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1. 时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7:15
2. 地点:海军第905医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其中,面试地点在10号楼,体检地点在门诊2楼体检中心,职业适应性检测地点在门诊6楼会议室。
二、考生条件
参加并通过区人民武装部组织的政治考核,且高考成绩达到军队院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携带物品
考生本人身份证(如果没有身份证的,请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上必须要有身份证号,在体检前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被发现或举报查实,将被取消体检资格并按不合格论处)、高考准考证、《政治考核表》、《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详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报,并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四、体检标准
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具体可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查询。
五、体检要求
1. 做过眼部屈光手术的考生,请现场提供诊断证明或复诊记录,证明手术方式和手术时间并加盖手术医院公章。既往做过其他手术或曾有骨折等创伤病史的考生,请现场提供相关病情材料(就诊病历本、出院小结、住院病历等资料,并加盖手术医院公章)。
2. 考生在体检前应规律生活,避免熬夜、劳累、剧烈运动,保持心情放松。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禁止饮酒。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须禁食(可饮水,不可饮用有色、含糖饮料),次日空腹体检。体检当日必须在抽完血、做完肝胆脾胰B超后方可进食(请考生自带食品)。女生在参加B超检查前需饮足水并有憋尿感,如遇经期要提前告知主检医生。
3. 体检当日留取尿标本时应尽量留中段尿。
4. 考生体检当日严禁佩戴隐形眼镜、隐形色盲镜等,可以携带框架眼镜,并根据医生要求进行眼科检查。
5. 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者,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中规定处理。
六、组织程序
1. 面试开始前,考生按照面试地点工作人员指令排队等候。
2. 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政治考核表》、《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并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领取《面试登记表》并填写个人信息,按顺序参加面试;面试完成后考生上交《政治考核表》。
3. 面试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登记表》到体检检录点上交《面试登记表》、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规定流程参加体检和职业适应性检测;体检和职业适应性检测完成后上交《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
4. 7月27日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未在合格考生名单内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21-81801215)询问并申请复检(对可通过药物控制的项目,不作复检);7月28日组织复检,复检要求与初检相同;7月29日下午公布复检合格考生名单,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5. 面试、体检和职业适应性检测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次相关军队院校志愿(含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相关信息(https://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00717/14277.html)
七、注意事项
1. 面试、体检期间,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进入面试等待区前,需检查《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和健康码情况,并测量体温。当日体温在37.3度及以上者,按照规定必须经过医院发热门诊排查新冠感染后方可继续参加面试、体检。
2. 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序受检,严禁单独行动,严禁大声喧哗。在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方可离开体检场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所有纸质表格必须按要求上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体检时,请着方便穿脱的衣服和鞋子,不得佩戴饰品。严禁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
4. 整个体检过程医院不接受任何关于体检结果的询问。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复查申请。
5. 面试和体检地点停车位紧张,请考生及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6.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若有身体不适及其他不清楚事宜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7. 上海警备区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81801215.电话接听时间为7月22日至30日(每天9:00至17:00)。
附件: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