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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建立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今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高贫困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这意味着,长沙在去年已实行的政府资助普通高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的基础上,将给予贫困高中生更多补助。
据了解,该项政策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到3档。
此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大学阶段和职高都有资助政策,惟独普通高中贫困生,成为救助“空当”。
目前,长沙城区有12万高中生,按10%的贫困生指标发放补助金。根据两部委确定的中部地区20%的资助面、1500元/人·年的资助标准,长沙市将根据国家政策重新制定高中贫困生救助标准。(记者 卿永锋 实习生 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