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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2-3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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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厅结合实际,制订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28日

 

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8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科学选拔人才,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全国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的2科,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10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录取办法

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志愿填报与投档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各专业类别志愿设置与填报及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类。普通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录取工作按四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成绩、普通类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军事、公安、司法等院校及其他需要体检、面试或签订协议的院校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军事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军事院校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军事、公安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的院校,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和国家专项计划普通类专业,即非定向计划、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以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特殊类型志愿和普通志愿,其中特殊类型志愿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设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志愿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中填报,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中填报。对于普通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对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和预科班计划,符合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3)投档录取。先进行特殊类型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志愿投档。对于特殊类型志愿,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全部投档;对于普通志愿,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招生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族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

3.专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即定向培养士官;公安、司法类专业;需要面试的乘务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各类特岗人员计划等专业。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其余院校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定向培养士官采用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余的院校采用单个志愿,即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对于其中有体检、面试要求的定向培养士官、公安、乘务等招生院校,第一次体检面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

(3)投档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采用单个志愿,需要面试或签约的投档比例为100%,不需要面试的由招生院校提出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普通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二)艺术类。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以普通类本、专科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对于不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招生院校可在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成绩要求。

艺术类各录取批次投档录取后,对录不满额的院校分别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志愿。

(2)志愿填报。考生根据本人成绩等条件选择符合有关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填报。其中,第1顺序位置既可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也可选择非平行组中的院校填报;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选择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填报。

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第一步,对填在第1顺序位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投档录取,按学校提供的拟投档名单经相关程序后按100%的比例投档录取;第二步,对填报了非平行组中的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其剩余志愿和只填报了平行组志愿的考生合在一起,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00%,不超过105%。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我省划定的相应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者相关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的自划线。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其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规则的招生院校专业安排在平行组,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或者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但执行招生院校本校投档录取规则的专业安排在非平行组。采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我省统一投档规则,并安排到平行组,原安排在平行组的保持不变。

本科批的志愿设置、填报及投档录取方式与本科提前批相同。

3.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录取批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本科、高职专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提前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1个院校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对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2.本科批。包括原安排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3.专科提前批。为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招生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1次征集。

(3)投档录取。按100%比例投档录取。

4.高职专科批。包括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招生的体育类院校专业。计划编排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

(1)志愿设置。本批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均可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批志愿。对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后、录不满额的院校安排2次征集。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在政策降分的范围内降低分数要求。

(3)投档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原则上为100%,最大不超过105%。

体育类各批次投档排序规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要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1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加强条件保障。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要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员工和各级考试招生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师资队伍补充机制,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三)做好宣传培训和志愿指导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做好政策解读,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志愿指导,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理解考试招生政策。

(四)开展模拟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安排做好2021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各级政府对各个环节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要通过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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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教育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1+X”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湖南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湖南省智能制造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湖南省对外劳务特色培训基地☆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认证培训基地☆湖南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小企业职工培训示范基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在校学生19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办学成就辉煌。2006年获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获“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称号,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21年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80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0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9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9人。会计、模具设计与制造、软件技术3个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高职教育教学团队。另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聘请了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并聘有多名外籍教师任教。专业门类齐全。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与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类的43个专业。专业紧贴市场需要,突出职业特色。其中中央财政支持提升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IT改革专业2个。培养模式先进。学院致力于“校企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教、学、做合一”,建立了“教室、车间合一”、“学生、学徒合一”、“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的教学模式,形成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设立在学院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能组织网络编辑师、育婴师等29种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鉴定和发证。近年来职业资格鉴定学生取证通过率达96%。设施条件优越。学院建有全省一流的现代制造技术实训中心等12个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264个。有附属医院2所,其中一所为国家二甲医院,有病床500张。图书馆藏书总量90余万册。提供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健身洗衣、邮政速递、自助取款等生活便利服务。标准学生公寓,内有洗衣房、卫生间、阳台、衣柜书桌、热水开水、宽带电话等。资助体系完善。学院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助学金2000―8000元。学院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就业渠道畅通。学院与4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每年邀请几百家用人单位在学校举行大规模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部分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入学即意味着就业。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多年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交通条件便利。娄底位于湖南中部,毗邻长株潭地区,系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湘黔、洛湛铁路、沪昆高铁、沪昆高速、二广高速、长韶娄高速、娄怀高速贯通全市,乘高铁到省会长沙仅40分钟,乘火车可达湖南任一市州,交通十分便利。学院位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雅舒适,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 邮编: 417000  湖南代码:4370          国家代码:12848  联系电话:0738-8360973,8365018,8361671  网址:www.ldzy.com  E-mail:ldzyzsjy@163.com
  • 学校简介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是经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湘潭大学创办的独立学院,坐落在毛主席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院设有49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5500人。 学院依托湘潭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共享湘潭大学一流的师资队伍、图书资料、教学设施和学科优势。学院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求确定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就业为导向,重点发展应用型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9人,62%具有高级职称,70%具有博士学位;长期聘请外籍教师担任英语教学;定期举办学术讲座,聘请在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来学院讲学。学院秉承湘潭大学“博学笃行、盛德日新”的校训,加强基础,注重素质,强化能力;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注重多样性、开放性、应用性、创新性和复合性”的教育理念,强化应用性课程教学,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教学;积极引导学生“高品味做人、高层次成才、高水平就业”,全面培养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享有良好声誉。学生代表队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荣获全国性、全省性团体奖励100余项,荣获个人单项奖励1400余项,连续三年蝉联“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湖南赛区本科二组团体一等奖,学生荣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第十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第九届“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湖南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特等奖、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南赛区一等奖、湖南省大学生写作竞赛一等奖等荣誉。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硕士研究生考取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先后有3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硕士研究生。有 100 余名毕业生获得美国哈佛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院校博士学位。学生创新创业蔚然成风,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其中2017届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段小桃在校期间创办了“斯挺正装”服装品牌,并在全国各地开了14家连锁店,2015年营业额超过800万;2015年10月19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CCTV2)《经济信息联播》栏目对该生创业事迹进行了报道。2019年,3支学生团队的项目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资助;2019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邓嘉豪在校期间获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外观专利授权,4项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2019届电子商务专业王智成带领麦田工作室团队荣获第九届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总决赛特等奖等多项全国性、全省性奖项。 热忱欢迎报考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邮 编:411105 电 话:0731-58293832 58293847 58293680 传 真:0731-58293847 网 址:http:// xxxy.xtu.edu.cn/ 邮 箱: xxzhaosheng@xtu.edu.cn
  • 学校简介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是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5年1月,学院在教育部办学条件专项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2007、2008年在湖南省独立学院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中名列前茅;2010年在全省独立学院专业建设专项检查中获省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同年,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2年5月,学院顺利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近6000人。二、组织管理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了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招生就业办、后勤办、团委等管理机构和文学与法学系、外语与商务贸易系、经济与管理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体育系等6个教学系,教学和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学院制订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体制完备,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三、办学理念学院遵循“面向学生成才、面向社会需要、面向未来发展”的办学理念和“至真、至善、至美”的院训,依托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利用优质的办学资源,实施“基本素质+特长”的基本培养目标和“宽基础、重实践、育专长”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本科学历教育与职业素质教育一体化特色,培养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四、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06亩,校舍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有1万多平方米的图书馆、有标准化田径场、现代化体育训练馆、多功能演播厅、美术楼、音乐楼以及设备先进的实验室、语音室等。校区内基础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五、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60人,其中教授41人,副教授131人,博士25人,硕士157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2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5 人。近三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率均在96.3%以上。在省教育厅组织的独立学院课堂教学专项检查中,我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近五年来,我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0余项。学院教师出版专著30余部,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六、办学成果办学17年来,我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17000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2012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湖南省独立学院之首。“十二五”期间,学院在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研究与改革、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绩斐然,多项教学科研课题获得省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立项资助。我院学生在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学科专业知识竞赛或技能比赛中获奖80余项,其中国家二等奖3项、国家铜奖1项,省级一等奖23项、二等奖20项、团体一等奖2项、团体二等奖2项。七、办学特色学院坚持实践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分为“通识教育”、“专业素质”和“实践创新”三大平台以及“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10个模块,设计了“2+N”的人才培养框架,充分发挥了独立学院办学机制灵活的优势。学院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重视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设立了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建设基金,强化网络课程建设,开设了“自主学习服务平台”。学院与美国乔治福克斯大学长期开展友好合作,近年来有近30名学生赴该校攻读,并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有10多名学生圆满完成学业后在美国就业。学院与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格拉豪预科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框架协议,我院学生可赴德攻读硕士专业项目(3+1+2)和学士专业项目(2+0.5+2),毕业后可获得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学位证书。八、发展目标立足湖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形势与要求,全面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活力、办学影响力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独立学院。
  • 湖南工程学院湘潭市岳塘区
    学校简介湖南工程学院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单位。湖南工程学院于2000年6月由原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51年,隶属于原国家机械工业部,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创于1978年,隶属于原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合并组建而成。1958年至1963年,湘潭机电高专的前身“湘潭电机学院”曾开办过5年本科教育。学校2000年在全国地方高校中率先确立了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形成了鲜明的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是“全国工程应用型本科教育协作组”副组长单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普通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划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地方高校卓越工程教育校企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理事单位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新工科建设协作组”副主任单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通过教育部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30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学校依江傍湖,环境幽雅,墨韵书香,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文明高等学校”“文明校园”。学校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和机电、纺织行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形成了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信息等优势专业群,涵盖工、管、文、理、经、艺六个学科门类。现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52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学校现有国家级实践教育平台4个,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创新创业平台3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优秀实习基地25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7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1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示范实验室(中心)9个,建有3个现代产业学院。金工实习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工程,现有教职工1284人,其中专任教师1078人,高级职称教师39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55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7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教育部、教育厅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优秀教师1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4人,“湖湘高层次人才”、省“百人计划”、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人才9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1个。学校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4个;省级校地合作基地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近五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3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5项、横向科研项目1007项,科研经费总额4.9亿元,获科研成果奖励32项(其中省部级16项),授权专利569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843篇,出版学术专著35部。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先后与546家企业开展了产学研合作,产生经济效益超过200亿元。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已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3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了2个本科专业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2019年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学校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历经70年工程教育积淀、21年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11年“卓越计划”的深度实施、1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18万多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弘扬“锲而不舍,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秉承“团结、严谨、诚信、创新”的优良校风,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全校师生员工将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大力加强“双一流”建设和新工科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工程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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