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琦)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0年高考外语口试工作细则、考生须知已基本敲定,并将于近日出台。细则要求,外语口试教师及考点工作人员名单不得提前宣布。
今年高考外语口试首次安排在高考前进行,将于4月24日-25日开考。细则要求,考点工作人员名单及口试教师所在考场名单对外保密,不得提前宣布口试教师名单。名单公布后,口试教师直接进入考场准备口试。每个考场设两名口试教师,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口试的高校外语教师作为口试教师。每个考场的口试主考教师须有讲师以上职称。
据了解,口试成绩分为5、4、3、2四级分制,口试时间一般为5-7分钟,两名口试教师依照评分标准协商评定成绩后,将成绩填入《外语口试通知单》相应的栏目内,并签名。教师要熟悉评分标准,对评分标准宽严尺度要统一认识,防止正式口试中评定成绩出现偏宽、偏严或宽严不一现象。同时,坚决杜绝外语口试中的照顾分、人情分、修改分和泄漏试题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在外语口试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细则指出,考生在备考室按试题内容准备7分钟,之后由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在同一小时内,口试结束的考生与未进行口试的考生要隔离。每位考生只允许在指定的考点参加一次考试。考生可于4月15日—23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的口试通知单。口试成绩将于5月5日后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6月下旬将口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一并下发至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