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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2-06-12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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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校,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七月初展开,高校录取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有关高校和各地招办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促进公平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高校录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2012年高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方式、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中,我省的重要信息发布和与高校的信息沟通将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各招生高校务必指定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并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处理各种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4日—18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0日—24日录取;

  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3日—7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1日—1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7日—23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航海院校或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及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本科计划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至附件3;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模式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4。

  各招生院校务必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上网访问我省网上录取WWW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7月2日至4日进行今年网上录取模拟演练。7月1日起,招生院校可以登陆NetServer录取专用WWW服务器。院校的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地址、WWW网站地址等均通过主密钥(蓝色密钥)登录到https://wz.tfsec.com.cn(教育网)或https://wztt.tfsec.com.cn(非教育网)上下载。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登录,查看模拟演练和正式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第0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下同)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中,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5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传统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三种。

  1.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根据本人的专业考试情况,只能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可填报A、B、C3所院校)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可填报1所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此外,院校服从志愿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7月4日前确认。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院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7月31日前确认。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我院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2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普通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名单、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名单及其拟报考院校的名单及代码。

  2.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最大不超过1:1.2,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校采用1:1.05,在20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1。如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1.05或1:1.1)。

  (二)模拟投档

  1.在文科类和理科类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省教育考试院与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

  2.模拟投档根据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如选测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预计增加顺延计划;指挥、非指挥类;按本一或本二分数线录取等)。

  3.在模拟投档后,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最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投档原则

  1.文科类、理科类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1日前完成向其寄发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的工作,请各有关艺术类院校在收到我省考生成绩后再决定录取名单。

  (二)投档办法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凡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已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并经我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我院将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按其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先行向有关院校投档。没有被录取的入选考生,院校应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及时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本一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

  2.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3.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A志愿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最大降分不超过40分。

  4.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且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照顾投档。

  5.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先进行锁定,在平行院校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院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这部分考生均不占投档比例。

  6.报考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国防生、以及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员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其中,报考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国防生的考生,将依据考生先期填报的相关院校志愿(填报志愿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025-80875437),在提前批次录取开始前,对报考以上三所院校的考生先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员的考生,不需要网上填报志愿,在以上三所院校投档后,按空军招飞合格名单直接投档、录取。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在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对所填报志愿信息进行确认。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关于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在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同时,可以填报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以填报10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据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投档。

  (五)关于政策性降分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六、关于预留计划选择性招生

  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特长生等考生如已享受了政策性照顾录取政策,则不再享受选择性招生的降分政策。

  对院校提出的选择性录取对象,我院按各院校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和提供的考生名单,依次进行投档。

  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下列条件: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其中,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含5分,下同)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时,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艺术类校考专业须在省控线上)。

  3.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线下5分以内进行,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

  七、关于注册入学

  今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中试行注册入学的录取模式,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2〕18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体制、录取审核和档案移交

  1.录取体制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院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院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关于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和考生档案移交

  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到高校报到后,高校须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的原始档案(含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九、关于招生经费问题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的有关规定,参加我省远程网上录取的各院校每录取一名新生须向我院缴纳网上录取费30元,该项费用不得向考生收取。为了能够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考生名册,请各院校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务必在录取前十五天内按照招生计划数将录取费汇至我院。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内容、汇款单位及地址。

  收款单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账号:10100501040000222

  开户行:农行云南路支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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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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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江苏科技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源远流长,多源合流,文化底蕴深厚。学校源自1933年上海大公职业学校,1953年组建上海船舶工业学校——新中国第一所造船中等专业学校,1970年迁至镇江,1971年更名为镇江船舶工业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并更名为镇江船舶学院,1993年更名为华东船舶工业学院。1999年学校从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划转江苏省管理。1999年江苏省江海贸易学校并入,2000年中国农科院蚕业研究所与学校合并。2004年学校更名为江苏科技大学。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本科生,1993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在校普通本科生20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700余人,本、硕、博学历留学生600余人;另设有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在校学生7800余人。现有镇江长山、梦溪2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以及上海办事处,占地3979亩。 学校作为江苏省唯一一所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为主要服务面向的行业特色型大学,是全国相关高校中船舶工业相关学科专业设置最全、具有船舶特色整体性和应用性优势的高校之一。学校综合实力在第三方评价机构USNews2022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位居中国内地高校第120位。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4个,本科专业66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10个学科入选“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现有国家国防特色学科5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3个,江苏省“十三五”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5个;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现有教职工229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7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人员240余人,副高职称人员750余人,博士1020余人。拥有双聘、特聘院士5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70余人;拥有省高校“青蓝工程”团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14个。 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研究平台,有15个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22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1个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1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建设)基地。学校主办有《江苏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蚕业科学》《中国蚕业》《现代面粉工业》等公开出版学术刊物。 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努力培养适应社会和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享有“中国造船工程师摇篮”的美誉。已为船舶工业、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8万余名应用型创新型人才,涌现出国防、海军现代化建设一系列大国重器以及LNG船、豪华客滚船、邮轮、极地邮轮、科考船的总建造师、总工艺师等行业精英。近年来,学校获省部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13项;获认定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获批教育部“四新”建设项目4项;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全国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8项,并捧得“优胜杯”;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全国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2项;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3项、银奖2项、铜奖13项;毕业生就业率每年保持在97%以上。 学校立足船舶、海洋、蚕桑特色优势,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以国家需求为驱动,注重将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紧密结合,主动为船舶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学校主持的研究项目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中国专利银奖1项。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学校牵头主持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牵头主持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1项、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2项,获批国家国防科工局特色学科条件建设项目1项。主持完成的“大型挖泥船综合控制与关键装备保障一体化系统及应用”全面替代国外进口,参与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耙吸挖泥船动力定位动态跟踪系统、豪华邮轮、大型集装箱船等装备研发,研制的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系统、高效焊接装备、船舶企业管理软件等广泛应用于各大船舶企业,舰船后勤综合保障系统国内领先,救生艇用柴油机占全球市场近60%。学校蚕业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蚕业研究机构,是世界蚕桑种质资源保存与研究中心、蚕桑科技研究中心和蚕桑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学校研发提供中国乃至世界主要的蚕桑品种与栽桑养蚕技术,先后获得国家级奖励17项。习近平主席访问古巴期间,赠送给古巴革命领袖菲德尔·卡斯特罗的桑树种子就来自学校。 学校一贯重视与海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开放式办学,不断拓宽办学途径。学校牵头成立了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江苏船舶与海洋类高校协同发展联盟,先后与海军政治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江苏省粮食局等单位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学校建有海外教育学院,与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美国、英国、法国、印度、日本等国积极开展科研与办学合作。中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为江苏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等一批著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中国船舶工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学院设在学校。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先后荣获江苏省高校校风建设优秀单位、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科技创新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坚持“育人为本、责任为先、公平为上、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秉承“笃学明德、经世致用”的校训,大力弘扬“江海襟怀、同舟共济、扬帆致远”的“船魂”精神,以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社会进步为己任,为我国船舶工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师生为中心”,走与行业、区域融合发展之路,努力达到本科教学一流、优势学科一流、应用技术先进的办学水平,努力成为中国船舶工业最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之一、科技创新平台之一、学术交流中心之一,全面开创“国内一流造船大学”建设新局面
  • 学校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首任校长。1956年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原徐州市教师进修学院为基础设立徐州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该校并入我校。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2020年,学校跻身《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内地高校前50;列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大学第102位,“中国大学评价”第116位,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457亩,校舍面积93.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1亿元;图书馆藏书318万册。设有22个专业学院以及敬文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首个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江苏师范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另设有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专任教师1688人,其中正高346人、副高631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占比62.3%,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43%。拥有院士、“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8人次。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8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3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二十余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 学校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全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4项。建有国家级部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5个;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1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教材和规划教材6部,各类省级精品课程68门、精品教材和重点教材74部。承担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2项,江苏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获“中央支持地方财政专项”47项,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学校被教育部、国家语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全国唯一一家“经典诵读教育”学科(领域)培训机构,获评“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学校现有6个省优势学科、12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4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6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国家“2011”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科技创新平台1个,部省级科研平台44个。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439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1项(重大项目13项、重点项目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84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学校位列2021中国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排名第44位;2020软科中国大学文科实力排名第72位。自然指数(Nature Index)连续三年进入“中国内地高校Top100”。发表Science、Nature、PNAS等国际一流期刊论文22篇。2020年首次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上发表论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部级科研奖励14项。20个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留学生群体与民国的社会发展”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科成果文库。拥有2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建设智库,在“一带一路”研究及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智库成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国情手册》获首届“中国智库学术成果优秀报告奖”。 学校注重政产学研合作,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攻关,鼓励学科交叉融合,致力服务国家和区域高质量发展。积极搭建校地、校企产学研平台,建立和完善了以政产学研相结合为核心的技术转移体系。与徐州、连云港、泰州等地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200余家。技术转移中心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荣誉称号。牵头成立淮海经济区乡村卓越教师教育联盟。获批设立淮海经济区首家雅思考点。作为苏北地区唯一的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2017年获批江苏省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基地。 作为全国首批“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相继与英、美、澳、俄等国的104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53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留学江苏目标学校”,牵头成立全国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并成为首届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江苏-俄罗斯高校合作联盟,加入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联盟、江苏-加拿大高校合作联盟。获评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在马来西亚设立全球首个海外孟子学院。设有“一带一路”研究院、巴基斯坦研究中心、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伊比利亚美洲研究中心,其中3所入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设立“一带一路”研究院海外分院5所。与哈佛大学、爱丁堡大学、伦敦大学学院等知名高校联合建设科研平台。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建“中拉人文交流研究基地”。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学校是江苏省苏北地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江苏省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江苏省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党委学工部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咖啡时光·教授有约”主题教育网站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思政网站。学校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学生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等高级别奖项。学校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开展“推普脱贫攻坚”大学生志愿者培训,相关活动被《新闻联播》等栏目广泛报道。 学校获首批“全国文明校园”并蝉联该荣誉称号,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十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校园”,五次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迈入新的发展时期,江苏师大人将继续发扬“守正出新,坚志勇为”的校园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市栖霞区
    学校简介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学校于2017年入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校之初,学校即为新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培养输送了第一批师资,编撰、制订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学大纲,为新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 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拥有仙林、汉中门和泰州三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余名,有33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4个,江苏省品牌专业3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3个。学校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4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 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及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主干学科均进入A类。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9中国大陆高校ESI机构排名位列第128位,2017年入围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2018年上榜自然指数国内高校TOP200,入围美国Scimago中国大学“学术”排名前128强,入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教育质量百优榜,艾瑞深校友会2019年中国大学一流专业排名100强。 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肩扛立德树人根本使命,着力推进卓越医生(中医学9年本博一贯制、“5+3”创新拔尖人才)、卓越科学家(中药学“4+5”本博连读创新拔尖人才)和卓越工程师(中药学/药学本硕连读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设有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整合医学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护理学院、卫生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第一、二、三临床医学院等教学机构,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全面合作,共建“新中药学院”(中药学“4+5”本博连读9年制)。拥有附属医院(江苏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南京中医院、附属南京医院等6个直属附属医院,29个非直属附属医院、4个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和3所附属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各类教学及毕业实习基地逾百所。 学校有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总数位列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近2年在NATURE、 JAMA、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NATURE COMMUNICATIONS等杂志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家云集。拥有国医大师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学者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教学名师和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1人,全国名中医4人,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学校坚持引培并举,一批年轻教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江苏省特聘教授基金资助,一流的师资队伍为创建一流中医药大学积累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国际针灸培训中心,是教育部批准接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及台港澳地区学生的首批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已经为五大洲培养留学生3万余名。1993年学校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合作开办中医学专业,首开我国与西方正规大学合作开展中医学历教育先河。2010年6月2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了我校与RMIT合作建立的中医孔子学院揭牌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我校办学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在教育部的支持下,2019年2月学校又与爱尔兰国立大学(高威)签约共建中医与再生医学孔子学院,该孔子学院的建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开放包容的心态促进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更好融合”、推进中医药新时代海外发展的积极探索。学校已经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或学术团体及机构有着广泛交流和合作,先后在大洋洲、欧洲、美洲建立了8个海外中医药中心。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 “学贯中西,至精至诚”的办学理念,坚持特色发展,追求卓越,各项事业快速发展。面向未来,学校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学科攀峰、开放协同、文化引领”战略,继续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为创建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一流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紫金山麓、碧波荡漾的玄武湖畔,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创建于1902年)森林系和金陵大学(创建于1910年)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的南京林学院,是当时全国仅有的三所高等林业院校之一。1955年华中农学院林学系(武汉大学、南昌大学和湖北农学院森林系合并组成)并入,1972年更名为南京林产工业学院,1983年恢复南京林学院名称,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 一直以来,南京林业大学秉承“诚朴雄伟,树木树人”校训精神,弘扬“团结、朴实、勤奋、进取”优良校风,以实现“黄河流碧水、赤地变青山”为宏伟目标,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步履不停,躬耕不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院专业结构。现设有林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风景园林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部等21个学院(部)。 学校学术实力雄厚,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工程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ESI全球机构学科排名前1%,林业工程1个国家一流学科,林业工程、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等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5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9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含培育),6个一级学科江苏省重点学科(含培育)。 国家重点学科数量位列江苏省属高校前列。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了两个“A+”(林业工程、林学)、一个“A-”(风景园林学)的好成绩,A+学科数位列全国林业高校和江苏省属高校第一。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有70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8个。江苏省首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2个。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6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其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1门,省级精品(优秀)课程及课程群30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3门,省级助力乡村振兴在线开放课程39门,江苏省高校本科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实践教育中心18个,国家级虚拟仿真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获批“江苏省重点产业学院”,获批“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个,“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个,“首批江苏高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省级重点培育项目”3个。林学类专业(林学、园林、森林保护)和林业工程类专业(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森林工程)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首批江苏省虚拟教研室1个。自1991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一等奖18项、二等奖22项。2010年1篇博士论文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江苏省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示范基地;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我校获国赛金奖5项,银奖2项,铜奖8项。曾荣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高校集体奖”“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与硕士研究生7500余人。 南京林业大学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3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2余人,博士生导师263人,具有高级职称954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及特聘国内外院士9名,其他国家级人才2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0余人;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首席科学家4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省“333工程”二、三层次、“青蓝工程”“六大高峰”等各类省级人才计划421余人;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及“青蓝工程”等省级创新团队15个。 学校充分发挥林科优势,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创新链,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校现有机电产品包装生物质材料国家级工程中心、林木遗传与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林产化学与材料省部共建国际创新高地、南方现代林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木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桂花种质资源库等10余个国家层级创新平台,获批江苏省杨树种质创新与品种改良重点实验室、特种经济树种培育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害生物入侵预防与控制工程中心、速生木材及农作物秸秆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观赏主题木本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林业资源高效加工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特色果树产业技术体系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林业遗产与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等50余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组建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研究院等60余个校级研究机构。“十三五”期间,学校每年主持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000多项,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课题2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8项,国家社科基金23项;授权发明专利1211件,审定省级良种42个,制/修订国家标准33项。多年来,学校380余项科技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其中:国家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三等奖5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学校主办公开发行学术刊物《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林业工程学报》和《室内设计与装修》,以及《Journal of Bioresources and Bioproducts》(JB&B)英文刊。其中,《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和《林业工程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SCD和SCD核心期刊,《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为SCD核心期刊,《室内设计与装修》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2017-2020“中国精品科技期刊(F5000来源刊)”,JB&B英文刊被多个国际数据库收录。 学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及“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决策咨询服务,截止目前,智库成果获国家领导人批示4份、省部级领导批示20余份、获中办国办及省部级政策采纳、采用8份;承担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咨询研究课题2项、国家高端智库课题1项、江苏省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1项;调研报告在权威智库刊物刊发十余篇;研究成果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发展研究奖一等奖等多个重要奖项。组织编写出版并发布我国首部生态林业蓝皮书《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发展报告(2019-2020年)》。生态林业蓝皮书的发布,填补了我国生态林业发展评估方法的空白,建立了生态林业综合发展指标体系,为生态林业政策制定、学术研究提供支撑和参考,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开放办学与对外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典、俄罗斯、日本、法国、意大利、芬兰、伊朗等2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学术研究、师资培养和人才交流合作关系。截止目前,我校长期聘用的境外专家共64位,每年约200名教师赴境外进行交流,约300位外籍专家来校进行交流访问、科研合作、讲座讲学。2020年,获批“高等学校学科创新计划”一项;同年,我校被授予了一定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成为江苏省首批获得外事独立自主审批权的地方高校之一。学校积极探索实施多模式、多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与美国阿拉巴马农工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项目、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海外实习实践等项目;与世界名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大学)联合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的“3+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加拿大新布伦瑞克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英国思克莱德大学等海外高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与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海外名校联合开展长短期学分互认访学项目,每年派出数百名学生出国实施国际化培养。学校积极拓展海外留学生生源,每年接收700余名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或交流访问。 学校占地面积11158.15亩,其中,新庄主校区占地1257亩,句容下蜀实习林场占地4876亩,淮安校区占地1327亩(目前建成使用校园500亩),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占地3662亩(白马新校区占地2007亩),江宁工程培训中心等占地36.15亩。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83亿元,图书馆纸质文献总量为238多万册,电子图书430多万册。校园网络以千兆带宽为主干,覆盖全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特色引领、协调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全力培育高素质人才、开展学术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繁荣文化,致力于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大学,逐步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
  • 学校简介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始建于2008年5月,2010年正式建校,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名校云集、产业集聚的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校园占地424亩,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学校设有商务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物科技学院、数字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金融科技学院等二级学院,拥有一支特色鲜明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主要由来自于国际知名企业的工程师、留学归国精英和外籍教师构成,96%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熟悉国际前沿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水平。现有教职工近300人,在校生约5500人。学校遵循“为产业办教育”的办学宗旨,针对苏州地区服务外包领域人才需求最为紧缺的ITO、BPO和KPO三大重点业务领域,开办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嵌入式技术与应用、药品生产技术、微电子技术、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与审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资产评估与管理、数字出版等近30个专业,实现了学院专业链与地区产业链之间的高度铆合。学校致力于打造“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体系,先后成为“苏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并于2010年被认定为唯一一家“苏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实训中心”。2013年学校软件技术实训基地获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学校以“尚同于学,尚礼于人”为校训,遵循“顺进化之理,应未来之需”的办学理念。2014年顺利通过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5年10月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4月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省示范验收,成为全省最年轻的省示范院校,实现了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学校将以“建成为省内示范、国内唯一、具备国际化办学能力的中国服务外包第一校”为目标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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