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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做好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1-03-1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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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考院〔2011〕4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2号)的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建立要求及体检时间

  1.考生电子档案及纸介质档案的建立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4号)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为4月1日-20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确定。

  二、填报志愿

  201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且是在公布考生成绩和划定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组织考生填报志愿。为便于考生科学、合理填报志愿,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继续加大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内容、方式、特点、实施范围、志愿设置、排序原则及投档录取原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提高考生填报志愿满意度及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满意度。同时,由于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录取仍实行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模式(即按考生志愿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因此,各市还要加大高职高专和民办高校的宣传力度,对高职高专和民办高校的宣传,要着重对其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特点和培养目标的宣传引导,鼓励考生填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民办高校,以增加录取的机会。针对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本、专科层次两种不同录取模式情况,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各中学要精心组织好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积极引导考生实事求是地合理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力求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确保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志愿填报时间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三、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熟悉掌握考务安全保密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地必须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保密局《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0〕137号)规定的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室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保密室启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保密室的各种硬件设备,确保保密室保密安全措施全部达标,必须严格按照考务安全保密操作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地做好试卷(含答题卡)运送、交接、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各定点考场要加强对定点考场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要积极筹集资金,做好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新建的定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广东省标准技术实施规范,确保电子监控系统能正常使用。各地保密室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与省、市互联互通。今年普通高考前,全省所有定点考场必须建设好电子巡查系统,实现与省、教育部互联互通。各地市也须在高考前建设好市级指挥平台,并实现与省教育考试院互联互通。在普通高考期间,必须将考场信号和保密室信号图像一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电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中学,不得作为考场组织考试。各市各考场要充分利用网上巡考系统加强考试过程的监控,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

  四、选择题和选做题题型作答规范的培训与宣传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我院印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广东卷)考试大纲的说明》规定,2011年的普通高考部分科目试卷包括必做题和选做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务必要看清题号并根据试卷要求填涂相应的信息点,漏涂、错涂、全涂试卷类型(即A、B卷)和选做题信息点,选择题(客观题)和选做题答案无效,由此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各中学要指导考生了解各考试科目的试卷结构及选做题的题型,了解在答题卡上规范作答选做题的方法,组织考务培训工作时,提醒考生务必要在答题卡上根据监考员所发试卷的类型将试卷类型信息点“A”或“B”用2B铅笔涂黑,将所选的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防止漏答、错答、漏涂、错涂等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在评卷过程中,发现部分考生使用非2B标准的铅笔填涂答题卡,影响了答卷扫描和考生考试成绩,因此,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务必提醒各县(区)招生办公室、各考场(中学)和考生要购买正牌的2B铅笔,以免考生答卷中的选择题和选做题答案无效。

  五、监考员队伍建设和培训

  加强监考员队伍建设和培训,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各市、县(区)要抽调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高三级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干部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各考场必须配备不同中学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同一试室的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中学。考试期间,各考场必须安排一名副主考组成的考试监控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监控工作,监督考试全过程,发现有考试违规行为的必须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止和查处,防止出现大规模违纪舞弊事件。各考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规定,认真做好监考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监考员严格按监考工作操作规程,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准确规范进行操作。凡不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的监考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监考员的监考工作操作规程,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见附件一)进行。监考时,监考员要认真做到:

  1.清楚书写考试指导语。考生入座完毕,监考员须在黑板上清楚书写考试指导语,提示考生按有关考务要求进行操作。考试指导语包括以下内容:

  (1)请考生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

  (2)请考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粘贴时注意不能超出框外。

  (3)请考生用2B铅笔填涂以下栏目:①试卷类型(根据所发试卷选A或B);②选择题答题区的答案选项信息点;③选做题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信息点。考生错填或漏填试卷类型和选做题信息点的,其选择题(客观题)和选做题答案无效。

  (4)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各题目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答案无效。

  (5)本科次考试科目、试卷及答题卡总页数,本科目考试时间。

  其中第(1)~(4)条可在6月6日整理试室时,书写在黑板上(有条件的考场可放大字号打印好粘贴在黑板上)。第(5)条由监考员在开启试卷袋后书写。

  2.准确发放答题卡和考生条形码。监考员发放答题卡时,要根据本科次考试科目答题卡的页码和总页数,有序逐一分发,不能多发、少发和错发。发放考生条形码时,需认真核对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科目。答题卡和条形码发放后,要提醒考生清点自己的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的姓名、考号是否相符。

  3.详实填写答题卡袋面上的相关内容。开考后,监考员必须严格按点名卡上的座位号再次核对考生照片、座位号、考生号、姓名。要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相关内容,并签名确认。答题卡袋面上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试室号”、“考场名称”等栏目,监考员必须详实、清楚填写,不得漏填;对缺考考生,须将其考生号、座位号写在答题卡袋封面的“考场记事”栏和“缺考考生号”栏内。要如实将考试异常情况写在“考场记事”栏上,如“考场记事”栏不够写可另加附页,并将附页贴到答题卡袋封面的贴线上,注意不要整张纸贴紧。

  4.认真履行监考的工作职责。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持考试正常秩序。发现违纪考生,监考员要及时警告制止、登记,并将《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样式见附件二)发给考生,让考生签名确认。登记时,要认真将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试室号、座位号、违规违纪情况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中。当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须及时将违纪考生名单交考场主考。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每段考试结束一小时内,必须将本地区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指挥系统上报高招部。

  5.准确填写缺考考生答题卡。开考30分钟后,对缺考考生,监考员必须用2B型铅笔将《点名卡》上相应座位号考生缺考标记信息框按标准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同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栏内写上考生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将缺考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并在其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内用红圆珠笔(严禁用铅笔)写上“缺考”两字。

  6.规范处理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如遇到答题卡损坏,考生要求更换时,监考员应予以更换,并在损坏的答题卡非选择题答题区域上用红圆珠笔写“作废”两字,同时撕掉作废卡上的条形码(考生新更换的答题卡可不用粘贴条形码),然后在答题卡袋面“考场记事”栏上填写考生号、更换答题卡的页数及页码。考生更换的作废答题卡不要装入答题卡袋,交考场另外封存。

  7.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考场应提醒考生注意离本场次终考所剩时间。终了时间一到,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8.按序整理考生的答题卡。监考员回收答题卡须认真整理,注意核实考生号、座位号及每个考生的答题卡张数,收卷时,必须严格按照答题卡的座位号顺序从小到大收卷。每个科目的答题卡张数可能不同,当考生的答题卡有多张时,必须收齐一个考生的所有答题卡,再收下一个考生的答题卡,以防漏收或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对考生擅自带走答题卡的要如实记录在答题卡袋面的“考场记事”栏内,同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由考场主考立即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并登记造册,回卷时交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对缺考考生的答题卡,要注意再次核实是否已经用红笔在答题卡上写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和“缺考”字样,检查是否已横贴条形码。整理答题卡时,需将每页答题卡的裁切线对齐,即检查答题卡左上角的缺角是否对齐。

  9.严格清点验收答题卡的份数。监考员在回收答题卡时,对答题卡、试卷须认真清点,严格验收。验收时,注意将所有考生的答题卡(包括缺考考生的答题卡及多余答题卡)收齐,多余的答题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域用红笔填写“空白”两字,确保所发放的份数(页数)与回收的份数(页数)准确无误后,再将点名卡放在答题卡上面一起装入答题卡袋内进行密封。严禁漏收答题卡,对漏收的答题卡,省教育考试院一概不给予承认,作缺考处理,并追究监考员责任。

  10.按规定做好点名卡和答题卡的密封工作。监考员必须在试室内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严禁将未密封的点名卡和答题卡带出试室。密封点名卡和答题卡时,避免答题卡与答题卡袋面粘贴在一起,要注意保持点名卡和答题卡清洁,不能折叠,不能弄皱,确保点名卡和答题卡不受损坏,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11.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定点考场)要进一步加强监考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提高监考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观念。对监考员的管理,业务、纪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监考员不善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维护普通高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考试实施过程有关规定

  1.语文科开考前35分钟,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4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25分钟时,监考员到考务室领取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点名卡、答题卡、草稿纸、考生条形码和密封工具及金属探测仪。领取时,监考员必须检查试卷及答题卡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与本场次考试科目相同。

  2.语文科开考前30分钟,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5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开始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并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试室,逐个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监考员在黑板上书写指导语。考场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开始实时监控及录像。

  3.语文科开考前25分钟,考场统一播放《考生守则》和《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4.语文科开考前25分钟,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发放答题卡、条形码和草稿纸。考生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及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监考员需认真指导考生在指定位置正确横贴条形码。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监考员需提醒考生每一张答题卡上都必须粘贴条形码。

  5.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封试卷密封情况,经考生代表核对无异常和签名确认后,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逐份检查清点。若发现有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顺利实施。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始试听。

  6.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交叉分发A、B类型试卷及答题卡。考生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试卷类型。

  7.开考信号发出后,由考场统一宣布开始答卷。

  8.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试室。

  9.开考30分钟,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信息框用2B铅笔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将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监考员还应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号”等栏目。

  10.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11.考试终了前15分钟,由考场统一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

  12.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场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13.监考员收齐考生试卷和答卷,离开试室时,封好试室门窗,将考生试卷和答卷直接送回考场考务办公室,考场关闭电子监控系统,并保存考试全过程录像,保存期半年。

  七、考生考试时的考务规定

  1.认真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和条形码。答题前,考生要认真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考号与本人的姓名、考号是否相符,检查该科答题卡页数,如有不符或页数存在漏页等问题,必须马上报请监考员处理。

  2.准确填写答题卡的相关栏目。考生检查答题卡的页数无误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上准确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

  3.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必须在单页码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内正确粘贴条形码。考生粘贴条形码时,需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响答题卡的扫描。

  4.正确使用作答用笔。作答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内按答题卡示范样式将试卷类型和对应题目的选项信息点涂黑。考试结束前,未将试卷类型和所选选择题的选项填涂在答题卡的,其答题一律无效。作答非选择题时,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各题目答题区域内进行答卷,不准用铅笔、红色、蓝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5.正确填涂选做题。考生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看清题号,同时必须将自己选做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旁边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满涂黑。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规范填写答案。在答题卡上作答时字体务必端正、清楚。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包括画表及作辅助线),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试卷上作答,或更改答题题号,其答案无效。

  7.保持答题卡清洁。考生答题时,要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清洁,不能折叠、弄皱和损坏答题卡,以免影响计算机扫描。

  8.严禁考生带走答题卡、试卷。未交卷者,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试室。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题卡按页码从小到大顺好,然后将答卷反扣桌面,双手垂下坐在原位,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答题卡收齐核准张数无误后,方能离开试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八、英语听说考试考务工作

  1.英语听说考试由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组织管理,有条件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可设立英语听说考试考场。

  2.英语听说考试考务工作要求见《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计算机辅助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0〕328号)。

  九、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试科目的考务工作

  1.报考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语种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编排试室时与英语语种考生一同编排。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试时,考场需将考生单独另行安排试室考试。原安排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的试室,监考员将报考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的考生作缺考登记,并在英语答题卡袋封面“考场记事”栏注明“××考生考‘日语’(或‘法语’,或‘德语’,或‘西班牙语’)”。

  2.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听力考试可采用录音机播放。

  3.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试科目继续采用人工评分。报考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试科目的考生需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在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单独密封,回卷时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上述答卷单独上送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

  十、违纪作弊的处理

  1.每科考试结束后,各考场要及时汇总考生违纪作弊情况报县(区)招生办,县(区)招生办在考试结束后报市招生委员会。

  2.违纪考生由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并发出《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式样见附件三)。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15日前将考生违纪作弊处理结果(正式文件和EXCEL电子文档)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并将《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存根)原件送省教育考试院高招部存档。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的处理决定做出成绩处理,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成绩处理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违纪作弊考生名单按《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四)要求填报。

  4.《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编号为8位,其中第1-2位为年度代码,3-4位为各市代码,第5位为考试类别(1-普通高考,2-成人高考),第6-8位为顺序号。

  十一、考生成绩的公布

  评卷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考生成绩单,并由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发给考生。

  十二、关于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选调工作的要求。做好普通高考评卷教师选调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考评卷教师队伍,是确保评卷质量和高校录取公平、公正的基础和保障。从2011年起,高考评卷工作将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中选调当年高三级教师参加高考评卷。承担今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定点考场必须推荐科任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各定点考场推荐各科目评卷教师的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各定点考场根据以下评卷教师的条件,按附件九《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评卷教师推荐表》的要求上报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并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汇总后于4月10日前在申报2011年普通高考考场时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评卷工作需要,在各定点考场推荐的基础上选聘评卷教师,未推荐评卷教师的“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不得承办今年普通高考考场任务。我省普通高考评卷教师的选调条件和要求如下:

  1.条件

  (1)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原则性强;(2)教学水平高;(3)身体健康;(4)没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5)年龄在30-50岁,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的高三级教师。

  2.要求

  (1)凡是经推荐并被确定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的中学教师,必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按时到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报到,并服从省普通高考评卷场的管理。参加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并不得在中途擅自退出评卷工作。凡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退出评卷工作的教师,进行全省通报,其所在中学下一学年不得承担普通高考考场工作。

  (2)报名后经审核合格的评卷教师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卷的,各市、各定点考场不得私自更换评卷教师。需更换评卷教师的,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3)凡是参加评卷的教师不得在评卷场内从事与评卷无关的工作,包括试题研究、考生成绩统计分析等事项,同时不得和媒体谈论评卷过程。

  (4)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考场要加强对选调评卷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确保教师按时按质完成评卷任务。参加评卷工作的教师,评卷期间,工作优秀的,经本人同意,纳入评卷教师库。

  十三、其他

  1.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务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2.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3.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务必按省制定的日程表(见附件九)提前完成各项工作,日程表中前面带有“★”的日期不得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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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创办于1981年。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以来,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全国家庭教育学会广州培训基地、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学校目前处于一校三区的发展格局,现建有番禺校区和海珠校区,清远省职教城校区正在筹建中。番禺校区毗邻广州亚运城,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海珠校区在广州塔附近,2016年3月获省人社厅批准为“第二批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成为省级区域共享型的“广东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并纳入中大国际创新生态谷体系一并建设。学校还与番禺区教育局共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番禺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改革示范园。学校现有在校生8900余人,设有教育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商贸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等五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开设专业近30个。建有136个校内实训室,17个实训基地,20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 学校拥有一支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47名;聘请国家级、省级行业大师3名,省级高层次技能型企业兼职教师36名。校内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的占83%,具有高级职称的占39.27%,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占75.3%。各专业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并聘请校外的专家、企业家和业内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学校全力推进“三维一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2年12月,学校联合近百家政府机构、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牵头打造了我国首个女性职业教育集团——广东女性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政、行、校、企多方联动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2016年3月,学校又牵头成立广东巾帼创新创业联盟,海珠校区建设成省级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学校是广东省委党校唯一指定的中青年女干部培训基地,从1991年开始,已连续培训58期学员,为广东乃至新疆、西藏培养中青年女干部近3000名。学校还与港澳地区及日、美、德、澳等国多个高校和妇女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广东省多所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本科班。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具有高尚品德、高雅气质和高新技能的创新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发挥性别优势,创建女校品牌,形成以女性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大力发展妇女干部教育、妇女技能培训、妇女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女性终身教育的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将“创新强校工程”作为提升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有教育部骨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企业管理等4个专业群获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建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4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17个(含省级公共实训中心4个),校企共建协同育人中心(创新中心)7个。近五年学生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共获奖169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8%以上。第三方机构独立调查显示,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度达98%以上,远高于全国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建校以来,学校在开发女性潜能、促进女性就业、探索女性特色教育、推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领导对女院给予亲切关怀,张德江、汪洋、陈慕华、彭珮云、顾秀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小丹、卢瑞华、张帼英、李鸿忠、刘玉浦、林少春、温兰子、雷于蓝、覃伟中等省领导曾多次莅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办学给予高度评价并寄予殷切期望。
  • 学校简介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中山医学院肇庆分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东省唯一的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六十年栉风沐雨、几代师生砥砺前行,在半个多世纪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医专人始终秉承“大医精诚、知行合一”的校训,“勤教、严绳、精业、济世”的校风,“德高为范、学高为师”的教风,“勤学、睿思、精诚、至善”的学风,开拓创新,不断攀登,累计培养各类卫生专业人才8余万名,为广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学校端州校区、鼎湖校区、新区校区3个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亿元以上,馆藏纸质图书66.8万册;有三级甲等、三级、二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各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妇幼临床学院1所,校外实习单位180余个;建有公共基础、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老年健康服务、医学影像技术等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学校生命科学馆是广东省和肇庆市青少年科普基地。学校针对区域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薄弱、人才缺乏等问题,充分发挥面向基层培养卫生健康人才的办学优势,以现有的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中医学(治未病方向)、健康管理等专业为基础,构建公共卫生专业群及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设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护理等健康服务类专业。目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财会统计、中医骨伤、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护理等18专业,形成了应用医学类、公共卫生类、健康服务类学科专业体系,其中7个专业为国家及省级重点专业,全日制专科生11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总数6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57.97%;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59%;双师型教师占55.94%。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师资队伍已达到本科院校办学标准。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大医精诚、仁爱之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医学人才已成为学校的鲜明特色,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护理执业资格考试一次通过率达99%以上,临床助理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达70%以上,居于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近年来,培养了广东高校唯一的“中国好人”卢佩勉;身残志坚,奋发成才的陈慧;公交车上抢救危重病人,被佛山市政府表彰的优秀毕业生张婵等一批优秀毕业生。近年来,学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主动承担广东省卫生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牵头建立了“广东省医药卫生高职教育联盟”“广东省医药卫生中高职对接合作联盟”,建立广东省医药卫生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建设标准,探索实践中高职衔接、现代学徒制和特色学院建设,成绩显著。学校不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内部治理结构现代化,2016年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解剖学会虚拟现实分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高职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5个主任、副主任委员单位。学校为“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试点基地”“广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先进单位”。2020年5月6日,“金苹果”高职高专评价结果,学校在全国472所医药卫生类学校中名列全国第5位,临床医学专业排位在全国第3位;2020年武书连版高职高专综合实力排行榜,学校在全国高职高专排名89位。新的历史时期,学校积极响应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发展需求和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湾区的需要,正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鼎力支持下,积极参与创建广东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学院(筹)工作。
  • 学校简介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立专科层次高等职业艺术院校,有着60余年的办学传统,曾用名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69~1978),其前身为国家重点中专广东粤剧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广东粤剧学校成立于1958年,广东舞蹈学校成立于1959年),201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合并升格为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学校积极对标推进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坚持面向国内外文化艺术前沿、面向国家文化战略需求、面向区域经济文化社会需求,主动对接广东和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创新引领、特色发展、开放办学的发展理念,聚焦艺术+,积极探索新师范、新文科建设发展,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职业艺术院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主管,属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注册地广州市,分东校区、西校区,校区间隔30公里,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20多亩,建筑面积132230平方米。学校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等任务,开展文化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担文化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文化艺术、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的合作和学术交流。学校文化艺术类专业设置齐全,下设有:戏剧系、舞蹈系、音乐系、艺术设计系、社会文化系、文化创意系6个系,涵盖文化艺术、教育类等28个专业,包括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音乐教育、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音像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国际标准舞、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音乐传播、舞蹈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472人,其中专任教师350人,具有副高职称60余人、正高职称6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人。学校坚持服务于文化艺术产业需求导向,办人民满意的大学,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传统优势专业内涵建设,强化艺术教育、艺术表演专业特色建设,突出面向新时代文化艺术产业需求的艺术人文科技融合建设,探索拓展“艺术+人文""艺术+生活"“艺术+教育”“艺术+科技”“艺术+管理”等艺术服务型人才培养方向。学校2020年1月顺利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是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广东省首批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学校、戏曲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对接产业链构建出戏曲表演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以及现代流行音乐、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专业4大校级专业群,初步形成服务于广东省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突出重点”的高职艺术专业体系。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立足广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服务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对标国家“双高计划”绘制的职教发展蓝图,建设艺术+交叉学科专业群,打造艺术表演人才培养基地和高素质文化艺术“双技”人才培养基地,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努力将学校建成文化艺术类专业齐全、岭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艺术院校。(更新于2021.8)
  • 学校简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02]146号)精神,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关于学院的基本信息简介如下:一、办学的主要任务(一)开展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和法学大专学历教育;(二)开展成人、法学大专学历教育;(三)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委政法委委托的干部继续教育和有关业务的培训;(四)开展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等有关课题科研工作;(五)为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技术服务。(六)承担监所管理、律师等专业的函授及自学考试辅导和远程教育;(七)开展校际间合作与交流。二、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司法专门人才。三、办学理念以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文塑造为基础,以法律、司法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为核心,以就业能力培养为导向,锻造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四、办学思路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创新促发展,努力实践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教学手段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五、办学定位(一)学院发展目标: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和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将学院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司法警察高等职业院校。(二)办学形式、类型与层次结构:学院是以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以在职警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继续教育为辅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三)人才培养模式:以行业为依托,通过理论、实训、顶岗实习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专业实操能力、司法职业能力。(四)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司法、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为法制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六、校训忠诚、明法、勤学、强警七、校风、教风、学风校风:勤奋、求实、团结、刚毅。教风:崇教、厚德、求真、躬行。学风:尊师、勤学、自强、创新。
  • 学校简介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财经商贸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与广东科技学院(应用型本科)、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理工类高职专科)同属广东南博教育集团。学校坐落于广州第二大学城——白云区钟落潭镇健康城高校园区,规划占地面积900亩,现已建成校园面积306.9亩、校舍面积22.62万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79.9万元,纸质图书59.4万册,电子图书14.3万册。学校现有招生专业35个,其中省级二类品牌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校级品牌专业2个,形成了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主,电子信息、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医药卫生、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新闻传播、交通运输等专业大类协调发展并具有新商科特点的专业结构。设有数智经济贸易学院、新商务管理学院、新商务外语学院、健康学院、云智信息技术学院、云智设计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雅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其中专任教师33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70人,“双师型”教师193人,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近三年教师获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7项、三等奖10项,1支团队入围国赛遴选,1名教师获广东省第五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奖。学校致力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理念、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基于“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理念下的“做中教,做中学”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努力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近三年学生参加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共获得二等奖7项、三等奖26项;参加国家、省、市及集团等各类大赛共获奖项122项,其中“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1项,广东省“挑战杯”杯8项(其中一等奖2项)、攀登计划15项、团日竞赛“百优”8项。学校为全校师生创造了舒适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教室、图书馆、饭堂等场所均配备空调,宿舍配备热水,提供网络接入。标准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文体活动场所一应俱全。组织开展“读书声”“跑步声”等多项特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依托集团雄厚办学实力、优势办学资源和优秀集团文化,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年提升,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于2020-2021年连续两年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评价”、“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显示,我校在全国1400余所公民办高职院校、广东27所民办高职院校的排名由2019年的靠后位置稳步跃升至中上游位置。学校以“创百年学府、育产业精英”的愿景和使命,贯彻落实集团“人才为本,制度为纲,机制为魂”管理方针、“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全程信息有效跟踪”管理理念、“企业与员工共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存”发展理念,秉承“厚德、自强、勤思、敏行”的校训,持续改善软硬件设施,扎实推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将学校建设成新商科类民办高水平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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