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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10-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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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 省民委 省公安厅 省体育局和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5〕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照顾录取对象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开始,11月14日截止(少数民族考生申报和审核时间以当地民委通知为准)。

二、照顾录取对象认定范围及标准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按以下范围、标准认定。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书”。三者一致的予以认定。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考生须提交《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口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二者一致,可确认考生为烈士子女。

1.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行署)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2.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后,重新换发了户口,现户口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军人批准单位及认定标准:荣获二等功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旅级至军区不等;战时荣获三等功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军委不等。

有效证件: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证书》及与证书相符的军功章和立功受奖登记表(复印件)。核实所提交的材料是否与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认定。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有效证件: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

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大军区级不等。

有效证件:需出具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颁发的《因公牺牲证书》原件。

3.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有效证件: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队团级(含)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和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安置证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认定。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省民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新版)或县(含)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旧版),旧版《伤残人民警察证》等级套改新版办法为: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认定,以县(含)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在国内的子女称为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七)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鲜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认定。

(九)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照顾录取对象申报程序

(一)对第一条至第五条申报程序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报,县(市、区)招考办受理申报和初审。应届高中毕业生将申报照顾录取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及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集中报县(市、区)招考办初审;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携带相关的证书、证明信(原件)直接到县(市、区)招考办申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县(市、区)招考办认真填写《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附件1)及汇总填写《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名单》(附件2),将审查表、汇总表和照顾录取信息数据库上报市(行署)招考办。市(行署)招考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考生的照顾录取资格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在《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上签名盖章。

(二)对第六条申报程序

1.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市、区)侨务办公室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侨办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侨办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2. 台湾省籍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由考生持由省台办出具的并加盖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章的“台湾省籍青年证明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申报。

(三)对第七条至第九条申报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报。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组织申报,由考生本人填写《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见附件3),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所在中学收齐相关材料,交县(市、区)招考办;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受理,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县(市、区)招考办;县(市、区)招考办会同当地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享受第九条中考生相关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将考生学籍合格名单以及第七条、第八条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当地民委;县(市、区)民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名单逐级上报到省民委负责复审,最终合格名单由省民委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省招考院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四、公示

市(行署)招考办将申报第一条至第六条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下发县(市、区)招考办。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在办公地点公告栏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示;市(行署)招考办利用当地网站公示全市所有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

申报第六条中三侨考生和第七条至第九条合格考生名单由各级侨办和各级民委部门进行公示。

我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上公示全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数据上报及建立档案

县(市、区)招考办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fyz.hljea.org.cn:7003)“高考报名管理”中的“照顾政策申请”功能进行上报,各市(行署)、省农垦总局招考办审核无误后上报省招考院。

县(市、区)招考办将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信原件和《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袋。县(市、区)民委将复审合格考生的《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交当地招考办建档。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

照顾录取政策的审查与认定,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推动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安全、顺利的重要措施。要求各级招考办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审查制度,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各级招考办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考生的申报资格。加大打假力度,坚决取缔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行为,对制作或涂改的假伪证书、证明、户口等人员交有关部门核实查处。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审查,不负责任签名盖章,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搞好宣传,防止漏报

各级招考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媒体等进行宣传,及时将照顾录取政策的申报时间以及申报条件、范围和标准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防止考生漏报,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

附件:

1.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2.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汇总表

3.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

4.照顾类别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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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省文明校园标兵、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入选首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第二批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学校始建于1919年,坐落于“金源肇兴地”——哈尔滨市阿城区,享有“千年文脉·百年学府”美誉。校园占地面积近40万平方米,建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教学园区、实训园区和创业园区,红色文化传承园地、金源文化传承园地和诗经文化传承园地,是一所集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于一体的花园式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秉承“立德、笃学、精技、致用”的校训,实施“政治建校、质量立校、文化育校”的强校战略,巩固“师范教育为底色、冰雪体育为特色、现代服务业为主色”的办学定位,畅通“以党建为引领、以冰雪为突破、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文化为保障”的发展路径,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学校高水平建设。学校现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设有现代服务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财经学院、体育学院、师范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二级学院和1个中职部,35个招生专业。建有智慧交通技术与运营管理、冰雪运动与教育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体育教育、心理咨询2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专业)。学校建立了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近年来,毕业生专升本升学率近30%,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2%以上,位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教师国际化视野,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有专任教师近4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近4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近50%,“双师型”专业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赴德国、芬兰、新加坡等国家参加高水平交流学习近100人次,选派10余名教学骨干教师到深哈合作院校——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挂职交流培训。学校现有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教学名师、省思政名师、省骨干教师、省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30余人。学校建有60余个综合实训中心和专业实训室,建成以冰雪体育、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航空服务管理、师范教育专业为代表的哈尔滨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每年开展社会培训和企业员工培训3000人次以上。承办了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器视觉系统应用”“银行业务综合技能”“无人机应用技术”等赛项。拥有城市轨道交通实训中心、冰雪产业运营与服务中心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职教文化和学前教育2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作为国家“冬冰夏滑”训练基地、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先后承办全国公路(速度)、场地(速度)轮滑锦标赛、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大赛总决赛等国家级体育赛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四个面向”,聚焦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中“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大战略,围绕哈尔滨打造“七大都市”和构建“4+4”现代产业新体系规划目标,在智慧交通、智慧金融、师范教育、冰雪运动与特色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将百年办学优秀成果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提高龙江竞争力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具有特色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高职学校!
  • 伊春职业学院伊春市伊美区
    学校简介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由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三所学校相继合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伊春师范学校1958年建校。1984年伊春市政府筹建黑龙江林业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黑龙江省政府同意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生,培养层次为专科。1999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伊春师范学校和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合并,成立伊春职业学院。同期以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名义招本科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1-2014年,连续培养14届本科生5000余名。2016年学校合并黑龙江省伊春卫生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伊春地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学校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13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教授、副教授145人,博士、硕士学位110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学校先后获省级精品课 1 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 个,省级教学名师 2 人,省级教学新秀 1 人,省级优秀教师 4 人。近年在各类技能大赛中,有 3 名教师荣获省级一等奖,16 名教师荣获省级二等奖。学校累计获准立项省教育规划办项目 15 项,省教育厅项目 8 项,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6 项,外观专利 2 项,教师编撰专著及教材54 部(本),发表论文 218 篇。学校设有医学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旅游商务学院、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和公共教育部、思想政治教学部2个公共教学部。开设口腔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助产、药学、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冰雪运动与管理、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林业技术、林业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0个高职专业。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近年来,与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加强合作,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钢铁智能冶炼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智能轧钢技术等订单培养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与多家三甲医院、北京、上海、哈尔滨等企业开展对口合作,有效保证学生优质就业;与日本、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共同培养具有专业优势、外语优势和全球视野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两个服务”、“两个面向”为办学定位,以“厚德强技,匠心笃行”为校训,秉承“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立足伊春,面向全省,辐射全国,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不断强化办学优势、不断彰显办学特色,为向高水平职业院校转型发展而不懈奋斗!
  • 学校简介哈尔滨石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3年创办于大庆,前身为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2012年获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哈尔滨石油学院。2020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哈尔滨新区,占地总面积89.06万平方米,在校生万余人。设有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理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工程训练部等13个教学部门。开设3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经、文、管、艺、教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其中“机械电子工程”学科被评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石油工程专业被评为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秉持“承大庆精神立德,以铁人榜样树人”的校风,遵循“博学求实、励志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明誉校,管理强校”的办学理念。曾被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最具影响力民办高校”、“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既有来自国内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知名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和国外学习归来的青年才俊,更有一批由博士硕士构成的中青年教师队伍;既有二级教授、省级教学名师,也有国际国内各类科技大赛的冠军得主及指导教师。学校教学基本设施齐备。配置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构建了完备的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建立了先进的实训基地,并与大庆油田、胜利油田、浙江石化、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众多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就业基地。鼓励学生自主进行科学实验探索,开展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学校注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以“读书节”“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为学生提供了兴趣激发与才华展示的舞台。学校建立政校企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实施“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大四年级学生全年在企业进行综合实习。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适应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国际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与多所国外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实施本硕直通车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全球招收汉语进修生,为广大中外学生提供广阔的国际化交流平台。当前,学校立足新形势,抓住新机遇,紧扣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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