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航招飞工作管理,促进民航招飞公平公正公开,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航招飞工作的通知》(民航综发[2016]11号),确定了民航招飞的相关政策。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保障参加飞行技术专业选拔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机会公平,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自2017年起正式启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飞系统)。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下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招飞主体。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可开展招飞工作的院校包括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滨州学院、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南昌航空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安阳工学院、烟台南山学院等11所院校。
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和南方航空等三家公司持招飞院校出具的授权委托函,可在已安排有招飞任务的省份进行本单位的招飞宣传动员、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工作,相关宣传材料对外公布前须征得招飞院校认可。招飞院校逐年减少对上述航空公司授权委托的省份数量,从2020年起停止授权委托。
通知明确,为适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势要求,保证招飞生源质量,对划定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段改革如下:
2017年至2019年,除提前批次录取外,其他本科录取不再划分批次的省份,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其他省份仍由民航局划定。各地民航招飞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按当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6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执行。
自2020年起,各省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各地民航招飞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由招飞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飞院校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