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选择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月8日至1月12日。
(三)报名办法
1.选择考试类别。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凡报考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等六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省级统考”。
凡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我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2.报名及缴费。2015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中,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要缴纳考试费(每人160元),在高考报名时缴纳;仅报名参加“校考”不需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
3.网上填报专业考试类别。2015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相应选择“省级统考”开设的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所报考“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4.领取准考证。凡参加“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月15日持报考卡到报名点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交艺术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统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6月7日至9日文史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其中,艺术类的专业“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至18日。
2.考试地点: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6.书法类专业考试科目:临摹1、临摹2、创作。
各类别考试科目、形式、内容及分值详见《海南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表》(附件2)。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
(三)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项目 | 1月17日 | 1月18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
美术类 | 素描(8:30-11:00) 速写(11:00-11:30) | 色彩(14:30-17:00) | |
声乐、器乐类 | 演唱 演奏 视唱 (8:30-12:00) | 演唱 视唱(14:30-17:30) | 听写 乐理(9:00-10:30) |
舞蹈类 |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 ||
播音与主持类 | 面试(8:30-12:00) | ||
书法类 | 临摹1(8:30-9:50) 临摹2(9:50-10:40) 创作(10:4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