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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09-12-2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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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组织

  1、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可分文科、理科、文理综合编制来源计划。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编制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按照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本科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和录取模式、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院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

  3、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市统考涉及的,考生须参加市统考。(若考生只报考上海音乐学院或上海戏剧学院,可不参加市统考)

  市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相应类别的市统考而直接参加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学校专业加试。

  经批准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对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按有关规定,招生院校须于2010年1月8日前将校考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4、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编导类四个类别的考试。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

  (3)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4)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

  二、报名和确认

  1、报名条件: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网上咨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09年12月27日9:00至16:00。咨询网址为:http://www.shmeea.edu.cn、http://www.shmeea.com.cn或东方网。

  3、文化考试报名及确认

  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09年12月5日至10日每天9:00--18:00在网上(网址:http://www.shmeea.edu.cn)进行文化考试报名。

  2009年12月15日至19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的考生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以及报名考试费,按规定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的考生还须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确认凭证和报考证(带照片)。

  4、专业考试报名及确认

  (1)市统考报名及确认

  凡参加市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于2009年12月5日至10日每天9:00--18:00在网上(网址:http://www.shmeea.edu.cn或http://www.shmeea.com.cn)进行2010年秋季高考文化考试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美术类统考考生须同时在网上选定专业考试试区);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市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0年1月2日至3日9:00至15:30期间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试区(其中音乐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确认,编导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大学进行确认,表演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戏剧学院进行确认)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确认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2010年高考报名号、艺术类专业考试确认凭证和报考证(带照片),报考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另须带好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过时未确认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

  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试区信息如下:

  a)美术类专业考试七个试区为: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b)表演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戏剧学院(报名信息确认地点在静安区华山路630号,统一考试试区在闵行区莲花路211号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内)。

  c)编导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d)音乐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2)校考报名办法

  校考报名相关要求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考试

  1、专业考试

  (1)市统考

  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7日,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3日、24日,表演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 月30日、31日。

  市统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校考

  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的专业校考必须于2010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须在2010年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同时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市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2、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报考本科的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文科适用)、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理科适用)、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单报高职(专科)院校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均可不考。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文化考试日期为2010年6月7日、8日、9日。

  3、港澳台考生的文化及专业考试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4、违规处理

  按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5、市统考成绩反馈

  按照教育部规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在2010年2月下旬向在沪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提供包括市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市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信息。

  四、志愿填报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市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市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凡报考本科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并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秋季高考志愿填报方法填写《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

  五、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规定要求,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系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内的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连同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及本市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通过数据库的形式提供给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本科院校。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时间内把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专业考试合格及文化分数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根据其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一志愿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第二志愿又有填报该校的考生志愿,但考生未被其本人填报的其他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第一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投档至考生第二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0年8月初将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一志愿(或以下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第二志愿(或以下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如未被其前面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前面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按志愿顺序投档至考生其他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所有院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在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职(专科)批前录取。

  无论是本科录取批次还是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先进行该录取批次内艺术专业的投档录取,然后再进行一般专业的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考生一旦被投档录取后,后面志愿不再投档。

  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确定录取新生名单。各招生院校必须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公正、公平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录取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凡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原国家教委教监厅(1995)6号文件的精神,不再降分录取。

  摘自沪教考院高招〔2009〕2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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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1903年,著名教育家马相伯先生创办了“中国第一所私立大学——震旦大学”;1984年,张惠莉女士传承爱国教育先驱的教育理念创办了“震旦教育”。在完成了对民办教育的初步探索之后,张惠莉不忘初心着力举办高等学历教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开拓者之一。学院秉承马相伯先生倡导“崇尚科学、注重文艺、不讲教理”的校训,育就了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震旦教育”为“上海市著名商标”。2019年我校成为上海市首批开展“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的高职院校。2018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及《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上海市教委的统一部署,为有利于学校发展,学校选择了机制体制相对灵活的营利性学校属性。学校将继续秉承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办学宗旨,将学校办成高水平的、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职院校。党委书记黄晞建教授是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名师,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名誉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全国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校长冯伟国博士1994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二级教授。是上海市著名职业教育专家、三届上海市“双名工程”职教名师基地主持人、入选“上海市改革开放职业教育40年40人”杰出贡献名列。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占3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较高,教师赴国外培训近100余人次。2009年以来学校获评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市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市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门、教育部骨干专业3个、上海市085重点专业5个。学院一贯重视实训、实验基地建设。学院建有占地面积50亩“震旦创谷”,建筑面积3万余平方米;和上海临港科技创业中心合作,享有临港特别优惠的税收政策及震旦教育基金会提供的创业基金双享扶持,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了舞台。学院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中国企业海外发展需要的本土人才。迄今已与十多个国外高等院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2015年获得教育部批准与美国加州浸会大学合作办学《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2018年获得教育部批准与韩国东西大学合作举办《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同年获批与美国锡耶纳赫兹大学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营造氛围 打造品牌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养发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以本校的校训、培养目标、教育理念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在师生员工中形成一致的价值认同,转化为共同愿景、奋斗指南和行为规范,从而提升本校文化软实力。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学校现有各类学生社团27个注册社团会员2200余人,各类社团活动参与率高,达90%以上。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等能力,发挥了学生的特长,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了学生的全面成长。每年以学生会团委27个社团组织开展了社团文化节、社团专场汇报演出、社团招新、社团嘉年华等社团活动。天使之翼社团连续十二年传承上海悦苗寄养园、罗福养老院爱心志愿行动,满天星青春健康同伴社连续三年承接中国计生协“与爱同行”青春健康高校项目等。武道社参加2021年中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获得3枚金牌、4枚银牌、5枚铜牌、以及上海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高校本科组中荣获8枚金牌、2枚银牌、5枚铜牌的佳绩。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足球联赛亚军、2020年荣获上海市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2021年JFC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华东赛区季军、2021年再次荣获上海市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2015-2019年读上海市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全国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先进典型佳绩频传,红十字会社团参加2021年上海市高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暨第六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初赛4个项目均荣获一等奖,决赛获团体二等奖和救护演讲项目三等奖。多途径专升本学院本着服务学生发展为宗旨的愿望,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学习基础、学习能力设计了多渠道深造的路径:1. 助力升本:毕业前参加“专升本”考试2. 绿色通道:艺术类考生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一等奖免英语4级参加面试专升本3. 入伍复员升本:上海兵源服役两年后,可免试专升本入学,毕业后可落户上海政府及学院奖优帮困政策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学生资助的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秀学生可申请奖学金(详见下列表格),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毕业后可在上海就业毕业生毕业后学院可推荐在上海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在缴纳社保6个月后,就可以由个人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获得居住证后,再由单位为其申请居住证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具体政策详见上海人社局网站)就业方向学校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作力度,与多家企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历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在98%左右,且专业对口率高、起薪标准高,大量优秀毕业生已就职于知名企业。面向世界,国际视野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迄今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爱尔兰、瑞士、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十多个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为学生提供: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多元化的出国深造渠道赴境外带薪实习的机会直接感受国际先进的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硬件设施学院建有食品营养与检测实训中心、机电实训中心、国际商务实训中心、新闻演播实训中心、数控技术实训中心、物联网技术实训中心等9个实训中心、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中心、4个上海市教委教学高地,23个实验中心、109个校内实训室(涵盖所有专业并得到上海市教委专项经费支持)、175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占地面积200亩,建筑总面积10万余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530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3余万册、报刊杂志360余种以及电子图书855GB;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建有400米标准化田径场、室内篮球场、1200座大礼堂、100余座实验小剧场、影视观摩厅、体育艺术活动中心、文化长廊、教育超市、咖啡吧、面包房和生活服务一条街等。学院为学生提供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学生公寓室内置有上床下橱、写字台、空调、电扇以及供应冷热水的卫浴间。
  • 上海商学院上海市徐汇区
    学校简介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初心,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全力打造“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办学特色,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202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实现重大突破,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奉浦、徐汇、国权路三个校区和福州路一个办学点,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学校现有40个内设机构,其中党政管理部门、党群组织23个教学及教学辅助部门和其他直属部门16个,学术机构1个。截至目前,学校教职工共计783人,其中在编人员641人,非编人员共计142人。2021年招生本科专业30个。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等4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等4个专业为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税收学等9个专业为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4个专业通过ACBSP国际认证。实现教育部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项目建设全覆盖。获批首批上海市级重点产业学院立项。学校持续深化学科建设内涵,与上海财经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学科特区建设,重点打造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商科学科体系。现有旅游管理、国际商务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为上海市Ⅱ类高原学科,工商管理入选上海高校一流学科(B类)培育计划。近五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0余项,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奖10余项。学校聚焦国家地方战略需求和行业重大需求,深化与上海市商务委全面战略合作,高质量开展商业(商务)应用研究与咨询服务。拥有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等市级科研基地与平台。近五年,80余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学校建有的商务部商务官员研修基地累计培训来自100多个国家(地区)的4400余位商务官员。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着力提升国际声誉和影响力。引进优质商科教育资源,与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联合申报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于2021年5月正式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取得实质性突破。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研究机构开展合作交流,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科教育联盟,组建国际高端智库联盟,建立中东欧海外教育基地。学校注重传统商业文化传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建有中国商业文化展示馆、海派商业文化研究院,出品《上海商业百年》《零售百年》《贸易百年》等商业专题片,承办《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第三季)上海赛区面试选拔活动。学校先后获团中央“第二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2019年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优秀组织奖”“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未来,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立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两步走”战略安排,扎根中国大地,坚持特色办学,在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的征程上爬坡奋进、勇毅前行。(数据截至2022年3月)
  •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
    学校简介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研教育区内,占地500余亩,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作为地处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学校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拥有5名两院院士,5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中医,97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7个一级学科;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3个二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设有18个本科专业,其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康复作业治疗、药学等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余家海外院校、医疗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科研、教学、医疗等合作关系,建立了6个海外中医药中心,2个“太极”健康中心;设有一个药学中英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办医规模与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有9家附属医院,覆盖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总床位数近80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1900余万人次。附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国领先,在2018、2019年国家公立三级医院绩效考核中多家医院取得三级中医医院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一、第二名。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5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 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市杨浦区
    学校简介上海体育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体育高等学府。2001年起,由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2017年,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和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序列。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坚持探索人才培养、学术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开放发展的体育特色创新发展路径。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构五育融合育人格局。坚持特色性应用研究型办学定位,秉持“身心一统,兼蓄竞攀”校训,承载“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弘扬体育文化”的光荣使命,践行“为了师生终身发展”的根本理念和“身心一统、德技相长、文理兼修、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视察我校中国乒乓球学院巴布亚新几内亚培训中心,给在我校驻训的巴新学员复信,在2022北京冬奥张家口赛区视察我校师生团队科研创新项目情况。学校现有杨浦、徐汇2个校区,及江湾、黄浦、松江教学点。占地面积超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数约7000人。学校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86年)。198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形成以体育学为主干,高水平交叉融合理学、医学、文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科布局体系。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获得A+最高等级。现有本科专业2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国家级、省市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基本覆盖我校所有本科专业。现有体育学、心理学、医学技术、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等6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体育、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其所属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所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自设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体育管理、体育工程学、运动康复学、反兴奋剂学、体育传播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00人左右。2017年,运动健康科学教师团队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坚持“特色与质量并重,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相互促进”的发展方针,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上海市级15项。师资队伍包含美国国家体育科学院(NAK)外籍院士、国际兴奋剂检查机构(ITA)独立理事、美国俄勒冈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和美国疾控中心(CDC)首席科学家、美国运动医学学会和美国国家体育科学院原主席、国际软式网球联合会裁判委员会委员等高水平师资力量。教师队伍中多人荣获“东方学者”、“浦江人才”等,入选“曙光计划”、“晨光计划”、“扬帆计划”等,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表彰。教师队伍中包含世界冠军、运动健将,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员。学校积极推动“体教融合”人才培养创新。率先建成世界唯一的专门以乒乓球为专业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国乒乓球学院,并被国际乒联认定为最高学院级附属培训基地。与国际手联和国际田联分别共建国际手球学院和国际田联特训认证中心;与中国篮协、中国田协、中国羽协、中国体操协会和中国铁人三项协会分别共建中国篮球学院、马拉松学院、羽毛球学院、体操学院和铁人三项学院,是中长跑项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有国家级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大力培养体育特色创新创业人才,先后荣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全国金奖和全国唯一的“乡村振兴奖”;在主赛道实现体育类高校零的突破,获得全国银奖。设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蕴瑞学苑”。学校和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共建绿地申花上体女子足球队。历年来培养了一批国际知名教练员,如施之皓、孙海平、陈忠和、王跃舫、孙荔安、沈富麟、马良行等。学术创新水平位居领先地位。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处于同类高校领先水平,是首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的体育类高校,先后承担国家哲社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8项。是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冬奥”、“主动健康”等专项的项目主持单位和20多项课题研发单位,是唯一荣获“中国冰雪科技联合攻关单位”的体育类高校。建立世界顶级体育学术期刊平台,《运动与健康科学(英文版)》跻身SCI学科库前三,荣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连续7年在“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排名第一。体育学、心理学和兴奋剂检测上海研究院,分别入选市教委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IV类高峰学科。建有高水平科研平台。国家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设在我校,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含体育产业)基地7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各1个。一流体育大学高质量推进社会服务。在全国率先发布中国儿童青少年体育素养评价模型、体质健康指数评价模型和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等,为我国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教育评价改革等提供重要指引。“运动戒毒”模式获司法部肯定并转化为国家标准。三人制篮球国家队、钢架雪车国家队驻训基地设在我校。建有上海市重点培育智库、上海市马克思主义理论智库、上海高校智库各1个。牵头起草体育强国、全民健身、国家“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文件。主动服务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三角体育一体化研究中心、长三角体育产业协作秘书处设在我校。主动服务海南深化改革开放,发起成立海南自贸创新体育产业研究院。建有国内唯一的国家体育大学科技园。大力建设体育文化传承新高地。国际奥委会批准设立上海体育学院奥林匹克学院。率先引入国际体育组织立项建设的国际乒联博物馆和中国乒乓球博物馆。建有世界第一家全方位展示武术历史与文化的博物馆——中国武术博物馆。上体(武术)入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设立中国传统体育非遗研究院。我校首任校长吴蕴瑞先生入选上海市“社科大师”。建有国内首家以体育为主题的大学体育书店,建成体育教育博物馆。建立开放发展新格局。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学校和教育部指定的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试点院校。已与44个国家和地区的137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培养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生。成功立项国家留基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5个。与美国怀俄明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共建2个海外中心。是中国“丝绸之路”体育教育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加入“中国-俄罗斯体育教育联盟”和中国-中东欧大学体育教育与研究联盟。与越南北宁体育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理工学院合作开展体育学博士、硕士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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