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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0-08-05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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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要求

总体目标: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突出安全、公正、科学的主题,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

(一)录取管理体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高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等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二)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等录取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的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录取现场指导监督小组及职责。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录取操作小组及职责。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如下:

录取管理组:负责录取资格审核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招生计划的调整;制定批量投档条件文本;审核批件投档考生资格;审核招生学校提交的录退意见是否合理,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负责艺术专业的录检;负责与各市州、招生院校的工作联络等。

信息技术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发布;负责网上录取院校技术指导;参与投档条件设置及投档资格的审核等。

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监督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招生录取违规行为进行组织调查处理等。

信访接待组:负责录取现场的信访接待和热线咨询等。

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地的安排;为录取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宣传和舆情监控等工作。

疫情防控与综治安全组:负责录取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负责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航海类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专业;民航飞行学员招生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艺术院校(专业),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9日至1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预计在8月21日左右结束。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高校。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18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招生录取时间为8月18日至20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8月21日至27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和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招生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4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9月5日至10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其他类专业等。录取时间为9月12日至13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9月14日至21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招生计划调整

1.正常投档前,招生院校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如发现有误,须在本批次投档前与我院录取现场录取管理组联系。

2.招生院校应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根据超出预分计划拟录取的人数,将相应计划通过“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入我省,不能超计划录取。使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调整计划的基本程序是:(1)调入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入计划申请→计划操作人员打印学校计划调整单→录取管理组指定专门负责人核定→计划操作人员将计划人工加入录取系统(增加顺延投档的调整计划等特殊情况,须由录取管理组和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签字报总协调审核后方可执行)。(2)调出计划程序:招生学校网上提交调出计划申请→计划操作人员打印学校调出计划调整单→录取管理组指定专门负责人核定→如同意,计划操作人员从录取系统中扣除计划→网上提交审定意见。录取结束时计划调整执行情况报厅发展规划处备案。

3.在湘招生高校调整(机动)计划的使用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调整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其中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可以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限不再受理招生院校追加的招生计划。

(二)投档操作

1.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和艺术类平行组专业投档比例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各招生院校(军事院校除外)可通过《信息交互平台》(网址https://wz.hneao.edu.cn),查看本校文理科类的生源预测统计信息(暂不提供本科提前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生源预测信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附件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档比例的,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招生的艺术类非平行组专业、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录取管理组对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和投档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签字后交信息技术组,信息技术组依据投档条件设置通知单设置各院校投档条件并经核对签字确认后生效。

2.按规则投档。一是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含学校提供的录取优惠分值)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二是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的考生按对应志愿和我省公布的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三是空军、海军飞行学员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院校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录专业)以批件请求的方式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并将名单的打印件(须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端,待我院审核投档后由院校下载阅档,决定是否录取;四是其它类型招生(含调整计划、定向就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具体操作规程详见附件2)。

(三)录取手续办理

1.高校阅档,提交拟录、退名单。高校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退档的考生名单。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定预录取专业,对拟退档的考生应详细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并按时上载拟录、退考生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

2.录退确认。我院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包括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确认院校拟录、退名单。对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计划录取,以及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等情况提出录检意见,招生院校在收到意见后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出符合政策规定的处理意见。今年我省对军事院校计划、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计划、民航飞行学员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平行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实行征集考生志愿的办法。因此,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录退确认操作,超过操作时限未做录退确认操作的院校,其考生档案不论处于何种状态,一律不能再退档。

3.完成录取操作。招生院校如完成了本批次某科类、某一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则院校端相应的招生计划显示“录取结束”,如果该校某批次所有科类、所有计划性质均处于“录取结束”状态,则表示该校本批次已“完成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等待下载后续志愿的考生信息,然后按1、2的步骤操作,直至“完成录取”为止。

4.寄发入学通知书等资料。高校在某一批次处于“完成录取”状态后,我院将分校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后寄至有关高等学校(省内院校的录取名册由招生学校凭介绍信来我院普招处直接领取)。高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给已录取考生寄送《入学通知书》等材料。

五、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各工作组要针对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和突发问题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在遇到突发问题时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在录取现场协调处置小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录取现场管理。一是全面规范录取操作。按照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和我省录取现场管理的“八条禁令”(湘教发[2007]32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对计划执行、录取操作、信息发布与管理、信函及印章使用、通讯联络、人员出入、信访接待、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全面规范,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规范操作,不出现任何疏漏。二是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严格监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录取工作岗位和人员。对录取工作人员的选聘要从严掌握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尽可能做到精干、可靠,尤其保证重要岗位配强配好工作力量,高校或市州选派的录取工作人员需由派出单位审核推荐。要切实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工作差错和违规行为。三是对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人员一律凭证出入有关工作区域,录取现场不接待高校工作人员(或联络员),也不接待高校委托的招生代理人,高校与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高校工作人员一般通过联络员与相关人员联系,如确需进入封闭区的,须到行政秘书组办理相关手续。

(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内外约束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公开”的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具体详细的录取工作方案,并在录取前将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全面向社会公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第一时间将录取信息特别是招生院校投档线、计划缺额、艺术专业录取进展情况等通过各种媒介和渠道向社会公布;进一步畅通信息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间更新考生信息,尽可能让考生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同时,在录取现场设立由驻厅纪检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同志组成的纪检监察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及社会对录取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人、总协调加强对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各工作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录取过程中包括计划调整、批件调档审批、投档模板设置等在内的重要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经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负责人会签后报总协调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各工作组的相关工作也要层层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逐级上报,集体负责。

(三)认真做好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录取现场设立信访接待组,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做好咨询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工作热情、服务周到、有问必答,并作好记录,尽快反馈有关信息。二是通过网络、电话、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帮助考生释疑解惑,特别是要根据录取期间不同时段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宣传,反复提醒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考生和群众的权益。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中介和诈骗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招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考生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四是继续做好征集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各级招办和中学要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提醒未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好志愿,并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有效帮助。

(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在录取现场,各工作组组长要与总协调签订责任状,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要对各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哪一个环节、哪一个工作岗位出了疏漏及违规问题,在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要追究组长的责任。对各高校,属在湘高校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属省外高校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上报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予以处理。工作人员属省教育考试院职工的,按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追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属外请的及时予以清退,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并责成其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1: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表

附2: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规程

一、志愿投档

凡设置了投档志愿的各类招生均按志愿投档(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

1.投档规则。一是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二是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考生。

2.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军事院校和艺术类平行组招生为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传报投档比例的高校,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

3.投档人数按投档单位的计划数与学校投档比例确定,每一投档单位的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4.出档顺序。出档顺序分两种:一是需要面测(含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复查等)的本、专科提前批部分院校(专业),在面测合格且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二是不需要面测的院校(专业),在所有填报志愿的上线考生中,按排序分从高到低顺序出档。排序分的计算方法是:对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含文史、理工类),排序分=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各类优惠加分要根据适用范围确定分值)+语数外权重;对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等科类,排序分=综合成绩+语数外权重。其中,体育专业的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艺术类平行组专业中,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服装表演)、表演类(戏剧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 1 位小数。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5.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随机调剂投档。除高职专科第一次征集志愿外,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追加的调整计划不得参与),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

按我省政策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额的外省农林、航海、地矿类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没有设置征集志愿的计划类别,其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其中,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职高艺术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部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县(市、区)招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属高校的预科班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顺序是:先投预分的计划〔其中对聚居区(乡、镇)的考生(即少数民族优惠分为20分的考生),须优先投档,聚居地生源不足时(含服从志愿生源),再按志愿面向全州(县、市)少数民族考生投档〕,再投面向全省的计划。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等学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面向全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民族班计划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面向全省具有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教育部学生司下发)招生,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投档。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边防军人子女原则上不能投档到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7.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艺术类平行组院校(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并按排序分从高到低排序出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艺术类非平行组院校(专业)、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按有关规定投档。

8.艺术类调整计划在同一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二批非平行组院校首次投档后追加的计划在不改变当前批次本轮志愿排序(有征集志愿的专业,不改变征集志愿排序)的前提下按照当前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

对于其他批次科类的调整计划,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在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投档)前追加到位的,与原计划一起投档,首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追加的计划,用于录取按志愿(或征集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或者在规定时限内,按所有志愿对考生(状态“自由可投”)按1:1顺延投档,但不得降低原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采用梯度志愿投档的,在规定时限内调整的计划,需优先顺延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改变志愿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用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二、非志愿投档

1.高水平运动队、空军飞行学员、海军飞行学员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高校通过网络和传真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省考试院按名单实行批件调档。

2.非志愿投档由计算机按照投档模板设定的投档条件自动按计划数1:1投档。

3.非志愿投档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投档程序

1.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录取管理组会同信息技术组写出投档模板书面报告,报总协调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信息技术组负责设定计算机投档条件模板。投档模板设置应选派两名以上熟悉招生业务且参加数据准备工作的人员承担,并分别负责录入和复核,设置完后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然后方可开始本批次投档。

2.志愿投档和非志愿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投档。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投档。

3.批量投档前,计划调整人员应认真核对和调整计划,并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确认各院校投档比例。批量投档操作之前,要断开与招生学校连接的网络,做好数据备份。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商录取管理组负责人后下达批量投档指令,批量投档操作由两名投档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其中一人负责投档操作,另外一人协助做好投档前的准备工作和投档过程中参数设置的核对和投档后的数据检查。批量投档结束后,由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投档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备份,开启对院校的网络连接。

4.非志愿投档一律按批件投档。批件投档需由招生学校出具相关报告,说明批件投档考生的招生类型,并经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负责。批件一般由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提交,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批件须报送录取管理组和信息技术组负责人签字,呈分管领导审核并经院长审定后,方可交计算机操作员执行。投档完成后,投档审批单由操作人员负责保管、整理和封存。

5.在投档过程中,如遇到特殊问题,须及时向小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报告。对计算机操作员按照岗位职责,实行身份验证和日志存档管理办法。

6.各批次录取审批结束后,不办理退档删除、改录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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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常德市人民政府主管、湖南省教育厅业务管理的一所综合型高等职业院校,2003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德农业学校、常德卫生学校和常德机电工程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办学最早可追溯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在长沙建立的湖南农业学堂。学院在2006年“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2011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第二次评估;2012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4年成为湖南省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2017年成为全国数字校园实验校和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2018成为湖南省第一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2020年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和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是国家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学院占地1070亩,建筑面积36.5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3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90.6万册。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1161(其中学院762人,附属第一医院399人),专任教师593人,高级职称286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41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07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4517人。学院设有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农业与经济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土建系、国际教育部、基础医学部、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开办高职专业30个,是一所集农林牧渔、医药卫生、机械制造等专业大类为主的综合型职业院校。学院建有1家二甲附属医院和司法鉴定中心,设有高职教育研究所、桃花研究所、济世药物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崇实重用”的办学理念,恪守“砺志、笃学、厚德、创新”的校训,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以“服务产业、引领产业、提升产业”的整体思路加强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了各类高技能人才6万余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左右,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2018年药品技术专业群、健康服务专业群、现代农林技术与服务专业群立项为省级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桃花种质资源库、预防医学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达到国家级水平,水稻研究成果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学院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湖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常德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 学校简介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的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2009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5年7月立项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7月入选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12月入选56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之一,为国家和湖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占地面积908亩、总建筑面积31.29万平方米,拥有师生近13000余人。学校深耕于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共开办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城轨车辆等高职专业(方向)35个,形成覆盖高铁、普铁、地铁等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运用、管理与维护产业链的专业体系。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教改试点专业2个,国家示范专业点3个,国家教学资源库3个,国家精品课程12门,国家精品资源课程1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教材68本,主持开发国家专业标准3个,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3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1名,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名。二级教授四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政府津贴专家2人、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级优秀共产党员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芙蓉教学名师2人、徐特立教育奖2人,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2名,省级以上专业带头人1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2名,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术技能技艺平台2个。学校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依托牵头成立的“全国高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产教联盟”“湖南省示范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与运用职教集团”以及与中国中车株机公司共同成立的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等实现资源共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企业能力。依托校办企业、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和生产型实训基地,为湖南轨道交通千亿产业开展研发、技术服务以及轨道牵引机车部件生产,年产值达1.5亿元。被评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立项试点学校、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骨干教师师资培训基地、中德师资培训国内基地、国家高职高专先进制造技术学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实施“家国情怀、宽广视野、阳光心态、火车头精神”四大核心“特质”培养体系,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有潜力、能发展”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近3年,学生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奖项100余项。学生中现代学徒制等订单培养学生70%以上,毕业生整体就业率95%以上,对口就业率70%以上,毕业生主要在中国中车下属企业、全国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27家地铁公司、深圳华为、三一重工、德国西门子等企业就业,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办学70年来,为国家培养8万多名高素质人才。据不完全统计,毕业生中成长为“全国劳模”、中国中车“高铁工匠”及全国、全路技术能手等达125人。学校与俄罗斯、德国、泰国、马来西亚等13个国家(地区)的30个教育机构、跨国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建成铁路工坊1个、鲁班工坊1个、海外分校1个、“一带一路”产业学院1个,合作开发的国际化专业标准数8个、合作开发的国际化课程门数20门;输出国际化员工培训标准10个、专业教学标准10个、实训课程标准20个。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开办铁道机车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规模达448人,共招收有来自泰国、孟加拉国等5个国家的98名留学生。为“蒙内铁路”等援外项目和泰国、尼日利亚等“一带一路”国家培训轨道交通行业人才3000人以上。学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省文明标兵校园”等100多项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立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3个。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路18号邮政编码:412001学校网址:www.hnrpc.com联系电话(党政办):0731-22783802(办公室);0731-28441889(传真)招生就业处:0731-22783963,0731-22783964,0731-22783888,0731-22436444(传真)
  • 学校简介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国家公办艺术类高等院校。2002年由1951年成立的湖南省艺术学校和1979年成立的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学院坐落在国家级生态湿地公园松雅湖东岸。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持“德艺双馨,敢为人先”的校训和“围绕舞台,造就人才;立足文旅,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道路,加强产、学、研融合,拓展职业教育的新理念、新视野,大力弘扬文艺“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多样化的艺术人才。学院现设有戏剧、音乐、舞蹈、影视、美术、文化旅游6个专业系和公共教学部(思政课部)、实训处、艺术培训部、湖南省艺术学校(中专部),共开设28个专业。学院以表演艺术专业为特色,以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影视、播音主持等专业为优势,打造了以表演艺术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广播影视专业群、文化旅游专业群为核心的文化艺术专业集群。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在高职招生的同时招录五年制、六年制中专学生进行长期艺术培养教育,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多人;专任教师279人,正高职称25人,副高职称101人,“双师型”教师107人,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评为省级教学名师、入选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同时,学院还外聘国内外一大批艺术名家来校任教授艺,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逐渐增强。坚守艺术为本,本立而道生。在办学过程中,学院积淀了深厚的人文艺术底蕴,为社会各界培养艺术人才近5万人。学院师生、校友活跃在国内外艺术领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艺术表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的辉煌。学院加强与国内外艺术类高校和团体的密切联系和合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学院走出国门,远赴意大利、葡萄牙、突尼斯、约旦、科威特等国家,与国外艺术院校或民间团体广泛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同时每年都接待来自法国、意大利、韩国、以色列、黎巴嫩、刚果(金)等国家艺术教育同行的访问演出和文化交流。新时代,新征程。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以更加开放的办学理念,推进逐梦建本,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发展,服务国家艺术发展,为文化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 学校简介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央企办学,底蕴深厚学院隶属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保险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副组长单位,保险事务专业国家教学标准制定主持单位,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金融五四红旗单位,全国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中国保监会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第一批“平安高校”建设单位。学院是全国最早一批开办保险专业的公办院校,是中国人寿集团党校和集团直属教育培训机构。集团党校纳入中央党校中央和国家机关分校统一管理。学院以“进德砺能、修身报国”为校训,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党校教育、培训教育”三位一体、独具特色的办学格局。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社会尊重的高价值职业大学!师资精干,结构科学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员工255人。政治素养高,中共党员占比68.7%;年龄结构合理,30—49岁教工占比77%;专业技能突出,高级职称占比26%,中级职称占比52.7%。学院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全国保险系统劳动模范1名,全国金融系统优秀团干部2名,湖南省专业建设与评估咨询专家4名,省级专业带头人5名,中国保险业金牌讲师2名。学院还聘请了150余名行业高管、专家教授担任特聘专家和兼职教授。特色育人,德技双修学院在校学生近4000人。开设了5个全日制学历教学系(院、部),12个精品专业,7个专业方向,坚持和发展以金融保险专业群为核心,以财经商贸、康养护理专业群为两翼的“一核两翼”专业发展格局。学院教学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保险学概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保险原理与实务》,省级特色专业“保险实务”,省级精品专业“营销与策划”,省级精品课程《财产保险》等。学院创建订单育人机制。与国寿股份、国寿财险、国寿投资、国寿健投、太平财险、亚太财险、阳光财险、吉祥人寿、富德生命人寿、中安公估等公司开展订单人才培养合作,校企双方按需招生、定向培养、协同育人、对口就业,为订单公司培养了一大批“好用实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创建引企入校机制。引进国寿电商长沙(区域)分公司落户学院,并与多家公司共建了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形成车间教室合一、学生学徒合一、教师师傅合一、理论实践合一、育人生产合一“五合一”特色育人模式。学院创立中外合作办学机制。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有200余位毕业生赴澳大利亚、英国、荷兰等近10个国家著名高校深造,部分学生已获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拉筹伯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的学士、硕士学位。学院是英国皇家特许保险学会(CII)、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保险学会(ANZIIF)等国际知名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中国区考试中心,历年来,已经为近1000人次提供了国际化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服务。学院创立德技双修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金融保险行业企业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职业品格和职业技能教育,培养了湖南省道德模范、雷锋式优秀大学生、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毕明哲,“湖南省雷锋式大学生”苟罗安,共青团中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张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养老服务技能赛项一等奖及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被授予“湖南省技术能手”、“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长沙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翟浩霖等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近三年来,在各类国家级、省级大赛中表现优异,获省级以上奖项近60项。学院年培训30000多人次,开设了4个面向在职员工的教育培训服务机构,打造了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素质提升系列20余个精品培训项目,涵盖司局级、处级、省级、地市公司一把手、基层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经营管理干部、骨干员工、讲师组训、车险查勘定损、新员工等;开办了“网上党校”“线上培训”,全面开启“线上+线下”、必修+选修的灵活培训服务模式;建立了红色教育现场教学10余条线路;创新了家庭财富管理培训以及专业保险师、金融理财师、健康风险管理师等认证及培训服务。
  • 学校简介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2年5月由湖南省体育运动学校(创办于1958年)和湖南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合并组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湖南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院校,2007年接受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达到“优秀”等级,2015年建成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被评为“省直文明校园”“全省平安高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全省中小学体育师资认证培训基地”和“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基地”,被誉为奥运冠军的摇篮和高端体育人才的基地。地理位置优越。坐落于朝气蓬勃、交通便利的长沙市体育新城,东邻武广长沙火车南站,西临万家丽市内快速交通线,南靠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北邻体育主题公园“沙湾公园”。学院占地面积45.93万平方米(约500亩),院内建筑错落有致、优雅宁静,是长沙市绿化工作先进单位。竞技体育成绩辉煌。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摇篮,培养了熊倪、龚智超、杨霞、龙清泉、王明娟、田卿、向艳梅、候志慧、谌利军等9名奥运冠军,唐九红等45名世界冠军以及200余名亚洲和全国冠军,在第26—32届奥运会和7—14届全运会上连创辉煌,为湖南竞技体育跻身和巩固全国前列做出了重大贡献,先后荣获“全运会完成任务先进集体”、“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376人,其中,专任教师2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7人,教授、副教授与高级教练69人,“双师型”专业专任教师117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教练员)12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7人、国内访问学者12人。同时,聘请了60余名来自体育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了一支“人文体育素养高、体育教学技能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业体系特色鲜明。设有体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系、体育产业与管理系、士官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部、省体校等四系两院一部一校。开设了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体育运营与管理、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民族传统体育、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国际标准舞、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10个专业,在校学生5500余人(含中职),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按照“优化示范特色专业、改造一般传统专业、增设新兴交叉专业”的建设思路,不断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凝炼专业方向、汇聚学术队伍、构筑专门高地,形成了专业领域的五大融合,即体教融合、体医融合、体艺融合、体产融合、体军融合,着力打造了竞技体育文化、群众体育文化、体育教育文化、体育产业文化等专业文化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先进。构建实施了“目标环、机制环、培养环、活动环、评价环”环环相扣的现代体育高职教育“五环”模式,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体格、智格、人格、品格、国格相结合的“五格”人才,形成由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共五方共同参与的办学机制,践行“学、研、训、赛、产”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推行求真、求善、求美、求实、求强相结合的育人活动体系,实施教师、学生、家长、企业、社会共同考核的评价方式。实习实训条件一流。拥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基地)和1个校企共建“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各实训中心、实验室实物设备、教学系统、实训系统等设备精良,功能齐全,设施设备水平均达到国内乃至亚洲一流,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湖南省奥体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此外,在长沙、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74个稳定的与专业教学相配套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理实一体、工学结合”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人才培养质量突出。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遵循“厚德、强能、尚勇、创新”的校训,营造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校园文化氛围,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用人单位四方联动的育人机制;打造了“运动训练与教育”双一流专业群;在全国13个体育类专业中牵头制定了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3个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学院全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双证书”制度,开展了省级1+X证书制度试点。近年来,在校学生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技术等级和职业鉴定考试,资格证书取证率在90%以上。师生凭借扎实的专业技术水平,在2019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教育教师技能大赛六项比赛中荣获五个一等奖,在2019年全国高等体育职业教育学生技能大赛四项比赛中荣获三个团体一等奖,在2020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位列第九名,荣获优秀组织奖,在全国及省内大学生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等重要赛事中也屡获佳绩。学生就业前景宽广。依托湖南体育职业教育集团,与省内外一批知名体育企业或教育机构签订合作办学及就业协议,大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施了“梅山武术”现代学徒制项目,先后与湖南体育产业集团、湖南壹比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引擎)、湖南安踏体育用品公司、江苏直尚电竞科技有限公司等签订了产教深度融合协议;并与湖南农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开展专升本合作办学;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搭建了毕业生继续教育平台。多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基层体育教师、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保健康复人员、体育经营管理人员等行业企业一线的优秀体育人才,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丰碑载入史册,壮志再展宏图。学院将继续坚持“办有灵魂的学校、育有品格的学生”的办学目标,坚持“根植行业、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战略,“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内涵发展、注重特色发展、注重科学发展”的办学方针,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体育高职院校和具有引领力的现代体育培训中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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