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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11-07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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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其中,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要选择为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7日。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须于2017年11月14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信息数据库和照片。

(二)艺术统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8年艺术统考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2017年11月16日8:00至11月25日18:00,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2017年12月5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艺术统考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笔试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四)缴费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在网上报名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试费。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考试分别在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文理学院进行。

2.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下午至2018年1月1日,地点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3.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作曲)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上午,面试考试时间为1月6日下午至1月10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地点在西北民族大学。

(六)艺术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7]148号)文件执行。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规定,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二、艺术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三、艺术统考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一)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三)成绩管理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艺术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统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进行。

(二)加强网上报名指导

2018年是我省首次实行艺术统考网上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报名工作的变化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确保艺术类考生全面掌握报名工作新规定、新要求。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艺术统考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加强考试管理

各考点要加强试题安全和质量管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测试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考场硬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强化信息安全,加强评委 (裁判)、考务等相关组织、参与人员名单的保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成立由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制定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评委管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纪律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五)加强信息公开

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及专业统考成绩及名次。各级招生部门要针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特殊性,细化措施,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实施,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维护考生及家长的权益。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校招生处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普通高校体艺类招考智慧平台:http://art.ganseea.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ganseea.cn

附件:2018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

2018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省级统考科类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艺术统考合格要求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美术统考本科合格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无要求
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无要求
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艺术教育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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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孔子学院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对口支援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铁路科普基地、国家北斗科普基地、教育部文化传承基地、铁道部继续教育西部基地和西北地区小语种培训基地等一大批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1958年,铁道部决定在兰州创办我国第三所铁路本科高校——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铁道电机、铁道建筑、铁道桥梁与隧道、铁道机械5个系7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由北京铁道学院(即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现北京交通大学)和唐山铁道学院(即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现西南交通大学)成建制迁入兰州,以林达美、沈智扬、胡春农、孙祺荫、张殿执为代表的京唐两院340余名专家学者来到兰州任教,当年顺利实现了446名新生的招生。60年代,又抽调了一批留苏科学技术副博士和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老一辈教育家们带领五湖四海的学子一起,在西北艰苦的环境下初心不改、孜孜以求,以他们建校、爱校、荣校的智慧和情感开启了兰州交大的第一个甲子岁月。2000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2003年,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经过64年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中国铁路工程师的摇篮,坚定地走出了一条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特色办学之路,发展成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享誉国内、在西北地区轨道交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1564亩,校舍建筑面积70.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1.18万册。有22个直属学院(部),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198人,其中本科生22390人,研究生6793人(硕士研究生6442人,博士研究生351人),留学生231人,高职生1754人。有教职工2346人,其中专任教师1780人,教授344人、副教授650人,有博士生导师94人、硕士生导师1195人。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青2人。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宝钢教育奖获得者、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344人。有本科招生专业及方向70个。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管理、英语、地理信息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铁道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5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动车组车辆构造与设计、工程制图、水质工程Ⅱ、大学计算机基础1、数据与场景驱动的高速列车运行控制虚拟仿真实验)。现有6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和住建部专业评估,5个专业接受了2021年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9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依托铁路行业,突出交通特色,交通运输、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省级一流学科在国内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现有8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省级“双一流”特色建设工程项目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4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被评为B类学科,机械工程学科被评为B-类学科。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毕业生中,签约国企比例保持在75%以上,45%左右的学生签约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世界500强企业。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始终秉承交通大学“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优良办学传统,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在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教育部专家好评。学校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一流本科专业提升工程,学校研究生培养规模稳中有升,形成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格局,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积极开展“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挑战杯”“数学建模”“结构设计”“机械创新设计”“机器人”“外研社杯”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五年来,获得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56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共159项。2017年分别入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64年来,学校为国家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培养了以中科院院士赖远明、万科集团原董事会主席王石等为代表的20余万名优秀人才,我们的毕业生业务精、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学校始终坚持产学研合作,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在土木结构、环境保护、信息工程、自动控制、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装备制造、绿色能源、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形成了核心技术和优势产业,部分研究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水平。参与了青藏、兰新、兰渝等多个铁路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建设工作,是全国承担青藏铁路科研项目最早的高校,解决了青藏铁路冻土世界性难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现有“西北干寒地区材料与结构耐久性研究”等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国家绿色镀膜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铁路四电BIM与智能应用铁路重点实验室”“甘肃省黄河水环境重点实验室”等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数达到69个。近五年,学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铁建设等国家战略,成立了黄河水环境研究院、常州研究院。五年来,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31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4273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天津大学签署对口支援协议,在博士生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西班牙、巴西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自2003年起,开展与美国依阿华州立大学2+2双学位合作联合办学项目。学校获得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授权与有500年办学历史的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通过首批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现有42个国家和地区的231名国际学生。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战略,为“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单位,与俄罗斯、北马其顿、哈萨克斯坦、老挝等“一带一路”国家和高校开展了深入的合作与交流,为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了1600多名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国际人才。64年风雨兼程,64年春华秋实,从建校第一天起,学校就肩负起“为西北铁路建设和培养铁路高级专门人才”的历史使命,始终与祖国同呼吸,与交通共命运。一代代兰州交大人扎根西北,在变化中坚守,在传承中发展,创造了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西部高等教育特色发展之路!面向未来,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奋发向上、艰苦朴素、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校风和“尚德、励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内涵发展道路,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优势和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和轨道交通行业创新发展能力更加突出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为祖国交通事业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学校简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是2016年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整合市属十所中职学校,实行中高职一体化统一办学管理。学院地处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总占地面积2708亩,建筑面积100. 3万平方米,下设教育艺术学院、理工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农林科技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学院。为满足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用人需求,学院共开设护理、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园艺技术、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应用老年保健与管理等38个高职(专科)专业和54个中职专业,截止2020年12月,学院在校生数2.3万余名。学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0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167人;其中,专任教师675人(不含外聘教师),双师型教师308人。专兼职教师中副教授以上职称340人,高校讲师职称415人。学院有全国职教先进个人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骨干教师8人、省“园丁奖”获得者 6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1人、省市名班主任1人、金城名师4人、兰州市青年专家1人。学院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主动适应兰州新区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加快构建产教融合机制,深化专业学科建设,整合优质资源,突出办学特色,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未来的兰州现代人,将秉持开放包容,勤业思行的校训,努力将学院打造成办学理念新、实力强、特色鲜明的中高职一体化综合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6年,1994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1995年被林业部评为“全国优秀中等林业学校”,2001年升格为高职学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100所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8年升格为副厅级建制,201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教育部确定为200所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之一。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了“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单位”“第一届甘肃省文明校园”“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称号。多年来,学院的建设、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艰苦、执着的办学历程中,逐步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爱校如家”的优良传统,“砥砺学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创新带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学院氛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学院现占地面积1150亩,建筑面积28.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03亿元;在麦积山风景区建有占地3700亩的实习林场,在校内建有占地55亩的综合实训基地。建有151个职业特色鲜明的校内实习实训室,校企联建360多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设有林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交通工程9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本科部4个教学部。现有学生9100人,其中本科生398人,留学生6人,开设49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513人,教授42人,副教授12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300余人。学院立足林业艰苦行业,创新林业高职教育,依托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构建了林业技术、水土保持、环境监测与治理、工程测量4个重点专业及相关专业群,为甘肃林业、环保、水土保持等艰苦行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技能人才。创新特色专业建设,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以特色专业为龙头,以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为引领,强化各专业内涵建设;与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签订了共建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协议,为学院专业建设、创业就业等方面争取到支持;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积极推进中职、高职、本科现代职业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甘肃农业大学园林工程学院在我院挂牌成立;牵头组建甘肃省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依托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和全国高职“校企一体化联盟”,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招生就业稳中有升,积极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多措并举开展招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2%以上。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实施“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四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模式,扎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实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陇原绿色,我们一直在努力。在新的征程上,学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身新实践,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之路,努力开创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学校简介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时称“甘肃人民公安学校”。几经变迁,1978年恢复办学后称 “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学院现有大砂坪和皋兰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超过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安检安防、合成作战、经济侦查、电子物证、痕迹检验、DNA等40多个实验实训场所,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建有训练场(馆)12个,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3个。图书馆藏图书80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学院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处、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目前有教职工340人,专任教师286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6人(正高21人),占44%;硕士以上学历教师114人(博士7人),占40%;“双师型”教师196人,占68.5%。开设10个公安类专业和9个与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普通类专业。其中,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治安管理3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2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治安管理专业是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现有在校学历生6000余人。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始终将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合格人民警察放在首位,秉承“推诚尚勇、持公守正”的校训。坚持教学中心,质量为本;坚持突出特色,全面育人;坚持面向公安,服务社会;坚持学战结合,创新发展;坚持立足甘肃,辐射西北。以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中心,以推进公安院校人才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为动力,实行学历教育、公安科研、在职培训三位一体办学模式,不断改善办学基础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训质量。办学70年来,为西北省区乃至全国公安、司法、安保部门培养输送了2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在职公安民警10万余人次。毕业生中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骨干力量。办学水平和治校能力在全省职业院校中逐步达到前列,成为甘肃及至西北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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