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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年普通高考首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2010-12-2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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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全媒体记者沈祖啸)新疆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今天(12月20日)正式出台,2011年我区首次全面实行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各类考生的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2011年的1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自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说,为遏制“高考移民”,报名规定还是以四家名义(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公安厅、兵团教育局、兵团公安局)下发。

  自治区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对涉及高考的户口迁移、变更民族成份的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发生利用非正常户口迁移和变更民族成份投机高考行为,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考生身份鉴定、确认工作。要采取网上核查的办法查验考生户籍的真伪,对民办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转入我区的考生和非新疆身份证号的考生户籍情况,必须在户籍网上逐个核实;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份的要坚决纠正;同时,上级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于伪造身份证件、冒名替考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表示,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网上录取。考生应仔细检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另外,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按要求如实、认真、规范、逐项填报报名信息,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据悉,高考统考科目汉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汉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少数民族双语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工类)、汉语、理科综合、英语。(少数民族双语班考生是指语文课用“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四个语种中的一种语言授课,其他课程部分或全部用汉语授课的考生)。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要求,各级报名组织机构要让每个考生和家长都清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中关于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并将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等)以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明年招生信息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或http://202.201.201.6)或拨打当地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对于报名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考生和家长可向自治区招办举报,举报电话:0991-875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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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报名条件

  (一)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在疆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

  2、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当年高考的时间计算,下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完整学籍,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就读学校三年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学校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后,方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异地考生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及国贫、区贫县报考的,不享受这些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及国贫、区贫县考生在其他地州报名参加考试的,不享受这些地区的录取照顾政策。

  B、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

  2、在我区出生到外省区借读(回原籍或亲友所在地借读等)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证明。

  3、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有利于引进人才,区外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及对开发建设新疆有特殊贡献人员在援疆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高二、高三)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这部分考生要有家长的组织派遣手续或在疆注册投资资金等相关材料)。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兵团系统,可由新疆建设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准予报名,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4、在新疆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C、借考报名条件

  户口在我区并符合报名条件,但其父母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借读的考生或因公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确有困难需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考的,其借考地高考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新疆相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可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经借考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同意,到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方可在考生户口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

  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要求在我区借考的考生,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必须与我区相同,并持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意其借考的书面证明,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可接受其在当地考试。考试结束后,答卷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

  D、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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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政法学院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图木舒克市
    学校简介新疆政法学院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地处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四地州中心地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国家职责使命。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设立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10月1日,新疆政法学院举行揭牌仪式,宣布正式成立。新疆政法学院在党中央的重视关怀下,在教育部、兵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以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新时代拓荒牛的精神创建“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一流政法院校。新疆政法学院目前下设15个党政管理机构、7个二级学院、3个教辅机构和2个群团组织。目前已设立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公安学、监狱学、刑事侦查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等25个专业。共有在编和援建教师405名,正在快速壮大。已面向全国22个省(市、区)招生,在籍学生6599人。在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建成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服从和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大学。新疆政法学院的建筑整体为汉唐风格,具有典型的中华文化特征,是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的典范。校园规划面积2600亩,目前完成建设面积1200亩,已建成科创楼、图书馆、实训楼、培训楼、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田径场、体育活动场、学生食堂、大型商服中心等并投付使用。已建成校舍面积13.4万平方米,实验室、实训场所面积1.1万平方米,体育场馆6.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0%。已交付使用教师安置用房300套,可满足学校教师良好住房需求。学院可容纳8000名师生,今年夏天,第一期建设将竣工投入使用,届时我们将分批分期推进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建成满足12000名师生工作生活的美丽校园。面对新时代历史的重任和赋子的光荣使命,新疆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新疆、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扎根南疆,卫国戌边,建功边陲,成为维稳戍边、建设边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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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学校简介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百余年来,学校始终遵循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自治区学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了大量人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学校现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180余人;专任教师501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39人,占职称教师总数27.7%;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学位)331人,占比66.1%,“双师型”教师占比50.9%。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4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第二期培养人选3名、第三期培养人选1名,自治区名师工作室3个。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涵盖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7个招生专业。学校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拥有首届自治区级骨干专业群1个,校级高水平骨干专业群10个,自治区精品课程5门,校级精品课程106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8门。2个“4+0”高本衔接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校积极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获批自治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申报通过“1+X”证书试点项目27个。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菜鸟物流等实力雄厚企业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和实训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学校重视科研工作,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9个,其中“新疆教育云技术与资源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自治区特殊教育培智资源中心”为自治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中心,校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定期公开出版专业刊物2种。“十三五”期间,学校教师发表学术论文962篇,其中核心期刊64篇;学校科研立项16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部级35项,厅局级27项,校级课题91项,获得校级以上各类科研奖励50项。《新疆教育学院学报(汉文版)》入选“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职后培训经验丰富,师资和场地条件良好,传统优势明显。学校是新疆学前教师、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干部人才培训的基地和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新疆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新疆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考核中心均挂靠我校。与自治区14个地州组建培训联盟,大力在信创、旅游、管理等方面与行业和企业开展合作,年均培训量保持在1.5万人左右,服务基层、面向产业、辐射全区的培训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长期以来,学校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为新疆培训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学校办有享誉天山南北的实验小学,在自治区基础教育工作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特别是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学校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立足自治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学校教师教育传统优势,实施职业教育特色兴校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爱国爱疆、担当奉献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学校百年师范教育历史,彰显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培育职业教育新优势,以特色校园文化带动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的提高,努力打造“高水平、多层次、特色鲜明”的自治区优质职业院校,为自治区安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 学校简介学院创办于1980年,2013年经自治区批准,由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工贸学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立,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40年来,累计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6万余人,毕业生留疆就业54000余人、留疆就业率达91.6%。 学院现有在册学生1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459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72人,讲师83人。学院有5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3个兵团级“大师工作室”,2人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2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 学院原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占地172亩,总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 2019年5月,兵团党委决定,学院迁址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按照在校学生10000人规模,占地1134亩,总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二期工程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总投资概算13.5亿元。第二师提供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建设资金4.2亿元。目前,学院整体建设在兵团各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下,实现了学院整体搬迁,保障了秋季正常开学。 学院设建筑与水利工程学院、城市建设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教育艺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兵团国家第八职业鉴定所。开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数字媒体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电气自动化技术等34个高职专业。多年来,学院积极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新模式,与2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实习与就业“双基地”,确保毕业生100%顶岗实习和推荐就业。 学院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得524个奖项,其中国家级技能竞赛278个奖项,与自治区同类职业院校相比,学院在获奖质量及数量上均名列前茅。 学院以“厚德强技 爱国荣校”的校训,“和谐创新 术业专攻”的校风,“人正学勤 业精善教”的教风,“自信自律 会学会用”的学风,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学生成长成才,培养了一大批各行各业的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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