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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7-11-20 作者:学路网
高考专业1V1咨询,助力报考,赢在起跑线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一)符合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种类。

(二)艺术类专业种类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2018年我区继续组织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统考。

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附件1)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专业科类。

(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报考我区未开考的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此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后,持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四)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专业考试的报考资格。而考生是否需要再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由考生与院校联系。

报考区内院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高职(专科)专业(除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教育部特别规定的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不再参加院校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专业成绩以参加我区相关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对于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将摄影、书法学专业按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的,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必须按此类报名);对于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仍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具有参加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办法。在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2017年12月20日前,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应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缴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报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20元。

(七)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兼报艺术专业考生的信息确认工作,以确保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全国统考两部分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区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两种形式。

(一)艺术统考

1.考试形式。采取全区统一命题,集中设点考试,统一评卷(面试)的评分形式。

2.考试科目。包括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

(1)音乐学类:满分100分

基本乐科:视唱,考试形式为面试,分值占10%;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考试形式为笔试,分值占10%。上述两项均为必考内容。

主考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考科目分值占50%。声乐和器乐主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

副考科目:声乐、器乐或舞蹈(要求副考科目必须与主考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副考科目分值占30%。声乐和器乐副考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舞蹈副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

音乐学类声乐科目考试的演唱曲目,由考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内任选三首歌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三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考生根据抽取曲目所标注的调高等要求参加考试演唱。

声乐曲目的曲谱以报名时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库中选择的曲谱为标准,考生备考和考场钢琴伴奏都必须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曲谱进行,因考生自行调整曲谱内容所造成的伴奏不畅,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使用声乐曲目库以外的曲目以及非现场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现场统一提供钢琴伴奏,考生一律不得自带伴奏。

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看或下载《2018年宁夏艺术统考音乐学类声乐曲目库》。

音乐学类的器乐科目考试取消伴奏,一律采用独奏的演奏方式进行。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参加考试。器乐科目考试的演奏曲目,由考生任意自选两首独奏乐曲并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考试时通过计算机从考生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首乐曲,考生根据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演奏。使用非计算机抽取的曲目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与设计学类: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为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色彩180分钟。

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默写方式考查;素描和色彩科目使用图片模拟写生方式考查。试卷一律采用8开纸作为统考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点设在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点分片区集中进行,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考生安排在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海宝东路)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的考生安排在吴忠中学(吴忠市利通区吴忠汽车站东侧500米)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固原市和海原县的考生安排在原州区三中(固原市原州区文化东街9号)考点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

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安排:

科目考点考生范围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全区报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的考生
美术与设计学类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和石嘴山市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吴忠中学吴忠市、中宁县和沙坡头区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原州区三中固原市和海原县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

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1日-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音乐学类的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8:10-11:00。

美术与设计学类考试时间:

 上午下午
8:30-11:3013:20-16:2016:40-17:10
12月24日 (星期日)色彩素描速写

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0日下午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可于12月23日下午到相应考点查看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安排等。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参加考试。严禁考生将手机等具有存储、拍照和发送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分组和时间安排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等。

5.成绩公布

我区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18年1月13日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同时考生可到本人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本人的艺术统考合格证。

(二)艺术校考

1.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18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2018年甘肃艺术校考改为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招生院校应在2018年4月底前,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等学校入口(网址:)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院校使用2017年普通院校招生网上核对计划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部信息通过网上平台上传结束后,请将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与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联系人信息寄送至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邮编:750011,电话:0951-5559159。同时将录取规则电子稿和相应的网址链接发送到627903090@qq.com)。

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高考报名时没有兼报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参加的校考成绩无效。

三、计划编制

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单见附件2),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

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不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须标注是否文理兼招。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中的哪一类,注明是否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及区外的18所高校(见附件3)的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音乐学类专业继续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其他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且申请参加平行志愿投档(仅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类艺术本科专业)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须于2018年4月30日前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含传真:0951-5559159),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方可。学校必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四、划线

(一)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划定本、专科文化课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

五、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一)本科艺术类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段:包括区内3所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专业大类投档,每个专业大类分别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三)本科艺术类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四)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五)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设1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六、投档规则

(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总分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遵循考生志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个专业大类分别投档,投档比例为1:1。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本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艺术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四)对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确执行各省相关规定的区外院校,在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30%、艺术专业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

七、投档录取顺序

(一)本科艺术类A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本科艺术类C段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四)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五)专科艺术类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八、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一)参加艺术统考被认定为违规报考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艺术统考成绩和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资格等。

(二)参加艺术统考或院校校考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1.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2.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3.部分按平行志愿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院校名单

附件1:

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统考科艺术类本科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美术与设计学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动画
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考未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

附件2: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办法招生的高校及其专业(13所院校的部分专业)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附件 3:

部分按平行志愿录取艺术类专业的院校名单

宁夏大学萍乡学院内江师范学院
北方民族大学景德镇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宁夏师范学院百色学院西安邮电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
太原工业学院肇庆学院兰州财经大学
山西传媒学院南阳理工学院重庆三峡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黄淮学院琼台师范学院

其他按平行志愿录取的区外院校请查阅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热门院校

  • 学校简介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5年,从宁夏林业学校、宁夏生态工程学校,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办学规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自治区以培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葡萄酒全产业链发展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雄伟的贺兰山东麓,北靠景色怡人的三沙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南邻玉泉营葡萄生产基地,东侧是历史悠久的典农河,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天蓝地绿环境优美,花草树木繁茂葱茏、廊轩亭阁各有情趣、苗圃果园花美果香。目前在校生2000多名,教职员工148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5名,“双师”型教师39名,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3名,自治区“312人才1名、教书育人楷模1名、入选自治区青年骨干拔尖人才项目1名。   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人事保卫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7个职能处室,葡萄酒工程技术系、水利工程系、环境与资源工程系、园艺工程系、风景园林系、公共学科部、实验实训部等7个教学教辅机构。设有酿酒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测量、园林规划设计等15个高职专业和葡萄种植与酿造、食品生物工艺、环境监测技术等15个中职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坚持“突出特色办教育、服务需求谋发展”的办学目标,秉持“务实创新、自强笃行”的校训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学院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培育职业能力为核心,坚持教、学、做相统一原则,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展东西校校共建、中外联合办学,坚持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相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行“产教对接、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弘扬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4年以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赛事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自治区级赛事奖项近101项,优秀指导教师奖22项。学院多次被上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建院30多年已培养近万名务实肯干、德才兼备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努力培养社会需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 宁夏大学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一页。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占地面积2938亩,教学实验农场1890亩,校舍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在校教职工2690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296人,研究生6355人,少数民族预科生997人,在校留学生179人。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抢抓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等历史性机遇,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促进内涵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工、农、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宁夏大学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到2025年,把宁夏大学建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立德树人育人主线”和“以‘双一流’建设为核心的‘部区合建’发展主线”两条工作主线,制定了七项重点任务,奋力开启西部一流大学建设新征程。2938亩占地面积2690人在校教职工1890亩教学实验农场28个省面向28个省997人少数民族预科生6355人研究生19296人普通本科生学校现有“化学工程与技术”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群”和“民族学学科群”2个“部区合建”优势特色学科群,“草业科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史”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自治区重点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自治区重点学科,1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队伍中,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9人、第三层次1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小高地31个。5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3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1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数理学部委员,15人入选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1人获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称号,15人入选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15人入选自治区“国内引才312计划”,17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2人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学校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按照“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具有社会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强化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通过构建两个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人格培养方案)、完善两个体系(“四位一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打造五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课程建设平台、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加以实施。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现有80个本科专业,2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语言文字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2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9项。学校科研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盘活创新要素,注重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十三五”期间,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9.11亿元,年均增长率10.89%,与“十二五”(4.67亿)相比增长了4.44亿元;获各类科研奖励成果34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89篇,教育部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项,宁夏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2项,宁夏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19项。学校积极对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以创新校地校企合作模式为途径,以服务社会体制机制创新为驱动,先后与自治区5个市、12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派出了百余名科技扶贫指导员、专家服务团、“三区”科技人才和岗位科学家,建立了“草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创新联盟。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相继推广应用了一批技术、装备。学校现有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阿拉伯国家研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宁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43个,各学科领域专业实验室100多个。获批建设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的目标要求,加大与国内合作院校的深度合作,重点对标一流学科与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5所兄弟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对口合建。不断巩固与山东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大学、吉林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余所国内高校合作伙伴关系。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学科,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31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实质性合作伙伴关系。与阿联酋迪拜大学合作建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生接收院校,是宁夏地区唯一的HSK(汉语水平考试)考点。自1992年招收留学生以来,先后有40多个国家40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面向未来,学校将围绕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目标,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新契机,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
    学校简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夏职业教育园区。学院秉承“德艺双馨、艺文相长”的院训,坚持“尚美、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精艺善教”的教风,积极培育“尊师、勤学、励志、自强”的学风,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建院近40年来,先后为区内外输送了5千多名优秀艺术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98%。一批又一批学子在这里接受了良好的艺术教育,走上社会大舞台,进而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已成为宁夏乃至西部地区各类艺术人才成长的摇篮。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多位教师获全国和自治区级教育教学奖项、专业类比赛金奖。学院教学体系和设施设备完善,现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传媒、文化管理5系和基础教学部、中专部、继续教育(培训)部、图书馆、实验艺术团等部门。开设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和主持与播音等学科为主体,兼顾学前教育、杂技表演、影视动画、摄影摄像、舞台美术、非遗传承与保护,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20余个专业门类。学院被文化部、自治区人社厅分别授予“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 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摄影师工种鉴定);是“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单位”、“中国艺术研究所美术专业考级单位”,被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确定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与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等8所全国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敦大学、美国密苏里州大学艺术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形成了特色吸引名校,名校支持学院发展的新格局,使学院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将秉承民族文化艺术教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培养出专业素质过硬、文化素质全面、用人单位满意的优秀艺术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
  • 宁夏医科大学银川市兴庆区
    学校简介宁夏医科大学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2002年,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并入宁夏医学院。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并入宁夏医科大学,至此,学校成为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6882人,其中专任教师980人,副高以上职称784人。有双聘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897人(含115名博士生导师)。全日制在校生10370人(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留学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55人,留学生283人。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设有14个教学机构,13个教辅科研机构,有14所附属医院,19所教学医院,66所实习医院和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3个学科门类,20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9个为自治区级特色优势专业。有2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1支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术学位授予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予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4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有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学校秉承“开放办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办学理念和“修德济人、笃学精术”的校训,凝心聚力,力争一流,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等医学院校。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向着实现“两个一流”(西部同类院校一流、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西部地区有特色、现代化、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奋力迈进。
  • 学校简介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宁夏幼专)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银川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宁夏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儿教师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宁夏幼儿师资教育培训中心所在地,宁夏学前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的执行单位,被誉为“宁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创办于1975年,有着44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占地面积516亩,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260人,专任教师227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46人,硕士研究生117人,在读博士5人。图书馆藏书21.8万册,教学实训设备近1.1亿元。开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方向)、美术教育(学前方向)、科学教育(学前方向)、英语教育(学前方向)、早期教育、小学教育7个专业。学校党委下设13个党支部,拥有党员191人;内设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和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6个副处级行政机构;设艺术系、外语系、学前教育系、基础教育部、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教育信息中心6个教学机构;幼教集团下辖3所附属幼儿园。学校致力于内涵建设,以1134工程、四个体系构建、四个面向办学理念为统揽,秉承“爱与责任”的校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在学校治理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办学规模,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2万余名以幼儿教师为主的各类人才,毕业生遍布区内外,近年来始终保持98%的就业率。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十佳示范学校;全国首批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学校;国家级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全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在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3次荣获团体一等奖;在宁夏18所高校参加的大学生合唱艺术节中荣获甲组一等奖;原创舞蹈《岩羊的诉说》,在全国青少年艺术英才选拔赛暨宁夏赛区荣获金奖;在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校选送的3个类别的3个节目均获得高校甲组一等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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