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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8-11-23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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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并参加文化课全国统考,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各县(区)招办在准考证号编排结束后,向艺术类考生发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1.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报名

经研究决定,我省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统考分别由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日8∶00至3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2018年12月7日8∶00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自行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全省联考。拟报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网址:zsb.xacom.edu.cn/)查询报名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

3.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规定编制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在陕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三、专业课考试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包括统考、联考、校考。我省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省内院校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一)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18年12月9日在西安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4号)、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点、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2018年12月9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及所在校区详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

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时间和考试内容由西安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各招生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

2.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实行面试的考试,每个面试评委组的评委不得少于5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专业设置有2个或2个以上评委组的,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和评委教师所在的考场,均必须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

3.学校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其他要求

1.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美术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统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课校考。

2.除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校考的院校外,其他所有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3.招收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4.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我省省内院校联考成绩录取,应在公布招生计划之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公布招生计划时将予以注明。

5.摄影、书法学等专业未列入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目录,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按学校的招生章程(简章)执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可在核对计划时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6.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跨省校考的除外);省外其余本科院校的校考原则上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如确需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必须于2018年12月29日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我办指定的西安美术学院考点进行考试。

四、信息报送

(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于2019年4月18日至22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全部信息通过网络上传结束后,要将本校报送的合格考生名单加盖公章寄送至陕西省招办备案(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招生办普招处,邮编:710068)。

报送要求如下:

1.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通用的,必须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分别报送考生信息。

2.考生参加多个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按各专业分别报送考生信息;考生一个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多个专业通用的,则每个专业都要报送考生信息。

3.报送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校考专业上一年度在陕招生计划数的4倍。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本、专科均有招生计划时,本科合格人数按不超过本科计划数4倍报送,专科合格人数按不超过该专业本、专科计划数之和的4倍报送。因合格生源不足而不编制来源计划的专业,发放校考合格证的人数不应超过4人。

4.所报送艺术类合格考生名单中,相关艺术类专业的专业代号和专业名称必须和网上编制来源计划时对应的专业代号和专业名称一致。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以致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以及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均须填写“2019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9年4月底前报送我办(传真号码029—85221746)。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五、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六、录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按照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必须在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规定文化课标准,我办在录取时将按照院校公布的标准进行投档。

(四)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7月1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院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六)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各艺术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的方式排序录取。

(七)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为上述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参加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及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美术类专业,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的投档录取规则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专业课考试考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密考务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要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名参加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必须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查询我省统考分数线,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查询考生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严防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省招办,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三)规范考点建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之内,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保存期一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四)严格保密制度。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务必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加强业务培训。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要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与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涉密岗位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一律不得参与本次考试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公职人员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考点和高校必须按规定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省招办进行后续处理。

附件:1.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目录

2.2019年陕西省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目录

3.2019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联系人:冯霁虹、王琳茜、曹栋 联系电话:029-85221755、8522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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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安大学延安市宝塔区
    学校简介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 学校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研究决定,陕北公学、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合并成立延安大学,首任校长吴玉章。其后1943年至1944年,鲁迅艺术文学院、自然科学院、新文字干部学校、民族学院、行政学院相继并入延安大学。抗战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延安大学大部分迁往东北、华北等地办学,将新民主主义的新教育推向全国。延安大学留守院系于1947年3月辗转陕甘晋地区行军办学,并于1948年7月迁回延安恢复正规办学。1949年6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改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迁往西安办学。1953年3月,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所办班次分别归并于西北师范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北党校、政法干校等西北其他院校。1958年9月,为适应陕北老区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中共陕西省委和陕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延安恢复重建延安大学,郭沂、富锦华、高诚斋、王云凤、张逊宾等一批老延大人先后重返母校二次创业办学,曾经奠基与播撒新型教育火种的延安大学,在中共中央旧址所在地杨家岭继续办学。1998年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与延安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2005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2011年被列为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建校84年来,学校的发展始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44年5月24日,毛泽东同志亲自参加延安大学开学典礼并发表了重要讲话。1966年4月,邓小平和李富春来延安视察工作期间,接见了学校部分师生。1998年9月10日,江泽民为延安大学校庆60周年题词:“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为科教兴国造就英才”。2004年5月24日,胡锦涛对延安大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方面“共同支持办好延安大学”。2017年9月19日,在延安大学80周年校庆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值此延安大学建校80周年之际,谨向全体师生致以热烈祝贺。长期以来,延安大学秉承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育人理念,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为民族解放、革命胜利和老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把这所具有光荣历史的大学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刘延东副总理、韩正副总理、孙春兰副总理先后以来校视察、批示等方式表达对学校建设的关怀。 学校现有新城、杨家岭、萃园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筑总面积达到了108万平方米。现有本科生16691人,硕士研究生3106人,留学生35人;教职工1596人,专任教师989人,其中教授157人,副教授371人;学校设有31个职能部门,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2个省级一流学科,1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1个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旅游局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基地,1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6个省部级创新团队,5个院士工作站、2个社科名家工作室。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紧扣“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水平”总目标,对标“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总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延安大学加快发展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凸显四大特色、提升五大水平”的目标任务和“用延安精神铸魂育人、以改革创新增强动力”的工作举措,“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十四五”稳步开局,各项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成绩,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学校确立了“延安精神特质”(信念坚定、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善于创新)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构建了以课堂教学为主体,以体验教学和践行活动为两翼的延安精神“一体两翼”育人体系,推动延安精神教育由“知”“情”向“意”“行”转变,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延安精神育人格局。延安精神育人成果获评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小红专”项目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并获“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银奖。近年来,在延安精神滋养下,513名学生参与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子女线上辅导,419名学生参与“十四运会”志愿服务,340名学生援疆进藏,316名学生应征入伍, 99人考取陕西省选调生,考取率名列省属高校前茅,到西部就业的学生人数比例达到70%以上。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评价延大毕业生:“基础扎实、为人诚实、作风务实、工作踏实”“下得去、靠得住、用得上”。 学校组织实施了本科教学“四工程两计划”,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获批省级教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获评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0项(特等奖2项),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2项;获批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本科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际奖4项、国家级奖648项,首次独立组队参加国际遗传工程机器大赛(iGEM)获银奖。研究生获省级及以上奖励43项,涌现出在《自然》《柳叶刀》等期刊发表通讯论文的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都金鹏等典型。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升。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统筹学校各项工作,制定了《“一流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博士授权学科培育工程”,培育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等5个特色学科群,被列为陕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获批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学科1个,省级“一流学科”培育学科1个。新增6个硕士一级学科,9个专业学位类别。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特区”,马克思主义学院获评陕西省首批标准化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组织实施“科学研究攀登计划”“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科研平台建设工程”,获批国家级项目187项,省部级项目285项,横向项目679项,科研经费大幅增长。获各类科研奖励153项,其中省级以上29项。获批省部级科研平台12个,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2个、省厅级科研创新团队4个。发明专利授权50项,科研成果转化13项。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25次。“低阶煤热解气化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水凝胶面膜基布制备技术”等一批重点成果实现转化。打造了乡村发展研究院等一批研究基地和智库,设立资政育人项目427项,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提供了咨询与支撑。 学校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入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引进特聘教授(双聘院士)33人,引育博士近300人。获评国家级、省级师德荣誉10人次,4个教学单位获省级师德先进集体,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教师”雷忻等一批先进典型。 学校坚持和完善“一章八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常态化推进制度“废、改、立、释”。以教育综合评价改革为牵引,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后勤管理制度改革、医教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综合改革,搭建完成了学校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学校组织实施“一校一院对口支援工程”和“校友资源建设工程”,合作成立了“延河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红医联盟”和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与69所高校、院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开展了2+2双学位、3+1双学位、121双学位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交流项目,学校被列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港澳台招生资格院校。 延安大学是新时代延安精神传播中心,学校注重发挥延安精神“辐射源”作用,坚持做大做强红色教育培训。近年来,面向省内外高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举办近1542个班次,培训8万多人,并把红色教育培训效应有效反哺、覆盖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当前,学校正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自觉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揽工作全局,深入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延安大学加快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追赶超越“三步走”发展战略,弘扬延安精神,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推进更有特色、更有水平大学建设,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陕西科技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共同建设的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划转到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学校作为“西迁群体”之一,在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历经“三次创业、两次搬迁、一次划转”的奋斗与辉煌,秉承以“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求实创新、锐意进取的科学精神和扎根西部、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为内涵的“三创两迁”精神,恪守“至诚至博”校训,培养了16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充分彰显,在2021软科中国大学综合排名中居全国第140位。学校现有西安未央校区、太华路校区和咸阳校区三个校区,总面积2055亩,建筑面积129.6万平米。西安未央校区占地面积1590亩,规划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灞河之滨、未央湖畔。有专任教师1350余人,拥有国家“优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百余人;有全日制各类在校学生22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300余人;图书馆藏书200余万册。设有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文理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阿尔斯特学院和体育部等16个学院(部)。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9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本科专业63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7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院士创新团队7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5‰),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学校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先后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第二批试点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教学项目中连创佳绩,整体水平居省属高校前列。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2项;现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6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项;国家级新工科项目3项、新农科项目1项、新文科项目2项,省级新工科项目6项、新农科项目1项、新文科项目2项;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2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0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优秀教材21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4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2个;承担省部级教改项目75项。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积极构建和谐校园。被团中央确定为全国50所、陕西省唯一一所普通高校基层团建试点单位,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心理咨询先进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示范学校”等多项荣誉。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陕西省高校易班发展中心、陕西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先后依托学校成立,入选首批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研究基地;在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及年度人物评选、教育部高校思政工作项目建设、易班应用推广等重大工作和活动中成绩优异,成为唯一一所三届蝉联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决赛一等奖的高校,连续五年荣获全国易班优秀共建高校。在师生中涌现出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中国好人”“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个人奖”获得者等一大批优秀典型。科大学子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屡获殊荣,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学校是唯一一个在“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先进集体奖”的陕西省属高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学生就业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就业与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后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节目专题报道。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十三五”以来,共承担各类纵向科研项目1798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陕西省重大重点项目等;获得科技成果奖励258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21项,其中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8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一等奖11项;出版著作116部,SCI三区以上收录论文2614篇,EI收录期刊论文520篇。授权国内发明专利2564件,国外专利61件。连续9年位居全国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排名前50位、陕西省属高校第1位;进入“最新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榜单”20强,成为国家80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之一。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先后成立了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前沿科学与技术转移研究院,与省内外地方政府合作成立技术转移中心6个,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行业技术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学校积极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水平,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入选院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开展类型多样的留学访学及研修项目,师生出国人数逐年大幅递增。拥有陕西高校招生年限最长、办学规模最大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大力推动来华留学生教育,招收来自德国、俄罗斯、西班牙、荷兰、巴基斯坦等25个国家本硕博学生来校学习。在5年一次的全省“五一”评选表彰活动中,学校成为唯一一所在2012年、2017年连续两次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高校;2014年、2018年被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授予“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陕西高等学校先进校级党委”称号;连续四年在省属高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双百工程”先进单位。学校入选首批全省党建“双创”示范高校、2个学院入选省级“标杆院系”,7个支部入选全省、全国“样板支部”;2人入选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1个支部入选“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站在新的起点,陕西科技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学科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改革为动力、党的建设为保证,深入实施奠基、复兴、腾飞“三步走”发展战略,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努力奋斗!
  • 榆林学院榆林市
    学校简介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榆林市唯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绥德师范是播种西北革命火种的地方,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培养了2万余名杰出人才,3位校友成为副国级领导,60多位校友成为新中国党政军高级干部,8位校友担任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70多位校友为中国革命英勇献身,这里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而重大的贡献。毛主席曾亲笔为绥师同学题词“奋斗”,习仲勋为绥师题词“革命英才的摇篮”,校友齐心曾为学校题词“西北革命策源地”。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现有榆阳、绥德和科创新城三个校区,设有15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722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4495人,专科生972人,硕士研究生197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人。学校在职教职员工1153人,其中专任教师852人,正高职称103人,副高级职称37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926人,博士学位182人。学校设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聘任6名两院院士,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入选专家1人,特支计划人才4人,三秦人才3人,省杰出青年2人,省青年科技新星4人,榆林市有突出贡献专家30余人。学校是国家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获批国家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7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其中学术学位1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4个。学校现有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四主体一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4个,省级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个,市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院等平台47个。在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省域科研综合竞争指数中位居全国第10位,软科排名由过去600多位上升到412位。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西班牙、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2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合作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俄罗斯罗蒙诺索夫北方(北极)联邦大学等联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与西安交通大学等6所高校签署了对口支援协议;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联合培养农业推广硕士和工程硕士;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西北大学合作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与榆林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合作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能源学院榆林分院、与华为合作共建华为ICT学院、与华大基因合作共建生命科学学院,在科学研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秉承“深化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办学思路,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和行业需求,凝练了“转战陕北红色文化”“陕北白绒山羊品种选育”“农业节水”“洁净煤技术”“陕北民俗文化”等研究方向,产出了一批高水平应用型科研成果,解决了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批关键性难题,被推广运用于榆林社会生产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5年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学校连续多年被榆林市政府授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先进单位”,是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院校、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首批社科普及基地、陕西省首批应用型大学转型试点院校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在榆林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科创新城校区规划 3540亩土地打造独一无二的沙漠公园大学,首期1180亩土地已无偿划拨到位,建设资金已列入榆林市财政预算,2021年9月举行了榆林学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会暨新校区开工仪式。学校始终坚持立足榆林、面向陕西、辐射周边的办学定位,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内涵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榆林大学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陕西省唯一一所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人文、科技、创新”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修德载物”的校训和“笃实惟新、负重图强、驰而不息、交通报国”的大学精神,坚持“地方性、行业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根植陕西、辐射全国,服务轨道交通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经过二十多年建设发展,形成了以轨道交通学科专业为主的办学特色和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兴模式”为引领的多类型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特色,构建和完善“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理事长张晋生教授任该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联盟—中国轨道交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联盟”成员单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员单位。近年来,先后被授予“五星级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最佳人才培养奖”等荣誉称号。 学校坐落于“关中山水最佳处”、秦汉上林苑和唐代京城长安著名风景名胜——西安市鄠邑区渼陂湖东畔,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科技中心等,按照国家现行铁路运营标准建成了425米集电气化铁路线路和配套的电力轨道车、通信信号系统、牵引变电站及车站为一体的轨道交通综合实践基地及“轨道交通信号联锁实训基地”等专业教学实验实训基地;在教育部与中兴通讯建设的全国首批30所高校共建“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中是陕西高校唯一一所基地共建签约学校。现有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中兴通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课部等教学单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汇聚了一批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教师,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副教授、教授占比30%,“双师型”教师占比30%以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近百名。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工学为主,以轨道交通类、电气信息类、人文与管理类学科群建设为重点,形成了工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专业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开设20个本科专业,现有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交通运输、车辆工程、交通工程、财务管理、通信工程6个省级一流专业;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4个省级重点专业。交通运输实验教学中心获批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火车侠众创空间”获批为市级众创空间。 学校重视和加强大学文化建设,着力建设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形象文化为基本内容的大学文化,不断提升大学文化品位,强化育人功能,彰显生机活力,为人才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学校贯彻国际化教育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注重对外交流和国际教育合作,开展多形式的国际交流活动。先后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澳大利亚中央昆士兰大学、泰国先皇技术学院、马来西亚科技大学等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校际合作,为拓宽国际视野以及推进教育国际化奠定了基础。 学校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不断强化校企、校地合作,先后与杭州、成都、兰州等18家地铁运营公司;成都、武汉、上海等7家铁路局集团公司;中铁一局、四局、七局、中铁电气化局等12家中铁工程局、与中兴通讯、陕西重汽、交通银行、长安银行、浙江机电设计研究院、西安曲江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京东集团等200多家优质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人才培养与输送机制,并成为中铁电气化局“四电工程”人才输送基地,学校为宁波地铁“电客车司机”委托订单培养单位、杭港地铁“通信与信号维修、车辆检修”委托培养单位,港铁深圳公司订单培养单位。订单培养、定向安置已成为就业常态,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3年保持在90%以上。 建校二十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按照“注重内涵、彰显特色、产教融合、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构筑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培养了数万名“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职业适应快”的应用型人才,为国家轨道交通行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内容及统计数字截至2022年3月)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 电话:029-89028902 89028888 邮编:710300 邮箱:teu@xjy.edu.cn 网址:www.xjy.edu.cn
  • 学校简介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是2017年军队院校调整改革后全国全军唯一边海防高等教育院校(副军级),是全军“2110 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一所兵种指挥类高等教育院校。主要服务面向是陆军边海防部队指挥军官岗位,培养陆军边海防部队基层指挥军官和少数民族指挥军官。是我军边海防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边海防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边海防精神文化弘扬中心和边海防对外交流合作窗口。学院前身是1941年7月在山西兴县成立的抗日军政大学第七分校,于抗日烽火中诞生,从延安窑洞中走来,与共和国共同成长,贺龙元帅及我军开国大将陈赓,上将周士第、王震、彭绍辉等曾担任学院领导。2011年9月改建为边防学院。2017年7月以原边防学院、乌鲁木齐综合训练基地、昆明综合训练基地为基础,转型重塑组建陆军边海防学院,总占地面积近4万余亩。院本部坐落于古城西安、秦岭北麓,乌鲁木齐校区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昆明校区坐落于春城昆明、长春山麓。建校近80年来,始终坚持毛主席制定的“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抗大办校方针和“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抗大校风,弘扬“忠诚使命、为国戍边”的校训,累计为全军培养输送30多万名军政人才,走出了200多名将军,涌现出“全军战斗英雄”庞国兴、“共和国卫士”王锦伟、“献身使命的模范团长”胡筱龙、“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姜云燕、“忠诚使命的模范军官”江勇西绕等近百名英雄模范。进入新时代,我院以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边海空防为使命,大力建设“边海防战略”与“边海防指挥”两个军队重点学科专业。学院现有指挥信息系统工程、火力指挥与控制工程、中国语言文学、作战指挥4个本科专业。学院人才济济,教学科研能力厚实,现有教授、副教授多达130余人,全国全军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10人,军队院校育才奖获得者69人,60余名专家教授进入全军各类专家库,获国家和军队级教学科研成果奖200余项,首创的《边防学》获全军军事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填补了我军军事领域研究空白。编著的《边防学》《中国边疆经略史》《中国边防史》《边防安全战略研究》《边境防卫管控学》等系列专著,有力指导了边海防建设管理实践,也为培养边海防专业人才奠定了基础。拥有先进的教学科研设施,系统配套的大学物理、语言、计算机等基础类,指挥信息系统、火力控制工程专业类和作战模拟类实验室。现代化的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网络学习室、演播厅、标准化运动场、室内体训馆(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拳击和器械训练场为一体)和游泳馆等。以及完善的餐饮、超市、蔬果、快递、理发等公共服务体系。新起点新征程,陆军边海防学院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强国兴军服务,立德树人,为战育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紧盯边海防部队建设发展实际,坚持面向部队、面向战场、面向未来,按照政治建院、特色办院、人才兴院、融合强院、从严治院总思路,围绕提升边海防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打基础,扎实练内功,聚力创特色,大力培养素质全面的边海防部队初级指挥军官,培育忠诚可靠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培训地方急需的边海防专业骨干,正在为建设世界一流边海防军事院校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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