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由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而成。原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等。原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要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自学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等工作。
为了更好地履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职能,适应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需要,综合考虑我省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需求。2012年,经省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将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整合,组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经过精心筹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今天正式成立。两个部门整合之后,将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和录取政策及实施办法等,并承担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非学历社会证书等考试的管理、组织实施及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等工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成立,实现了对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和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为提升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奠定了基础。成立后的教育考试院,将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进程,全面提升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并积极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为全面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副省长郝远出席揭牌仪式,并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立揭牌;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宣读了《关于组建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院长任命决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张为舟和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智平分别为考试院成立致辞。
出席仪式的还有省招委会、省考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教育厅及其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招考办负责同志,省招办、省自考办全体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