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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2年高考宣传服务系列(二十六):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2-06-1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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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为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要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我省的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2.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我省国家助学金具体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3.基本申请条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生源地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就学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形式。考入本省普通公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就学地贷款;考入本省部属高校或民办高校的学生可以选择生源地贷款。

  1.就学地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①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⑥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⑦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⑧考入本省民办院校或部级院校和考入省外院校的。

  申请材料:学生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复印件)⑥借款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复印件。

  3.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4.贷款审批:学校有关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6.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

  7.借款人在毕业前签订还款确认书,确定还款金额、还款方式。

  8.还款期限:借款人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毕业后前两年为宽限期,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后四年本金及利息一起偿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9.展期:借款人直读研究生和专升本的学生可以向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国家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可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国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予以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

  1.申请材料及审核: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须于每年6月15日前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高校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补偿或代偿标准: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并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六、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可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资助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每年10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高校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校期间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经高校、兵役机关审核无误后,由高校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补偿或代偿标准: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每名高校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1)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回到原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经高校、兵役机关审核无误后,由高校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2)续费资助标准:国家对退役复学的学生,每年资助学费最高不超过6000元,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资助。

  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高校的,可申请学费资助

  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决定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3.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资助流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教育资助申请”。高校将相关材料收集审核后统一上报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0日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哈尔滨石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3年创办于大庆,前身为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2012年获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哈尔滨石油学院。2020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坐落于国家级哈尔滨新区,占地总面积89.06万平方米,在校生万余人。设有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理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工程训练部等13个教学部门。开设3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经、文、管、艺、教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其中“机械电子工程”学科被评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石油工程专业被评为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秉持“承大庆精神立德,以铁人榜样树人”的校风,遵循“博学求实、励志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文明誉校,管理强校”的办学理念。曾被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最具影响力民办高校”、“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黑龙江省师德师风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既有来自国内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也有来自知名企业的高级工程师和国外学习归来的青年才俊,更有一批由博士硕士构成的中青年教师队伍;既有二级教授、省级教学名师,也有国际国内各类科技大赛的冠军得主及指导教师。学校教学基本设施齐备。配置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构建了完备的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建立了先进的实训基地,并与大庆油田、胜利油田、浙江石化、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众多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就业基地。鼓励学生自主进行科学实验探索,开展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学校注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以“读书节”“科技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为学生提供了兴趣激发与才华展示的舞台。学校建立政校企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实施“3+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大四年级学生全年在企业进行综合实习。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批适应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国际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与多所国外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实施本硕直通车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全球招收汉语进修生,为广大中外学生提供广阔的国际化交流平台。当前,学校立足新形势,抓住新机遇,紧扣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 学校简介 黑龙江工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2015年5月,转设更名为黑龙江工商学院。学校的举办者是哈尔滨祥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刘来祥教授出任学校理事会理事长、校长。刘来祥是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他用教育家的勇气与担当,汇聚教育资金创办学校,同时以经济学家的智慧和审慎,在2019年组建了立德教育集团,并成功在香港上市,为学校持续优化办学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提供保障。学校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形成“两省三地 南北呼应”的新办学空间格局,在哈尔滨市拥有松北校区(松北区学院路群英街33号)和哈南校区(哈南工业新城崇文路9号),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建有产教融合园区暨黑龙江省大学生“长三角”就业创业基地。学校占地总面积62.8万m²,建筑面积30.86万m²,建有2座图书馆,3座现代化体育场馆和一个高尔夫训练场,建成万兆校园网。学校总资产25.8亿元,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8000万元;纸质图书82.8万册,电子图书161.355万册,数据库20个。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3000余人,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5万余高素质人才。学校设有6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共设有2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其中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三个专业(方向)填补了省内轨道交通类本科专业的空白。学校是黑龙江省软件学会主办单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理事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815人,其中专任教师560人,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35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292,其中博士39人。近三年来,教师承担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1项,教育部“高校科研诚建设”基金项目2项,省级以上课题116项,获得专利182项,出版教材及专著178部。以“商务+联合教学团队”为代表的多名教师指导百余名学生连续五年在“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中获一等奖、特等奖,包揽“学创杯”省赛共16个一等奖;教师指导学生在“挑战者杯”、“蓝桥杯”等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30余项。学校秉承“求知原本 崇德尚用”校训和“问学正知、探究正理、践行正道、习练正用”校风,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学企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着力培养思想品德高尚,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专业理论知识牢固,实践能力强,胜任素质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实施文化兴校战略,坚定不移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出一套主流价值深入人心、文化传统根基深厚、学术创新氛围浓郁、校园环境优雅宜人、文化服务影响深远的校园文化体系。在哈南校区建有中国铁路历史文博馆,回顾中国铁路奋斗历程,科普铁路装备技术知识,品味以“人民铁路为人民”为核心的铁路精神谱系的历史意义和深刻内涵,打造独具魅力的“沉浸式”文化体验。学校着力打造的文化育人品牌——“读、写、讲、用”四维一体文化育人工作项目,被教育部评为 2020 年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精品建设项目。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瑞士西北应用科学与艺术大学、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等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常年选送教师开展进修、访学等学术交流活动。依托合作办学项目,学习国外应用型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入借鉴专业课程、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各级领导的赞誉和社会的肯定,时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时任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郭春鸣,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赵敏,省人大原副主任董浩,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国刚,华北电力大学原校长刘吉臻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军院士等领导、专家来校视察时,对学校办学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了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各项设施完善、师资人才充沛、管理科学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应用型大学。2005年学校被评定为全国百所一类较好层次独立学院,同时被选为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2007年被评为中国特色教育理念与实践项目学校;2008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金牌服务院校;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2年获评中国教育改革卓越成就奖单位;2013年获评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2017年获评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称号,2019年获评黑龙江省高校系统“文明校园标兵”称号;2019年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20年获评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021年入选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获评首批“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2022年获评“黑龙江省文明校园”。
  • 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
    学校简介守望东极,汇聚众智。佳木斯大学坐落于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华夏东极”“东方第一城”佳木斯。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于1947年解放,当时为合江省省会(张闻天为第一任书记),是解放战争的大后方,被誉为“东北小延安”;城市辖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拥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大水系;交通便利,航班联结国内各主要城市,是哈佳、牡佳和佳鹤高铁的交汇点,是对俄合作的桥头堡和大通道。学校始建于1947年7月,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工学院、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和原佳木斯大学(市属)合并组成;2000年后,佳木斯市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富锦师范学校、黑龙江省理工学校相继并入。学校占地1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共有四个学区,主校区南依四丰山,北拥松花江,四季分明,自然生态绝佳,获评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首批“绿色校园”,是适合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现代化高等学府。积淀厚重,人才摇篮。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含有医学学科的综合性大学,是“十三五”期间“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设有25个学院(学部);现有教职工3800余名(含3个附属医院),其中高级职称1500余人;拥有共享“两院”院士和龙江学者等一批高水平人才;获评省级领军人才梯队3个、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1名,龙江名医30名;入选佳木斯市首届“三江英才”13名。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250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2500余名;现有留学生13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20000余名。学科齐全,协调发展。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法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基础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有“新型生物医用口腔种植体及配套装备研发”省级“头雁”团队和“北药与功能食品”省级“双一流”特色学科。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2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专业集群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学校是黑龙江省高校优质课程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并加入中国东西部课程联盟和全国UOOC联盟;是黑龙江省首批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注重实践,科研强校。学校坚持瞄准科技前沿,服务行业和地方,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卫健委和国家民委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共360余项;在金属耐磨材料及表面技术、智能农机装备、小儿脑瘫防治与康复、口腔种植关键技术、北药与功能食品、肠道微生态、控制技术与信息技术等研究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0余项。学校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社科联学术交流基地和科普基地各1个,省教育厅、文旅厅、民政厅研究基地5个;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其在企业孵化、师生创业、服务地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校赫哲族及人口较少民族研究、青少年近视防控等工作开展较早,成果丰硕;学校现为国家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研究学组组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常务委员单位、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人口较少民族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学校现有《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佳木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黑龙江医药科学》三种学术期刊公开发行。医教协同,交叉互融。学校现有附属医院3个、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其中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东部地区医学教育中心、临床医学科研中心、疑难病诊断及救治中心,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高血压规范化诊疗与管理科教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称号;附属第二医院是东北三省最早建立的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首家也是目前黑龙江省唯一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黑龙江省口腔病预防诊疗中心;附属第三医院(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是中国第一所从事小儿脑瘫防治、儿童康复与研究的专门机构,是全国首家康复医学院,是两个国家级儿童康复学术团体的创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级儿童康复医学人才培训基地,曾获“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开放办学,深化交流。学校现与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现有来自2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现已加入中俄医科大学联盟,是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条件优良,设施完备。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7.1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3.8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建有现代化课程平台,设有工程训练中心、佳木斯市政校企新电商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创业和实验实训平台;建有3万余平方米的综合实验实训大楼,并正在加快推进医学新校区建设。学校建有宜居宜学的3栋研究生公寓、23栋本科生公寓和1栋设施齐全的留学生公寓、5个集餐饮休闲交流于一体的学生美食餐厅;建有现代化的音乐厅、雕塑馆,设有符合国际“四大赛事”标准的红土、硬地等网球运动场地和冰球、速滑等“冰雪”运动场地,设有综合体育馆、标准游泳馆、田径场等各类标准化体育场地设施。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初具规模,校园网络全覆盖;拥有现代化数字图书馆,纸质及电子图书文献资源丰富。作育英才,服务社会。学校广延名师,教师队伍中涌现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等一大批专家学者;累计培养的40余万毕业生分布在各条战线;遍布全国各地的51家佳大校友会在联络校友、助力母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坚持立足“三江”、服务龙江、面向全国,持续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佳大力量!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和“团结、勤奋、求是、创新”的校风,发扬“边陲扎根、沃土壮根、实践固根”的“三根”育人精神,坚持学生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加强内涵建设,致力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校简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戏曲学校,1959年建校,1972年更名为黑龙江省艺术学校,2002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与黑龙江省文化干部学校合并组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目前是黑龙江省唯一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香坊区公滨路108号。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表演艺术家、剧作家,被誉为“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如作家张抗抗;剧作家张明媛、鲍十、李景宽、费守疆;书法家张戈;表演艺术家刘淑琴、赵三凤、白淑贤、邢美珠、李师友;杂技表演艺术家王虹;舞蹈家唐文娟、魏云、邱辉;歌唱家牟玄甫、金曼、于乃久、王邵玫、刘和刚;作曲家王宁、李黎夫;小提琴演奏家薛苏里;音乐制作人李盾;影视表演艺术家刘佳、刘之冰;画家吴良团、林建群等。学院现开设有舞蹈、管弦、民乐、声乐、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传媒、流行音乐、公共文化等9 个专业系和音乐理论、文化理论2个教学部。开设了舞蹈表演、戏曲表演、影视表演、音乐教育、文物修复、博物馆管理等28个专业31个方向。其中,影视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和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我院“花棍舞”和东北秧歌被“三部委”遴选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专业为我省培养了许多优秀的舞美设计人才,目前已成为我省专业演出院团的中坚力量。多年来,学院积极顺应艺术教育发展形势,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办学方向,在教学、艺术实践、对外交流、艺术比赛等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原创舞蹈《情醉女儿鼓》曾荣获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原创舞蹈《绢花迎春》荣获“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舞蹈比赛”表演、创作、指导教师等多项一等奖;戏剧影视系创作演出的剧目曾获“中国曹禺戏剧奖”、中国戏剧“群星奖”、中国戏曲“小梅花”奖、“中国校园戏剧节”优秀剧目奖、东北三省戏剧小品大赛等多项大奖;声乐、器乐、民乐、艺术设计等专业参加全国和地区各类比赛斩获各类大奖。2010年至今学院共荣获各类奖项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70余项。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着力打造以高职教育为主、中职教育为辅、成人培训为补充、本科教育为提升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先后推出“教学活动季“、“教学实训演出”、“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展演”、“乔梁舞蹈艺术中心”、“黑龙江省实验艺术团”等实训活动和平台,与奥特莱斯枫叶小镇、中泰文化传媒、雪乡等文化旅游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通过举办各类实训演出,为刻画“音乐之城”哈尔滨的音乐氛围奉献了多道艺术大餐。作为学院前身的黑龙江省艺术学校,曾先后多次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2000年、2004年、2008年、2013年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学院组建了青年舞蹈团、青少年交响乐团、青少年民族管弦乐团,多年来一直担任国际交流合作和重要的外事演出任务。不仅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海外也有很大影响,建院迄今,已有俄罗斯、美国、尼日利亚、意大利、日本等十多个国家的学者来学院讲学及交流。我院师生也多次应邀赴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香港等地进行演出,开展文化交流,为弘扬黑土文化和民族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学校简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本科建制。1962年转设为中专,2002年升格为专科院校,2019年8月由隶属于省农业农村厅转隶省教育厅。学院占地12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03亿元,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45个、实训室14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3亿元,图书馆藏书71.5万册。47个高职专业面向23个省招生,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7885人,扩招学生4316人。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乡村办学、倾心于农业职业教育、零距离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与周边农业市(县)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逐步积淀形成了“学校在农村、课堂在田间、教研在基地、成果进农家”的办学特色。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国家“双高计划”)A档专业群立项单位。2008年以来,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影响力始终处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第一方队,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政府粮食生产贡献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服务“三农”先进集体、省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支撑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拥有一流的教学团队。现有教职工515人,专任教师373人,博士学位11人、硕士学位227人,正高级职称35人、副高级职称81人,双师型教师303人,兼职教师327人。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个、省级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团队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万人计划”名师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省级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思政名师7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信息化能力大赛一等奖2项。涉农专业群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紧密对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建设了现代农业、现代畜牧、绿色食品、农业经济贸易、农业信息化五大涉农专业群,拥有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6个(含国家专业示范点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拥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卓越农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中高职衔接贯通试点专业27个、省级专本衔接贯通培养试点专业3个。主持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参与建设9个,率先研发职业教育国家标准10项,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程及在线开放课程7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打造了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政校企行联动,打造“14347”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1个职教集团、4个产业学院、3个协同创新中心、4个试验站、7个基地);牵头成立了黑龙江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建阿里巴巴农村电商学院、俄速通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学院等4个产业学院;与省农科院牡丹江分院等共建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4个,被农业部确立为国家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和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示范基地,被科技部确立为对俄外向型星火产业科技培训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国家级星创天地,被人社部确立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教育部确立为国家现代农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育基地。人才培养水平领先。入选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与联想、金新农、米旗等开展了现代学徒制培养,与21个企业开展了“1+X”书证融通试点,校企双主体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率先开展专本贯通培养,推进专创融合,培育高素质涉农人才;与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相关企业合作,招收2000余名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等参加专科学历教育,近五年,培养涉农专业毕业生近万人,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及精准扶贫等培训五万余人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00多家,学生获省级以上大赛奖励400余项,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0%以上,17名学生入职“中国核武摇篮”(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学院获批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社会服务能力领先。围绕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主持完成了省级应用技术研究及自然科学项目30项、市级应用技术研究项目20余项,荣获黑龙江省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奖19项,专利36项,自主研发出水稻、食用菌等4个新品种,合作培育玉米、大豆新品种9个;与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共同打造《农经大讲堂》《乡约农经》电视专栏309期;带动了省内60余所中高职院校的发展,选派5名教师赴新疆阿勒泰支教、2名教师支企,彰显职教大爱;近五年,开展各类培训近10万人次,推广农业新技术20余项;打造AAA级景区校园和3个国家级5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助力19个县获批国家级职成教育示范县,助力牡丹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8年领跑全省,获省级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省级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扶贫案例入选职成司编写的精准扶贫报告。拥有良好的国际影响力。承担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试点项目,入选教育部“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助推计划”,主持完成了澳大利亚培训包《农村商业》编译工作;与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农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开展国际交流200余人次,招收留学生23人,95人出国攻读本科;加入了国际农牧业高等职业教育联盟、学堂在线课程联盟、鲁班工访联盟;先后在中美农业职业教育论坛、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少年教育合作项目上做了主旨演讲;服务龙江农业走出去,主体承建中俄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示范园区,开展赴俄管理人员培训54人、对俄农业技术培训1000余人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成效广受媒体关注,被央视《新闻1+1》栏目,以及《中国教育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凤凰网、新华网等媒体相继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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