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有缺额的学校和专业。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具有我区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等34个县(市)户籍且连续满六年和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经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第一次征集志愿结束后,广西师范大学文史和理工类、沈阳药科大学理工类和广西民族大学文史类已降至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投档录取,广西民族大学理工类已降至本科第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38分投档录取。本次征集志愿降分线上生源仍不足的,有进一步降分的可能。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10:00。
七、本次征集志愿与本科第一批A类征集志愿、独立学院提前批部分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同时进行,征集结束后,投档顺序依次为:本科第一批A类征集志愿、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第一批A类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独立学院提前批再次征集志愿。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