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范围
本科第一批预科、本科第一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
二、征集志愿对象
所有未被录取并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均可填报。
本次征集志愿填报不受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7月25日18:30至7月26日9:00。
四、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实行平行志愿,即每个批次设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
五、征集志愿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依次进行本科第一批预科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第三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档案状态处于“考生档案目前未投出”的考生档案可参与排序投档,档案状态处于“已投至XX院校,院校阅档中”或“已被XX院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将不会被投出。
征集志愿投档前,各院校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院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投档、录取。
本科第一批预科征集志愿如生源不足,可在本科第一批有关院校相应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80分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本科第一批在第一次、第二次征集中,已有部分院校进行了降分投档。在第三次征集志愿时,视生源情况和院校意愿,可能还有院校降分投档。
六、其他
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并注意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及征集计划信息表中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学费、性别要求、身高限制等信息)。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首页“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