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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11-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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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2019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所有拟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各市、县(区)招办、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务必要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户籍已迁入我省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西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签字确认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三)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人户籍在陕而在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就读的报考者,须凭《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审核手续)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报考者,高考报名时除应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法定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各县(区)招办负责汇总辖区内由外省迁入的考生,并报所属市(区)招办备案。市(区)招办负责将辖区内由外省迁入的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市级公安部门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对持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报考者及时办理并提供《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体检、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要为所有报考者,特别是在外地就读回原籍报名的报考者提供方便。

(四)报名前报考者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报考者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

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六)报名时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1日。

(八)2018年11月2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应予更正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

(九)2018年11月2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9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十)2018年12月1日前,各市(区)招办按照准考证号编排规则,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12月5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2019年3月底前完成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十一)2019年3月1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4〕3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各市(区)招办于2018年12月底前到省招办领取。

(十二)2019年4月底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安排在同一考点的尾数考场,其听力考试必须单独安排考场。座位号编排规则另行通知。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十三)2019年5月10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所需试卷数量(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点各1袋统计)。5月25日,省招办向各市(区)发放参加统一考试考生条形码。

三、做好特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区)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二)有关市、县(区)招办要参照《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8〕8号)规定,做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报名,各县(区)招办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少年班考生加注相应标记。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各县(区)招办要在网上报名时登记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并录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市、县(区)要于2019年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招办。

四、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

(一)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违规报考。要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户籍系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种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都必须将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高考报名的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做好资格审查总结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区)要认真总结报名工作,特别是资格审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为今后进一步做好高考报名工作总结经验。各市(区)招办要将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于2019年1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级招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办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各市、县(区)招办对本地区考生信息安全负责,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泄露所产生的问题,由相关招办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9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2019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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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以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为特色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陕西教育学院,1963年由陕西省西安师范学校(1906年建立)和陕西省教师进修学校(1956年建立)合并成立。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目前全国唯一以“学前师范”命名的本科院校。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的校训和“立身传道,自强不息,大气大度,止于至善”的办学精神,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突出学前教育和教师教育特色与优势,扎实推进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积极构建“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古都西安,现有雁塔、长安2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师资培训楼等;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150万余册,电子图书150万余册。学校现有幼儿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和体育学院14个教学单位。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培并重,不断壮大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有教职工977人,其中专任教师587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46人、博士学位教师102人。有陕西省教学名师9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1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3人,省级教学团队7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师1人。学校坚持以本为本、质量立校。现有普通本科专业27个,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2939名。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前教育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小学教育、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英语、历史学和生物科学等10个专业被确定为陕西省“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有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部级“一流课程”(五类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及其他各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9门。获批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院系1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9项(特等奖1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32项,陕西省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9项。数十名教师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陕西高校思政课大练兵及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重大教学赛事中获奖。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兴校战略,积极服务陕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有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核心价值观培育与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陕西省青少年科学素质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发展研究教育平台“陕西省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研究中心”、陕西省社科联科普基地“陕西学前教育书画艺术展训基地”和“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基地”,设立了陕西区域发展研究院(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生物工程研究院、创新创业研究中心等24个校内科研机构。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83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3项。先后与高陵县、咸阳渭城区、淳化县等县区开展教育战略合作;同陕西云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天路通公司等企业开展产教研合作,共建“葛根深加工研发中心”、“杜仲深加工研发中心”、“柿子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等,开发应用技术成果66项,40余个品种。实现成果转化15项,制定企业标准20余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丹麦VIA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等开展高等教育管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校际合作,鼓励支持师生出国(境)研修、参加国际会议,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学校是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和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之一,也是陕西省创业研究和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等机构均设在我校。多年来,共培训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干部16万余人次,为陕西省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三秦基础教育教师和校园长的摇篮”。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陕西省平安校园”等称号;2012年出席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2013年学校成为陕西省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培养单位;2014年,学校被陕西省确定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幼儿教育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当前,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教学评建和转型发展为契机,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正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本科师范院校目标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创办于2006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6〕72号)批准,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院校——长安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富鱼路81号。学院依托长安大学优质的学科资源,秉承长安大学的办学特色,开设建筑学、土木工程(公路与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设计、会计学、行政管理和汉语国际教育等15个专业。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院领导、各专业系主任、任课教师主要从长安大学选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学院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锻炼,逐步实现以青年教师为基础、“双师型”专业教师为中坚、骨干教师为核心、专业学科带头人为领军的教师团队,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注重素质、强调能力、突出特色的指导方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与积累,形成了特有的校园文化,确立了“明德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团结忠诚、进取兴学”的校风、“求真务实”的教风和“好学力行”的学风。学院的愿景是:自强卓然,建成具有强健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品质独立学院,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 学校简介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隶属于原铁道部的西安铁路运输学校和西安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有港务校区(本部)、自强校区、临潼校区、龙首校区等4个校区,总占地700余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亿元。学校秉承“尚德、守则、强能、笃行”的校训和“办学不脱轨、育人不离道”的办学理念,紧紧依托行业,服务区域经济,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发挥60年的轨道交通行业办学积淀,形成了以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两大行业涵盖的专业与专业群为重点,以电力技术类、土木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和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为辅的专业群。学校于2009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年成为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目前设置交通运输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牵引动力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以及基础部、思政教科部、国际交通学院(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开展国际合作办学机构)、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院部,共开设37个高职专业,其中省级专业综合改革建设项目6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1个。现有教职工68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202人,教授、副教授170余人、双师型教师270余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突出贡献专家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4名、全国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或委员11名。另外,还有从西安铁路局等企业聘请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担任兼职教师。学校紧贴轨道交通行业,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实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2+1”(2年基础理论学习+1年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轨道交通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有城市轨道、机车车辆等校内实训基地105个,在西安铁路局、西安地铁公司等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基地98个。学院是全国最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院校之一,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80%以上。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200余项。学校积极服务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设,是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职业教育电子技术类公共实训基地、铁道部机车司机培训基地、全国地方铁路人才培训基地和西安市干部培训教育基地,与数十家轨道交通企业联合,牵头组建了西安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学校积极发挥以上“一个集团、五个基地”的作用,为社会、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培训各级各类员工年均4000余人次。与全国70多家铁路单位及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是西安铁路局、郑州铁路局、西安地铁公司共建单位、西安地铁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畅通的就业渠道。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订单培养已成为就业常态,连续10年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85%以上对口就业于铁路、地铁等国有企业,是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报》曾两次专题报道学院就业工作。近年来,学校以深化校企合作为契机,推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了教师专业能力,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学校独立研发的铁道部科研攻关项目“电动车辆减速器”,获得了国家科技部等5部委颁发的新产品证书,在新乡南站、唐山北站等铁路编组站广泛使用;与企业合作的《黄陵矿业集团铁路专用线运输组织优化研究》、《道床路基翻浆冒泥治理技术》等技术攻关项目,通过企业鉴定并投入使用;铁道部《车站值班员》等题库开发通过铁道部专家审定,作为国家题库,供全国铁路运输系统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使用,并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先后荣获国家五部委授予的“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铁道部授予的“全国铁路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以及“陕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黄炎培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被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近三年来,获得陕西省教学成果奖4项、全国第七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学校是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陕西省铁道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铁路职工高等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单位。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院将以构建现代职教体系为指引,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省内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目标奋进。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396号(校本部,邮编:710026)西安市自强西路133号(自强校区,邮编:710014)西安市临潼区西关铁一处院内(临潼校区,邮编:710600)西安市新城区拾翠路副189号(龙首校区,邮编:710016)电话:029-82150043(学校办公室)029-82150253,029-82150309(招生咨询)
  • 学校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通信学院,是一所为全军培养初级通信指挥军官和工程技术军官的通信专业院校,隶属于总参谋部。   学院前身是东北民主联军总部通讯学校,始建于1945年。1986年改名为西安通信学院。学院定址于西安市长安中路97号,营区分为三部分,占地618.2亩。生活区分别位于长安中路和丈八东路,教学区位于西安市王曲镇。   学院开设通信指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有线通信指挥、有线通信工程、电信交换指挥、电信交换工程、数据通信终端、计算机维修等专业。培训层次以本科为主,兼有部分大专,培训目标为军官。同时,学院还是全军招收军地双向选择生试点院校,培训层次为本科,培训目标为工程技术干部。现在校学员3400余名。除在校培训外,学院作为主考院校,还承担有面向全军招收自学考试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本、专科自考学员和各类通信专业本、专科函授学员的任务。   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科研条件,教学设施配套,师资力量雄厚。作为“全军光纤通信人才培训中心”,我院汇集了最先进的光纤通信设备及教学手段,是全军光纤通信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建有光纤和程控实验基地2个,各类实验室41个,公用多媒体教学中心8个,现代化计算机网络中心7个,仿真中心1个,拥有光端机、程控交换机等先进设备165台(套),各种通信设备、仪器和仪表4300余部。图书馆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藏书25万册。创办有《军校生活》、《有线通信》等报刊。   学院拥有一支学术造诣深,学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梯次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近年来,学院共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2项;全军教学成果评审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4项;全军通信训练模拟器材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   近年来,我院学员在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成绩优异。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学院自恢复组建以来,已为全军培养和输送了万余名通信军官,为地方邮电、电信、公安部门培养专业人才四千余名。毕业学员遍及解放军总部机关和全军各通信部队(台站)。在全军和各大军区组织的军事、专业技术比赛中,我院毕业的学员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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