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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20-10-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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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为什么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是高考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考生表达高考意愿和参加高考活动的重要标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填报考生报考信息、采集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生成惟一考生号。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二、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报名?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高职单招、残障单招、消防单招、职教师资单招、“3+4”对口贯通等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三、哪些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七)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实际就读记录的考生;

(八)已在外省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九)现役军人。

四、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考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应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五、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1.注意报名起止日期和地点。

2.要充分了解2021年报名相关政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3.准备好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

(1)基本材料。包括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2)其他材料

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居住证。

在职职工还应有单位介绍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享受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提交《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回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应提供学籍所在地相关省级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及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所需材料详见第七条。

申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含本科和专科,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等资格的考生,还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确定自己应试的报考类别和外语语种。

5.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六、考生应到哪里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考生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报考条件、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人如何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居民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八、报名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0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基础信息,并交纳报名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第二阶段:11月11日8时至11月1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gk.hebeea.edu.cn,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考生首次登录须修改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录密码用于报名系统登录、报名信息查看、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考生设置的密码要有一定强度,不要过于简单。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因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的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密码重置”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第三、四阶段:11月16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名点确定并公布),考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完成照片采集、指纹采集和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报名流程图:

九、考试费的交纳

1.考生须按要求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工作安排在4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应考试。

2.对口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艺术专业考试、高职单招、“3+4”对口贯通等其他考试费用的收取,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报名时如何选择考试类型及报考类别?

考试类型包括“统考”和“对口”。

1.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统考报考类别分为普通、艺术、体育。

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报考类别选择“艺术”的考生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等四类考试。

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体育专业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未按体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

艺术及体育招生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

2.对口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要选择“对口”。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统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考生既可选择“统考”又可选择“对口”,但只能选择一种类型。

十一、选考科目的确定

选考科目的确定初定于2021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考科目。

十二、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资格审核流程和报考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为便于高校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对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我省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即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2020年有关规定进行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其中,免费医学专科定向计划招生有关规定以当年我省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待国家2021年相关文件公布后,将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如国家2021年相关文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了调整,我省将按照国家最新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公示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申报通过后的为准进行公示。

流程如下:

(一)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我省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县(市、区)共46个,具体如下: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

2.高校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3.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二)报考免费医学定向计划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申报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2项条件。

十三、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能否同时申请?

如考生同时符合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报考条件,可以全部申请。如果均通过审核,可以按规定填报相关志愿。

十四、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程序是什么?

具备优惠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申请,未申请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具备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一)申请优惠加分的程序

申请优惠加分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后,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须于11月15日前将经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机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二)申请优先录取的程序

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需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或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以及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残疾人民警察、退出部队现役及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2.符合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冀公办发﹝2018﹞97号)执行,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按有关文件执行。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身份证采集的民族信息为准。

6.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十五、残疾考生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申请享受2021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报名点。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对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仍按照《河北省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实施细则》(冀招委普〔2017〕15号)和《关于2019年河北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审核时间调整的通知》(冀招委〔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合理便利审核结果仅作为2021年6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相应合理便利的依据。如考生需在艺术、体育专业统考以及对口专业考试、高职单招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考试承办学校(美术统考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答复为准。

十六、我省是否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

我省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全省统一考试。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可直接按报考普通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的考试。

十七、考生为什么要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阅知和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考条款等法规、规章,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在考试中违反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将会把违规行为记录到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十八、报名和参加各种专业(专门)考试时是否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关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号)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十九、信息核查

2021年河北省高考将进一步利用相关数据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核查。除继续与中学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外,还将与高校学籍信息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嫌伪造相关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十、其他

报名前,考生可使用《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进行模拟填报。正式报名时要认真进行“信息校对”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信息修改。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应认真选择相关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

高考报名结束后,需参加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根据我省及高校规定,按要求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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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机关培养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任,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管理,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1999年开始申办普通高校,2002年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培训服务、理论服务。长期以来,学校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办学职能,提高办学水平,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建设试点单位,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承担律师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等职能。2014年11月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77人,专任教师34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资格95人,副高级职称资格10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为深入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学校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学校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信息管理系、警察管理系、马列主义教研部、基础课教研部、警察体育教研部、研究生教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以及法治政府研究中心、罪犯改造理论研究中心、戒毒与康复研究中心、社区矫正研究中心等11个研究机构。图书馆藏书95万余册,建有全国唯一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律师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和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等16个现代化实验室,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遴选建立了30多个校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以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监狱学已建成司法部重点学科,矫正教育学被批准为司法部重点建设学科,刑法学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目前开设监狱学、法学、侦查学(狱内侦查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司法警察学、禁毒学(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等25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其中监狱学、行政管理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侦查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狱内侦查学”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罪犯教育学”“法理学”获批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坚持政治建校、警校姓党,实行严格警务化管理,形成了“坚持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养,注重实践能力,发挥行业优势”的鲜明办学特色,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之路。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规范便捷机制,绝大多数毕业生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公务员,毕业生遍布全国近700所监狱、360多个戒毒所,受到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普遍赞誉和广泛好评。学校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积极承担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高级警官、业务骨干和高端律师培训任务,年均培训学员6000余人次,为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学校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监管改造、戒毒康复、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领域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先后申请立项省部级以上课题170多项,出版专著350多部,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不断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乌克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澳门科技大学、香港惩教署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与美国马里兰大学、俄罗斯刑罚执行局、瑞士刑罚执行局联合举办“中美刑事司法新发展”“中俄刑罚执行现实与未来”“中瑞监狱管理”等大型国际研讨会,定期选派专家学者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进修访学,广泛宣传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和罪犯矫正经验,不断扩大学校国际影响。当前学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难得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行业引领的中央司法警官大学,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9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占地面积293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及辅助用房7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和其他设施6.1万平方米;馆藏印本图书近70万册,电子图书6.57TB;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760多万元,学校净资产已达3.8亿元。现有专任教师568人,其中高级职称14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74人。目前我校共有在校生近1.2万人,其中大专学生近9000人,中职学生近3000人。大幅提升了学校的教学、实训、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我校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中医与药学系四个系,共有临床医学、护理、助产、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药膳与食疗、运动健康指导等14个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实施“学历+职业技能证书”双证书培养模式,坚持“一条主线、两个强化、三个突出、四种能力”的全新培养模式:以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为主线,强化学生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突出岗位针对性、行业适应性、专业特色性,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学校拥有独立校舍,有近百个多媒体教室和设施完备的实验实训大楼,校内建有13个实验实训基地,60个实验实训室,校外实习实训单位200多家。拥有标准塑胶跑道的体育场,学生宿舍、食堂、洗浴等设施完善。学校多年来努力加强文化建设,每年召开校园文化体育艺术节,举办春季运动会、职工趣味运动会、迎新生晚会、送实习生晚会、元旦晚会,开展英语演讲比赛、维吾尔族学生汉语演讲比赛、摄影大赛等等,通过各种形式文化讲座,活跃广大师生文化学习和课余生活。我校是河北省教育厅授予的首批“依法诚信办学学校”,教育厅年度办学情况检查“优秀”学校,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批准建立的美国奖学金联盟“国际护理教育基地”,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中央财政支持的口腔实训基地”。多年来,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每年新生报到率均达到95%;在全省临床技能考核比赛中,我校连续取得“优秀”成绩;全省辅导员技能大赛中荣获二、三等奖;学校多年来先后获得“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事代理先进单位”、“石家庄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安全管理先进单位”、“餐饮卫生管理先进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单位”、“环境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近五年,有30多个班集体、团支部被授予省市先进单位称号,近1000名学生获省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连续六年年检优秀,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指定的京津冀“结对子”院校;具有国家级骨干专业;获多项国家级、省级教学能力大赛奖,多项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多项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奖、“挑战杯”特等奖,设立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室,获“李保国志愿服务省级先锋队”。两次获批河北“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两轮“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通过验收,承担了河北“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37项“提质培优”建设项目;是河北省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学校、河北省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现有卧龙、学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及行政用房面积2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800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9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500个。校园5G网络全覆盖,教学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河北,服务京津冀,面向中小微,对接现代商贸服务产业链和现代工业产业链,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学校设有会计与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传媒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学前教育与艺术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与人文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学校紧密对接河北省十二大新兴产业和十大重点产业,现有招生专业62个,涵盖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等12个专业大类,形成了商贸流通、财务会计、文化旅游、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土木工程6大专业集群。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是国家级骨干专业;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是国家现代学徒制专业;智能财税、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Web前端开发、幼儿照护、母婴护理、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与运维等专业是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物流管理专业群教学资源库是省级教学资源库,《经济学基础》是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创新创业专业课程群是省级职业教育课程群。学校建有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严谨、业务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200人,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学创新团队是省级教学创新团队;获多项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多名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名师”“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三三三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等称号。学校根据职业教育定位,着力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拥有大数据实训中心、区块链实训中心、融媒体等建设起点高、省内一流的实习实训基地。共建“财经-新道产业学院”“财经-唐讯ICT产业学院”“财经-雲安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智慧康养产业学院”4个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学校形成了“三全育人”学生工作特色。学生获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奖120项,专接本比例达20%,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专业对口率达80%,毕业生质量得到用人单位高度认可。麦可思报告显示,毕业生对就业现状满意度、教学满意度、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学校整体满意度等指标,均高于全国“双高”院校平均水平。学校将继续坚持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25年,力争建设成为河北省内一流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在服务国家和河北省战略、服务京津冀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越来重要的作用。
  •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石家庄市桥西区
    学校简介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是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前身是1983年10月共青团河北省委创办的河北刊授学院,1995年6月更名为河北青年进修学院,2003年5月改建为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建校以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牢记使命,努力奋斗,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着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民心河畔,这里垂柳碧波,风景优美,高校云集,人文气息浓郁,毗邻石家庄火车站,交通便捷。学院占地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35万平方米,在校生12000余人。现代化的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公寓、食堂、超市、浴室、医务室等设施齐全,为来自四面八方的莘莘学子提供了优良的学习、生活条件。学校下设七个二级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工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创业(电商)学院、轨道学院、护理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全国招生46个专业。学院以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雄安新区为契机,紧紧围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形成了工商并重,工科、管理、商科、轨道、设计、护理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坚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实现培育人才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依靠双师型教学团队,实施工学结合、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突出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不断加强校内实训条件建设,建立了工商、会计、工造、艺术、电商、汽车、高铁、机电、护理、幼儿发展、学前教育等专业实训室,以及大商科、跨专业的综合实训平台。学院的毕业生以其过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而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2020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6.51%。春华秋实三十余载,成就今日之桃李芬芳。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尚德求真 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历经代代工商人薪火相传,逐步凝炼出“工善其事 商道酬信”的价值观。近年来,学院以“人本立校 文化育人 知行合一 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提高文化传承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为主线,凝心聚力,改革创新,为建设一流的应用型高职院校而接续奋斗!
  • 学校简介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64年,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国办全日制普通医学高校,为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建校50多年来,特别是1996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学校领导班子高瞻远瞩、锐意进取,全体师生员工团结奋进、拼搏创新,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7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迁址新校区;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200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成功组建第一、第二附属医院;2009年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开诊营业、邢台医专皇寺校区和老年养护中心开工建设;2011年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2年老年养护中心市中心区试营业;2013年邢台医专第三附属医院(邢台市康复医院)开始筹建;2014年皇寺校区建成启用;2015年凰寺老年养护中心试营业;2017年邢台医专第三附属医院正式开业。“一校三院一中心”办学格局被教育部评估专家评价为: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全国领先。   目前,学校占地1192.75亩,有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0.66万平方米。钢铁路北校区位于邢台市桥西区钢铁北路618号,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幽雅。皇寺校区位于邢台县皇寺镇政府以东、邢昔公路以北,邢台市规划的职教园区内,交通便利,风景灵秀,邢台医专老年养护中心与第三附属医院也设在该校区。   学校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针灸推拿学等18个专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河北省示范专业。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校普通专科生招生范围辐射到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高效精干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3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29人,研究生学历教师231人,“双师型”教师317人。国家优秀教师1人,省教学名师2人,市管优秀专家、市社会科学青年专家、市学科名师、骨干教师等近百人,护理和口腔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   近五年,学校教师主参编学术著作、教材746人次,其中主编19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198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21篇,其中被ISTP/EI/SCI收录论文82篇;获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114项。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立足标准化,着眼现代化,高规格建设了各项辅助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设施。学校为全国网络教育示范单位,网络信息中心具备多媒体传输、校园网络、语音教学、课件制作等功能,拥有先进的摄、录、编、播设备。学校图书馆有图书、期刊等10个阅览室,藏书88.81万册,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数据等各类电子资源数据库5个,为邢台医学文献信息中心。   学校建有多功能、开放式、具有职业仿真氛围的实验实训中心10个,实验实训室171个。校内外教学医院和实习实训基地120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老年养护中心1所:第一附属医院是以肿瘤专科为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床位540张;第二附属医院为三级综合性医院,床位800张;第三附属医院是以康复和老年病为特色的二级康复医院,床位180张;老年养护中心设床位1800张。学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是全国医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河北省医学教育学会理事单位、邢台市法医病理鉴定定点机构、邢台市口腔医学会主任委员单位、邢台市疼痛研究会主任委员单位、邢台市防癌协会主任委员单位、邢台市社区护士培训中心、邢台市育婴师鉴定培训中心、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口腔执业医师考试基地、全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学校以“培养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卫生技术人才”为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德法并举、教研并重、民主管理、改革创新”的治校方针,秉承“升华精神、培养能力、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走内涵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办学实力逐步增强,办学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声誉日益提高,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文明示范学校等市级以上荣誉百余项。   风好正是扬帆时,在探索中崛起的邢台医专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升本目标,推动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区域医学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保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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