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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11-0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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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考点高校: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将于2023年12月举行。根据《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2024年版)》(以下简称《考试说明》)、《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省统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省统考包括由我省组织实施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以下简称6个科类),以及由各省、有关高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戏曲类。

6个科类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内容和形式、考查范围和试题示例等详见《考试说明》。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及有关要求按《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执行。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高考报名选报了戏曲类的考生,后续还须参加省际联考考试报名。具体报名考试及招生办法按省际联考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有关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其中:

(一)音乐类(包括笔试、面试)。其中,“乐理与听写”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3日上午;其他科目面试时间为12月4日—16日左右。考点均设置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589号)。

(二)舞蹈类(面试)。考试时间为12月4—16日左右。考点设置在豫章师范学院(南昌市梅岭大道1999号)。

(三)表(导)演类(包括笔试、面试)。其中,形体形象观测科目“形体测量”时间为12月2—3日;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3日上午(相关考生“形体测量”与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笔试错时安排);其他科目面试时间为12月4日—16日左右。考点均设置在南昌大学(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四)播音与主持类(面试)。考试时间为12月4日—16日左右。考点设置在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五)美术与设计类(笔试)。考试时间为12月2日—3日上午。考点设置在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指定考点(场)。

(六)书法类(笔试)。考试时间为12月3日上午。考点设置在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市浮梁县致远路)。

三、准考证打印及信息填报

1.各科目准考证均实行网上打印。考生可凭身份证号、考生号及报名密码等信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自行打印。网上打印系统将于2023年11月27日9:00后开放。

2.打印准考证时,音乐类相关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声乐、器乐科目考试需演唱(奏)的曲目信息各2首。其中,声乐曲目信息包括曲目名称(中文)、调名;器乐曲目信息包括曲目名称(中文)、曲作者。面试时唱法和乐器种类信息须与高考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是全国艺考改革落地实施年,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考点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责任。

(二)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考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实操演练,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管理。要提前谋划智能安检门配备,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处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严防手机作弊。要加强考试场所标准化建设及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属地政府部门沟通协作,不断优化考试环境和服务保障。

(三)严肃考试纪律。省统考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对于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省统考工作安全、公平、有序。

附件: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I 音乐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器乐面试,除钢琴统一提供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

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音乐类“听写”和“乐理”科目实行合卷笔试。如未参加乐理科目考试,则不允许参加听写科目考试。

2.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视唱面试开考后、其他面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3.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以及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题卡);遇试卷、答卷(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严格遵守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采用的唱法、器种须与高考报名系统所填报的一致。考试时要求背谱演唱(奏),且奏唱的曲目须与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填报的一致,否则考试无效,相关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音乐类兼报不同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

3.考试时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相关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七、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演奏(唱)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

八、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II舞蹈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只能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含舞蹈表演科目需要的表演道具)。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存储舞蹈表演所需音乐U盘除外)。

2.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面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四、严格遵守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和相关补充规定

1.考生应按面试科目有关规定处理发式、着装和穿配鞋袜,不得化妆,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2.考生在考点候考室应对自备的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进行试播。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且须在无伴奏情况下完成表演。

3.面试时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相关科目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报考国际标准舞等舞种的考生不得携带舞伴进场考试。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拍录、传播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任何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演奏(唱)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

六、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III表(导)演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文具、用具参加考试。《叙事性作品写作》自备笔试文具包括: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形体技能展现、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等科目的服装、鞋子、伴奏音乐等所需用具须自备且符合《考试说明》相关规定。

2.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存储形体技能展现、才艺展示科目所需伴奏音乐U盘除外)。

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笔试、面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以及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题卡);遇试卷、答卷(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严格遵守表(导)演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

2.考生应按面试科目有关规定处理发式、着装和穿配鞋袜(其中形体形象观测科目,男生为三角式泳裤,女生为不带裙边三角式泳装;台步展示科目,女生高跟鞋不得带水台)。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服装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3.面试时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相关科目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若笔试科目“叙事性作品写作”、面试科目自我介绍以及面试作品中须涉及人物姓名的,如不是大众知晓的历史、政治、公众、焦点等人物,男性人物姓名一律用赵某或钱某、孙某、李某等替代,女性人物姓名一律用甲某或乙某、丙某、丁某等替代。

4.考生在考点候考室应对自备的形体技能展现、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进行试播。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且须在无伴奏情况下完成表演。

六、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演奏(唱)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

七、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IV播音与主持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只能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道具等辅助工具。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

2.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面试时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相关科目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如面试作品中须涉及人物姓名的,如不是大众知晓的历史、政治、公众、焦点等人物,男性人物姓名一律用赵某或钱某、孙某、李某等替代,女性人物姓名一律用甲某或乙某、丙某、丁某等替代。

3.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及时交回面试题卡,不得带卡离场。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拍录、传播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任何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服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五、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演奏(唱)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

六、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V 美术与设计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文具、用具参加考试。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含彩色)、炭笔、钢笔、马克笔、蜡笔、画笔、水彩、水粉、丙烯颜料、铅笔刀、橡皮擦、透明胶带、双面光滑无任何文字、图案的画板等绘画及辅助工具。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用具禁止带入考场。

2.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

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说明》、考试时间及流程等相关规定。

1.开考前4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回收。其中色彩科目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使用考场配备的吹(烘)干机自行吹(烘)干答卷,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换答卷进行吹(烘)干。

3.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发出离场指令后,考生才能领回证件和考试用品离场。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以及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在各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3.试(答)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得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答)卷,不得喷用定型液。

五、不得穿戴可能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六、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VI书法类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其中需自备的文具有: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毛笔、黑色墨汁、砚台、毛毡等。考场统一提供四尺三开半生半熟宣纸8张(其中考试用纸4张,草稿纸4张)。

2.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

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2.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连场考试。先进行书法临摹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该科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自行晾干、妥善放置,防止污损。期间考生原地休整15分钟(原则上不离开座位),再进行书法创作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自行晾干答卷,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换答卷进行晾干。

4.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发出离场指令后,考生才能领回证件和考试用品离场。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以及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在各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开始答卷前须在每张考试用纸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连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再在自行确认的4张正式答卷上粘贴条形码,并贴正压紧粘牢。粘贴条形码前应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严格遵守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书法临摹应严格按试题范本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2.不得在答卷上落款与钤印,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记。两个科目作品须统一采用竖式、从右向左、自上而下的格式依序书写。

3.考试过程中考生如因答卷污损等原因需更换答卷纸,每种字体仅允许更换一张。

六、不得穿戴可能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场前若服装、服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七、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南昌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中共七大代表、江西省委原书记傅雨田等一批老同志创办于1988年的民办赣江大学。1998年,学校更名为赣江专修学院。2003年,学校更名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教育部选定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2011年4月,经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设立南昌工学院,成为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占地面积118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6万平方米,校园山水相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学校设有新能源车辆学院、商务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传媒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有55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学校现有在校生2.4万人,教职员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8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6人,二级教授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1万册,电子图书113万种。共有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西省智能楼宇网络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南昌市DME光电工程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9个平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升本以来,完成省部级纵向项目(课题)300余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3000余篇(部),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00余项。学校毕业生以爱岗敬业、基础扎实和技能突出获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2011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500余项。学校连续6年荣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学校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现为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首批“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学校民族教育和人才培养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
  • 学校简介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首批瑞士乔治费歇尔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基地培育建设单位、江西省唯一的冶金类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75年,始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办学根本任务,秉承“知行合一、求实创新”的校训,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道路,培养融职业技能、工匠精神、人文素养为一体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占地面积共9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冶金工程学院、制造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商务管理学院、现代服务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共8个教学部门。开设了钢铁智能冶金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40多个专业,其中,钢铁智能冶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材料工程技术4个专业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89人,其中正、副教授181人,“双师型”教师348人;在校生1.5万人;馆藏图书40万册。学院大力实施项目化教学、一体化教学等各种现代化的教学模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先后建立了数控实训中心、冶金仿真实训中心、汽修实训中心、机电实训中心、金工实训中心、电子商务与会计实训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10多个实习实训中心,涵盖了学院各个工种、各个专业的100多个实训室。同时依托新钢集团公司、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宝钢德盛、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等大型企业等大型企业,建立了60多个校外大生产实习基地。积极鼓励、选派学生参加江西省乃至全国的各类技能大赛,并屡获殊荣,近3年共斩获各级各类荣誉300余项。学院十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创建学生“第二课堂”。设立了话剧社、吉他社、街舞社、足球协会、创业协会、微电影社等60多个学生社团,每年定期举办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足球联赛、篮球赛等校园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学院十分重视与世界500强及中国200强等实力雄厚的企业精诚合作。目前,已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江西铜业集团、新余钢铁集团、江西省建材集团、宝钢德盛、江西钨业控股有限公司、沙钢集团、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阿里巴巴、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等200多家大型优质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校企合作伙伴关系,学生就业率及就业满意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建校47年来,数万名毕业生在江西乃至全国各大行业大多成为中高级管理者和技术骨干,他们凭借扎实过硬的技术技能、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学院先后荣获“首届中国(江西)十大职业教育培训品牌”“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西省最佳就业认同奖”“全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世界技能大赛江西省集训基地”“江西现代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先进单位”以及省、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节能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 学校简介  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早期批准具有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资格的高校。学院教学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多功能教学大楼 ,内有计算机实验室 、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建有校园闭路电视教学系统、计算机校园网、校园英语广播电台,并与著名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教学实习实训基地设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学生一经考试合格,不仅可以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而且能取得助理物业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助理物流师、秘书、英语、计算机、办公 自动化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毕业时可持国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即“双证” 上岗就业。校园法学社、文学社、计算机协会、英语沙龙、舞蹈队、足球队、篮球队、群星艺术团等10多个学生社团组织,成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发展的个性化锻炼舞台。学院图书馆藏书79万余册 ,有全省比较好的学生公寓等后勤服务设施和文体活动场所。开设21个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历年来学院为经贸、政法、现代企业、公务员队伍等业界输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建校2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毕业生9200余人,多数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其中有600多人已走上县(处)级以上领导岗位。
  • 学校简介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批准、备案,具有颁发我国承认的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院位于国家新能源科技城--新余市城区,始创于1986年。学院已经拥有固定资产近5亿元和难以计价的无形资产,规划用地2000多亩,在校生一万余人。学院拥有网络中心和校园宽带网,建有高标准计算机操作中心、电子技术实验中心、汽车实训基地、家用电器实验中心、服装设计操作中心、服装设计CAD室、模具设计CAD室、数控车床、铣床、线切割、模具实习车间、会计模拟操作室、多媒体语音室、画室、电教中心、多媒体阶梯教室等质优的教学设备。与数十家大中型企业联合建立了实训基地。学院建有东西两个教学区、两个学生公寓区、教学大楼、科技实验大楼、学术交流中心、行政办公大楼、图书馆、公寓、学生礼堂等现代化建筑,以及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拥有图书10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校园内食堂、商场、储蓄、电信、邮政、医疗所、公安警务室等服务设施齐全,生活便利。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教学改革,率先采用“订单”培养方式,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面试技巧、竞争意识等方面的辅导;学院积极推行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在北京、广州、深圳、上海、杭州、厦门建有毕业生就业办事处,已经和一汽大众、广州丰田、华为集团、雅戈尔、培罗蒙服饰、宏基电脑、江西赛维、富士康、上海达丰等数十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委培关系,并与富士康、上海达丰、一汽大众等二十多家企业建立了对口就业委培班,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学院创办以来,以质量求生存,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永恒主题;以诚信求发展,把“恪守诚信”作为办学的座右铭;以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取信于学生,全力打造高就业率这一“民生工程”。办学迄今,学院为社会培养了8万多名技能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大贡献。学院先后为残联、敬老院、向省市赈灾部门、为家庭贫困学生、军烈属子女、下岗职工子女减免学费、培训下岗职工、残疾人、失地农民、捐赠课桌和电脑、领养孤儿和重残学生、为希望工程、汶川、玉树抗震救灾、参与省工商联“爱心助学”活动等,累计捐款、捐物达3000多万元。中央、省、市电视台和各级党政报刊等20多家新闻媒体先后对赣西学院的办学特色和业绩进行了专题报道。2005年4月27日,民办职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在我院召开,时任教育部部长、副部长率各省(市、区)主管教育副省长和教育厅副厅长及教育家共2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对赣西学院的“校企合作、产学并举”的办学特色给予评价。2005年12月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名校奇迹》专辑分三集专题报道了赣西学院的办学奇迹。学院的办学成果,先后被评为“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新余市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新余市德育先进学校等在内的各类荣誉称号和奖项达100多(次)项,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学院发展得到各级的大力支持,在学院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当中,计划投资12亿元在新余市仙女湖职教园区,按照本科院校标准建设占地面积1500多亩,容纳3万名学生集学习、生活、实习实训、科研为一体的立体式高职本科校区。
  • 学校简介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江西省商业学校(1964年创建)、江西省旅游学校(1987年成立)、江西省核工业技校(1964年成立)。学校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中华全国供销总社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江西教育旅游示范区(国家AAA级景区)、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江西省首批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等。学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1068亩,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120多万册、电子图书30多万册,各种数字资源6.5T。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7000多人,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学校拥有文、理、工、艺术、体育等多种学科,设有旅游、经济管理、会计金融、国际商务、机电与建筑工程、艺术传媒与计算机、体育等7个学院,开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金融管理、国际商务、商务英语、汽车维修、建筑工程、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社会体育等40多个专业。学校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合开办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的应用技术本科班,并与英国南兰克郡学院开展联合办学,开办了中英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三个专业。学校紧跟社会与市场需求,面向现代旅游商贸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狠抓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连续15年被省教育厅评定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近五年来,学校荣获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示范职教集团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1名,全国物流行业教学名师1名。我们的学生连续三届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营,荣获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等奖10项、省级一等奖96项,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5项、省级金奖10多项。自2002年组建以来,学校经历了规模发展求生存、改革创新促发展、内涵特色树品牌三个阶段之后,2017年开始,进入“优品牌、强特色、提质量”的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依法治校、文化铸校”的创新发展之路,按照“改革提速、特色发展、内涵建设、校企合作、实干兴校”的20字方针,以特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规范化、精细化、市场化”的办学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实践实训和职教集团优势,加快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的贯通融合,积极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切实增强市场办学适应能力,强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构建“理念先进、管理精细、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为旅游强省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写好新时代旅商职业教育奋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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