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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16-07-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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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要求

总体目标: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考生为本,紧紧围绕保障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竞争权,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努力维护高校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

(一)录取管理体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二)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肖国安;副组长: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葛建中、詹小平;成员:蔡柏良、刘静、熊俊钧、左清、黄扬清、曹文才、吴德平。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录取现场指导监督小组及职责。组长:葛建中、詹小平;副组长:蔡柏良、刘静、熊俊钧、左清、黄扬清、曹文才、吴德平;成员:伍光强、谢桂平、刘二江、周文燕、谢培元、成俊杰、黄权。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录取操作小组及职责。录取管理组组长:成俊杰,副组长:王秋云、魏勇;信息技术组组长黄权,副组长:陶正武、谭欣、张和国;纪检监察组组长:曹文才(兼),副组长:周文燕;信访接待组组长:郭雄强,副组长:谢桂平、杨俊玲;行政秘书组组长:谢培元,副组长:孙苗、张和生、皮祖迁。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如下:

录取管理组:负责录取资格审查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招生计划(含本省院校投放量)的调整;制定批量投档条件文本;审查批件投档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校提交的录退意见是否合理,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部、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录检;负责与各市州、招生院校的工作联络等。

信息技术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发布;负责网上录取院校技术指导;参与投档资格的审核等。

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监督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招生录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信访接待组:负责录取现场的信访接待和热线咨询等。

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地的安排和安全保卫;为录取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等。

三、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国防生);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免费师范专业、免费医学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航空、航海专业;外省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和除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的民办本科院校)本科艺术专业和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在湘院校的音乐、美术本科专业;在湘本科一批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1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贫困专项计划(含二本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17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8日至23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免费师范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7月24日至30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2日至7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航海专科专业;教育部确定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省属专科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邮政订单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9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0日至18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招生计划调整

1.正常投档前,招生院校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如发现有误,须在本批次投档前与我院录取现场录取管理组联系。

2.招生院校应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根据超出预分计划录取的人数,将相应计划通过“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入我省,不能超计划录取。使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整计划的基本程序是:(1)调入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入计划申请→打印学校计划调整单→有关领导签字→厅发展规划处备案→计划组将计划人工加入录取系统(紧急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先按原则执行,再补办相关手续)。(2)调出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出计划申请→打印学校调出计划调整单→有关领导签字→如同意,计划组从录取系统中扣除计划→网上提交审定意见(紧急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先按原则执行,再补办相关手续)。

3.在湘高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和省外高校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过期不再受理招生院校追加的招生计划。

(二)投档操作

1.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我省要求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高职专科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100%)。各招生院校(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hneao.edu.cn),查看本校文理科类的生源预测统计信息(暂不提供本科提前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本、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2.按规则投档。一是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有关招生院校通过《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取管理系统”下载本校生源成绩信息,根据我省模拟投档信息及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该“录取管理系统”上传到我院,我院根据拟录取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二是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的考生按对应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三是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有关院校通过院校端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端,同时使用系统功能打印调档考生名单,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我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四是其它类型招生(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民族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

(三)录取手续办理

1.高校阅档,提交拟录、退名单。高校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退档的考生名单。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定预录取专业,对拟退档的考生应详细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并按时上载拟录、退考生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2.录退确认。我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拟录、退名单。对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计划录取等情况将提出录检意见,招生院校在收到意见后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出符合政策规定的处理意见。今年我省对军事院校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平行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实行重新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因此,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录退确认操作,超过操作时限未做录退确认操作的院校,其考生档案不论处于何种状态,一律不能再退档。

3.完成录取操作。招生院校如完成了本批次某科类、某一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则院校端相应的招生计划显示“录取结束”,如果该校某批次所有科类、所有计划性质均处于“录取结束”状态,则表示该校本批次已“完成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等待下载后续志愿的考生信息,然后按1、2的步骤操作,直至显示“完成录取”状态为止。

4.寄发入学通知书等资料。高校在某一批次处于“完成录取”状态后,我院将分校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后寄至有关高等学校(省内院校的录取名册由招生学校凭介绍信来我院普招处直接领取)。高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给已录取考生寄送《入学通知书》等材料。

五、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各工作组要针对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和突发问题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在遇到突发问题时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在录取现场协调处置小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录取现场管理。一是全面规范录取操作。按照教育部“六不准”和我省录取现场管理的“八条禁令”(湘教发[2007]32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对计划执行、录取操作、信息发布与管理、信函及印章使用、通讯联络、人员出入、信访接待、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全面规范,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规范操作,不出现任何疏漏。二是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严格监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录取工作岗位和人员。对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要从严掌握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尽可能做到精干、可靠,尤其保证重要岗位配强配好工作力量。要切实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工作差错和违规行为。三是对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一律凭证出入有关工作区域,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工作人员(或联络员),也不接待高校委托的招生代理人,高校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高校工作人员一般通过联络员与相关人员联系,如确需进入封闭区的,须到行政秘书组办理相关手续。

(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内外约束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公开”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具体详细的录取工作方案,并在录取前将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全面向社会公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第一时间将录取信息特别是招生院校投档线、计划缺额、艺术专业录取进展情况等通过各种媒介和渠道向社会公布;进一步畅通信息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间更新考生信息,尽可能让考生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畅通省、市、县三级信息传输渠道,县级招办必须及时将考生录取结果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录取现场设立由省教育厅监察室、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同志组成的纪检监察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及社会对录取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总协调加强对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各工作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录取过程中包括计划调整、批件调档审批、投档模板设置等在内的重要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经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负责人会签后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各工作组的相关工作也要层层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逐级上报,集体负责。

(三)认真做好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录取现场设立信访接待组,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做好咨询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工作热情、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并作好记录,尽快反馈有关信息。二是通过网络、电话、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帮助考生释疑解惑,特别是要根据录取期间不同时段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反复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考生和群众的权益。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中介和诈骗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招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考生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四是继续做好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各级招办和中学要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提醒未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好志愿,并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有效帮助。

(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在录取现场,各工作组组长要与总协调签订责任状,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要对各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哪一个环节、哪一个工作岗位出了疏漏及违规问题,在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追究组长的责任。对各高校,属在湘高校的,严格按年初与省教育厅签订的责任状落实责任追究制;属省外高校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上报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予以处理。工作人员属省教育考试院职工的,按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追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属外请的及时予以清退,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并责成其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2.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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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原道县师范学校、原祁阳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原道县师范创办于1958年,原祁阳师范创办于1979年,具有师范教育办学历史63年。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守坚持教师教育,立足乡村教师培养,为社会培养了六万多名各类人才,近五万名教育类人才。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零陵区,高铁、高速与机场三位一体网络全面构建,交通便利。学校占地503.7亩,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校园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800多万元,拥有教学计算机900台,钢琴、电钢琴685台,纸质图书55万册,224间教室均配备了智慧黑板和多媒体教学系统,装备微格教室、蒙台梭利教室、录播室、电子书法教室等实训室344间,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充分满足办学需求。 学校是“湖南省大专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湖南省学前教育专业师资培养研究基地”“永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永州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基地”。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湖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永州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永州文明校园”等荣誉。  学校现有学生5916人,教职工340人,其中专任教师299人,教授8人,副教授75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07人,双师型教师103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9人,省特级教师4人。目前,学校构建了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师范类专业和艺术类等非师范类专业协同发展的专业体系,设有小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数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大学院。开设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数学教育、早期教育、英语教育、舞蹈教育、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播音与主持等15个专业。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校训,立足永州、面向全省、辐射周边省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专多能”、服务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新时代,新征程,全校师生将求实创新、团结奋进,努力将学校打造成永州市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永州市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中心、永州市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研究中心、永州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中心,为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而努力奋斗。
  • 湖南农业大学长沙市芙蓉区
    学校简介湖南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全国文明校园、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曾担任学校名誉校长。学校的前身是1903年创办的修业学堂,周震鳞、黄兴、徐特立、毛泽东等先后在此执教。1951年3月由修业学堂发展而来的湖南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与湖南大学农业学院合并组建湖南农学院,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1994年3月更名为湖南农业大学。历经百年风雨,学校砥砺前行,始终秉承爱农为农传统,践行强农兴农使命,现已发展成为以农学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协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设有20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科涵盖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等10大门类。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1个,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7个,省“十二五”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十二五”重点学科15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工程科学、生物与生化等6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个,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本科专业80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3559人(其中独立学院5389人),在校研究生6602人。现有在职教职工264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103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职工1977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43人,省级人才325人。有国家教学团队1个,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农业农村部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3个,湖南省创新团队8个,湖南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外聘教师中有“双聘”院士6人,长江学者6人。学校是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建设单位,是“武陵山、罗霄山和湘赣边区乡村振兴科教联盟”理事长单位,牵头组建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83个。累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7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00余项;审定新品种300余个;获授权专利1400余项。选育出的油菜、辣椒、茶叶、水稻、玉米、马铃薯、花生、葡萄、棉花、柑橘、生猪、烟草等新品种和形成的实用技术成果推广覆盖全国。学校与3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及政府机构、国际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与美国夏威夷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日本鹿儿岛大学等40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是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通过学校;是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研究基地。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秉承“朴诚、奋勉、求实、创新”的校训和“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特色,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为建设“质量卓越、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农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是在原湖南银行学校和湖南教育电视台的基础上,按照“前台后院”模式组建的一所公立传媒类高职学院,于2000年7月正式建立。2002年,原长沙县教师进修学校并入;2004年,原湖南省广播电视学校整体并入。学院实行由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管理体制。现为国家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首批卓越高职院校、国家汉办设立在湖南的“国际汉语言文化传播基地”、马尔代夫维拉学院汉语中心(孔子学院)中方承办院校、湖南广播电视台节目生产基地,被誉为“广电湘军”的摇篮。学院坚持“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文化产业、突出传媒特色”的办学定位,秉承“创意点亮人生”的校训,坚持“传播正能量”的学院精神,实施“引台兴校、原创强校、服务荣校”的发展战略,致力于为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文化强省建设、传媒产业发展培养综合素质高、传播沟通能力强的创意型技术技能人才。现设有34个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媒介内容生产”为核心,以“传媒技术”和“传媒管理”为支撑,兼及“文化教育”的专业发展格局,重点建设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动漫与艺术设计、新媒体技术三大特色专业群,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学院设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艺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新媒体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国际传播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课教学部、体育课教学部2个教学部,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现有教职员工68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98人,博士、硕士431人。学院主校区位于长沙市星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湖南广电中心毗邻,是一个新建的环保型智能化绿色校园,获得了“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湖南省园林式单位”称号。学院是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考点,雅思(IELTS)考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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