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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4-10-21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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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为稳妥做好甘肃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25年参加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障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甘肃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要求,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在外省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报名。不符合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不能在当地高考报名的考生,须具有外省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当地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样见附件5),并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合格考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对不能参加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份普通高考的证明或相关函件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时,签订《在甘外省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

(3)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乡镇,下同)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并在报考地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满三年;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报名

①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②具有甘肃省户籍,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无外省迁转记录,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的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中职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④非我省户籍,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但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生源应届中职生,仅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不得报考普通高考。此类考生须具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跨省招生审批表或提供中职院校省外录取名册(由学籍主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由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报名。

(8)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等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本人须初中毕业满三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必须在甘肃,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且无外省迁移轨迹。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前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

(9)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考生,持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7.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三)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时间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s://www.ganseea.cn,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0月21日至27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15日前完成(其中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5日前完成)。“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环节于11月20日前完成,考生根据自身所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照顾加分资格。“上传资料”阶段,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各报考单位于1月底前完成资料上传。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采集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考生到报考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指纹采集。考生现场确认后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等表格,表格分别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认定。

(三)确认“专项计划资格”及申报“照顾加分资格”

市(州)审核确认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后,由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照顾加分资格。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最终确认。

(四)扫描上传报名相应材料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督促本考区报考单位按时完成资料上传。其中:应届生由学校、往届生及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报名相应的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查表、照顾政策登记表等)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系统。

五、报名要求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随迁子女考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由毕业学校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

(三)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报名点办理。

(四)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到原学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在外省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五)中职生到就读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汇总后到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市、区)级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为考生办理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的办理申请。

(六)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不含优先录取政策)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及民族班(面向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上述考生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享受相应的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报名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考生资格见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及高校专项考生户籍、学籍及实际就读地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户籍及学籍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县(市、区)户籍。

(八)享受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我省户籍。

(九)兰州新区舟曲中学、兰州新区甘南实验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所有考生须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拍照确认。

(十一)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

(十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考生报名时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选定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六、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项目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报送的信息项目主要有:考生报名库(含资格审查库)、考生电子照片、考生特征库、各类资格库。

(二)考生图像信息采集

1.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照明光线: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7)其他: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数字化图像文件要求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三)考生综合信息的采集按《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甘肃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基〔2021〕4号)执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

(四)信息上报时间

1.2024年11月8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

2.2024年11月20日前,上报除艺术类外其他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报名审查资格(含艺术类)。

3.考生专项资格及特征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管理

(一)加强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号、姓名、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的内部管控

各地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考试招生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对下发的各种考试证件,要严格落实“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三)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各有关中学(单位)对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各地要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各地要将考生的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地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就读中学校园、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市、区)级残联,并配合县(市、区)级残联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在2025年4月20日前将辖区内申请2025年普通高考相关合理便利考生的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往届生报名时,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需要装入考生档案的须要求考生重新提供,以免造成考生档案缺失。

(六)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点或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各地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共同把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关,审查时要重点核查考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父母信息及特殊情况顺序监护人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可靠。

九、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

各地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数据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生特征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无误、公开透明。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见附件4)内容,组织考生按时填报。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

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考生可选填多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至多选填两项,其中:全国性加分选填一项,地方性加分选填一项,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选取符合加分政策条件分值最大一项。

十、相关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教财函〔2011〕06号)规定,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科40元;中职升学考试报名费文化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专业课综合考试每生60元;体检费用为医疗服务代收费,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规定,核定2025年体检费用每生每次55元,由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代收后统一拨付至体检医院。

十一、建档工作

(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具体事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通知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有关规定建档。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含《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甘肃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

(4)甘肃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补充材料

(6)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7)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8)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

(9)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政策登记表;

(10)地级市侨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证明”;

(11)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1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退役军人用);

(13)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性材料。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应包括(1)-(5)项内容,其他社会人员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2)-(5)项目内容。凡属于复印件的材料,须由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与原件比对查验无误后,由考生在复印件上写明日期并签字确认装入档案。军队、公安、司法、武警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其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表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整理,录取后提供有关学校。

十二、工作要求

(一)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开端和基础,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报名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凡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应在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得到解决;超越本级处理权限的,要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告,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二)各级招委会、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加强对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工作的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做好解释说明。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

(三)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要配足配齐报名所需的硬件设备,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单位)在报名期间须设立信访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及时处理。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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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简介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层次为大专,是甘肃省唯一一所航空类公办高等学校,具有60多年来从事军民融合的航空航天业装备制造类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优势。学院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前身是创建于1960年的万里工学院。学院航空特色鲜明,以应用型和军民融合型为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国家、甘肃省航空、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发展需求,实施“一主(临空经济产业)两翼(航空机电、机械智能制造)多层次开放办学”的模式,设有航空机电工程、信息工程、临空经济产业、智能制造、人文学院等8个学院。学院的专业设置紧紧围绕临空产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优势专业群,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举办的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技术等23个普通高职专业,涵盖了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机械装备制造、航空管理服务等职业门类,紧贴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国家重点发展十大领域项目,同时契合军民融合、先进制造和无人机产业等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项目,紧紧围绕“技能甘肃”,打造“工匠摇篮”,所开设的专业及依托的行业背景,极大地契合兰州市以及兰州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助力重振兰州制造和建设数字兰州。学院新校区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西片区,东侧临科体路,西侧临科西路,北侧临纬二十六路,南侧临职教园区KJ4#规划道路,初步规划建设用地6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在中川机场的加持下具有得天独厚的临空经济产业背景优势,能使学院更快地抢抓机遇,融入大局,辐射甘、宁、青、新和西藏,促进职业教育更好的服务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以及临空经济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提供更为有利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我市装备制造和信息产业培养和输送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学院教学力量雄厚。2009年加入第一个省级职教集团——甘肃省机电职业教育培训集团和“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集团;2016年,加入甘肃省智能制造职教集团;2017年,加入丝绸之路职业教育联盟。2013年和2018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两次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和2014年分别被西北师范大学和兰州城市学院确定为校外教育实习基地。2019年7月成立数控技术“祁百学技能大师工作室”。学院教学设施齐全,除可依托航空企业进行学生的实训、实习外,拥有独立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和生活设施,有完善的机械、电子电气、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PLC及变频、航空服务等各类实训室20余个,拥有机械加工实习工厂 ,内设有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电火机、三坐标测量仪、五轴数控机床、普通车、铣、刨、磨、钻、钳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826台(套),价值1540万元。拥有与教学相匹配的各种工、量、夹具2.5万件。学校图书馆拥有藏书18万册,有设置先进的远程教育中心1个,计算机实训室9个,高端配置的学生用计算机500余台。学院一直秉承“经世致用,航空报国”的校训,荣获“甘肃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第五届甘肃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奖”“第六届甘肃省数控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培养的学生在兰州市、全省和全国技能大赛中屡摘桂冠。学院作为航空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积极吸引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目前已经与中航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新疆中泰化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五一零研究院、中车集团兰州有限公司、兰石集团、海康威视、甘肃建投装备有限公司、中核动力有限公司、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吉利汽车、天水华天电子集团等航空产业链、汽车产业链以及区域经济的高端技术与优质服务企业,在人才培养与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技术协同创新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据统计,学院毕业生在航空系统就业的占30%左右,在省会兰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50%左右,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就业的占20%左右,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5%以上。 学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岗、课、赛、证的教学模式;多形式(学历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多层次(大学专科层次,函授本科层次)的教育模式,形成了“敏学、慎思、开物、有为”的校风,秉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教育质量为中心”的思想,把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和“上岗即能工作”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着力打造航空、机械智能制造品牌,为西北地区乃至全国的临空经济产业建设与发展、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民航机场服务、机械智能化制造等方面培训技术技能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努力建成服务航空工业产业的军民融合示范性高职院校。
  • 学校简介兰州交通大学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城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兰州,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孔子学院授权建设单位,教育部对口支援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拥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全国铁路科普基地、国家北斗科普基地、教育部文化传承基地、铁道部继续教育西部基地和西北地区小语种培训基地等一大批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896年成立的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和1909年成立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1958年,铁道部决定在兰州创办我国第三所铁路本科高校——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铁道电机、铁道建筑、铁道桥梁与隧道、铁道机械5个系7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由北京铁道学院(即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现北京交通大学)和唐山铁道学院(即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现西南交通大学)成建制迁入兰州,以林达美、沈智扬、胡春农、孙祺荫、张殿执为代表的京唐两院340余名专家学者来到兰州任教,当年顺利实现了446名新生的招生。60年代,又抽调了一批留苏科学技术副博士和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老一辈教育家们带领五湖四海的学子一起,在西北艰苦的环境下初心不改、孜孜以求,以他们建校、爱校、荣校的智慧和情感开启了兰州交大的第一个甲子岁月。2000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体制。2003年,兰州铁道学院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经过64年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中国铁路工程师的摇篮,坚定地走出了一条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特色办学之路,发展成为一所行业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享誉国内、在西北地区轨道交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1564亩,校舍建筑面积70.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1.18万册。有22个直属学院(部),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198人,其中本科生22390人,研究生6793人(硕士研究生6442人,博士研究生351人),留学生231人,高职生1754人。有教职工2346人,其中专任教师1780人,教授344人、副教授650人,有博士生导师94人、硕士生导师1195人。有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青2人。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宝钢教育奖获得者、甘肃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在内的各类高层次人才344人。有本科招生专业及方向70个。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运输、物流管理、英语、地理信息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铁道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5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动车组车辆构造与设计、工程制图、水质工程Ⅱ、大学计算机基础1、数据与场景驱动的高速列车运行控制虚拟仿真实验)。现有6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和住建部专业评估,5个专业接受了2021年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现场考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9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依托铁路行业,突出交通特色,交通运输、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省级一流学科在国内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现有8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工学、管理学2个学科门类)、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省级“双一流”特色建设工程项目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4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学科被评为B类学科,机械工程学科被评为B-类学科。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毕业生中,签约国企比例保持在75%以上,45%左右的学生签约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世界500强企业。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学校始终秉承交通大学“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优良办学传统,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级专门人才。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在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获得教育部专家好评。学校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一流本科专业提升工程,学校研究生培养规模稳中有升,形成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格局,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积极开展“互联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挑战杯”“数学建模”“结构设计”“机械创新设计”“机器人”“外研社杯”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五年来,获得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国家级奖562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共159项。2017年分别入选“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64年来,学校为国家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培养了以中科院院士赖远明、万科集团原董事会主席王石等为代表的20余万名优秀人才,我们的毕业生业务精、能力强,留得住、用得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学校始终坚持产学研合作,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在土木结构、环境保护、信息工程、自动控制、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装备制造、绿色能源、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形成了核心技术和优势产业,部分研究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水平。参与了青藏、兰新、兰渝等多个铁路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建设工作,是全国承担青藏铁路科研项目最早的高校,解决了青藏铁路冻土世界性难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现有“西北干寒地区材料与结构耐久性研究”等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国家绿色镀膜技术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铁路四电BIM与智能应用铁路重点实验室”“甘肃省黄河水环境重点实验室”等1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数达到69个。近五年,学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铁建设等国家战略,成立了黄河水环境研究院、常州研究院。五年来,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31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4273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52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天津大学签署对口支援协议,在博士生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西班牙、巴西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自2003年起,开展与美国依阿华州立大学2+2双学位合作联合办学项目。学校获得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授权与有500年办学历史的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通过首批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现有42个国家和地区的231名国际学生。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交通强国”战略,为“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单位,与俄罗斯、北马其顿、哈萨克斯坦、老挝等“一带一路”国家和高校开展了深入的合作与交流,为2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了1600多名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国际人才。64年风雨兼程,64年春华秋实,从建校第一天起,学校就肩负起“为西北铁路建设和培养铁路高级专门人才”的历史使命,始终与祖国同呼吸,与交通共命运。一代代兰州交大人扎根西北,在变化中坚守,在传承中发展,创造了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西部高等教育特色发展之路!面向未来,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承“奋发向上、艰苦朴素、刻苦钻研、严谨治学”的校风和“尚德、励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内涵发展道路,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优势和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和轨道交通行业创新发展能力更加突出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为祖国交通事业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市榆中县
    学校简介【基本概况】兰州工商学院创建于2000年3月,是省管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716人,教师780人。设有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学院,大学数学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2个教学部及甘肃省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有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甘肃高校大学生礼仪素养提升平台1个。现有6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29个,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经、管、文、法、工、艺术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办学条件】学校本部位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校园占地1320.22亩(两个校区)。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实验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体育馆、学生公寓等,校舍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有大商科综合仿真实训中心、土木综合实验中心、经济管理专业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室47个,校外实习基地120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3万册,电子图书44万册。校园绿树成荫,百花争艳,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立身、立志、立学的理想园地。【就业深造】学校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确立了“以就业为导向”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全面夯实就业“一把手”主体责任,建立董事会领导主抓、校院联动的就业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校领导多次带队赴长三角、京津冀及西安、成都等区域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市场,吸引和邀请世界500强及优质大型企业来我校选聘人才,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2021年我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位于全省本科高校前列,也得到了教育厅全省通报表扬。学校大力鼓励和支持学生考研深造,在学校“一个办法、两个保障、三项计划”考研推进方案的指导下和全校师生的努力下,136名学生成功考取2021年硕士研究生,其中14人被双一流院校录取。【教学改革】学校不断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近三年来,学校获批金融学、财政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三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立项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创新创业教改项目、课程思政教改项目等20余项,商科综合仿真实训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模拟企业运营管理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3名教师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020年获批省级一流课程2门;2021年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是省属民办高校中唯一获奖院校。【教授治学】学校特聘请一批知名高校教授、专家学者担任各学科教学总监,成立了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通过教授、专家的督教、督学和青年教师指导,为学校教学和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教学规范化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科学研究】近三年来,学校承担省、市厅级项目98项,校级项目及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44项,教师共发表CNKI检索论文299篇,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专利45项,计算机软著23项;出版专著4部,主编或参编教材6部,教师成果获奖(荣誉称号)31项。学校“陇桥大讲堂”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让青年学子零距离聆听科学前沿报告、感受大师风采。【合作交流】学校注重联合培养与合作办学,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学生赴合作院校进行学习交流。2015年以来我校先后与广东财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重庆工商大学签订了“2+1+1”联合办学协议;与马来西亚UCSI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国际科技大学(ITU)、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新西兰商学院、新西兰林肯大学、波兰维斯瓦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在学生交流、本升硕项目、教师互访、学术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我校已有200余人参与了国内外校际间交流生项目,另有10人通过“本硕直通车”项目顺利赴国外合作高校攻读硕士。【创新创业】近三年来,共获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励35项,省级奖励453项,其中,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国家一、二等奖多项,特别是在2019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一等奖1项(甘肃省仅两项);在2021年获批7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区获银奖3项,铜奖4项;在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甘肃省赛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在第十三届“挑战杯”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甘肃省赛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3项;2018年学校众创空间被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评定为“良好”等级。【校园文化】学校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独具特色。“陇桥杯”校园大观辩论赛、“陇桥杯”篮球赛、足球赛,读书文化节、“一二•九”大合唱等已成为学院的品牌文化活动。在第十二届金城大专辩论赛中,学校大学生辩论队勇夺冠军。【学生管理】学校以学生为中心,实施辅导员谈话诫勉、辅导员深入学生公寓开展工作、学生学业预警等制度,注重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劳动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现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学生管理服务体系。【奖助学金】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各类奖助金项目,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总计约1300余万元,使学生困有所助,优有所奖。【成果荣誉】发展至今,学校取得了一些标志性发展成果:2012年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被甘肃省民政厅评为5A级省属社会组织;学生食堂被甘肃省教育厅、省食药监局评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甘肃省高等学校示范性标准化学生食堂等荣誉称号;2015年被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在校友会2021全国400所民办大学(含独立学院)排名中,我校排名第10位,西北地区排名第3位,全国财经类民办大学排名第7位,被评价为最高级——6星级中国顶尖民办大学。【办学思路】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质量为生命线,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教授治学”,努力办成综合实力强、特色鲜明、同类院校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民办本科高校,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 学校简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坐落在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美丽的黄河之滨——金城兰州。学校与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相伴而生,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整合相关院校办学资源,设置公办 本科层次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有西固校区,兰州新区校区,白银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1万元,图书260余万册。建有校内实训基地85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38个,其中,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6个、国家级虚拟仿真中心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其中,首届本科生招生800人。有教职员工1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106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80人(教授113人,含二级教授6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80人(博士48人),“双师型”教师650人,兼职教师350人。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全国技术能手3人,国家及省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3人、杰出教师10人;有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优秀专家、省级“园丁奖”获得者、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陇原工匠、省级技术标兵等60余人。“十三五”期间,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3项,排名全国第十。 学校紧紧围绕石油化工行业和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有石油化工、应用化工、能源动力、资源开发、智能制造、物联网、服务业新商科等优势特色专业群。现有本科招生专业(方向)13个、高职招生专业77个、中职招生专业17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4个、骨干专业10个,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省级示范、特色、骨干专业18个,构建起有效支撑国家支柱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布局体系,建成国内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等石油化工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培养培训基地。 学校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国家规划教材25部。牵头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在大学生各类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奖励83项。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8%,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同时,实现了高专业对口率、高起薪、高成长性、高就业稳定性和高就业满意度的“五高”就业质量工作目标。学校培养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21万余名建设人才,涌现出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九大代表、大国工匠、中国石化集团首席技师张恒珍等一大批杰出校友,毕业生遍布全国石化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学校被誉为新中国石化职业教育的“黄埔军校”和“工匠摇篮”。 学校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2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共建研发机构12个、产业学院12个,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近五年,承担厅级以上科研课题53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6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2 项,其中,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发表学术论文2632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7件,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授权471件。建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1个、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6个、省级各类技术服务创新平台14个。学校被确定为甘肃省陇原工匠培训基地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年承担各类培训2万余人次。 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再提升”战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现有巴基斯坦、老挝、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的留学生100余人。与加拿大荷兰学院会计专业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准招生,开启甘肃省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办学先河。与阿塞拜疆国立石油工业大学合作开展“3+4”专本硕连读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与“走出去”企业协同合作,先后为苏丹、科威特、新加坡等国家输送技术技能人才近千人。学校“中国-文莱1+1+1恒逸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实现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走出去”的有益探索,开创了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的“石化模式”,入选外交部、教育部首批“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20强。 学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首批28所示范校、国家优质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甘肃“双一流”大学建设单位,挂牌成立了甘肃工业技师学院、甘肃石化技师学院,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中国十大最具特色职业院校”“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职业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思政工作50强”“全国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首批‘1+X’试点院校”“全国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办学65年来,学校坚守职业教育阵地,坚持“锲镂金石 修身诚化”的校训和“根植石化行业 传承铁人文化 人才培养延伸 培训服务前移”的办学特色,秉承“文化育人 精神成人 专业成才 事业成功”的育人理念和“高严细实”的管理理念,栉风沐雨、砥砺前行,走出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之路,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面向未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走特色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之路,立足甘肃、服务西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探索“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遵循“突出特色 加强基础 宽口培养 方向成才”的教改思路,全面推进本科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培养富有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把学校建设成为西部旗帜、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职业技术大学。
  • 学校简介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农工商贸旅”一体化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黄河之滨兰州市城关区。校本部与和平校区占地320亩,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1000亩。学校现有学生12233名,其中扩招6213名、吉尔吉斯斯坦籍留学生4名。现有教职工480人,其中博士、硕士265名,教授、副教授15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人,入选教育部行指委、教指委3人次,获评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15人,国家级省级名师工作室、教学团队和协同创新中心20个;引进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30名,聘用科研院所和地方行业企业技术专家172名。学校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园林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畜牧工程学院、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3个二级学院,开设现代农业技术、食药与康养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环境工程技术、信息工程技术、财经商贸等7大专业群33个专业。学校建成生产性实习就业基地124个,校内产教融合型生产性实训基地及综合实训中心39个,畜牧兽医、食品营养与检测、园林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等23个国家级省级骨干(特色)专业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先后与省内外百强企业、海外企业、重点行业等200余家优质单位建立了长期“四个合作”关系,开展现代学徒制、混合所有制、订单班、冠名班、集团化办学,实施学生技能鉴定、“1+X”证书、专升本辅导、自考本科、函授教育,着力推进“三教改革”“课堂革命”“学习革命”和“高质量就业工程”,全面推行线上和线下混合式“专创融合”教学,促进学生主动学习、释放潜能、全面发展,构建了“招生、培养、实习、就业”四位一体德技并修育人体系,学生获技能比赛、创业大赛等奖励138项。甘肃省第一所官立职业学校1907年(清光绪33年),兰州道彭英甲在兰州萃英门内兰州举院东南角“衡鑑堂”所在地(今西关十字兰大二院内 )创办“农矿学堂”,分设农林学堂和矿务学堂。后“农林学堂”定名为“甘肃官立中等农业学堂”。民国时期,罗经权在原址上复建为“甘肃省立甲种农业学校”。这就是学校的前身。建国前,著名爱国人士于右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朱家骅、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院长刘运筹等12位政府部门人员和地方名人,先后访问学校,为学校题词。解放后,农业部副部长洪绂曾、省委书记霍维德、省人大副主任何建山等27位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指导学校走上了“产学研”结合的办学之路。甘肃省办学历程艰辛的学校建校以来,学校历经清末中等实业教育、中华民国职业教育、新中国专业技术教育和改革开发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5个阶段,48届班子,20次更名,6次搬迁,始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三农”事业发展。王尔黼、罗经权等一批批仁人志士,边教学边生产,农学结合,劳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探索出了一条“产学研用”结合的耕读教育之路。解放后,周祥椿、韩翠云等等一批批学者倾心科研、服务“三农”,培育了小麦和胡麻新品种,形成了“专家引领+科研育人+服务行业”的教科研模式,培养了魏公河、朱永军、任建平等一大批优秀乡村干部和农业企业家,学校农业办学特色更加鲜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首位科技功臣诞生的学校学校是甘肃省最早引种甜菜的单位(1915年),最早引种西红柿的单位(1932年),最早选育大叶菠菜品种的单位(1951年),最早大面积人工养鱼获得成功的单位(1959年),最早生产葡萄酒的单位(上世纪30年代)。被人们称为“甘肃的袁隆平,把金色种子撒遍陇原大地的陇原骄子”的甘肃省首位科技功臣周祥椿,在学校从事育种工作50余年,育成天农、清农、清山、甘育系列小麦品种和天亚系列胡麻品种,为甘肃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在周祥椿科研的基础上组建育种推广和产品开发团队4个,育成小麦品种69个,胡麻品种27个,推广面积2.2亿亩,创经济效益36亿多元;开发茶叶有机肥、花椒采收机等农产品和设施50余个,获国家专利55项,服务到款额1000多万元。教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农牧渔业丰收奖4项、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81项、地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奖37项,被评为甘肃省技术转移示范高校。甘肃省服务乡村振兴贡献度高的学校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甘肃省乡村干部培训基地、甘肃省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实训基地、甘肃省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等国家级省级认定4项。全省种子企业创办者和技术骨干2/3以上为学院毕业生。2018年以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超过96%。与陇南、临夏等市(州)县党委组织部门、农林部门合作,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基地24个,培养学历教育乡村人员6213名,制定了“一地一方案”,建立了“临夏模式”,确定了政治素质强、带富能力强、乡村治理能力强、引领型、技术型、创新型“三强三型”培养规格,形成了“订单式”乡村人才培养机制,受到教育部认可。面向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乡村干部、种植养殖农户,以及农业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学历提升教育,成立了乡村振兴学院,投入1765万元建设远程教学录播系统,进行“线上+线下、集中+面授、田间+课堂”教学,全省村干部学历教育覆盖率达82%。与甘肃省党员教育中心共建“先锋讲堂”,培训乡村党员覆盖全省13000多个村,覆盖率达81.7%。建立了“陇东行”苹果技术服务、“进陇南”菌类新产品开发,“走河西”设施农业服务、“入甘南”养殖技术服务等精品团队4个,培训90多万人次,指导创办合作社157家。形成了“科技+专家+企业+村组织”服务机制,完成“863”攻关、“948”引进、阳光工程、“星火科技”等国家项目16项。承担省人大、省政协及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等的扶贫培训10232次,职业农民培育“四证”模式得到原省长刘伟平的批示。学校被评为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打造丝路寒旱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地学校是甘肃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都市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杨凌农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常务理事单位。对接乡村五大振兴,学校建立了“农工商贸旅”一体化专业群,推进专业向信息化、工业化、智慧化、复合化方向发展,有效实施“专业链+产业链+人才培养链就业创业链”专业群建设。与中国农科院兽药研究所、省农科院、省农垦集团等校地行企合作,建成国家级(中央财政支持)专业6个、省级骨干(特色)专业 14 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12 个,国家级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7个。与美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奥地利、新加坡,以及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长期科研开发合作关系,建有中亚农业职业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学校被认定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甘肃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甘肃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衡鉴精神”,勇担“三农”重任,以“知农爱农强农兴农”为办学目标,以“农工商贸旅”一体化专业群建设为办学抓手,走“产学研创用”融合办学之路,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丝路寒旱农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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