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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1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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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1日

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建立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提供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增加学生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高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4.坚持统筹谋划。稳中求进,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系统设计,加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协同推进,处理好教学、考试、招生、评价等方面的关系;立足实际,主动适应我省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破解新问题。

(三)改革目标。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到2024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3.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4.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不允许再次报考,不合格的科目可参加相应学科下一次考试。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在2021年9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二)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建立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1.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应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

2.评价程序。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3.评价结果运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及省级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在2021年9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

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1.统一高考科目及安排。

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统一试卷,不分文理科,成绩当年有效,每年按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外语语种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逐步试行“一年两考”,听力部分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2.考生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实施办法在2022年6月底前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3.招生录取。

(1)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4年起,在甘肃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明确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建立科学合理的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引导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当选考某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低于保障数量(具体保障数量在方案发布后,按时年实有学生模拟情况测算确定)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保障数量按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

(2)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据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分值及相关要求按照省加分改革工作的要求执行。

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及民语类专业具体考试招生办法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另行公布。

(四)健全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推动职业高等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对分开,形成更加符合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或统一高考录取。

(1)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以考生在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职业技能成绩由招生的职业高等院校组织实施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2)统一高考录取。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以及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高等院校学习。已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

(1)中职生升学考试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职业高等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职业高等院校免试录取。逐步建立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代替文化素质考试。

(2)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专业,探索开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开展中高职五年制分段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由职业高等院校牵头制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在每年考试招生前另行发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政府是完善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教育、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在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考试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动态管理、结构调整、县域统筹等措施,到2021年秋季学期确保师资力量满足高考改革需要。合理规划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确保学校教室在2021年秋季学期能够满足选课走班的教学需求。努力推进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办学条件达标。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学校教学方式和育人方式变革。加强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标准化考点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分批分阶段组织实施考务综合管理智慧平台建设。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充实命题队伍和考试管理人员队伍,提高试题命制与考试管理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三)推进配套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谋划好配套改革,组织引导高中学校和普通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实施情况的评估与监测,2021年秋季学期出台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明确课程设置、课程管理、师资培训、教研工作和学校条件保障等。推动高中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探索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结合、学科学业评价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举的教学管理模式。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2021年秋季学期出台指导意见,正确引导学生合理选课。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1年秋季学期建成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普通高校要加强招生选拔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要求,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大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积极营造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履行相应职责的督导,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分层分类组织好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学习、培训,坚决避免因对政策误读而造成失误。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多渠道监督体系,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诚信制度建设,严厉查处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考试招生诚信失范行为。

附件: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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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是2016年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其文脉缘起于柳湖书院,距今有百余年办学历史。2016年开始面向全省招收大专层次学生。学院位于平凉市东城区,校园占地500亩,另有实验用地1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设计理念先进,前校后厂,建成“工厂+教室+学生+师傅”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孵化基地。校园环境优雅,花木葱茏,人在树下行,车在地下停,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完美和谐。学院设有教育、医学、文化艺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和生物化工等七个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 附设体育运动学校,另有附属医院和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托管平凉信息工程学校。现开设32个高职专业,现有大中专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现有教职工588名,其中外聘教师65人,专任教师492人,教授20人,副高级职称170人,研究生90人,“双师型”教师175名。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学院办学资源雄厚,实训设施齐全。共有实训工厂、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室175个,各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亿元,专业实验实训开出率96%以上。各类图书文献资料共计43万余册。为学生技能的形成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院狠抓学生养成教育,注重学生基础道德和基础行为习 惯的培养,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石;与30余家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与8个本科院校开展专接本教学,打通学生成才立交桥;开展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与100余家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就业基地,为学生高质量就业夯实基础。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马来西亚沙巴大学、新加坡智源教育学院、韩国又石大学签署了互派交流生、“2+2”、专升本等合作办学协议,拓宽了学生成才渠道。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多层次、多类型的实用型人才,积淀了厚重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凝练出“崇德 笃行 强技 创新”的校训精神。新时期赋予新任务,新起点承载新使命。学院紧紧抓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机遇,积极推进“双高”院校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陕甘宁职业教育高地,力争在“十四五”末把学院建成特色鲜明、省内知名、西部有名的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
  • 学校简介西北民族大学坐落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肇始于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建的民族学院,后民族学院并入延安大学,1949年延安大学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1950年8月在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基础上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设有西北新村校区、榆中校区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图书文献等406万余册/件(含电子图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亿余元。历经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黄土地”和“黄河”为表征,以“朴实无华,甘于清贫,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和“志存高远,奔流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为核心的西北民族大学精神,为国家培养了19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25个教学科研单位,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有本科专业7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3个,中国语言文学专业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师生3万余人。学校拥有“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6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7个,在甘肃省“双一流”学科建设中,民族学为优势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民族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为特色学科。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民族教育研究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和协同创新中心11个。建有国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4个,其他省部级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10个。定期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CSSCI来源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其中《西北民族研究》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我最喜爱的优秀甘版期刊”。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000余项,先后2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编纂出版《格萨尔文库》,成为新时代《格萨尔》研究的学术重镇。出版英、法藏敦煌文献,被誉为敦煌文献整理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学校民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入选“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一批骨干企业”,为国内新冠肺炎病毒灭活疫苗提供了70%以上的生产用血清。学校先后同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等数十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交流。在玉树地震救灾中,中国语言文学学部师生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嘉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学校附属医院选派32人白衣执甲、驰援武汉,彰显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团结大爱。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荣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高地、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模范之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特色智库,为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 学校简介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始建于1958年,原隶属于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2001年甘肃省建筑职工工程学院、甘肃省建筑工程学校、甘肃省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立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底学院整建制划转甘肃省建设厅管理,成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学校,2008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移交甘肃省教育厅管理,2010年被批准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底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省示范校建设项目验收,现为甘肃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院2018年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1年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院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有成人高等教育、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办学形式,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800余人。学院设有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环境与市政工程系、建筑系、建筑经济管理系、测绘地理信息系、基础课部、思政部、信息中心9个教学系部;依托学院组建成立了“甘肃省建筑职教集团”和“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职教集团”。建成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应用协同创新中心,4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省级骨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示范院校重点专业5个、省优质校重点专业(群)8个、省级“双高”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系统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校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建设项目3个。学院以产业聚焦、突出特色、错位发展、梯度建设为原则构建了以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智能测绘与空间规划专业群为优势专业群,以安装工程技术专业群、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群为骨干专业群,以其他相关专业组群为培育专业群的“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一体两翼专业集群。学院现有教职工465人、专任教师394人、“双师型”教师243人,教授6人、副教授73人、正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17人。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3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校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团队1个;拥有省级“技术能手”4名、教学名师2名、“园丁奖”4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1名、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4名。学院另聘有136多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学院现占地面积312亩,建有兰州和康乐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4.85万余册,电子图书1705GB;现在建成了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建有校内实验室和仿真模拟实训室53个,其中校企合作大型实验室4个;建立了68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国家第八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成立了全国建筑业企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甘肃省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甘肃省建筑行业特种作业培训基地、甘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工人培训基地、甘肃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纸化考试考点等教育培训基地,兰州市直单位工勤技能线上培训试点单位,建成了甘肃建院教育培训实训平台,主要面向建设行业开展职业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和技能鉴定。作为华夏建筑业鼻祖---有巢氏的传人,建院几代人时刻牢记自身的使命,不懈努力,勤奋耕耘,尤其是转为高等职业教育以来,学院现任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不等不靠,团结协作,勇克时艰,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脉络,立足学院实际,提出了“转观念,抓机遇,重特色,夯基础,保质量,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打造省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特色办学,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体现能力本位、素质提升和长远发展,办学定位重点聚焦“新型城镇空间”规划建设与服务,重点服务甘肃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中节能环保产业(绿色建筑行动)和军民融合产业(测绘地理信息);教育教学紧扣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四条主线,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素质拓展、机制体制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六大保障措施建设。学院发展连续上台阶,实现了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五个跨越,学院步入了健康科学发展的轨道,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建校60多年来,为祖国建设事业培育输送了近5万名高素质、受欢迎的建筑人才,毕业生遍及全国,在甘肃省内形成了“哪里有建筑工地,哪里就有建院毕业生”的局面。近三年来,学院师生踊跃参加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说课大赛、建筑识图、工程测量、园林景观、工程造价、BIM应用、财务会计、电工技能、计算机、英语等各类技能大赛,教师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36项,学生获地厅级及以上奖励105项,国家级奖励6项。学院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6%以上,并同步保持在全省高等院校前列。学院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办学成果斐然,先后荣获 “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住建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甘肃省文明校园”、“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甘肃省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兰州市平安校园”“兰州市绿色校园”、“兰州市卫生学校”“兰州市科普基地”“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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