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5月4日至5日举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等级性考试科目 |
5月4日(星期六) | 9:00—10:00 | 化学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
15:30—16:30 | 物理 | |
5月5日(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13:00—14:0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由于5月4日是节假日最后一天,5月5日是工作日,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量提前出门,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进入考场。
(1)5月4日上午化学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9: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2)5月4日下午思想政治科目考试,12:30考生开始入场,13:15禁止考生入场,13: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3)5月4日下午物理科目考试,15:00考生开始入场, 15:45禁止考生入场,16:0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4)5月5日上午历史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9: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5)5月5日下午地理科目考试,12:30考生开始入场,13:15禁止考生入场,13:3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6)5月5日下午生命科学科目考试,15:00考生开始入场,15:45禁止考生入场,16:00后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3.本次考试下午开考两场,请参加下午第二场考试的考生,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教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切勿走错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物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
5.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员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
6.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条形码纸上的科目信息、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纸。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前须经监考员同意,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应立即停笔,安坐原位,待监考员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11.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替考代考已入刑,投机取巧不可取。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