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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6-11-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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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高考﹝2016﹞35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身体健康。

(三)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具有我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件后方可参加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五)2014年录取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考生可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二、报名时间

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网上报名按科类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时段: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6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此外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网上报名第二时段前13天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最后9天全省考生报名或查看核准、修改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时 间
市、州名称
预计人数
2016年11月25日
宜昌市
2.3万
2016年11月28日
黄石市、十堰市
3.2万
2016年11月29日
襄阳市
3.7万
2016年11月30日
武汉市
5万
2016年12月1日
鄂州市、孝感市、潜江市
4万
2016年12月2日
荆门市、咸宁市、天门市
4.6万
2016年12月5日
荆州市、仙桃市
4.8万
2016年12月6日
黄冈市
4.7万
2016年12月7日
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4.2万
2016年12月8日—12月16日
全省各市、州
 

三、报名地点

(一)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报考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本着既方便考生又适当集中的原则设立报名点。报名点只能设立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批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每个报名点接收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须在10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不能设立报名点。各种补习学校和培训学校不准设立报名点。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名点只可接收学籍在本校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收往届生报名。往届生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往届生实际数量指定一至两所报名点(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点除外)接收往届生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拟设定的报名点须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审定的报名点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备案。

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为考生提供必需的设备和材料。

(二)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借读学校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若是跨市(州)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读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方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我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他人员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2014年录取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由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各报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要上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备案。报名点资格审查人员负主要责任,报名点负责人和教育考试机构主管人员负领导责任。

(二)我省户籍我省学籍的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予以督查。我省户籍外省学籍的应届生、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和社会青年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全责,并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专门人员具体负责。

(三)应届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资格审核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往届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审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全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分管高考的负责人负责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四)我省户籍考生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高中(中职)学籍(档案)、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文凭等证件原件。

应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出具由所在地市州级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报名后在考试前如考生未能达到毕业或结业条件的,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试,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不发给其准考证,并将其准考证上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五)应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出示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中职)学籍档案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同时出具我省高中(中职)学籍证明材料(见附件3)。往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出示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中职)学籍档案、我省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同时出具我省高中(中职)毕业证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应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本人我省高中(中职)学籍证明材料,高中(中职)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就读学校及当地县级教育局基础教育或职成教部门审核盖章,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查。往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基础教育或职成教部门出具的湖北省内高中(中职)毕业证证明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查。

(六)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资格审查表中,由资格审查人员签名后汇总交县(市、区) 教育考试机构留存备查。尚未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要通知考生尽快办理。

(七)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社会青年、高校退学考生、非学籍所在地报名考生、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考生、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查,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办法

2017年网上报名分三个步骤:

第一,领取报名卡(全省考生统一在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领取)。考生在报名点(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第二,网上报名(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2016年11月21日至23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6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按照《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见附件1)中有关要求,通过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

第三,现场确认(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凭报名卡、二代身份证在报名点(学校)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同时进行电子照相,并对报名点打印的本人《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校对、签字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先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后即视同已知悉了解高考相关规则规定,并承诺遵守。

2017年我省将继续实行二代身份证识别、比对考生本人信息的工作。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专用读卡设备将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日期五项信息与网上报名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准,并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信息,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各地应按要求及时配备统一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及照相设备,确保考生图像信息质量。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必须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确保图像信息质量达标。

六、考试类型、科类及各科目计分

报考类型及科类代码
考试科目及计分
备注
(1)
文史(1)
语文(150分)数学(文)(150分)
外语(150分)文科综合(300分)
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艺术类统考、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艺术(3)
体育(4)
理工(5)
语文(150分)数学(理)(150分)
外语(150分)理科综合(300分)
艺术(7)
体育(8)
少年班(1)
理工(0)
语文(150分)数学(理)(150分)
外语(150分)理科综合(300分)
 
技能高考(8)
学前教育专业(1)
会计专业(2)
护理专业(3)
建筑技术类(4)
农学类(5)
旅游类(6)
计算机类(7)
电子类(8)
机械类(9)
技能操作考试(490分)
文化综合考试(210分)
 
高职单招(9)
高职单招(9)
相关高职院校自命题,自主确定考试内容
 

七、报名号编排及含义

报名号分科类编排。报名号共14位数,左起第一、二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第三至八位为省、市(州)、县(市、区)代码,第九位为考试类型,第十位为科类代码,第十一至十四位为某县(市、区)内考生顺序号。编排时按报考同一种外语语种的考生进行集中(按英、俄、日、德、法语的顺序)。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报名条件及环境。

各地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和指导,严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地网上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各地要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杜绝非应届在校生报名;杜绝往届生以应届生或应届生以往届生名义报名;杜绝考生两地或两次重复报名;杜绝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技能高考报名;杜绝在校大学生报名;杜绝非三年制中职生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名;杜绝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会同当地教育行政机构的学籍管理部门以及报名点学校一起审查各学校的应届生学籍,认真核准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数,严格按照本校学籍的应届生毕业数生成报名号,严防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报考。

对于高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少年班考生除外),一经发现,除2017年不得参加普通高考外,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应届毕业年份的报考资格。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各项报名手续。报名登记表核对只能由考生本人完成,考生须认真校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报名或不签字确认《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可申请普通高考报名号,可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技能高考或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但只可申请一种考试类型的报名号,可凭技能高考或高职单招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凭普通高考报名号或技能高考报名号参加高职院校单招考试的考生,被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考试。中职生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报考,不得兼报。具体相同或相近专业请参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发布的《湖北省技能高考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

(五)2017年我省技能高考分为:学前教育专业、会计专业、护理专业、建筑技术类、农学类、旅游类、计算机类、电子类、机械类九个专业类别。报名参加技能高考的考生先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统一的文化综合考试。技能操作考试的时间为2017年3月-4月,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获得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于2017年6月9日至6月15日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向职成教处提出技能操作考试满分申请。

(六)2017年艺术类全省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将来要报考的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相应类别统考,四个类别统考之间可以兼报。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凡全省统考涉及专业,报考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都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而且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报考全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无须参加全省统考,直接根据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校考即可。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的考生,还须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分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表演四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之间可以兼报。

(七)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要在填报信息时选择是否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并选择具体参加哪几个项目的测试。2017年测试项目组合有三个选项,凡参加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均应从这三项中选择一项。三个选项为:(1)三角形障碍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2)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3)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选择第三个选项的,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取两项中的较好成绩。

(八)凡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本人身份证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网站(www.whcm.edu.cn)进行专业类的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网站(www.hust.edu.cn)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中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网站(www.wtu.edu.cn)进行专业报名并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具体请参见相关组考院校网站。

上述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办理好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做好广泛宣传及相关咨询答疑工作。

(九)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取得资格证件后向所在中学递交参加普通高考的书面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出具证明后,持相关资格证件、申请书、中学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参加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复核后,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

(十)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4月底前,已经高校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及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文化统考。

(十一)落实报名信息公示制度。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通过官方网站、学校板报、宣传栏等途径公示本辖区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姓名、高考报名号、考生类别、毕业学校等,在信息上报前公示10个工作日;不得公示考生个人隐私信息;公示期过后要及时撤去,以免为不法分子利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报考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布省、市(州)、县(市、区)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对于学生、家长和媒体反映、举报的违规报考情况应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27-68880280、68880341。

(十二)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将考生报名信息认真整理,并与往年报名数据库(及普通高中、中职学籍库)进行比对,严格查处往届生当应届生报考、非少年班高一高二学生报考、非三年制中职生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考等违规报考情况,并将考生信息按规定时间上报到市(州) 教育考试机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将各县(市、区)上报的考生信息与往年报名数据库进行比对,查处违规报考现象。

报名工作结束后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组织各县(市、区)之间进行一次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应专题报告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检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全省。

(十三)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按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将报名信息库(含考生现场照相和二代身份证照片信息库)和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名的《普通高考考点考生情况报表》、《普通高考新增考点申报表》、《考生姓名缺字登记表》等上交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审核。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应于2016年11月30号前将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及相关考务用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普通类考生报名信息及相关考务用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少年班考生报名信息在采集完成后,单独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2017年考生信息上报将采用通过考务平台上传的方式进行。各地在把考生信息整理审核完成后通过考务平台上传考生的报名信息,同时通过考务平台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上传时考务平台将对各地上报的信息进行校验,不完整的考生信息将不能上传,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性。请各地在上报之前一定要确保考生基本信息、现场照片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的完整。

(十四)报名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报名号、考试科类等重要信息不得更改,其它信息如有错漏需更正,须写出书面更正报告,县(市、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正。

附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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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洪山区
    学校简介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7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备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的高等教育体系。目前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8500余人,研究生12000余人,国际学生1100余人。现有教职工3500余人,专任教师190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97人,博士生导师352人,现有专兼职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65人。学校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中国语言文学和物理学等18个专业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67个,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5个。此外,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研究基地15个。定期公开出版专业刊物26种。学校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思想,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学校现有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历史学、物理学),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6门,湖北省品牌专业17个,是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和教育部信息化试点高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3年,教育部对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得到充分肯定。2018年,“深度融合信息技术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与探索实践”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多年来,学校形成了“博学、博爱、博雅”的“三博”校园文化,近120个学生社团活跃其中,“创新杯科学文化节”“树人杯艺术文化节”“博雅大讲堂”“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桂苑之歌”等成为我校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武汉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舞台。学校实现了校园无线网络及学生宿舍空调全覆盖,图书馆馆藏面积46857平方米,藏书300余万册,并具有先进的“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系统”,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科技和文化交流,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系,大批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讲学。出国(境)研修、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合作科研的教师人数持续攀升。与国外大学共建四所孔子学院,积极选派汉语教师及志愿者赴国外开展汉语教学,传播中国语言与文化。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的国际学生来自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全体华中师大人正以昂扬的斗志,为早日将华中师范大学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的职业院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省教育厅管理和指导。学院前身是1972年建立的武汉铁路司机学校,2005年9月,按照企业分离社会职能要求,由武汉铁路局移交省劳动保障厅(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2013年8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武汉铁路司机学校为基础,与湖北省轻工技校合并组建武汉铁路技师学院。2015年3月,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武汉铁路技师学院为基础建立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2017年1月,湖北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本部并入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 学院校园面积179.8亩,建筑面积5.88万平方米,建有7个现代化实习实训中心、80个实验、实训室、80个多媒体教室,共有教学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1127台套,教学仪器、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2634万元。图书馆现有藏书46.053万册。有在校学生4300人,年均培训在职职工3000多人次,主要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特色专业。 学院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世界技能大赛电气装置项目湖北省集训基地”、“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湖北省特色技工院校”,被教育部和人社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被教育部等六部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党委先后三次被湖北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 泱泱成均,在江之滨;启真育贤,巍矗鄂南。湖北科技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百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学校坐落在湖北省咸宁市,现有温泉、咸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861亩,校舍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97人、留学生176人;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70人、博士299人、研究生导师120余人;现有特聘院士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14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6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9亿元;图书馆藏书210万册,中外文期刊14万种,电子数据库28个。校园风景优美,办学条件完善,被评为“生态园林式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37年创立的蒲圻简易师范学校和1965年创办的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历经传承演变,2002年咸宁医学院与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咸宁学院,2012年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学校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办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2011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建校以来,全校师生员工凝心聚力、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形成了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凝练成“弘德、博学、敏行、敢先”的校训和“学生为本、学者为先、依法治校、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形成了以医学为传统优势,理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体系。学校设有教学学院19个,独立设置的科研机构4个,本科专业64个,国家专业硕士特需项目1个。现有“十三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医药工程学科群)、省级重点(特色)学科2个(药学、核科学与技术)、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临床医学、教育学)、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2个(爱尔眼视光学院、药学院),学校入选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计划。学校教学改革深入,育人成效显著。学校现有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药学专业)、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地理科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地理科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临床医学、小学教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计划项目8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2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9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2个,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5个、省级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和实践基地4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学实践基地320余个。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十三五”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学科和科技竞赛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100余项,多次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大赛中获奖。学校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成果丰硕。学校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材料辐射改性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级“2011计划”1个(非动力核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辐射化学与功能材料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鄂南文化研究中心、农村教育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材料辐射改性湖北省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产业化团队1个(非动力核技术产业化创新团队),应用型研发团队6个。近五年,学校教师共承担教研、科研项目近200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40余项;获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奖励12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项25项。学校开放办学多元,对外交流频繁。学校立足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依托中国汉族民间叙事长歌研究中心、中国古瑶文化研究基地、湖北省校企共建电机与控制系统研发中心、湖北省香花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省咸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咸宁研究院、咸宁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咸宁市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基地、咸宁桂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鄂东南传统建筑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现有附属医院12所、教学医院8所,校企合作单位250余家。学校建有院士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个、省级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1个、产学研合作基地50余个、全国性考试考点3个。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西班牙、新西兰、韩国、匈牙利等13个国家的高校开展实质性合作办学。八十余载栉风沐雨、弦歌不辍,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15万余人,他们中绝大多数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海内外学界名流、商界雄才、政坛精英。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先进单位、湖北省示范思政课教学基地、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集体、湖北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新的历史时期,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依法依规治校,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荆州市荆州区
    学校简介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1年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2年,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7万余名各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是江汉平原最负盛名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15000余名。办学成果丰硕。学校是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省教育厅和荆州市共建改革试点高职院校;是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全国职工教育示范基地;是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项目牵头单位、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建设单位、荆州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和发起单位;学校先后荣获“高职院校满意度全国20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科技进步奖。是就业数据免检学校。地理位置优越。学校坐落于荆州市学苑路21号,荆州东接武汉,西望三峡,北依千年古城,南掬秀美长江。是著名的滨江城市。荆州水陆空交通立体便捷,气候四季宜人,文化底蕴深厚,高教资源丰富,是学知识、强技能的理想之地。办学条件一流。学校占地1996亩,总建筑面积近50万平米,在湖北省名列前茅。学校馆藏图书73万余册,电子资源逾95T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亿元。校园实现了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整体接入带宽7G。学生公寓功能完善,空调、热水器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00人。其中,担任全国行指委委员1人、专指委委员2人,教授22人、副教授270余人,博士硕士220人,“楚天技能名师”18人。教师参加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荣获全国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建有计算机、会计2个省级教学团队和电子商务省级技能名师工作室。获批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省级优质师资培训基地各1个。学校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能力大赛,4次获得优异成绩,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专业门类齐全。学校主动对接区域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设立机电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医药学院、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生物化工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专业48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护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畜牧兽医、环境艺术设计等6个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为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服务产业”重点建设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为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会计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护理、畜牧兽医、环境艺术设计为省级特色专业;软件技术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实习实训设施完善。学校建有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数控技术、电工电子、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级实训基地,机电应用技术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会计电算化、服装设计2个省级实训基地。引企入校合作共建海尔智能化学院、华为网络学院、红叶服装学院等名企学院。建有校内实训基地122个,“校中厂”式实训基地1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56个,“厂中校式”实习实训基地18个。人才培养成绩喜人。学生技能大赛成绩突出。2017年,学生获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8项,一等奖数列全省高职第二名;2018年学校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竞赛,获5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排全省第五位、全国第二十一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初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8%以上,就业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高于90%,全省名列前茅,优秀毕业生正在成为学校最好的名片。办学目标志存高远。荆州市坚持人才强市战略,将支持我校发展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投资16亿余元,支持学校高标准建设“9+1”工程。学校立足内涵质量发展,规划推进“1711”十大质量建设计划,努力实现“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发展目标,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智力和技术支撑。
  •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黄冈市红安县
    学校简介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湖北省教育厅主管。教育部代码:13799,湖北省代码:9235。学校位于全国著名的教育之乡——湖北省黄冈市,这里区位优越,气候宜人,交通便利。依傍一条黄金水道(长江),贯通京九、沪蓉等六条高速铁路,纵横沪渝、福银、大广、武英等八条高速公路,乘武黄城际高铁到武汉中心城区仅需20分钟左右。黄冈自然人文交相辉映,依山带水,风景秀丽,巍巍大别山,巧夺天工,孕育了200多位开国将军。黄冈自古崇文重教,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毕升、李时珍、闻一多、李四光均从这里走向世界,载入史册。这里人文荟萃、教育资源丰厚,被誉为“状元基地”,是各地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优美的校园环境:是黄冈市唯一位于市中心的高等院校,毗邻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湿地公园——遗爱湖。景区内亭台楼阁、鸟语花香,湖面上碧波荡漾,美不胜收。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优良,人文气息浓厚,被省政府授予“平安校园”、“园林式校园”、“黄冈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现有9院1部,共32个专业。2017年学校被评为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同时建有工业机器人、宝玉石加工、飞机发动机维修、航空服务、汽车维修等95个实训中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与200多家大中型企业集团合作,建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2余个;图书馆恢宏别致,藏书100余万册。塑胶运动场、校内超市、医院等生活设施齐全。学生宿舍全部为标准6人间,室内开、热水、空调、楼层洗衣机、烘干机等齐备,学生生活及住宿条件优越。优异的教学质量:学校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已形成“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进行专业结构调整,所有专业与市场对接,大力推行“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毕业生与企业人才需求零距离对接。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得到了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专家和社会的高度评价,被誉为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我校师生在全国及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屡屡获奖,仅2017年,我校师生在省级以上各项比赛中累计获得一、二等奖达100余人次。高质量的就业:热门专业和优质的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我校取得高质量的就业成效。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学生进校签订校、企、学生三方就业协议,毕业后直接到专业对口的相关企业就业,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且薪资待遇丰厚,已实现高薪就业目标。部分优质就业单位:京东集团、苏州珞云集团、浙江青年汽车集团、九州方园新能源公司、武汉东风汽车集团、中国远洲集团、港恒旅业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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