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招办提醒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再次征集志愿的机会
本网讯(记者 李玉娥)近日,记者从巴中市招生办公室了解到,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巴中市招办提醒考生,在确定自己被录取以前不要远离报考所在县(市、区),并一定要在可能征集志愿的时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同时主动向县(市、区)招办了解情况,以免错失再次征集志愿的机会。
■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
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开始。其大概时间为:
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8—10日。包括军事(武警)、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含西南大学师范本科专业),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等。
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13—15日。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对口招收职教师资班的高校等。
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20—22日。包括除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三批之外的本科院校,对口招收高职班的院校等。
本科第三批:录取时间为7月28—29日。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的联办学校等。
专科第一批:录取时间为8月4—6日。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12—14日。包括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普通高校的联办校等。
艺体专业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7—10日。包括省内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层次。
艺体专业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18—22日。包括省内外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
■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的,将在该批次结束的第二天进行志愿征集
记者还了解到,在录取中,对各批次可能出现的未完成计划,将由地方招生机构面向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征集志愿。每个批次结束时间的第二天,将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在录取中同一个批次内,若须第二次征集志愿,则第二次征集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次征集的第二天或第三天。
征集志愿办法是:首先,省教育考试院将在上述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的上午九点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如果如期征集志愿,会公布需要征集的分专业计划缺额、未录取考生名单和本次征集志愿的截止时间;如果需要推后征集志愿,则会公布调整后的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果需要第二次征集志愿,也会及时公布相关消息。
其次,未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地方,考生务必在上述征集志愿时间主动向县、市、区招办询问,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安排的时间到县、市、区招办填报征集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地方,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安排的时间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如果出现意外而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或填报志愿)。
再次,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尚未录取、但在征集志愿投档时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其征集志愿无效。对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记者 李玉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