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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8-10-09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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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4.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学生报名事宜按《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

5.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6.考生父母一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随父母在高考报名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须持团级以上部队出具的随军证明、士官证或军官证和《随军报告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7.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8.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以及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9.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10.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11.艺术类考生报名。我省统一组织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省级统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可在艺术类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录取等有关事宜将在《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进行明确。

12.体育类考生报名。我省统一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1)体育术科专项考试项目为: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转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18年11月5日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冰雪除外)考试将在2019年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冰雪专项术科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6.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及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2018年10月22日上午12:00时截止(含节假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全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8年10月16日开始,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截止(不含节假日)。

(三)现场信息确认地点

1.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2.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3.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4.户籍为我省久居但为外省学籍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在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考费

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术科报名费15元,每科考试费30元)。报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

四、报名工作程序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附件1),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填写(考生填报的手机号码必须在高考录取结束前保持畅通状态,省招考院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将考生成绩通过此号码进行短信推送),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还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账户或其它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生网上报考费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指纹信息等相关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考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资格审查

1.高级中学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父母属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本人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事、组织部门提供的引进优秀人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父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3.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并购置商品房的外省人员,其子女随父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的;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我省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确认时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并提供房产证;考生父母及本人的户籍必须在报名前经户籍管理部门落户我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高考报名,需填写《黑龙江省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高级中学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5.我省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和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以下简称贫困县)的考生选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3)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办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办备案。

6.我省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考生可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黑龙江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报考资格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审查,审查合格后网上确认。县(市、区)招考办按照《黑龙江省2019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附件4)相关内容,根据报考条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和考生所在中学审查考生学籍、户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指导监督。审查表一份留县(市、区)招考办存档,一份报市(行署)招考办备案。

7.农垦系统的考生申请选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是20个贫困县和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的户籍,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农垦系统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农垦系统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农垦系统招考办按照上述第5项和第6项相关要求执行。

8.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与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文通知。

(五)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组成: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

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办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办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后当场摄像。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件5)中的“考生照片采集标准”执行。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采集考生图像的同时还须对每名考生的指纹信息和人脸识别信息进行采集。招考办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外省高级中学就读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读学校负责考核。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在《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盖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各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单位打印《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后,在信息表中抄写“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高级中学、县(市、区)和市(行署)招考办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

五、几点要求

1.高考报名是普通高校招生的基础工作,也是综合治理考风考纪的关键环节,各级招考办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本着为考生服务为宗旨,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广泛宣传,避免考生漏报、错报。

2.各级招考办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严防“高考移民”;严防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3.要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各级招考办要加强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上报国家注册,不得更改。要向考生强调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的重要性。

4.各级招考办和高级中学要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严格落实公示制度。20个贫困县、41个国家和省扶贫县农村户籍、申请享受照顾录取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合格名单,须分别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和县(市、区)招考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

6.考生不得跨科类、跨地域重复报名。对于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应回户籍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附件:

1.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黑龙江省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

3.黑龙江省2019年20个贫困县考生选报国家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

4.黑龙江省2019年41个国贫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考生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表

5.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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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市香坊区
    学校简介东北林业大学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东经126.6247°,北纬45.7662°,海拔141米,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历史沿革。学校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原国家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3月,由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0年11月,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3月,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共建协议。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师生概况。学校现有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2.7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9433人、研究生7753人。自建校以来,已向国家输送毕业生19万余人。现有教职员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30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青年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2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7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1人、青年学者6人,有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4个、黑龙江省“头雁”团队4个。近年来,有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3人,全国“工人先锋号”获得者1个团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8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次,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3人。学科专业。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8个本科专业、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林草局重点(培育)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学校现有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1%。有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学科研平台。学校拥有优良的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践教学基地。有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有森林植物生态学、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森林生态系统可持续经营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15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有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猫科动物研究中心,3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其中1个升级为“2.0”计划),有林学、森林工程、野生动物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森林工程、野生动物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省级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智库;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质量检测总站检测中心等;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等7个校内实习基地、310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和111个校外研究生实习基地。2020年,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和森林博物馆入选第五批全国林草科普基地,森林博物馆晋级“国家二级博物馆”。2021年,成立了东北亚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对外交流合作。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有近150位来自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和访问考察;每年派出120余位教师赴国外攻读学位、进修访问和科研合作;与俄罗斯、新西兰、英国、法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埃塞俄比亚、日本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友好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并积极选派学生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赴国(境)外攻读学位。学校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英国阿斯顿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项目分别获批招生。近年来,学校举办了“林木分子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国际研讨会”“2019年虎豹跨境保护国际研讨会”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大力加强留学生教育培养,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留学生,生源来自五大洲80余个国家。各类奖励荣誉。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学校在2011年、2014年和2017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首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连续16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第七届和第十届“母亲河奖”、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20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2020年,成功承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捧得“优胜杯”,获得2金1银5铜的成绩。“十二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711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53项(其中一等奖24项)、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89项(其中一等奖7项),获得授权专利4800余件。2018年,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了一批批以塞罕坝林场建设者、鹦哥岭自然保护区青年团队、全国首位环保烈士徐秀娟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为我国的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质量、绿色、创新、合作”理念,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不断强化办学优势,不断彰显办学特色,力争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农林高校前列,建成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中国高水平大学,为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7月,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担任。学校原隶属农垦部,1973年划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过64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现代化大农业特色、以农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大学。学校诞生于十万复转官兵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历史大潮中,原校址位于密山市裴德镇北的山野乡间。边疆农村办学45年,学校师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和“抗大校风”,传承北大荒精神,走出了一条自强不息、砥砺奋进的发展之路。2003年学校整体迁入大庆市,进入提速升级、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凝练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的办学精神,并因优良校风和办学实绩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现址位于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120.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0.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4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36亿元,图书211.21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435人,其中专任教师927人,教授191人、副教授29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5人,占比40.5%;海外经历累计1年以上教师129人,占比13.9%。学校拥有“双聘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4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王震讲座教授”22人,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1人,农业杰出科研人才1人,农业农村部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3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39人;建有1个黑龙江省杂粮绿色生产及食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头雁”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4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学校建有12个本科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学科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学校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5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一流专业19个。学校面向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近2000人。建校以来,学校累计培养和输送毕业生13余万人,培训各类人员50余万人次。学校着力推进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现有获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涵盖7个专业),1个国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个国家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项目,2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个省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个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建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23门、省级线上线下精品课程3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242项,省级571项。2019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校;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黑龙江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省属高校前列,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学校科研工作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要方向,建有国家杂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教育部粮食副产物加工与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庆)、农业农村部东北平原农业绿色低碳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大豆机械化生产重点实验室等27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以及7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学校与垦区及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了“建三江水稻产业创新研究院”、“九三大豆产业创新研究院”、“大庆设施农业研究院”、“牡丹江食品与生物技术创新研究院”、“老校区科研所”、“大庆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安达农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八大校垦校地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基地。“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项目共计361项,各级部门科研经费共计3.47亿元。建校以来,学校共取得科研成果175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省部级奖励180项,以“大豆三垄栽培技术”“农作物种衣剂”“大豆、水稻生产加工全程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牛重要疫病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狮白鹅’选育及‘玉鹅’生态种养模式”“黑龙江水稻大面积均衡高产优质栽培综合配套技术”“现代化农机关键技术及装备”等为代表的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得到有效转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先后3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振兴经济奖”,10次获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韩国、日本、印度、乌克兰、波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近3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交流与合作。目前,学校与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服务大学实施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济州大学、日本山形大学、波兰波兹南生命科学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无线电电子大学、哈尔科夫国立城市规划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等国外高校实施交换生、留学生等项目,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实施“中加合作食品研究发展中心”项目,与印度UAS大学实施中印杂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学校始终把北大荒精神作为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自觉将北大荒精神融入办学育人的全过程。学校现建有黑龙江省北大荒精神学术交流基地、黑龙江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北大荒精神与文化研究所、北大荒精神展示馆,充分发挥地缘、人才和科研资源优势,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产出了《黑土上的中国》、《淬荒集》等一批较有影响力的文化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北大荒精神烙印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困知勉行,积厚成器。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崇尚学术、特色发展”的核心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国家农业现代化为办学使命,以产教融合发展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着力提高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和办学综合实力,正在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农业大学目标不断迈进。
  • 学校简介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成立于1951年,其前身是1946年我党在东北解放区建立的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经历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时期,1980年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2000年呼兰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农垦师范专科学校并入,2002年黑龙江省物资学校(黑龙江省物资职工大学)并入,组建成新的哈尔滨师范大学。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提高质量、创新发展。学校先后获批1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9.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亿余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200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获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余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9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获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40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劳动模范”王惠生,“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刘羲檬,“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姐总冠军”于文霞、“中国象棋世界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一大批校友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6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龙江学者”12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7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1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17人,省级教学名师27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2人。学校学术研究实力雄厚。现有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高端智库等高水平科研平台36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00项,其中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创新重点支持项目2项。我校教师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40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00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SCI、SSCI、EI等国际检索系统收录2300余篇。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50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百余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及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等5个省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北方论丛》、《黑龙江高教研究》等14种学术期刊在学术界和出版界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巴西、埃及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在海外创办了4所孔子学院和1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伦敦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学校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等机构设在我校。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连续30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七位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哈尔滨金融学院坐落于冰城哈尔滨,始建于1950年,历经东北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干部培训班、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干部学校、黑龙江银行学校、哈尔滨金融专科学校、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我国第一所金融类高等专科学校。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00年全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2010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哈尔滨金融学院。学院现占地面积65.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电子资源395万余册,已初步形成文献种类齐全、金融特色突出的馆藏资源体系。建有142个多媒体教室、48个各类实验室、7个语音室、80个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教学条件达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校园网万兆骨干,出口带宽1.1G,信息点7397个,应用服务20多项。校舍、文体活动场所以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齐全,充分满足师生需要。具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724人,其中,专任教师439人,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23人、硕士学位教师390人、在读博士33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教师76人,副高职教师110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学院现有在校生万余人,设有11个教学单位,拥有涵盖经、管、文、法、工五个学科门类的23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信用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和财务管理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金融工程、保险学、审计学、知识产权和财务管理5个院级重点专业,2020年获批省内首个金融科技专业。学院拥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学院自主建设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先后被授予“教育部教改重点课题研究与管理先进集体”“教育部职教教改重点课题研究与管理先进集体”“黑龙江高校课型课题研究与管理先进集体”等称号。学院重视并致力于提高科研学术水平。近五年累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567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90项,出版专著116部,公开出版教材231部,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项。学院的《金融理论与教学》,是全国创刊较早的金融期刊之一,国内外公开发行,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设有“黑龙江自贸区研究中心”“会计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普惠金融研究中心”等13个科研机构,先后成立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黑龙江省投资理论研究会、省级学术平台黑龙江省金融理论与创新研究学术交流基地。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已为国家培养6万余名毕业生,大多数毕业生就职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毕业生综合评价称职率在95%以上,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金融行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应用型金融类专门人才,被誉为“金融家的摇篮”、东北地区金融人才的“黄埔军校”。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英国、美国开展联合办学,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都有广泛的联系与合作。近年来,学院获得了省文明单位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新农村建设帮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培育)等荣誉称号。新时期,学院扎根龙江大地办大学,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要,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特别是金融业发展,明确办学定位,落实发展规划,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深化综合改革,全力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努力实现建设金融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需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学校简介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是2002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统招民办本科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3304)。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80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61人,双师型专任教师52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217人。学院具有先进的办学管理模式。学院现设有七个系部,现有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文学四大学科门类1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4000余人。学院大力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障社会人才需求,近年来,学院保持了较好的就业态势。学院具有优雅的办学环境。景中有校,校中有景。学院坐落于国家AAAA级旅游胜地哈尔滨市郊二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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