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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2019-04-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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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报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同意,我省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此前,我省已就启动改革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为帮助大家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和长期从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关同志,对《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起草了政策解读,供广大考生、家长和教师参阅。

辽宁省教育厅

2019年4月

一、总体情况

1.国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简单“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2.我省是如何制定《实施方案》的?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国务院《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借鉴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我省组织开展了深入系统的调研,通过召开系列座谈会,广泛征求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有关部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高等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以及有关专家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先后经过48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完成了《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通过,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后,正式印发执行。

3.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我省向社会发布的《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作为第三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自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此前,我省已经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正在有序推进。

4.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在我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5.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省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建立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二、全国统一高考

6.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探索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7.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下同)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8.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我省《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科。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省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同时,为了便于投档录取,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序列分别排队录取。也就是说,同一名考生无法同时在物理和历史两个队列中排队录取,因此考生只能从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参加选择考。

9.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10.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以下简称考生总成绩)。

11.完善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考科目,学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扬长避短选择。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合格考包括哪些科目?

答: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13.合格考内容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考试内容范围以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辽教办[2018]177号)为准。

14.合格考的考试对象是哪些?

答: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考,允许高中阶段其它学校在校生参加合格考,社会人员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必须参加合格考。

15.合格考如何组织考试?

答:合格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合格考中的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合格考科目成绩合格的,不允许再次报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继续报考。

16.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使用?

答: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考生的合格考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考。

17.选择考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选择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

选择考科目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教学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部分学科课程内容调整说明》进行调整。

18.选择考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序号物理类组合序号历史类组合
1物理 化学 生物学7历史 思想政治 地理
2物理 化学 思想政治8历史 化学 思想政治
3物理 化学 地理9历史 化学 地理
4物理 生物学 思想政治10历史 生物学 思想政治
5物理 生物学 地理11历史 生物学 地理
6物理 思想政治 地理12历史 化学 生物学

19.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

答: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20.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21.选择考如何组织考试?

答:选择考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选择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2.选择考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使用?

答:选择考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的形式呈现,均计入考生总成绩。

23.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答:我省方案确定,在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4.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与原始分排队顺序保持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25.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我省省情;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26.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考与选择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标准参照考试,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考是常模参照考试,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中必选1个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个科目,共计3个科目组成选择考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含素质测试、实验<作>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选择考成绩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允许再次报考,未合格的科目可继续报考。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7.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28.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29. 通过什么方式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答: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各方面情况。普通高中通过辽宁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电子档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统一导入。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记录个人主要成长经历及突出表现;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30.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如何使用?

答:一是用于学生教育。普通高中利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全面优化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二是用于高校招生录取。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具体使用办法,把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31. 如何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

答: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三是公开透明。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在网络管理平台上确认,学校最终审核把关。

五、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

32.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校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本、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志愿由“专业 + 学校”组成,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33.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专业 + 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具体批次设置、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34.什么是“专业 + 学校”的志愿组合方式?

答: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意愿;实行“专业 + 学校”的模式后,则以一所学校加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了专业,因此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得到更充分尊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选择志愿为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其满意度显然相比传统模式会得到提高;同样的道理,学校录取的考生因其专业意愿表达明确、充分,选拔满意度和培养契合度也会得到大幅提升。

35.“专业 + 学校”的志愿填报有何优势?

答:“专业 + 学校”的志愿填报的优势:一是能够更好维护考生利益。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理想自由选择志愿。考生既可以选择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也可以选择同一所高校的不同专业,还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不同高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专业选择权。二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专业 + 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促使高中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取向和专业志向,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三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专业 + 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有利于高校录取到具有明确专业志向的学生,但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专业 + 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擅长并心仪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36.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3科选择性考试中只要选考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对2科再选科目没有要求。我省将汇总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后,及时提供考生参考。

37.高校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答: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按“物理学科组”也可按“历史学科组”招生,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六、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38.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如何实施?

答:我省将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普通高中学生须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参考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也可以通过普通高考到高职院校学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七、高中教育教学

39.为什么要实施选课走班?

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方式改革。

40. 为什么要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答:高中阶段是学生健康发展、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学生选择未来人生发展方向的关键时期。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学会选择、明确未来发展方向,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普通高中综合育人水平,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41.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包括学业指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

学业指导。主要包括学习观、学习方法、选课、考试等。指导学生了解学习目的,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认识高中课程设计、学科知识体系和学习要求的差异,确立恰当的学习目标。根据自己的志趣、特点、专长选择课程,科学安排课程修习计划,明确学考、选考意愿。掌握应对学习压力和考试压力的技能技巧,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挖掘学习潜能,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能力,提升学业水平。

生活指导。主要包括理想信念、自我认知、文明礼仪、生活保健、心理调适、闲暇利用和人际关系等。指导学生开展自我探索,了解自己的性格特征、兴趣特长、优势潜能等,正确看待个体差异与生命价值,准确定位自我价值。指导学生学会表达、心理调适、情绪调节等方法,掌握沟通技能,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意识、团队意识和合作意识,快速适应学校生活,制订参与社团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体育锻炼、文艺熏陶等计划,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兴趣与特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生涯指导。主要包括升学指导、职业定向和生涯规划等。指导学生在了解社会职业要求、专业发展趋向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培养专业倾向,选择合适的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指导学生了解国内外高等院校专业的基本信息和就业情况,了解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正确处理个人兴趣特长与自身潜能、社会需要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和专业志愿。指导学生选择适合的选修课程和实践活动,了解和体验不同职业特点,结合自身特点和职业倾向,不断明确学习成长目标。

42.如何做好学生发展指导?

一是构建特色课程体系。根据《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和需求,统一编制学生发展指导指南,建立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三年一贯的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体系,采用个别辅导、课堂讲授、专家讲座、情境模拟、社团活动、案例探讨、心理训练、社会实践、网络学习等方式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指导。加强学科融合教育,将学生发展指导渗透到各个学科,充分挖掘各学科的发展指导因素,丰富课程资源。加强实践教学,鼓励学生进行以发展指导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引导学生总结实践经验,撰写实践体会和报告。

二是建立专业教师队伍。依托高等学校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师资培训基地,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学生发展指导培训体系,建设一支专业能力强、整体素质高、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指导水平。全面推行导师制,为每个学生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指导教师,逐步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共青团、学生会在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合力。

三是开展多元主题活动。创新活动方式,通过知识讲座、情境模拟、案例探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等互动方式,增强学生参与实践、自我探索、知识应用等能力,做好自我规划。大力推进家校共育,通过家委会、家长开放日、家长职业讲座等多种方式丰富指导内容。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育人工作,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定期为高中学生作大学专业选择辅导报告。

四是拓展丰富职业体验。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对接,逐步建立职业体验基地,组织学生定期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积极拓展校内外渠道,利用社团、家长志愿者讲座、主题班会、校园广播、辩论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生涯规划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基地、博物馆、科技馆、高校、职业高中、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职业认知和体验,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区、走向社会,丰富实践体验,为选择专业和职业提供判断依据。

五是应用科学评价系统。建设省级统一的智能化、科学化的学生发展指导信息管理平台,利用信息技术与网络资源对学生的人格特征、兴趣偏好、职业倾向等进行诊断评估,指导学生认识自我以及职业发展倾向,实现智能化、科学化指导。依托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日志,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发挥心理辅导室作用,帮助学生解决学业、生活和生涯规划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思想困惑。

八、考试招生管理

43.我省如何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答: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要举全省之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及时解决高考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改革方案。各级政府要成立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独立设置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善招生考试领导体制和管理方式,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同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保障力度,改善高级中等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师资补充机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确保适应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考部门考试组织能力建设,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条件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各高等学校要创新招生管理模式,完善人才选拔机制,规范招生管理行为。

44.我省如何强化考试安全和诚信制度建设?

答:我省将加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公示公开、举报和申诉等各方面的制度,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招生秩序,努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加强对考生、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评价管理,健全学校、个人考试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学校信誉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

45.我省如何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省将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强化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正公平。

热门院校

  • 大连海事大学大连市甘井子区
    学校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年停办,1929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年再度停办,1939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航务学院与发端于1927年东北商船学校的东北航海学院合并组建大连海运学院,同年,发端于1920年集美学校水产科的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航海类专业实施半军事管理。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学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2000年,大连海运学校“划归管理”。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国际联合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人文社科研究院(航运发展研究院)、留学生教育中心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十余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54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科、计算机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2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11个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2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专业列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3门IMO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29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个辽宁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7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7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5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0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9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万人计划”教学名师,38个省级教学名师,4个辽宁省专业带头人,1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9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99名,其中教授366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47名,聘任二级教授47名,三级教授99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11名、讲客座教授142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43个国家和地区的152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 (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栉风沐雨百十载,桃李芬芳续华章。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发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的海大传统,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向着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于2001年7月创办,以培养中医药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杏林学院在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的办学理念,继承发扬“勤奋务实”的优良校风,坚持“两优、两重、一适应”办学思路,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因材施教,办学效果显著。杏林学院现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医药院校委员会”会长单位。学校先后荣获“沈阳市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党支部”、“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等荣誉称号,2012年作为辽宁省独立学院代表荣获辽宁省五一奖章(个人),2016年承办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6年年会暨全国独立学院第十一次峰会。2017年10月与法国里昂大学承办中法文化交流活动,2014年12月和2018年10月两次承办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医药院校委员会年会,并成功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医药院校委员会”会长单位,在国内独立学院中享有较好的声誉。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目前设有中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药学等5个系,思政教研部、公共教学部等2部,分别开设: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中药学、制药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形成了以临床专业为主体,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大健康与医药管理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特色教育的办学格局。杏林学院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采用新机制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0%以上,具有正、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达到60%,确保了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杏林学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各类教学改革,打造“金课”,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中医学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专业,《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内经选读》、《伤寒论》、《药理学》、《药用植物学》、《病理学》、《医学细胞生物学》等7门课程获批辽宁省一流课程。近年来,学院荣获5项辽宁省教学成果奖,20项省级教学软件大赛奖项,主持了12项辽宁省教改课题,3位教授获得辽宁省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重视学生素质培养,坚持以德育人,先成人后成才的教育理念,在国家、省市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杏林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学生在国家、省市和校级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医学类毕业生研究生平均录取率逐年增高,连续三年在辽宁省中医药类大学研究生考试中个人成绩名列前茅;2021年,我院医学类毕业生研究生考试再创新高,国家研究生考试通过率近30%,其中2016级中医学专业学生孙消、陈月月以414分的高分,位列辽宁中医药大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初试第一名,成功考入两所大学,大批毕业生通过研究生教育进入省市级医院。近年来520余人次获得辽宁省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大赛和辽宁省“创青春”大赛一、二、三等奖;千人次获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2017年我院代表队在两百余家院校参赛队和五百余家医院参赛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了教育部组织的《黄帝内经》大赛全国总决赛季军,受到了教育部、教指委和全国中医类医学院校及同行的认可和好评。同年的《学伤寒、背伤寒》大赛中,杏林代表队再创佳绩,获得了全国第四名的好成绩。近3年我院毕业生毕业率达到100%,学位获得率达到99%以上。大批毕业生被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高校录取,在全国22个城市拥有63个就业实习基地(医院)并不断拓展大健康行业实训项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稳定并呈现多渠道就业。2014年我院与日本NPO国际医疗福祉人才育成机构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护理学专业国际化发展。2016年我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国家教育部批准立项实施,2020年与全国22所基层医院建立乳腺、甲状腺专科联盟,使产学合作再上新台阶。2017年我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我院全面开展国际医疗福祉人才培养计划,与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进行人才交流。针对公共卫生事业迅猛发展及大数据时代的背景建立医疗大数据学院,全方位培养适应未来医疗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竭诚欢迎有志于献身中医药事业的广大考生报考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共创明天的辉煌。2020年辽宁最低录取分数:文史类487分、理工类415分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街380-2号联系电话: 024─31679902、31679907、31679909、 31679912、18940289280、18940289299传 真:024─31679909、31679912网 址:http://www.lncmxl.edu.cn邮 编:110167腾 讯 QQ:975524688
  • 学校简介沈阳工程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2年)与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47年)合并组建的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省属本科高校。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奋斗,自强不息,不断凝聚发展力量,秉承“明德致知、精工博学”的校训精神,坚持“服务电力、服务辽宁,工程教育、应用为本,产教融合、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用雷锋精神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强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发展战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先后培养了十余万毕业生,为国家建设、东北振兴、辽宁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学校是“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近五年来始终保持较高就业率,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获评“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高校”“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一等奖”“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等称号。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现有主校区、科技园区和产业园区,占地面积近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6万平方米。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1000余人。设有研究生部、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1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院,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拥有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设有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2个方向),开设36个本科专业。图书馆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85.615万册、电子图书29.4万种,数字图书馆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以万兆为主干,实现教学区、图书馆、学生宿舍区有线和无线网络全覆盖,构建了校级网络信息及资源共享平台。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993人,其中专任教师673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5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19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总计占比89.7%;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93人,占比13.8%;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222人,占比33%;“双师双能”型教师291人,占比43.2%。拥有外聘教师122人,其中来自行业企业外聘教师32人,客座教授54人。拥有省级高校各类教学、科技创新团队11个,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特聘教授、省优秀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等各类名师、专家40余人。学校有1个国家级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4门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15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89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08亿元。学校坚定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辽沈地区及驻辽驻沈等大型国企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学校牵头成立“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8个二级学院聘用了企业兼职副院长,与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沈飞集团等多家单位实现了“订单式”“定制式”人才培养。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现有省市级各类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21个。近年来,承担“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1项、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级项目26项、省市级科技项目830项、横向项目909项;科研经费到款额逐年攀升;省级以上科研奖励30余项;技术专利成功转让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率连续三年在省属高校名列前茅,在电网改造、新能源应用等领域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近三年,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49人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048人次,获得辽宁省政府奖学金72人次,获得“市长奖学金”12人次;获“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计算机设计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省级以上奖项712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92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累计获批国家级大创项目82项,省级大创项目159项,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全覆盖。社会实践项目荣获团中央表彰1项,获省市级奖项50项;志愿服务项目获评2017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辽宁省教育系统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尼亚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等20多所国外高校缔结友好合作关系。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合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加合办的红河国际学院历经30年合作办学,已走在辽宁省国际教育合作的前列;能源与动力工程等3个专业引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本科学术互认课程(应用型)。踏上新征程,沈阳工程学院将推进内涵建设,凝心聚力,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实践,朝着“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坚定前行!
  • 学校简介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50年,位于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沈阳市,是一所以服务轨道交通业为特色、以服务装备制造业为主体,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应用性技术服务并重发展的高职院校。学院坚持“职业化、集团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办学策略和“规模适度,质量第一,特色鲜明,追求卓越”的品牌发展战略。  学院主校区在轨道交通业和装备制造业聚集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512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校园建设凸显“职业化”“智能化”“信息化”和“人性化”理念。在职教职工323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6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07人。教师团队汇集了全国职业教育轨道交通行业名师、中国机电职业教育行业教学名师、辽宁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以及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和技术骨干。设有铁道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数控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开设相关专业(方向)29个。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建立了“一个融合、四个统一”育人模式,实施系统化育人工程。秉承“立德、树人、修业、创新”的校训,形成“团结、务实”的校风、“乐教、爱生、勤勉、求精”的教风、“自律、诚信、肯干、明礼”的学风。  学院构建了“双闭环控制”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质量监督和动态控制。“基于‘双闭环控制’原理的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理论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运用‘双闭环控制’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行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优秀案例二等奖。  学院构架了以服务现场为主线,使教学、科研和培训互联互动的“一线三点立体化”产教融合模式。牵头组建了大型企业参与多、政府支持力度大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教育集团”。学院为国家首批1+X证书试点单位。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等企业深度合作,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9个;与博世(BOSCH)、伊萨(ESAB)、西门子(SIMENS)、沈阳机床、三菱电机、南通友联等企业共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生产环境与学院实训环境零距离对接,实现了业内有影响。学院是全国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辽宁省中小企业技能培训基地、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设有国家级机械职业培训服务平台、材料成型与质量检测实训培训基地,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各级别22个职业(工种)的职业鉴定资质,实现了行业离不开。2018年,学院智能制造实训与展示平台获得CLPA优秀案例一等奖。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世界职教联盟“绿色学校”铜奖、中国职业院校新媒体之十大最具影响力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官微百强校、辽宁省环境友好学校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了国赛有奖牌。2019年,学院荣获“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中国赛区物联网赛项全国特等奖、最佳组织奖。  学院响应服务“一带一路”倡议,2018-2019连续两年为肯尼亚蒙内铁路项目培训司机和高级副司机35人、新职副司机200人,成为国内第一所将中国内燃机车司机标准推广到非洲在营铁路的高职院校,实现了国际可交流。  展望未来,学院将不断强化特色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快速提升办学水平,为把我院办成“The showpiece for Chinese vocational education”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沈阳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49年的沈阳市立高级护产学校。1958年8月,学校升格更名为沈阳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本科学校,正式更名为沈阳医学院,2001年迁入现校园。 建校72年来,学校实施特色发展、错位发展、转型发展和内涵发展战略,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2009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率先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7年成为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护理学专业认证;2019年通过辽宁省医学类本科专业评估。 学校占地面积48.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4.59亿元,仪器设备总值2.0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7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2232种,电子图书7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30个。设有管理机构18个、教学机构15个、教辅机构9个、直属附属单位4个,非直属附属医院18个,实践教学基地150余个。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21个二级学科和领域。2020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大连医科大学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本科层次设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0个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6个,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1个,辽宁省特色专业3个,沈阳市重点建设专业6个。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辽宁省优秀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一流示范课程21门,省级校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10个。 学校坚持人才兴校。现有教职工及医护人员440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97人、副高级职称8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25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达到92.08%,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数占教师总数比例达到50.44%,其中医学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数占医学学科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5.41%。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外引进杰出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5人,辽宁省高校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12人,省、市优秀专家3人,市教学名师、优秀教师20人。在八届辽宁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共荣获一等奖4次、二等奖3次、三等奖1次,优秀组织奖8次,连年跻身省内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现有学生19867人(其中本科生7622人,专科生2341人,研究生522人,留学生708人,附属卫校学生1221人,继续教育学生7453人)。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生源质量逐年提升。2020年,学校在辽宁投档分数线高出辽宁省本科控制线124分,19个省投档分数超出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14个省投档分数超出本科控制线70分以上,特别是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陕西六个省投档分数线超过本科控制线100分以上。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优势专业生源质量位居辽宁理工类生源前列。2020年口腔执业医师总通过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91个百分点。在九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中,学校八次参赛,共荣获东北赛区一等奖、全国总决赛三等奖1次;东北赛区二等奖6次、三等奖1次。荣获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大赛二等奖、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第二届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辽宁省首届口腔医学实践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2019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在第六届辽宁省大学生护理技能竞赛中勇折团体和个人双桂。实施全员专业志愿服务,倡导爱与责任是医者的灵魂,与汕头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在全国率先发起“中国高校专业志愿服务行动”。荣获团中央“2016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奖、李嘉诚基金会医疗扶贫行动“医者仁心”奖。 学校坚持科技强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是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辽宁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沈阳市先进院士专家工作站。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斐里德·穆拉德工作站。有5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9个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沈阳市工程中心,2个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人体科学展览馆为省、市科普基地。“十三五”期间,学校获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338项,纵向科研经费合计4095.6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28项、市级科研项目87项;与企事业单位开展横向合作项目31项,经费413.9万元。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89项,其中省部级科技奖励12项;获国际、国家授权专利66项;发表SCI等国际三大检索机构收录论文185篇;出版著作40部。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2004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学校成为来华留学生培养基地,为辽宁省首批招收自费来华留学生的院校之一。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医学教育质量认证,是全国第15家顺利通过认证的医学院校,教学质量得到国际认可,并被载入世界医学教育名录。先后有来自64个国家的2220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培养规模位列省内高校前列。十届毕业生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达73%。在“中国大学留学生比例排名”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六名。 学校与美国印第安纳卫斯理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德国韦森特博士学校、日本驹泽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及韩国康氏细胞生物技术株式会社、韩国大熊制药株式会社、东北制药等医药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日本、德国相关机构开展护士订单培养,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大学开展学生互换交流学习。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樊代明院士、徐建国院士等专家学者来校交流,选派优秀教师赴外进修、讲学或开展学术研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学校社会声誉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历代沈医人秉承“博学洁行、厚德济世”的校训,矢志不渝,不懈奋斗,形成了“埋头苦干、团结拼搏、追求卓越、勇创一流”的新时期沈医精神和“美丽、和谐、活力、现代”的办学理念,积淀出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被评为“辽宁省卫生模范单位”“辽宁最人文校园”“沈阳市文明校园”“沈阳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直属附属中心医院和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沈阳市心血管病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附属中心医院为沈阳市西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沈阳市创伤、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沈阳市医疗、护理、超声、检验质控中心、沈阳市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沈阳市慢阻肺管理和预防临床研究中心。以创伤外科为特色,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突出手外科优势特色学科,成功完成世界首例“利用自体废弃小腿修复前臂缺损手再植术”。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心衰中心、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中国心身医学整合诊疗中心、全国急性心肌梗死救治项目辽宁直接PCI医院、高血压专病医联体沈阳市分中心、国家卒中急救地图定点医院。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学科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心血管内科介入治疗手术年均4000例以上。 “十四五”时期,沈阳医学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紧扣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主线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的错位发展主线,统筹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加速特色发展、分类评价的改革实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主动融入“健康中国2030”、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国家战略,主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创建高水平、有特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医科大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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