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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23-10-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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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即将开始,为顺利完成普通高考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专项招生(包括一村多名大学生招生、五年制高职转段和行业单招等,以下简称高职专项招生),以及其他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生提前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所有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中)毕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在省人社厅注册的三年制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不同类别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1. 我省家庭户籍考生

(1)具有我省家庭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

(2)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家庭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前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家庭户籍。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前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家庭户籍满一年;不满一年的,应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往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 我省集体户籍考生

高考报名前户籍在我省登记须满两年,同时应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并在我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往届生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3. 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我省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 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我省长期居住、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5. 外国侨民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我省定居、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外国侨民,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少年班考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材料

(一)我省户籍应届考生。我省户籍我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我省三年制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档案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技工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人社部门盖章确认。

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经就读学校和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我省户籍往届考生。我省户籍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三)随迁子女考生。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学籍所在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包括:我省居住地截止报名前近三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个税纳税凭证,个体经营者可以是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产证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往届随迁子女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及档案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四)我省户籍同等学力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同等学力证明、档案资料报名。同等学力证明须由市(州)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五)港澳台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六)外国侨民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档案资料报名。

(七)少年班考生。少年班考生凭本人申请(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学学籍档案、招生院校少年班资格证明报名。

(八)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2021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中职阶段转入高职阶段考生,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职学籍档案、2021年五年制高职录取名册报名。学籍名册需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经中职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录取名册须有省招办盖章。

四、报名地点

(一)我省户籍考生

1.我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学籍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2.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若是跨市(州)报名,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考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报名。

3.2021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转段学生,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学历)考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随迁子女考生。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港澳台及外国侨民考生。港澳台及外国侨民考生。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往届生在居住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考试类型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不得报名参加技能高考。

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技能高考或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招。一年制中职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

普通高中毕业生只可申请全国统考报名号;在技能高考专业涵盖范围内的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申请全国统考报名号,也可以申请技能高考报名号,但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在技能高考专业涵盖范围内的非一年制中职毕业生可以申请高职单招报名号。

2021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转入高职阶段,只能报名参加高职转段专项招生。

(二)报考科类

全国统考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少年班)以及考生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设普通类(首选历史)“11”、普通类(首选物理)“15”、艺术类(首选历史)“13”、艺术类(首选物理)“17”、体育类(首选历史)“14”、体育类(首选物理)“18”和少年班(首选物理)“10”七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

技能高考分为:汽车维修类、学前教育专业、财经类、护理专业、建筑技术类、农学类、旅游类、计算机类、电气电子类、机械类10个专业类别。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中任选一个语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1+2”,“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历史、物理两科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选择2科。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技能高考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满分为700分。其中技能考试满分为490分,文化考试满分为210分。

六、报名方式、流程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报名手续,其他类型考生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1.报名资格审查。由考生提出报名申请,报名点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我省户籍我省学籍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负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予以督查。我省户籍外省学籍应届生、我省户籍往届生、随迁子女和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2.领取报名卡。考生在报名点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领取报名卡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7日。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报考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拟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申请报名号。报名考试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执行。

3.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gkbm.hb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可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设备访问。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10日,全国统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8日-18日,非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3)网上报名要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并签订《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附件1)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在填报信息时须同时选择拟参加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

在考生填写完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信息后,系统自动与网报系统中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学籍比对未通过的,提示考生联系学籍管理部门解决学籍问题,同时会提醒教育考试机构人员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再次审核。

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中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并成功提交后,还须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并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1月16日前完成;非艺术类考生现场确认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1)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2)现场拍摄考生本人照片并与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比对,同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还须采集本人虹膜信息;(3)报名点打印考生《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4)考生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须准备好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件和材料。高考报名须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遗失或将于2024年高考结束前过期的,考生须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补办。

(二)考生网报时须认真阅读《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点击同意即视同知悉、了解并承诺遵守高考相关规定。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全省统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相应全省统考类别外,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组考院校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网络缴纳专业考试费。

(四)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考生须对报名点打印的《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本人照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类、外语语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艺术类统考科类及方向等信息错误,并由此影响考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有弄虚作假,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簿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须在报名前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新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确保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进入大学报到注册之前,切记不要更改身份证的关键信息(如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信息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响考试、录取。

附件:

1.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

2.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流程图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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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6月成立的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有着2800年历史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2019年,襄阳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市属最大国有独资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作为学校新的唯一投资方,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和资源保障。学校始终秉承“以父母之心育人”的育人思想,坚持“应用型、技术型”的办学定位,遵循“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实践环节”的人才培养理念,走“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突出特色,差异发展”的办学之路,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培养学科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职业技能优,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一期占地521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图书馆总面积3.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72.6万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齐全,专业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等各类实验实训基地100多个,各类运动及生活设施完备。学校在依托母体院校湖北文理学院雄厚师资力量和优质办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学术潜力大、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334人,专任教师210人,师资队伍中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89.8%。学校另聘请了近200名来自政府机构、兄弟院校、领军企业的优秀人才、技术专家担任特聘教师。学校开设28个本科专业和11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每年在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信息技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国家级省级的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中获奖200多项次。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北省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湖北省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优秀高校、全国十佳优秀独立院校。立足新发展阶段,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将抢抓“十四五”规划实施和襄阳建设“一极两中心”的重大历史机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办学实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湖北省内一流、汉江流域地区前列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 学校简介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1993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确认为“省部级重点中专”;1999年与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成立华中师范大学艺术职业学院;2000年与湖北省电影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北省艺术学校”;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独立的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由湖北省文化厅主办, 是湖北省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湖北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高职院校和全国首批重点艺术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职业院校。由原宜昌市农业学校、市电子工业学校、市工业学校、市财经学校、宜昌卫校等10所中专学校先后合并组建,2002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到2010年完成合并。办学历史可上溯到1949年8月成立的宜昌专署财经学校。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所在地、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湖北省宜昌市中心城区,水、陆、空交通便利。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先后获得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湖北省食品卫生A级单位、湖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建设单位、湖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9年6月,学校荣登全国高职“教学资源50强”榜单;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2年1月,学校入选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A等立项建设单位,健康服务与促进、绿色化工智能制造2个专业群入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学校占地面积1317亩,建筑面积51.87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42.04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9亿元。拥有4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学校现设有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旅游与教育学院、农学院、医学院、康养与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部)、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中专部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畜牧兽医、临床医学、护理等44个专业,高职在校生1.86万人。拥有6个国家骨干(示范)专业、2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业。荣获1项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2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建成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23个1+X证书试点项目、15个考评站点。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80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66人。拥有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省级教学团队、湖北名师1人、2个湖北省“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现有湖北名师1人,省级“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13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十三五”以来,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在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9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6项,在全省名列前茅。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8项;在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33项、二等奖56项、三等奖38项,在全省名列前茅。三职创客中心获评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宜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学院被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创业学院”。学校成立19年来,已累计向社会培养输送全日制高职毕业生5.76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先后与兴发集团、宜化集团、正大集团、人福药业、广汽集团、峡州集团、安琪生物集团等大型企业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形成了“每个二级学院有一个深度合作的企业,每个专业有一个有特色的合作项目”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格局。建有兴发学院、正大农牧食品学院、茶旅学院、安琪学院等产业学院。牵头成立宜昌化工职教联盟,学校牵头的宜昌三峡职教集团入围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成立中德老年护理研究院,与丹麦基础医疗护理学院共建“中医理论与技术推广基地”。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入选“一带一路”国家院校和企业交流协会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十三五”以来,建成国家级研究平台2个、市级研究平台6个,获批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个。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资格。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217项,其中省科技进步奖3项,市科技奖9项、市社科成果奖15项。获得专利授权394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获得软件著作权94项。公开发表论文2674篇,其中高水平论文135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鄂西(宜昌)山区猕猴桃丰产优质栽培示范”项目,在学校扶贫联系点五峰苏家河村落地实施,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学校成立有湖北省首个“职业农民学院”,为宜昌区域培训新型职业农民近2万人。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年均培训各类人员1.5万人次以上,被省总工会命名为“湖北省产业工人培训示范基地”。“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始终坚持“立足宜昌,融入宜昌,服务宜昌”的办学定位,牢牢把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使命担当,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创‘双高’、升本科”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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