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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12-2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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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安排,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通知如下。

一、单招报考

(一)招生对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含报考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要求。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需在岗一年以上,同时具备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等。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前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职院校须将相关认定资料妥善保管备查,录取后及时存入学生档案。

(三)报考及填报志愿。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于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在指定网上平台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报考及填报志愿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4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高职单招计划分为普通类计划和单列计划两大类,其中单列计划分为退役军人计划、其他社会人员计划和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等。单列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单列计划编制要求如下:

1.各高职院校均要安排退役军人计划,具体计划数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2.有需求的高职院校可安排适量其他社会人员计划招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具体计划数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求的高职院校,经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分别按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安排特长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厅批准的普通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专业可进行单招,各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由学校根据实际,从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拟定。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对于其他社会人员考生,招生高职院校在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指定3-5个对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供其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在招生院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三)计划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单列计划均须安排到相应的招生专业中(为避免单列计划扎堆报考,各专业可限定退役军人考生和特长生最大招生人数),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高职院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含单列计划)确定后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三、单招章程

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订本校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高职院校须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章程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经组织高职院校交叉初审、专家集中审核确认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之后各高职院校再在本校有关平台上对外公布。各高职院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提前擅自发布。

四、高职单招考试

(一)考试类型。高职单招考试由招生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鼓励有关高校联合开展命题。考生参加拟报考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取得的有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形式。高职单招考试按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依据考生类别分别命题和组考,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其中,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为5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及乘务相关专业可适当提高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重,但不得高于综合成绩的70%。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高职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察职业适应性),鼓励高校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察。要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人才培养要求分别确定测试内容,增强技能人才选拔的针对性。

(三)免试办法。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考试前向拟报考高职院校申请。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依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四)考试时间。2024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4年3月16日—17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有关高职院校如有效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要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高职院校须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被第一志愿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志愿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管理。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切实规范完善高职单招考试管理制度,加强组考各环节工作管理,确保考试安全。对于实践操作、技能展示方式考核的职业技能测试,要严格落实多重随机制度,考官、考生均临时抽签确定考场、考题,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备查。要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试安检制度、巡考制度、评卷工作制度,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和涉考工作人员管理,确保单招考试严格规范、安全有序。

五、单招录取

(一)录取安排及程序。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各高职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跨类别调节计划录取,录取工作完成后如有计划空余,不再组织补录。录取备案有关具体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录取基本程序如下。

1.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分专业(类)综合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职院校可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有关合格标准并提前公布,不合格考生可不予录取。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对考生进行排序,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名单。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招生章程规定的顺序递补录取。

3.各高职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对各院校专业计划分配比例、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及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经省教育考试院核查后,各高职院校对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学校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不得对拟录取名单进行调整。

5.各高职院校公示完成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单招录取备案手续。录取备案后,不得再进行替补录取。

6.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应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全省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录取结束后,各高职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特长生招生政策。有关高职院校须参照国家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模式,制订本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明确特长生报考资格条件(原则上应限定在有关艺术体育比赛获奖或取得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成绩的方可报考)、专项测试办法、录取规则等,并提前在单招章程中公布。各高职院校要严格组织艺术体育专项测试,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职院校依据考生专项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其他事项。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其中,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各市州招委会对本辖区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职责。各市州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读、单招过程监管、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处置等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监管,严防教师索取考生或招生高校的“生源推介费”“生源回扣”,严厉查处高中学校教师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要重点加大对辖区内涉高职单招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和清理整顿,对发现违规招揽生源,以“包过”“内部指标”等名义虚假宣传,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职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做好高职单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研究制定单招方案,落实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院系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对于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要狠抓学校考风考纪建设,对于涉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要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与有关社会机构或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三)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加强考试全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要加强关键岗位管理,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对关键岗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的发生。要认真排查组考工作面临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规范、严密。要加强考试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换代,通过严格安检和使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科技手段,严把考试入场关,严防代考、替考。要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狠抓考场纪律,防止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大力整肃考场考风考纪。

(四)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要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履行 “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有关测试过程录音录像材料等)、录取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职单招的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职单招的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五)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单招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并组织专家组赴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专项督查,对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落实情况、全省单招考试规定落实情况、单招工作规范管理情况、阳光招生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对于高职院校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买卖指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督查。

(六)从严查处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高职单招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进行查处。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警告或通报批评、取消单招资格、扣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并在省级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对于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适用于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学校,并按要求做好宣传解读、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生处 陈衡、聂亮,0731-84715492;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甘敏,0731-89920620;

省教育考试院 李鸿,0731-88090420。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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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占地面积1262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000万元;馆藏图书100万册;资产总额19.67亿元。学院设有航空服务与城轨管理系、印刷与包装技术系、建筑工程系、机电与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科学系、师范教育系、医护系、外语系及思政课部、五年制大专部等9系2部,开设有包装工程技术、印刷媒体技术、空中乘务、城轨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造价、数控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西班牙语、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49个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大专学生17251余人,教职工832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188人。拥有66个专业实训室,建有印刷包装、数控模具、航空服务、城轨管理、建筑工程、汽车电子、学前教育、医疗护理等8大校内实训基地,105个校外实训基地。拥有航空服务、建筑工程、印刷包装等三大特色专业群,其中印刷包装专业群获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双一流特色专业群。毕业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88%以上,重点专业就业率近90%。学院秉承“勤奋、求知、创新、实用”的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育人为目的,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多项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成果,为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累计培养了46000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是湖南省高校设置(教育部批准)规划申入本科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A类院校,国家级长沙经开区“最美职院”,湖南省超万人大学,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 学校简介——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首批全国“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院校——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湖南省卓越校培育单位——湖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湖南省文明校园——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湖南省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基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株洲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9年,1986年更名为湖南省株洲中医学校,1990年更名为湖南省中医药学校, 2004 年升格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湖南省政府举办,行政管理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业务主管为湖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福地、动力之都、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株洲市,距省会长沙仅30分钟车程。现有株洲芦淞校区与云龙校区两个校区,占地共700余亩,总建筑面积 23.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 3.3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45.8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余种,电子图书近50万册,电子期刊5000种,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已建成。校园环境优美,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及大礼堂等文体设施齐全。学校现有教职工430人,其中,高级职称200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0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达60%以上;有二级教授3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225”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3人,有省级医学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省市名中医、核心专家等30余人。学校下设中医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康复保健学院等7 个教学院(部),开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中药学、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1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1万人。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 ( 湖南省直中医院 ),系三级甲等医院,是全国首批示范中医医院,有编制床位1200张;有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等协作型附属医院3家,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等教学医院20家,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训中心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130余家。学校以“卓越一流,强校升本”为目标,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中医药院校办学规律,适应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建立了适合中医药专业发展特点及行业产业需要的专业群与课程体系,社区中医健康服务专业群、中药产业服务专业群为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中药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及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及教育部健康类示范专业,推拿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建设学科。《推拿手法技术》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医护心理学》《推拿手法学》《经络腧穴学》《中医外科学》为省级精品课程,《医用计算机基础》等11门课程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主持完成了国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项目—针灸推拿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及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针灸推拿专业教学标准》的编制工作。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300余项,获市(厅) 级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30余项,其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项目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5项;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被SCI、CA、CSCD、CSSCI和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转载近100篇。教师共公开出版教材教参300余部,其中主编100人次,副主编90人次。学校主办有全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医药导报》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学校以“仁和、精诚、笃行、致远”为校训,继承发扬炎帝开拓进取、求索创新、奉献为民的无私精神,积极培育中医药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学校坚持以“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突出技能、全面育人、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面向基层、中医药行业及康复保健机构培养了大批医药、护理、康复技能型优秀人才,已成为我省基层中医药适用型人才的主要培养基地,至今已为社会输送了5万多名人才,诞生了一大批杰出校友:有株洲市人民医院院长李康华、湖南易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易跃能博士、汉方国药董事长杨勇、最美护士何瑶、最美乡村医生潘检根和大学生“村官”李黎、“青春正当时、三湘追梦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刘礼龙等。学校毕业生年内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比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近些年来,学生参加全国、湖南省、株洲市等各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多次获团体及个人第一名或一等奖的好成绩。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多家企业、医院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益丰大药房、秀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湾罗丽芬集团等合作开办有“订单班”;与广州美莱医院开展了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附属第一医院、株洲中医伤科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湖南盛康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人才培养;与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湘雅附二医院合作开展“ICU”、“呼吸师”、“造口护理”等专科护士人才培养。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千金药业有限股份公司、岳阳秀媛堂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妇幼保健院为湖南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学校简介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79年,先后隶属于原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工业总公司、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现隶属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定点院校、中航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航发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文明校园和湖南省平安高校。学校位于风光秀丽的世界知名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占地面积762亩,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元。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设有航空制造、航空维修、航空电气、航空服务、旅游管理、信息技术六大特色专业群,共35个专业。其中,航空制造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数控技术专业为省级精品专业、省特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省中高职衔接试点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专业为全国机械行业人才培养特色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发动机装试技术、飞行器制造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指定专业。学校推行“人才强院”战略,建设“双专业带头人”引领的教师队伍,培养了理论知识扎实与专业技能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30人,其中副高以上13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30余人,建有校级大师工作室5个、创新工作室2个。从航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相关专业机构聘请了132名专家和高级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授。学校多名教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近年来,学校主编(审)、参编全国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200余种,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拥有200余项国家专利。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实训条件优越。学校建有航空实训中心和机械实训中心,另有实验实训室75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56亿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6个,深度合作企业258家。学校是湖南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建有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航空工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航发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数控专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省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和省师资培训基地。学校突出现代职教内涵,不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实行人才定制培养。学校于2014年正式开办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班,先后与空军航空工程大学士官学院、海军航空大学青岛校区以及陆军航空兵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士官协议,现有空军、海军和陆军在校士官生1600余人。学校依托行业、对接产业、背靠企业办专业,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管理股份公司、上海春秋旅行社及其航空公司、深圳康途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厚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开办“南方班”、“西发班”等,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与中国军工企事业单位以及沿海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建立了广泛而稳定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受到用人单位持续好评,不少毕业生成为技术能手和管理骨干。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居同类院校前列,是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另外,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每年推荐数十名毕业生通过“专升本”考试后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或应征中国人民解放军直招士官。学校遵循“立足航空、服务地方、特色兴校、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服务航空,服务地方,服务区域经济信息化产业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第一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第三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全国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大赛二等奖、全国机械行业模具设计与制造大赛一等奖、第三届金砖和欧亚国家高科技公开赛金牌、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一等奖、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新时代新思想,新起点新征程。学校将秉承“厚德明志、求实创新”的校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走现代职教发展道路,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和提质培优工程,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高职学院。
  • 学校简介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脱胎于1551年创建的龙洲书院,筑基于1925年更名的益阳县立龙洲师范学校,起始于1949年10月1日定名的湖南省益阳师范学校(由益阳县立龙洲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五师范学校合并成立)。2020年9月,益阳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以益阳师范学校为主体,建设一所培养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的高标准、现代化地方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置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1月,学校正式通过教育部备案,纳入专科类高等学校序列。学校新校区选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西238号,办学规模拟定为5500人,规划建设用地450余亩。学校设有附属学校1所,挂牌实习单位102个,合作实习单位102个。学校专业丰富,开设有幼儿保育、社会文化艺术、音乐表演、绘画、计算机应用等专业,拟增设工业机器人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书画艺术等专业。学校与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部分幼儿保育专业学生可择优实行5年制中高职贯通培养,就读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经验丰富,艺术教育特色鲜明,实施“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近三年在中职文明风采、黄炎培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艺术展演活动中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一二等奖,参与省、市大型文艺演出20多次。毕业生长期供不应求,就业率达100%。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打造了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64人,专任教师19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5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81人,“双师型”教师39人,省级优秀班主任1人,省特级教师2人,市级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3人,2人荣获益阳市教育突出贡献奖。“十三五”期间,学校教师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成果丰硕,斩获国家及奖励3项,省级奖励33项。教学论文、设计、案例、课件等获国家与省级以上奖项252人次;共有10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编写教材或著作31本;取得课题26项,有2个国家级规划课题、16个省级课题成功结题。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立足益阳,面向湖南,辐射周边省市,以提升办学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标准师范高等学校为目标,积极推动人才培养“优质计划”、专业建设“分类发展计划”、师资队伍“团队培优计划”、内部治理“高效能改革”计划、校园建设“稳基赋智”计划,抢抓机遇,创造条件,致力于将学校建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学校简介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1999年3月,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衡阳师范学院。2001年2月,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并入。学校坐落于王船山(王夫之)故里、蔡伦家乡所在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衡阳市,地理位置优越,北望南岳衡山,南接奔腾湘江,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湘桂高铁、京珠高速、衡枣高速、衡邵高速、衡炎高速等环绕四周,距高铁衡阳东站2公里,距南岳机场20公里。学校办学历史肇始于1904年创办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百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恽代英、张秋人、蒋先云、黄静源、黄克诚、江华、陶铸、张经武、张平化、张际春、曾希圣、唐天际、周里、盛荣华、杨旸、汪瀛、樊芬芳等是我校校友的杰出代表。进入新时期,学校抢抓机遇,发展进入了快车道。2006年学校以17个A的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东、西两个校区面积共2166亩。现有20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4万多人,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以专业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拥有8个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应用基础研究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4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社科普及基地。拥有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5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凤凰卫视·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6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精品课程,9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优秀教研室。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在职教职工129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0多人(二级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60多人,另有在读博士60多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00多人。有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省级教学团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芙蓉学者”讲座教授、省新世纪121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社科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等共100多人。外聘院士、国内外专家180多人,省海外名师及引智专家20人。学校大力加强科研工作,科研实力逐年增强。2015年以来,学校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80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65项);主持教育部“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2项、“新文科”综合改革类项目1项;发表教研和科研论文340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50多部;获各级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100多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湖南省第十三届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发明专利260多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衡阳师范学院学报》被评为第五届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教育部两届“优秀特色科技期刊”、“湖南省资助优秀理论期刊”,“船山研究”栏目获教育部名栏建设项目。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办学,已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已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是湖南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培养单位。近年来,获得47项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聘请了48名外籍专家,先后有多名外籍教师获得“国家友谊奖”、“潇湘友谊奖”、“衡岳友谊奖”等荣誉。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着力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优秀教师,同时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是全国地方院校教师教育联盟主席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协同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实施“一师范专业对接一省级示范中学、一非师范专业对接一国内一流企业”发展举措,45个项目获批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与地市州教育局、名优特中学及中兴通讯、凤凰卫视、深圳通拓科技公司、东莞市佳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北方光电等500多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近3年来,学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国全省“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以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1000多项,获得专利32项,考取研究生1300多人。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办学质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砺志、笃行”的校训,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单位、全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单位、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团总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校、湖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平安建设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当前,学校正在积极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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