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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26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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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妥做好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甘肃省户籍、学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在外省就读并取得学籍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转记录,须具有外省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3)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自2025年普通高考起执行),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报名

①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②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按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

④具有我省学籍,非我省户籍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可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由中职录取审批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8)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9)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时间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考生登录报名网址www.ganseea.cn,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1月1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25日前完成。“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各报考单位于1月底前完成资料上传。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报考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考生现场确认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等表格,表格分别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最终确认。

(四)扫描上传报名相应材料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督促本考区报考单位按时完成资料上传。其中:应届生由学校、往届生及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报名相应的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五、报名要求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随迁子女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三)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报名点办理。

(四)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省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五)中职生到就读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汇总后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六)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及民族班(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上述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见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八)享受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所有考生须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拍照确认。

(十一)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十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考生报名时选定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项目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报送的信息项目主要有:考生报名库(含资格审查库)、考生电子照片、考生特征库、各类资格库。

(二)考生图像信息采集

1.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照明光线: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其他: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数字化图像文件要求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三)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按《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甘肃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基〔2021〕4号)执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四)信息上报时间

1.2023年11月25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

2.2023年11月30日前,上报除艺术类外其他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报名审查资格(含艺术类)。

3.考生专项资格及特征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管理

(一)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的内部管控

各地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考试招生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对下发的各种考试证件,要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各有关中学(单位)对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在12月2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2024年普通高考相关合理便利考生的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需要装入考生档案的须要求考生重新提供,以免造成考生档案缺失。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审查时要重点核查考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父母信息及特殊情况顺序监护人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九、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

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数据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生特征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无误、公开透明。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见附件4)内容,组织考生按时填报。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

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考生可选填多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至多选填两项,其中:全国性加分选填一项,地方性加分选填一项,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选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分值最大一项。

十、相关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教财函〔2011〕06号)规定,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中职升学考试报名费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体检费用为医疗服务代收费,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核定2024年体检费用每生每次55元,由教育考试机构代收后统一拨付至体检医院。

十一、建档工作

(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建立考生纸质档案的具体事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通知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建档。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含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4)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补充材料

(6)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7)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8)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

(9)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

(10)地级市侨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证明”;

(11)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1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退役军人用);

(13)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性材料。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应包括(1)-(5)项内容,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2)-(5)项目内容。凡属于复印件的材料,须由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与原件比对查验无误后,由考生在复印件上写明日期并签字确认装入档案。军队、公安、司法、武警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其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表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整理,录取后提供有关学校。

十二、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二)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

(三)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配足配齐报名所需的硬件设备,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信访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

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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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创立的甘肃中医学院;1989年,学校在甘南州卫生学校藏医学专业基础上创办藏医系,逐渐发展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藏医学院;2014年,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整体并入;2015年,学校正式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2017年,和平校区一期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逐渐完成教学及行政整体迁入;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与上海中医药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经过四十载薪火相传和砥砺奋进,学校已实现“办学层次提升”和“办学空间拓展”两大目标。学校现有和平校区、五里铺校区、定西校区及甘南校区四个校区,形成“一校四区”办学格局,四个校区的功能布局分别为:本科专业人才教育基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成人继续教育基地、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民族医药学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校本部所在的和平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坐落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居于甘肃省会东大门,东襟陇右第一名山兴隆山,西拥金城锁钥皋兰山,南倚钟灵毓秀官滩沟,北接丝路通衢连霍高速,遥对滔滔黄河,毗邻座座学府,人文气脉生生不息,医药教育别具特色。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校,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实现了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专业教育、个性化培养和综合能力提升的有机结合,努力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及适应中医药国际化的外向型人才。学校本部设有21个教学机构(其中与甘肃省人民医院共建第一临床医学院,与兰州市政府依托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建第二临床医学院),4个直属机构,3个科研机构。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2家实践教学基地(含11所附属医院)。有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目前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135人,其中本科生12441人,专科生1674人,硕士研究生2660人,博士研究生148人,留学生129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954人,其中专任教师819人。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4人,岐黄学者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6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10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8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学校是具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类高校。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其中有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学科(A类)、7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重点学科。有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有32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权。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学校是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目前馆藏纸质文献资源总量达81.19万册,其中纸质图书80余万册,馆藏线装古籍2.3809万册,外文图书2.956万册,纸质期刊4.327万册;拥有各类数据库49个,电子图书93万册,电子期刊27万册。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省部级和其他科研课题826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励75项(其中省部级9项),获得专利及软件著作145项(其中国家专利32项)。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533部,发表学术论文2646篇。主办《甘肃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医儿科杂志》《甘肃基层卫生》三种学术期刊,其中《中医儿科杂志》为中华中医药学会系列期刊。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拥有院内制剂122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本着“文化先行、医药互促、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坚持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通过举办中医药研修班、中医实践和中医理论研修班,开展中医药培训、文化推广和义诊,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训了大批中医药工作者。每年选派教师赴外参加学术交流及研修培训,接待多批国(境)外高校和卫生机构来访团组,不定期邀请国际专家来校举办学术讲座,加强学术交流。已招收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乌克兰等18个国家的121名留学生在校学习。设立“丝绸之路”专项奖学金,资助在甘接受本科、研究生层次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及在甘肃就读的品学兼优的长期外国进修生。“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持续提升。学校秉承“勤奋、严谨、继承、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西部求特色发展,传承仁术重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遵循“仁术勤和,玉汝于成”的育人理念,坚持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旗帜鲜明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坚定不移树牢改革创新取向,建章立制顺应依法治理趋向、建强班子把握干事创业航向、夯实基础始终注重基层导向、从严从实确立作风建设指向。坚持“把优秀的人培养成共产党员,把共产党员培养成岗位模范”的“双培养”目标,深入推进涵盖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领域的“杏林先锋队”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中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处级干部“三述”制度,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主题立项”活动,着力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使之成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坚强堡垒。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百千万工程”,打造组织建设、文化环境、学风建设、科技活动、网络阵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七大育人平台,创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学术节、艺术节、体育节和文化节等活动品牌,开展“经典医籍诵唱比赛”等一系列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和“中医中药进社区”等具有中医药专业特点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先后被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统战工作先进单位”。校工会和附院工会被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教育厅立项支持;“锦绣添香中药养生香囊”项目,获省赛金奖、全国铜奖。面对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甘肃省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关键,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保证,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实施质量兴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努力实现学校总体办学实力与水平显著提高,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实现新的突破,各项办学指标明显提升,部分指标进入省属高校和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学科布局更加优化,专业建设特色更加凸显,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学研用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人文特色鲜明、富有大学精神的校园,拥有万余名学子、千余亩土地、百余名名师名医,打造服务甘肃乃至西部发展的“五个重要基地”(即: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重要的研发和转化基地、重要的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基地、重要的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和重要的对外合作交流基地),建设成为西部一流、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的开放性中医药大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 河西学院张掖市甘州区
    学校简介河西学院是甘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确定的复旦大学对口支援西部高校,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院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甘肃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战略区位 河西学院位于丝绸之路黄金段、河西走廊中部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张掖市,是兰州至乌鲁木齐近2000公里区域内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服务区域主要面向河西走廊、甘肃及周边新疆、青海、内蒙、宁夏四个少数民族省区,战略地位重要,地域优势独特,自然资源丰富,文化禀赋深厚,办学育人空间广阔。办学历史 河西学院发端于1941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张掖师范学校;1958年成立张掖师范学院;1959年改办为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调整为张掖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并入原张掖农校和张掖地区职业中专;2001年升本改制为河西学院;2014年原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掖市人民医院整体并入学校,组建新的河西学院;70多年来已累计培养毕业生10万余人。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河西、面向甘肃、辐射周边”的办学定位,践行“以人为本、知行合一、止于至善”的治校理念,以“做河西文章,出特色成果,建丝路名校”为发展目标,坚持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之路,致力于把学校建成河西走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基地、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办学条件 学校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校舍面积5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亿元,实验仪器设备总值2.1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44万册,电子图书153万册;学校拥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学术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有钱学森纪念馆、河西走廊生物多样性馆、艺术创意中心、河西历史文化馆等场馆,学校为全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成员单位;被誉为甘肃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甘肃省首批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床位1400多张,年接诊60多万人次。学科专业 学校坚持师、农、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设有20个二级学院,64个本科专业,11个医学专科专业,覆盖12个学科门类,已形成“教师教育、生态农业、医疗卫生、应用文理、工程技术”5大学科专业群;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种子科学与工程),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种子科学与工程、音乐表演、工商管理、土木工程),省级特色专业13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护理学、应用化学、物理学、应用心理学、园艺、医学影像技术),省级重点学科6个(中国史、数学、化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中西医结合、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 学校坚持以提高适应性、满足多样性、突出特色性为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持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成果奖获一项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多项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一大批学生在全国、全省及国际各类竞赛中获奖。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18697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实施“祁连学者”人才工程,创造性留才、引才、聚才、用才,努力培养和造就“师德强、教学强、学术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018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100人,教授191人(含主任医师),副教授398人,高职比53.5%;博士277人,占比25.2%,硕士以上教师占80.5%;有兼职院士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省级优秀专家14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甘肃省领军人才1人、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9人、甘肃省飞天学者3人、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14人;聘请10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杰出校友、中科院院士李灿任名誉校长,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原校长杨玉良任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李玉任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中科院院士傅伯杰任祁连山生态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术机构 有54个研究院(所、中心),省级科研团队4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微藻工程)。已建成甘肃省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甘肃省微藻工程技术中心、河西史地与文化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20个省级以上科研服务平台;与西路军纪念场馆联合成立西路军研究院,与复旦大学共建“复旦—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协同发展研究院”,与陕西师范大学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河西走廊智库”,与新农创集团共建乡村振兴研究院。科研成果 学校始终坚持做河西文章,致力于“产出一批标志性成果,扶持一批河西研究专家,培养一批服务河西的名人”,在河西种业、沙产业、河西简牍、敦煌文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等方面已形成鲜明的学科优势和特色。近年来,秦大河、杨玉良、李玉等30多名院士和陈平原、陈思和、白岩松、毕飞宇等120多名知名学者来校讲学,“西夏学国际学术论坛”“祁连山生态与水资源保护论坛”等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先后在学校举办;学校是省属高校近年来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最多、来校讲学的院士、著名学者最多的学校。近5年,先后承担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0余项,国家部委项目30余项,省市科研项目200多项;出版著作和教材220多部,发表论文3000多篇,近百项成果获省、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社科成果奖, 获得50余项发明专利。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以经典文化打“底气”,以精品活动养“文气”,以核心价值立“正气”,实施“一院一品”工程,打造特色品牌,已成为彰显河西精神的文化学术高地。省级院团品牌《大梦敦煌》《丝路花雨》《月上贺兰》等大型歌舞剧先后来校演出,自创舞剧《裕固风华》被教育厅纳入全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在兰州高校和河西4所职业学院巡演。校园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获得全国第七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与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布莱恩特大学等国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台湾首府大学、万能科技大学等港台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聘请来自美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的文教专家140余人来校工作,有3人获得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 2016年开展留学生教育;设有中西亚青年国际学院;学校被授予“甘肃省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对口支援 复旦大学对口支援学校八年来,两校真诚合作,不断丰富支援内容,在教师进修深造、学术交流合作、互派干部挂职、教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交流合作,其中300多名教师到复旦大学进修学习,63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45名干部挂职锻炼,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密度、高水平”的工作格局和“对口支援+”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果。 支教援疆 学校多年来坚持支教援疆,已派出22批9000多名师范生到新疆进行顶岗实习,有力地支援了新疆基础教育,学校支教工作两次被新疆自治区教育厅表彰;学校大力支持和积极鼓励毕业生到新疆就业,实施“实习带就业工程”“千人进疆计划”,在全疆14个市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就业创业基地,每年超过1000人到新疆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发展愿景 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不断推进“转型、提升、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河西学院升级版,力争早日建成河西大学。
  • 学校简介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是2014年10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4月教育部备案、同年秋季开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陇东国家级大型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原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甘肃省庆阳市。隶属于庆阳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守“创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让教师德技兼修,让学生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秉承“明理求真、精工致用”的校训,倡导“勤学善思、砺炼笃行”的校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工匠为培养目标,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重,依托地方优势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推陈出新,守正创新,已成为省内有影响有特色受社会欢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开设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运动训练等31个高职专业。普通高职在籍学生6045人,普通中专在校学生48人,成人学历教育573人。现有教职工320人,其中专任教师28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65人,中级职称143人。学院占地25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6亿元。馆藏图书16万余册。建成千兆校园网,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和办公管理一体化。学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莘莘学子读书生活的理想之地。学院推行课堂教学改革,重视实训实践教学,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战略,为教师搭建平台,让教师成功成名。近年来教师先后申报立项省部级课题35项,公开出版校本教材、专著65部,发表论文450余篇,发明专利30余项。获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成果二等奖、庆阳市社科优秀成果及“五个一”工程奖。12名教职工受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表彰奖励,43名教师获“省市级优秀辅导教师”称号。学院注重内涵建设,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坚持开展日常行为养成教育和主题教育,严管厚爱,成己达人。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工业机器人虚拟仿真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二、三等奖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决赛铜奖等奖项,有多名学生在省市级各类技能大赛和各项活动中斩金夺银,获得殊荣。学院多次受到团中央、甘肃省教育厅、人社厅、团省委、庆阳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中国教育报》《解放军报》《甘肃日报》《甘肃经济日报》和高职高专网、中国高校之窗、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庆阳电视台等媒体多次予以报道。学院发起成立产教融合联盟,开展校企共建行业学院、企业冠名学院和订单式、冠名班培养,提高毕业生质量和素养,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院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推动“入学即入职、毕业即上岗”,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推行实习就业一体化,让毕业生体面阳光高薪就业,实现“出口畅”带动“入口旺”。积极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军入伍,接受军营生活磨砺,保家卫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升造。吸引大中型企业来校投资建设,搭上了职教政策的顺风车,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学院坚持“高起点谋划,低重心运行,院系两级负责,处室统筹协调,系部条块管理,分类划等考核,个人特色发展,团队绩效奖惩”的管理原则,聚精会神抓质量,励精图治求发展,力争实现“5至10年有特色、有影响、高水平”的办学愿景,建成办学理念先进、教育特色鲜明、校企合作灵活、就业高薪体面的省内一流综合性高职院校,为甘肃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 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安宁区
    学校简介甘肃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前身是1946年10月创建于兰州的国立兽医学院。1950年,改名为西北兽医学院;1951年,改名为西北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与筹建中的甘肃农学院合并成立甘肃农业大学。学校坐落在兰州市安宁区,占地1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现设有23个学院(教学部),66个本科专业,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等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动物医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生物技术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草业科学),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和1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部共建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以及各类研究中心(基地)48个。学校有教职工1530人,其中专任教师1226人,有高级职称人员64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农业部专家指导组成员2人,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5人;甘肃省领军人才29人,甘肃省飞天学者24人,甘肃省科技功臣2人,甘肃省特聘科技专家3人,甘肃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8人,甘肃省陇原人才253人,甘肃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专家等20人。学校从195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我国高校中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第二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普通本科在校生17137人,硕士研究生2993人,博士研究生513人。至今,已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3万余人,涌现了首位华人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杨子恒,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陈化兰,中国工程院院士南志标等一大批知名校友。近五年来,全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71项,到位总经费达6.14亿元,有122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省部级奖77项,授权专利876项,出版专著教材276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9600多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500余篇。目前,全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00多项,在草业科学、动植物育种、旱作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动物健康养殖、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大的研究成果。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秘鲁、加纳、日本等20多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保持着学生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关系,与美国等国家合作成立了“中美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与国际原子能、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等国际机构开展多项合作研究,设有校派访问学者项目、学生赴美双学位项目、留学甘农校长奖学金等项目,学校国际交流日趋活跃,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在75年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学校秉承“敦品励学,笃志允能”的校训,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几代农大人弘扬“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甘农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甘肃和西部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我国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学校简介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美丽的全国文明城市—甘肃省嘉峪关市,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办,是甘肃省目前唯一一所国有企业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酒钢公司职工大学,建校于1978年。钢铁学院与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甘肃冶金技师学院)共同办学,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属省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两校实行中高职一体化办学。自2002年起,酒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甘肃冶金技师学院)等机构合属办公,目前实行“多块牌子、一套班子、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办学模式。先后荣获全国“雷锋精神种子志愿服务示范单位”“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学院分设东湖(新校区)、兰新(老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55亩(其中,东湖校区占地660亩,兰新校区占地195亩),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其中,东湖校区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兰新校区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生活及学生活动场所。现有教职工287人,专任教师185人。有“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吕杰老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梁勇老师等一大批“双师型名师”。两校现有在校学生5878人,其中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4200人,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技校学生1678人。学院设有:焊接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资源与能源工程系、现代商贸与服务系、信息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中职部等教学系(部)。目前,高职学院开设黑色冶金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消防工程等29个专业;技校开设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焊接加工、钢铁冶炼、计算机网络应用等16个专业。学院职业能力认定和继续教育功能齐全。设有国家职业能力评价机构2个,甘肃省特种作业酒钢培训站,甘肃省特种设备焊工考试机构、全国营销职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站、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国家二级资质)、国家CAD等级考试认证等机构。学院与北京科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普通高校合作办学,打通了学历提升通道,构建了学习者终身学习的平台。近年来,钢铁学院着力通过打造特色骨干专业、培育技能大师,有力提升学院的内涵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2021年,冶金与材料专业群入选甘肃省“高水平专业群”(A档)。先后建成国家骨干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3个。建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3门,主持省级职业教育教改课题12项。建成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1个,国家级焊冶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焊接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智能制造与VR仿真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获批省科技厅“省市共建甘肃省冶金技术重点实验室”试点项目,建成嘉峪关市冶金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实训)基地。牵头组建“甘肃省焊接专业职教集团”,拥有省级综合性“众创空间”1个,建有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个(“吕杰焊接创新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大师名师工作室2个(“梁勇大师工作室”、“职业教育张鹏名师工作室”)。近年来,组织教师参加全省教学能力大赛、技能大赛获一等奖10队(人)次、二等奖16队(人)次,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培养了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教练2名(吕杰、张鹏);获得甘肃省技术标兵4人,嘉峪关市技术标兵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创新教学团队1个。组织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获优胜奖2人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4人次(焊接技术赛项),三等奖5人次(焊接技术赛项、机械装配技术赛项);省级技能竞赛获奖141人次。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每年承担酒钢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近3万人次的各类职工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学院遵循“严管厚爱、宽进优出”的办学管理方针和“致力于培养明是非、熟技艺、有素养、强体魄的青年,使之阳光自信地走向社会”的价值观,充分利用企业办学、产教融合的天然优势,培养出了一大批以“全国劳动模范”、十八大代表、甘肃省首位“工人教授”杜钧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学院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形成了立足嘉酒地区、服务甘肃、辐射全国大中型央企国企的就业网络。有校企合作联盟企业102家,与酒钢集团、中核集团、中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等多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协议,实现了定向培养,精准就业的态势,自2005年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1.39万人,其中向酒钢公司输送7000余人,向酒嘉地区输送近10000人,2020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83.26%,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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