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及《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9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及生源范围
(一)农村自主选拔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2014年实施农村自主选拔招生的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
(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9号)和省招委会会议决定,2014年甘肃省实施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的高校是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选拔全省范围农村户籍考生。
二、资格审核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考生的资格审核: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县(区)招办、普通中学配合招生院校做好资格认定工作。
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核:2014年甘肃省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不组织资格审核,以当年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
三、招生计划及批次设置
(一)计划编制与公布
1.农村自主选拔招生计划单独编制。具体编制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执行。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单列公布。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称和院校代码。
2.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单独编制。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面向全省编制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单列公布。
(二)批次设置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一批(西北师范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次贫困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二批(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进行。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填报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和地方农村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实行单列批次、单独填报志愿。考生可在网上填报系统对应的农村自主选拔招生页面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页面填报志愿。
参加农村自主选拔招生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要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办法、录取原则和公示途径等事宜。
(二)志愿设置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设置一个志愿(含六个专业);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一批(西北师范大学)设置一个志愿(含六个专业),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二批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六个专业。
(三)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四、投档录取和信息公开
(一)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时,我省按照阳光信息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投放成绩达到招生院校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
(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在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适当降分,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