外文期刊300多种。学校建有畜牧科技学院、兽医科技学院、宠物科技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机与汽车学院、智能与信息学院、经贸与人文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畜牧兽医(宠物)、葡萄与葡萄酒、食品药品、机械电子、农机汽车等9大专业类群51个专业。学校励精图治,辛苦耕耘,累计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先后与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联合开办自考本科班,累计培养了自考本科生10000余名。学校办学规模10000人。教职工360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09人,教授29人、副教授115人,高级技师36人;硕士、博士90人,“双师型”教师201人,省内外特聘专家教授76人。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7人,甘肃省“园丁奖”6名,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6人,甘肃省教学名师3人,甘肃省技术标兵2人,甘肃省先进工作者1人,甘肃省职业教育思政课骨干教师1人。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甘肃省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班主任工作室。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办学理念,践行“自强、明德、尚能、笃行”校训,秉承“敬业乐业、奋斗奉献”校风、“严谨朴实、守正出新”教风和“勤学善思、崇德强技”学风,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注重实践,勇于创新”办学传统,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之路,按照“固优、强特、扶需”原则和“做大经贸与人文类专业、做强畜牧兽医(宠物)与农机汽车类专业、做优智能信息与装备制造类专业、做精食品药品与葡萄酒类专业”思路,优化专业结构,凝练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产业能力;坚持以提升“育人质量”为目标、以践行“质量价值观”为突破口、以规范“学生行为准则”为切入点,全面加强质量文化设施建设,在供给侧改革和比较优势、错位发展思路下,积极寻找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发扬“团结、勤勉、求实、拓新”的学校精神,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甘肃、面向全国,有特色、高水平的职业高等学校。学校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甘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是“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甘肃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甘肃省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联盟成员单位”“首批武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是“国际农牧业高等职业教育联盟副秘书长单位”“中国现代畜牧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杨凌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乡村振兴全球联合教研室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高等农业院校分会理事单位”;是“甘肃省现代畜牧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甘肃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甘肃焊接专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甘肃智能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理事单位”“甘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学校着力构建多元开放办学格局。建有中厦海运产业学院、生物科技产业学院、隆慕宠物产业学院、大北农创业学院、东风商用车创业学院、德克特互联网学院和新希望六和创业学院等,大力开展订单教育和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积极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大学生访学计划,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支持合作、协同创新、突出特色、互利共赢”的原则,推进行业领域内高校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共同发展。 学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大力实施“‘1+6’教学质量提升、181大学生素质拓展、‘1+6’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等教育教学改革十大工程,落实“1121”教学改革计划,近五年来,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标准3项,参与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建成中央财政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骨干专业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4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2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获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厅级奖9项;建成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10门、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甘肃省在线开放课程1门,19个专业获批“1+X”证书制度试点。主编、参编教材(专著)513部,实用新型专利320项、发明专利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100篇,其中国家级1022篇。学校着力搭建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甘肃省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建成甘肃省职业院校畜禽生态养殖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甘肃省猪鸡产业技术体系凉州区试验站、现代养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现代养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武威市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研发中心、武威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葡萄与葡萄酒产业窗口平台、国家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013站、甘肃省第8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11个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成现代农牧科技园、动物(宠物)医院、实习牧场、实习工厂、汽车实训中心、汽车驾驶分校、大北农动保中心、农机实训中心、现代物流服务与实践中心等10个产教融合中心。学校依托生产性实训基地常年开展畜牧生产、动物疾病诊疗、农机维修等技术服务,每年向社会提供优质鸡苗100多万羽,种蛋300多万枚,种猪4000多头,诊疗病畜5000多头,冻配黄牛2000多头,产品和技术辐射河西及西北12个省市区。学校常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动物防疫检疫员、动物疫病防治员、汽车驾驶员等技术培训,年培训各类人员3000余名。近五年来,获地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66项,其中,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甘肃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8项、三等奖6项,甘肃省高校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学校着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开展“挑战杯”大学生系列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等,先后获国家级奖项47项、省级奖项323项,多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多数专业毕业生呈供不应求态势。学校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社,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改革,提高思想政治育人效果。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2个、全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1个、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标杆院系”1个、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样板党支部”1个、第九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武威市第一届市级文明校园等。
  • 学校简介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6年,1994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1995年被林业部评为“全国优秀中等林业学校”,2001年升格为高职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100所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8年升格为副厅级建制,201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教育部确定为200所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之一。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单位”“第一届甘肃省文明校园”“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称号。多年来,学院的建设、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艰苦、执着的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爱校如家”的优良传统,“砥砺学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创新带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学院氛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学院现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面积28.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03亿元;在麦积山风景区建有占地3700亩的实习林场,在校内建有占地55亩的综合实训基地。建有151个职业特色鲜明的校内实习实训室,校企联建360多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设有林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交通工程9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本科部4个教学部。现有学生9100人,其中本科生398人,留学生6人,开设49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513人,教授42人,副教授12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300余人。学院立足林业艰苦行业,创新林业高职教育,依托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构建了林业技术、水土保持、环境监测与治理、工程测量4个重点专业及相关专业群,为甘肃林业、环保、水土保持等艰苦行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技能人才。创新特色专业建设,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以特色专业为龙头,以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为引领,强化各专业内涵建设;与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签订了共建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为学院专业建设、创业就业等方面争取到支持;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积极推进中职、高职、本科现代职业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在我院挂牌成立;牵头组建甘肃省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依托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和全国高职“校企一体化联盟”,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招生就业稳中有升,积极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多措并举开展招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实施“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四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模式,扎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陇原绿色,我们一直在努力。在新的征程上,学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身新实践,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之路,努力开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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