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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课改办主任旦智塔解读甘肃省“新高考方案”
2012-10-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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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一轮课程改革,历经个3年头,2013年首届毕业生将进入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是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对接的最为敏感的焦点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遵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对制定我省“新高考方案”提出的基本原则和明确要求,为适应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程,省教育厅、省课改办结合甘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新课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新高考方案”)。教育部于2012年10月8日批复,省政府办公厅已于10月19日正式公布。为了帮助大家全面了解“新高考方案”的相关政策和考试改革,我从以下七个大的方面进行概述性的解读。

  一、甘肃新高考改革的背景

  自本世纪初启动实施的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顺应国际教育发展大趋势及中华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体现,是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战略举措。

  2004年我国启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采取分批进入的策略推进。我省是于2010年秋季最后一批进入实验的省份之一。甘肃的高中新课改虽然进入实验的时间比较晚,但是准备比较充分,省教育厅从2007年就开始超前谋划,积极筹备,及时跟踪了解先期进入省份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大量比较研究工作。自2010年3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高中新课改启动会议以来,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省教育厅、省课改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对新课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工作思路,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新课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抓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扎实推进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初步形成了甘肃特色,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了高中新课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普通高中新课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县区为主、学校实施、社会支持”的协调工作机制,省课改办通过建立专题研讨交流、课改联系人、样本校建设、重要工作通报、跟进调研和年度总结报告等工作机制,为推进我省高中新课改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创新构建了新课程实验的制度体系。省教育厅十分重视新课程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组织省内课程专家研究制定并下发了14个学科教学和课程管理两大系列共36个配套文件。从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学科教学、课程评价、教师培训、资源开发、信息化建设、督导评估、样本校建设等方面,构建起了比较完整的新的制度体系,使我省高中新课改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

  (三)扎实有效的师资培训为新课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省教育厅、省课改办按照国家级水平组织课程资源和培训管理,持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新课程培训。从新课改政策与理念、课程方案解读、课标解读与教材教学指导、教师专业发展、模块教学指导、高效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使所有高中教师(包括管理人员),通过循环递进方式,系统全面地进行了培训,累计培训师资达9万多人次。各市州、县区和学校积极组织跟进培训和校本培训,落实新课程师资专项培训计划,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四)持续开展督查调研促进了新课程有效实施。从2010年起持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跟进调研与督查工作,组织省级专家团队分赴14个市(州),对近30个县(区)的60多所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调研,深入了解新课程各项实验的进展情况,发现新课改实施的特色和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以调研报告形式下发各市州,对深入推进高中新课改发挥了有力的指导作用。

  (五)新课改样本校逐步发挥引领、辐射作用。为了在学校层面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机制,省教育厅确定50所普通高中作为新课程实验样省级本校实施重点建设,三年多来,通过组织主管校长到内地学校挂职学习、校长到华东师大培训,开展校长论坛和现场观摩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样本校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样本校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特别是通过专项课题研究,为我省解决学校层面新课程实验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部分省级样本校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逐步得到了发挥。

  总之,我省高中新课改稳步推进,进展顺利。全省各高中学校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到2013年6月,高三年级的全体学生按照新课程方案和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将完成高中学业,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新高考改革必须与之相衔接。为此,省教育厅、省高中课改办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从甘肃实际出发,以积极、稳妥的态度,十分重视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改革,深入细致地开展研究和论证工作,积极推进“新高考方案”的适时出台。

  二、甘肃新高考改革的法规政策依据

  我省“新高考方案”的研制,以《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为依据。

  教育部于2008年1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为高考改革明确了方向,是我省制定“新高考方案”的基本依据。该指导意见指出:“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将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明确为以下三项:

  (一)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要求各地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切实做到可信可用,逐步发挥其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二)进一步深化统一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考试内容要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三)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高校在招生录取时要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查。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要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进一步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办法;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条件成熟的省市要进一步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可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我省出台的新高考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完全依照国家关于深化高考改革的上述要求,是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相衔接的,向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方面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三、甘肃“新高考方案”产生的过程

  我省“新高考方案”的研制工作始终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省课改办领导牵头,经过省级专家团队历时近两年时间的共同努力,在对全国横向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十易其稿,目前省政府已经印发的文本是各级党政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集体智慧的结晶,本方案的研制经历了以下过程。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部大力支持。省政府郝远副省长十分关心和重视本方案的研制,多次给予重要指示和具体指导,进一步明确了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方向目标和基本原则。2012年3月14日,“新高考方案”研制组有关人员到北京向教育部基教二司和考试中心进行专题汇报和政策咨询。教育部基教二司领导高度重视,申继亮副司长率有关处室同志召开座谈会,对我省“新高考方案”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对我省制定“新高考方案”给予大力的支持。

  (二)与新课改同步规划,精心开展专题研究。新课改启动伊始,为了加强课改专业支持力量,省教育厅和省课改办成立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指导组,设立了八个项目专家组,其中“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研究组”由省招办和课程中心牵头,组建专家团队,制订了《高考方案研制工作规划》以及《高考方案研制工作实施流程》,细化工作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专门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改革进行专项研究,为我省“新高考方案”的制定出台奠定了基础。

  (三)吸纳兄弟省市经验,开展横向比较研究。“新高考方案”研制专家团队广泛收集先期进入新课改各省的新高考方案,并对各省市“新高考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在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省新课程发展的新高考改革模式。

  (四)广泛征求意见,系统调研论证。“新高考方案”初稿形成后,先后召开了8次研讨和意见征求会议,经过反复的调研论证,在征求各个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12年2月初“新高考方案”基本成型,当月底省课改办再次召集了《方案》评审会,形成了第十稿(送审稿)。经过2012年4月12日省教育厅厅务会研究,修改后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于5月8日上报教育部。

  四、甘肃新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

  甘肃省新课程改革后的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概括的讲为四个“有利于”:

  (一)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高考改革的目的之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素质教育,要为高校选拔高素质的优秀人才,特别是要深化考试形式与内容改革,解决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推进素质教育也不是不要考试,要通过改革,积极探索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素质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

  (二)有利于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新高考改革基于高中新一轮课程改革,同时也是对考试与评价改革的深化。高考改革必须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相衔接,以引领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健康推进和全体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新课程背景下的高考仍然是选拔性考试。新的高考不仅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知识文化素质的考查,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为高校选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的学生。

  (四)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考事关全社会稳定,它的社会影响之大、关注度高是有目共睹的。高考不改革不行、改得不稳妥不行、改得不好更不行。因此,我省高考改革既要坚持走稳步、又要改革不停步,这就必然要求我们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旧的模式基础上进行渐进式的稳步改革,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有序,从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新高考方案”立足省情,保持新旧高考模式平稳过渡,确保新旧高考方案的顺利衔接,强调了坚持“三个结合”的策略,即:坚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与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

  五、甘肃新高考改革的特点

  考试内容的改革是“新高考方案”的最大特点,也是与旧高考相比较最大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新高考的连续性。新高考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新旧高考方案有机对接。总体上,新高考保持了过去的模式,仍然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题。目前,全国半数左右的省份实行高考自主命题,半数左右的省份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试题。考虑到命题队伍的组建难度和保证命题的质量,我省继续采用后者。我省现行的高考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根据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我省“新高考方案”仍然保持这一模式,这也是近年来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如: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南、河北、山西、宁夏等)高考统考科目设置的主流模式。2010年与我省同步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四川、重庆、青海、贵州、云南五省,选择2013年首次新高考改革采用的模式也与我省完全一致。一是保持了“三个不变”,即:命题不变、模式不变(“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分值不变(各学科分值仍然和以往相同),保持高考政策的连续性。二是有四个新的变化,即:考试内容的变化(普通高中新课程)、试卷结构的变化(增加选答题)、外语增加听力考试、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新高考,藏文与青海省同步;哈萨克文与新疆同步;蒙古文与内蒙古同步。

  (二)考试命题依据的权威性。命题依据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国家考试中心制定的高考考试大纲与考试说明。

  (三)考试范围的规范性。考试范围为普通高中新的课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及其说明中规定的考试内容,其中选修模块考试内容限定在《甘肃省普通高中选修I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限选模块范围内。

  (四)考试形式的创新性。各科目考试结构的改革,设置必考题和选考题。各学科必修模块必考,必考题考生必须全部作答。这里必考内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必考内容全部是必修模块,如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五个学科;另一种是必考内容为必修加部分选修模块,如数学(文科)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1-1、1-2;数学(理科)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2-1、2-2、2-3;外语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6、7、8;物理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3-1、3-2;化学的必考内容为必修和选修模块4-《化学反应原理》。部分选修模块选考,选考题采取“超量给题、限量答题”的组卷方式供考生选答。

  新的高考考试内容共涉及普通高中新课程14门学科中的9门学科,其中,思想政治和英语两个学科只有必考题,没有选考内容。

  语文学科的选考内容为“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两个选修模块,考生从两类中选择一类作答即可。

  数学(文科)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和《不等式选讲》,考生从三个专题中选择一个作答。数学(理科)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系列4的《几何证明选讲》、《坐标系与参数方程》和《不等式选讲》,考生从三个专题中选择一个作答。

  历史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1《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和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考生从四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地理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3《旅游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和选修6《环境保护》,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物理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3-3、选修3-4、选修3-5,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化学学科的选考内容为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和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考生从三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

  生物学科的选考内容: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考生从两个模块中选择一个作答。同时,各学科被纳入高考范围的选修模块都属于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选修Ⅰ课程系列。

  (五)考试导向的强化性。试题将更加注重能力考查,尤其是探究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将成为高考考查的重点。新的高考要增加英语听力测试,根据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的差异性的实际,应该采取逐步过渡的计分办法,稳妥地进行,具体由省招办制定考务细则并组织实施。因此,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做好英语教学安排,做好备考复习指导工作。

  六、甘肃新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亮点

  我省新高考改革的亮点将会体现在招生录取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据此,我省“新高考方案”在招生和录取方面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制度,这是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内容。要求从2010年入学的我省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建立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的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素质评价结果和学校三年总评。综合素质评价由高中学校真实客观地记录所有高中学生在校三年发展状况和综合素质,通过电子化的方式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录取时参考。

  (二)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招生多元化改革。方案提出三项举措:第一,鼓励招生高校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支持具有保送生资格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高校在我省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等;第三,鼓励高水平大学在我省实行自主招生考试的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三)逐步实行省内高职高专学校自主招生。逐步建立省内高职高专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是招生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新高考方案推出两大举措:一是允许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示范性高职学校,按当年招生计划的10%进行自主招生,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招生比例和学校范围;二是允许我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年毕业学生数的5%—10%的比例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推荐职业技能表现优秀的学生,经高职高专院校测试后录取。

  七、关于落实甘肃“新高考方案”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截至2011年底,全省普通高中学校436所,在校生657086人,专任教师38593人,每年参加高考的人数近30万人。我省“新高考方案”虽然基本做到了全面周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但是,其贯彻实施还需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省教育系统的不懈努力,要抓好以下环节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省招办要依据“新高考方案”尽快制订2013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全面、深刻地领会和把握“新高考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考务管理,完善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制定和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高考考试的安全。要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督查,落实细节,全力做好高考英语听力测试准备工作,确保2013年全面顺利实施。同时,积极与相关省区沟通,稳妥推进改革,确保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高考顺利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新高考方案”的的相关政策和考试改革的宣传,使“新高考方案”的精神家喻户晓,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对新课程的执行能力,增加学生的应变和适应能力,努力使高考取得良好成绩。

  (三)正确认识新课程与新高考的关系。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社会、国家和高校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只不过一个是育人,一个是选人,二者在本质上并不矛盾。建立与基础教育新课程相适应的高考新机制,对于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新高考方案在反映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同时,与现行高考方案相衔接,具有继承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随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高考改革也会进一步走向深入,高考方案还将逐步修订完善。

  (四)要坚决制止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普通高中教育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及必须遵循的教育规律,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能以高考结果作为评价学校教学质量、校长业绩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综合、发展性的评价机制,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学校的能动性,按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规律办学,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办出特色和水平,引导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新课程实验纵深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必须依法科学实施新课程,继续抓好六个重点工作。

  1.继续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课改理念,切实增强新课程意识,准确把握新课程实验的核心和要义,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新课程实验。

  2.严格执行国家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要基于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之下组织教育教学工作,摒弃那种高考考什么就教什么,高考不考的就不教或不认真教的片面思想。

  3.认真贯彻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下发的36个配套文件,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校课程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

  4.要切实加强学分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5.要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6.要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大力创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准确把握课程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我们正在努力朝着“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这一高考改革方向迈进。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基础教育新课改的逐步深入,“唯分录取”的坚冰将被打破,高考改革一定会在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有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等基本原则下,逐步实现从单一考试向综合评价的转变,一定能构建起更加科学与公正的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和选拔机制。

  以上解读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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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隶属甘肃省教育厅,其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甘肃省卫生学校。学校是首批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是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是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及护理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中华医学会全国卫生职业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单位、甘肃省医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甘肃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秘书长单位。学校现有占地面积1050亩,教学、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实验实训室面积10万㎡,有满足各专业教学的先进设备、智慧教学系统。教职工总数519人,专任教师352人,其中有副教授以上职称111人,讲师70人;有硕士以上学历116人。学校有临床护理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500余人,开设的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治疗技术等13个专业和老年护理、口腔护理、中医护理等3个专业方向,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医药卫生高职教育专业群。其中,护理、口腔医学技术两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助产等4个专业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甘肃省职业教育高职骨干专业。学校与北京大学、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合作办学,开设有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口腔医学等专业本科层次成人教育,形成了大专与本科并存、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并存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学校为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学教育服务,是全省重要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医学科学研究基地、医学信息交流基地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学校遵循“医德为先,技能为本,服务师生成长,服务人民健康”的办学指导思想,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努力创新办学机制,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培养医药卫生行业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未来,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将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专业建设总体水平、提高学院综合实力为主线,以内涵建设为中心;践行“勤奋 自强 厚德 博学”的校训,创建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高等卫生职业院校;以厚德博学之师,育勤奋自强之人;努力为卫生事业发展作出更加卓越的贡献。
  • 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市安宁区
    学校简介【办学历史】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机构设置】学校设有15个学院,建有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研究基地13个,独立设置的在编科研机构5个,校级非在编科研机构6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5个,各类智库团队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40.0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5.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22.83万元,现有纸质图书143.14万册、电子图书98.83万册,建有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建有专业教学本科实验室65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95个,能够满足办学需要。【人才培养】自建校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目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608人,其中本科生10902人,硕士研究生1567人。2016年以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近两年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9项。【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学科专业相适应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60.1%,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获得者占比达91.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5人,甘肃省优秀专家3人,甘肃省“飞天学者”15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13人,“甘肃省园丁奖”11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甘肃省创新创业教学名师2人,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1人,陇原师德先进个人1人。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3人,甘肃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2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33人。【学科专业】学校现有37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法学、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有法学、信息安全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9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同时建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等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另建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五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7项,其中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2017年-2021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基金项目33项。主办《甘肃政法大学学报》《西部法学评论》2份专业学术期刊,其中《甘肃政法大学学报》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国内国际合作】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人文大学、哈萨克斯坦法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外高校及吉林大学、青岛大学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加入了亚洲法庭科学学会,作为成员单位发起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2017年10月,经教育部决定,由中国政法大学对口支援我校。【智库建设与社会服务】学校积极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主动服务法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主动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疆治藏治边方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实用人才支撑;二是发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开展国别法治比较研究,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四是发挥证据科学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等科研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公正司法提供科技服务。【办学定位】办学类型定位:高水平政法大学。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开办博士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发展定位:打造法学高峰学科,强化证据科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特色学科,大力发展公共管理、国家安全学科,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实力,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整体推进学校专业水平,加强“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文科与理工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构建“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培养具有远大抱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崇尚法治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面向定位:立足甘肃,面向全国,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发展目标定位:西部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 学校简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是整合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前身是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的原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始建于1951年)和隶属于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甘肃省政府批准,两校合并改建为我国西部第一所资源环境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3月,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将国家重点中专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始建于1951年)整体并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 永不放弃”的办学精神,不断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凝炼形成了“和谐教育”的办学理念、“品质至上”的校训、“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德树人”的教风和“知行合一”的学风。在7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发展质量和效益创造了甘肃高职教育的“资环样板”,学校的办学历程成为甘肃职业教育敢为人先和艰苦创业的“一面旗帜”。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的全国56所之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甘肃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省部共建院校,甘肃省政府确定的省级“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荣获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示范校、教育部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甘肃省第一届文明校园、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工作示范院校、甘肃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800人,高职生18800余人,中职生500余人。现有4个校区,1个产教融合示范园,占地面积2307亩,建筑面积43.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254万元,与政府、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0个,建有校内实训室191个(含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图书馆藏书143万册。学校主要面向全国气象、民航、煤炭、地质、安全、冶金、水利、化工、珠宝、财贸等行业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自建校以来,学校办学规模稳步增长,社会美誉度不断攀升,生源质量同步提高,整体录取分数保持在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被表彰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甘肃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在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代表高职院校就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经验作了交流发言。学校是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应急与安全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会员单位。学校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2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73人、副高级职称30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专任教师比例为79.8%。1名教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名教师获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劳模,10名教师获省级园丁奖,2名教师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7名教师获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教师获甘肃省青年地质科技奖。建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8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错位设置、非均衡建设、星级管理、专业群发展”的专业群建设策略,形成了气象、冶金、环保、安全、财贸等紧密对接甘肃产业人才需求的资源环境类特色专业布局。现设置14个专业群,含22个职业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各2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在线精品课程26门。学校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研导向,重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多年来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合作,组建了甘肃省资源环境职教集团、甘肃省水利与水电职教集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产教融合研究院、甘肃省军事专业人才培养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先后立项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53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110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772万元,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近2400篇,授权各类知识产权387项,获得市厅级以上各类科技奖励17项。学校重视社会服务,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建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国气象局干部培训学院甘肃分院、全国有色冶金技术“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甘肃应急管理学院、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甘肃省大学生海外就业服务中心、甘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兴陇兰州牛肉拉面国际商学院、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煤基产业学院等社会服务平台30多个,每年为社会提供各类专业培训2.5万人次左右、服务到款额2300万元以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努力培养理论基础实、操作技能好、创新意识强、信息素养高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助力区域产业升级,形成社会服务高地;增加技术附加值,形成技术创新高地;服务“一带一路”,争做职业教育向西开放的先锋,朝着建设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奋斗目标坚毅前行。
  • 学校简介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10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4月教育部备案、同年秋季开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陇东国家级大型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原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甘肃省庆阳市。隶属于庆阳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守“创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让教师德技兼修,让学生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秉承“明理求真、精工致用”的校训,倡导“勤学善思、砺炼笃行”的校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工匠为培养目标,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重,依托地方优势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推陈出新,守正创新,已成为省内有影响有特色受社会欢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开设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运动训练等31个高职专业。普通高职在籍学生6045人,普通中专在校学生48人,成人学历教育573人。现有教职工320人,其中专任教师28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65人,中级职称143人。学院占地25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6亿元。馆藏图书16万余册。建成千兆校园网,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和办公管理一体化。学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莘莘学子读书生活的理想之地。学院推行课堂教学改革,重视实训实践教学,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战略,为教师搭建平台,让教师成功成名。近年来教师先后申报立项省部级课题35项,公开出版校本教材、专著65部,发表论文450余篇,发明专利30余项。获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二等奖、庆阳市社科优秀成果及“五个一”工程奖。12名教职工受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表彰奖励,43名教师获“省市级优秀辅导教师”称号。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坚持开展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和主题教育,严管厚爱,成己达人。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工业机器人虚拟仿真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二、三等奖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决赛铜奖等奖项,有多名学生在省市级各类技能大赛和各项活动中斩金夺银,获得殊荣。学院多次受到团中央、甘肃省教育厅、人社厅、团省委、庆阳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中国教育报》《解放军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和高职高专网、中国高校之窗、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庆阳电视台等媒体多次予以报道。学院发起成立产教融合联盟,开展校企共建行业学院、企业冠名学院和订单式、冠名班培养,提高毕业生质量和素养,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院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推动“入学即入职、毕业即上岗”,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推行实习就业一体化,让毕业生体面阳光高薪就业,实现“出口畅”带动“入口旺”。积极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军入伍,接受军营生活磨砺,保家卫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升造。吸引大中型企业来校投资建设,搭上了职教政策的顺风车,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学院坚持“高起点谋划,低重心运行,院系两级负责,处室统筹协调,系部条块管理,分类划等考核,个人特色发展,团队绩效奖惩”的管理原则,聚精会神抓质量,励精图治求发展,力争实现“5至10年有特色、有影响、高水平”的办学愿景,建成办学理念先进、教育特色鲜明、校企合作灵活、就业高薪体面的省内一流综合性高职院校,为甘肃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 学校简介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6年,1994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1995年被林业部评为“全国优秀中等林业学校”,2001年升格为高职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100所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8年升格为副厅级建制,201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教育部确定为200所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之一。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单位”“第一届甘肃省文明校园”“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称号。多年来,学院的建设、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艰苦、执着的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爱校如家”的优良传统,“砥砺学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创新带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学院氛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学院现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面积28.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03亿元;在麦积山风景区建有占地3700亩的实习林场,在校内建有占地55亩的综合实训基地。建有151个职业特色鲜明的校内实习实训室,校企联建360多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设有林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交通工程9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本科部4个教学部。现有学生9100人,其中本科生398人,留学生6人,开设49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513人,教授42人,副教授12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300余人。学院立足林业艰苦行业,创新林业高职教育,依托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构建了林业技术、水土保持、环境监测与治理、工程测量4个重点专业及相关专业群,为甘肃林业、环保、水土保持等艰苦行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技能人才。创新特色专业建设,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以特色专业为龙头,以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为引领,强化各专业内涵建设;与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签订了共建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为学院专业建设、创业就业等方面争取到支持;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积极推进中职、高职、本科现代职业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在我院挂牌成立;牵头组建甘肃省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依托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和全国高职“校企一体化联盟”,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招生就业稳中有升,积极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多措并举开展招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实施“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四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模式,扎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陇原绿色,我们一直在努力。在新的征程上,学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身新实践,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之路,努力开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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