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青海省考生利益,严防高考移民,青海省2013年高考前第二阶段考生资格审查开始。记者了解到,每年从高考报名开始一直到录取结束,我省要进行四个阶段的高考考生资格审查。
今年,我省高考考生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已注册省外借读高中生、三地间迁转户口考生的资格。将不符合条件者已注册或空挂学籍予以考试的;外省籍考生将户口从省外迁入省内后,又在省内州、县(市区)间迁移,从中改变并隐瞒原签发地、籍贯、身份证号等原始信息和真实身份后在青参加高考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依据《收养法》有关条款以及我省有关高考文件规定,我省居民从省外收养的孤儿,必须在我省就读高中。此类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时,必须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款,即收养人夫妇无子女,被收养人亲生父母双亡。高考报名时,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收养人夫妇无子女证明(家长单位、县级计生部门分别出具);考生亲生父母双亡资料(原籍公检法部门〈对有关案件的处理结果文件〉、考生亲生父母原单位分别出具);户籍迁移手续(准迁证、迁移证复印件,由公安部门加盖户籍专用章);在我省办理的收养证以及公证手续。
省外居民与我省居民再婚后,从省外将本人及其与原配所生子女的户口迁入我省的,其子女必须在我省就读高中,且达到我省高考文件规定的条件后,方准报考和参与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
作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