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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05-28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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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各在甘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简称体艺类)考试招生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体艺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特制定《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辖区内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并遵照执行。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实施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规定,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体育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三)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五)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省内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和部分省外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舞蹈学类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再组织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绩。

二、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体育类统考和艺术类统考、校考成绩的公布、报送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28号)、《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3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57号)规定执行。

三、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三个段次进行投档,分别在T、U、V段进行录取。T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1)和使用校考成绩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省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按照乐器种类招生且有明确的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U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V段为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使用校考成绩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在本科二批W段进行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在高职(专科)批X段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V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两个院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三)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公办本科高校,在U段进行录取;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普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在W段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在X段进行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计划编制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规定编制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体育类

1.我省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在体育类栏目下,直接公布体育类各招生院校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以及招生计划数。

2.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须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项类别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

3.使用甘肃省体育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体育类专业计划按三个批次进行编制,分别为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体育类本科二批W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二)艺术类

1.我省艺术类专业来源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不分文理)公布。

2.在艺术类栏目下,我省计划分为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做不分省计划的院校不公布计划数。

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专业须分别按照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等9个专业类别进行计划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其中艺术类统考(器乐)分为区分乐器种类和不区分乐器种类两类,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区分乐器种类)且各类别有人数要求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的专业将安排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由于实行平行投档,使用我省音乐学类(器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只能选择艺术类统考(器乐不区分乐器种类)。

3.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校考不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来源计划。

4.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例原则上应按1:4安排。

五、志愿填报

体育、艺术类考生须根据《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准确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类志愿填报分两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一批T段、U段、V段和体育、艺术类本科第二批W段院校及专业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2.第二阶段为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及专业的志愿填报(以下简称“原始志愿”),填报时间: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二)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网上填报志愿对应文理科类批次的位置

1.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栏内填报。

2.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栏内填报。

3.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高职 (专科)批栏内填报。

(三)征集志愿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1.征集志愿时间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20:00-7月16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7月30日20:00-7月31日8:00。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时间:8月9日20:00-8月10日8:00。

2.征集志愿范围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校考为报考院校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其他有关要求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9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填报志愿,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项填报的,以第一专业的专项为准进行投档。

3.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既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4.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6.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关要求(器乐类考生尤其要注意对乐器种类的要求),计算机在投档时对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内容不作判断,由此造成滑档或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录取

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当院校的录取原则与我省的投档原则不一致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规定,院校有职责执行“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院校须按照我省投档原则,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一)录取分数线确定

1.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分文理)分别划定各批次专业和文化分数线。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根据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

3.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院校及专业

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分类别划定文化和专业分数线进行录取。

(1)文化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4.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的院校本科专业(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

(1)文化出档线。由我省按艺术类专业计划,参考普通文理科分数线的比例,分类别、分批次划定。

(2)专业分数线。由招生学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

(二)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T段、U段、V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征集志愿结束后原始志愿作废,按照最新征集志愿投档。

1.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和高职(专科)批X段第1至9志愿及各批次的原始志愿、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计划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相应专业、批次出档线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的考生必须为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为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的考生。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T段、V段艺术类专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双上线”全部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的全部考生电子档案。

(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U段、W段、X段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2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类别三: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的考生按专业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语文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三的考生按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四)录取办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考生填报该院校为第一志愿;③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本科合格。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19年7月1日前将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须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拟录取,以便在正式投档后能够尽快提交录取结果。

2.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本科院校(不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录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档案的形式,其条件是:①校考专业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我省备案专业合格考生名单;②达到我省该批次相应专业类别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报考美术、书法类专业的考生我省统考本科合格。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U段、本科二批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4.对投档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须根据其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开档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投档。

(五)其他

艺术类考生在参加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享受其他照顾性政策。

七、违规处理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各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对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对涉嫌舞弊、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件:1.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5所艺术类本科专院校名单

2.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附件1

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5所艺术类本科专院校名单

(院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参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所列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5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一、以下30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二、以下15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

附件2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省级统考科类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合格要求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本科合格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书法学 本科合格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无合格要求
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无合格要求
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技术、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
艺术教育
无合格要求
  注:以上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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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魅力铜城白银市,毗邻兰州,横跨黄河。学院占地650亩,总投资13亿元,现在籍学生2000余名。学院开设专业: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康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十个专业。学校环境优美,建筑为中式风格,宏伟大气、古风蔚然、温馨典雅、小班教学、学有所获、图书馆藏书丰富、高端智能;教室智能明亮;实验实训设备完善;订单培养,毕业后获得集团内部就业岗位,高薪体面。学生公寓舒适温馨,六人公寓、上床下桌,配有独立卫浴、洗衣机和直饮水;美食广场精致典雅、饭菜口味南北兼顾;运动器材一应俱全;校园网络无死角覆盖;各类教学、生活设施完备,是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理想之地。
  • 学校简介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层次为大专,是甘肃省唯一一所航空类公办高等学校,具有60多年来从事军民融合的航空航天业装备制造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优势。学院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前身是创建于1960年的万里工学院。学院航空特色鲜明,以应用型和军民融合型为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国家、甘肃省航空、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发展需求,实施“一主(临空经济产业)两翼(航空机电、机械智能制造)多层次开放办学”的模式,设有航空机电工程、信息工程、临空经济产业、智能制造、人文学院等8个学院。学院的专业设置紧紧围绕临空产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优势专业群,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举办的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技术等23个普通高职专业,涵盖了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机械装备制造、航空管理服务等职业门类,紧贴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国家重点发展十大领域项目,同时契合军民融合、先进制造和无人机产业等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项目,紧紧围绕“技能甘肃”,打造“工匠摇篮”,所开设的专业及依托的行业背景,极大地契合兰州市以及兰州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助力重振兰州制造和建设数字兰州。学院新校区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西片区,东侧临科体路,西侧临科西路,北侧临纬二十六路,南侧临职教园区KJ4#规划道路,初步规划建设用地6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在中川机场的加持下具有得天独厚的临空经济产业背景优势,能使学院更快地抢抓机遇,融入大局,辐射甘、宁、青、新和西藏,促进职业教育更好的服务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以及临空经济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提供更为有利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我市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培养和输送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学院教学力量雄厚。2009年加入第一个省级职教集团——甘肃省机电职业教育培训集团和“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集团;2016年,加入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2017年,加入丝绸之路职业教育联盟。2013年和2018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次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和2014年分别被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城市学院确定为校外教育实习基地。2019年7月成立数控技术“祁百学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教学设施齐全,除可依托航空企业进行学生的实训、实习外,拥有独立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和生活设施,有完善的机械、电子电气、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PLC及变频、航空服务等各类实训室20余个,拥有机械加工实习工厂 ,内设有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电火机、三坐标测量仪、五轴数控机床、普通车、铣、刨、磨、钻、钳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826台(套),价值1540万元。拥有与教学相匹配的各种工、量、夹具2.5万件。学校图书馆拥有藏书18万册,有设置先进的远程教育中心1个,计算机实训室9个,高端配置的学生用计算机500余台。学院一直秉承“经世致用,航空报国”的校训,荣获“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第五届甘肃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奖”“第六届甘肃省数控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培养的学生在兰州市、全省和全国技能大赛中屡摘桂冠。学院作为航空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积极吸引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目前已经与中航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新疆中泰化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五一零研究院、中车集团兰州有限公司、兰石集团、海康威视、甘肃建投装备有限公司、中核动力有限公司、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吉利汽车、天水华天电子集团等航空产业链、汽车产业链以及区域经济的高端技术与优质服务企业,在人才培养与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技术协同创新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据统计,学院毕业生在航空系统就业的占30%左右,在省会兰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50%左右,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就业的占20%左右,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5%以上。 学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岗、课、赛、证的教学模式;多形式(学历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多层次(大学专科层次,函授本科层次)的教育模式,形成了“敏学、慎思、开物、有为”的校风,秉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教育质量为中心”的思想,把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和“上岗即能工作”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着力打造航空、机械智能制造品牌,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临空经济产业建设与发展、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民航机场服务、机械智能化制造等方面培训技术技能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努力建成服务航空工业产业的军民融合示范性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是整合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甘肃省政府同意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学校前身是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的原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始建于1951年)和隶属于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甘肃省政府批准,两校合并改建为我国西部第一所资源环境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3月,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将国家重点中专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始建于1951年)整体并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 永不放弃”的办学精神,不断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凝炼形成了“和谐教育”的办学理念、“品质至上”的校训、“求真务实”的校风、“立德树人”的教风和“知行合一”的学风。在7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发展质量和效益创造了甘肃高职教育的“资环样板”,学校的办学历程成为甘肃职业教育敢为人先和艰苦创业的“一面旗帜”。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的全国56所之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是甘肃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省部共建院校,甘肃省政府确定的省级“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和优质高职院校。荣获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示范校、教育部课程思政研究示范中心、甘肃省第一届文明校园、新时代甘肃省高等院校党建工作示范院校、甘肃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校等荣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本科生800人,高职生18800余人,中职生500余人。现有4个校区,1个产教融合示范园,占地面积2307亩,建筑面积43.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254万元,与政府、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0个,建有校内实训室191个(含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图书馆藏书143万册。学校主要面向全国气象、民航、煤炭、地质、安全、冶金、水利、化工、珠宝、财贸等行业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自建校以来,学校办学规模稳步增长,社会美誉度不断攀升,生源质量同步提高,整体录取分数保持在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被表彰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甘肃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示范性高校。在2018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代表高职院校就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经验作了交流发言。学校是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应急与安全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会员单位。学校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27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73人、副高级职称30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专任教师比例为79.8%。1名教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名教师获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劳模,10名教师获省级园丁奖,2名教师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7名教师获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教师获甘肃省青年地质科技奖。建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8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错位设置、非均衡建设、星级管理、专业群发展”的专业群建设策略,形成了气象、冶金、环保、安全、财贸等紧密对接甘肃产业人才需求的资源环境类特色专业布局。现设置14个专业群,含22个职业本科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各2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在线精品课程26门。学校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研导向,重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多年来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合作,组建了甘肃省资源环境职教集团、甘肃省水利与水电职教集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产教融合研究院、甘肃省军事专业人才培养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先后立项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53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1100万元,横向科研项目到款额772万元,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近2400篇,授权各类知识产权387项,获得市厅级以上各类科技奖励17项。学校重视社会服务,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和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建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中国气象局干部培训学院甘肃分院、全国有色冶金技术“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甘肃应急管理学院、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甘肃省大学生海外就业服务中心、甘肃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兴陇兰州牛肉拉面国际商学院、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煤基产业学院等社会服务平台30多个,每年为社会提供各类专业培训2.5万人次左右、服务到款额2300万元以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本科层次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发展路径,努力培养理论基础实、操作技能好、创新意识强、信息素养高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助力区域产业升级,形成社会服务高地;增加技术附加值,形成技术创新高地;服务“一带一路”,争做职业教育向西开放的先锋,朝着建设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可交流的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奋斗目标坚毅前行。
  • 学校简介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誉海内外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基地“铜城”——甘肃白银。学校前身是1958年创立的白银公司技工学校、1984年创立的白银有色金属职工大学,2011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经市属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将甘肃省靖远师范学院(始建于1935年)、白银市工业学校(始建于1986年)整体并入。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甘肃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学校。学校设南北两个校区,占地830余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694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2万册,电子图书资源总量约16T。有各级各类注册学生8500人,其中:全日制专科生7600人、中职生900人。自建校以来,共培养毕业生近50000余名,为甘肃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现有教职工485人,有专任教师461人,其中:教授级职称教师3人、副教授级职称教师10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60人、教学名师16人、专业带头人62人、骨干教师187人、“双师型”教师360人、省级“园丁奖”2人、市级“园丁奖”12人,有外聘兼职教师165人。校内建有“孙耀恒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李振瑜甘肃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学校专业门类齐全特色鲜明。设教育与艺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矿冶工程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30个,建成省级特色专业1个,形成了以资源开发和有色金属采选冶化类专业为特色,现代装备制造类和学前教育专业为优势,持续发展壮大汽车工程、财经商贸、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等专业群,形成了综合性的专业布局结构。建有校内实训室135个、校外实训基地180个、教师实践基地15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深度有底蕴。学校与国内外300多家行业领军企业、中央及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广泛的就业岗位。毕业生就业率常年稳定在95%以上。学校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开设订单冠名班、合作举办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试点,合作开展有色冶金类专业职业技能“1+X”证书试点。同时与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导航标教育集团、北京德信合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德国手工业协会、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达内教育集团等开展校企合作育人、订单培养、合作办学、合作就业。学校还把发展的目光投向世界,积极引进欧美多个发达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在赞比亚等“一带一路”国家建有培训基地,成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首批试点院校,2017年招生的首批17名留学生已顺利毕业。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近五年来,学校教师在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946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发表51篇,国外SCI发表4篇;出版专著18部、教材62本,开发一体化校本教材54本,均用于学校教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项。教师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21人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1人获省部级奖;1人入选理论界“甘肃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建成1个国家级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名师工作室正在建设中;学校教师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47项、在研项目28项,到账科研经费432万元,学院科研投入300多万元。学校与中科院近物所开发的“重粒子加速器测磁线圈”项目荣获全国技工科研成果一等奖;与航天510所研发生产的“神七”“神八”航空电源盒得到良好应用。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全国有色金属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建成中央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及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实训基地、甘肃省第6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综合服务平台测评中心。先后获得“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全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培训优秀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白银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向未来,学校正乘着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的春风,擂响高质量发展的激越鼓点,坚定不移向着建设“特色鲜明、全省一流”高水平职业院校而努力奋进!招生咨询QQ号:2383311584 招生咨询QQ群:583566165招生免费咨询电话:4008943123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943-8811918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943-8860496(学生工作处)
  • 培黎职业学院张掖市高台县
    学校简介培黎职业学院位于千里河西走廊中部蜂腰咽喉地段的丝路古镇甘肃省山丹县,校区坐落在县城新城区培黎路。学院是一所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培黎职业学院根植于1942年由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新西兰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在陕西凤县双石铺创办的培黎工艺学校,1944年学校迁至甘肃省山丹县,其间,学校内部结构、隶属关系、名称多次更迭。2016年8月,在甘肃省山丹培黎学校基础上开始学院筹建,2020年5月学院通过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培黎职业学院。学院占地面积961亩。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整体按照“一轴一心八个功能区”布局,已建成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学习广场、实训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教师公寓楼、学生餐厅、标准运动场及各项配套工程,建筑面积16.9万平方米,集现代化、数字化、生态化为一体,设计理念超前,布局科学合理,设施先进完善,环境清新优雅,文化特色鲜明。学院以全日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为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国际合作办学。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服务区域,国际合作”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骨干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成现代农业、工程技术、智能技术、国际经贸、文化旅游、健康管理6个特色专业群,形成面向市场、服务需求,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院实施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现有在编教职工222人,其中,专任教师174人,副高级教师52人,“双师型”教师4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教师31人。聘任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冷空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 “双师型”名教师工作室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徐言生及甘肃省优秀专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51位教授、专家为学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现有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2个。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55个实验室和实训车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价值5100万元。配备图书15万册。建成1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丹培黎学校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培黎职业学院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坚定了信心。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突出政治性、国际性、开放性、融合性,弘扬艾黎“手脑并用,创造分析”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国际主义精神,适应“一带一路”建设新形势和区域经济发展新要求,立足甘肃,面向西部,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优化专业布局结构,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融合,构建“现代工匠精神+职业能力+国际视野”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培养,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产教融合,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无缝对接,力求“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瞄准“一带一路”,拓展就业渠道,为学生赴海外就业搭建平台。发挥“培黎”品牌优势,建立、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新西兰、英国等国家友好组织、院校、企业的合作关系,引进国际先进职教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师生互派交流学习、技术开发和项目合作,把学院建设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输出基地、成果转化与技术研发推广基地、国际交流与科技合作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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