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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
2024-10-10 作者:学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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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统筹各级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宗、卫健、医疗保障等部门具体实施。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普通高考报名和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政策宣传、信息审核、咨询接待等各项工作。各地(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地普通高考报名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及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和高中阶段实际就读情况的核查,将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核查情况作为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相关纸质材料的信息电子化。

(二)公办普通中学、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职责

1.各公办普通中学具体负责在本校有三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完整三年高中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2.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县(市、区)所有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3.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本地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具体负责:

(1)组织1、2条规定之外辖区内所属民办中学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由疆外转入疆内就读普通高中毕业生、疆内其他学校转入就读普通高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及其他考生资格审查、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具体信息采集等工作。

(2)处理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和公办普通中学在报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3)对各公办普通中学、县(市、区)两级机构报名结果进行复审。

(4)编发考生普通高考报名序号。

(三)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户籍信息审查工作。认真核对居民户籍等有关登记项目信息的一致性,严格核查《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户籍情况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户籍审查登记表》)中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相关信息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对迁移户籍的,须仔细核对迁入时间是否属实。审查结束后,须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考生本人户籍详细(全项)信息打印在《户籍审查登记表》背面。凡是违规、违法办理户籍迁移落户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属于社会人员伪造的,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属于公安系统内部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补办等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复核工作。

二、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提前单独招生及“三校生升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消防员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障考生提前单独招生、自治区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含直升专)等考生,均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由自治区组织专业统考;戏曲类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实行省际联考。高考报名时,所有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科类,艺术类考生可在上述7个科类中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各科类之间原则上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统考具体安排详见另行发布的相关通知。考生如未按要求填报,影响本人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校考以及录取的,责任自负。

报考体育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含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体育加试”。未按要求填报的,影响考生正常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或校考以及录取的,责任自负。

参加自治区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直升专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区内考生。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在2024年11月25日前结束,其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须在2024年11月10日前结束。报名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考生须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各地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及流程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各报名单位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报名网址:https://www.xjzk.gov.cn

(二)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如回疆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应统一在就读中职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办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电子摄像、采集信息等工作。自治区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复核上报、考场编排、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等具体工作。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考生特征”必须选择填报“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

四、报名条件

(一)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5年普通高考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区外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3)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4)考生父亲或母亲是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学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并连续实际就读,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部队移防、工作调动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就读高中阶段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5年1月1日之后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须提供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在考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调动手续完成1年之内,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需迁入我区,考生学籍需转入我区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对于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学籍须在参加高考上一年的9月30日前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并连续实际就读。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部队移防、工作调动军人子女(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5)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

(6)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往届毕业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普通高中阶段在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7)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须有其所就读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新疆中职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但两者不能兼报。

(二)“三校生”报名条件

“三校生”统指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等三类学生。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但在疆连续实际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

(4)“三校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或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往届“三校生”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5)非新疆身份证号的“三校生”须有在疆初中学籍号及毕业证书。

3.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注意事项。

(1)应往届“三校生”就近到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进行报名,或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各地“三校生”报名材料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审查。

(2)“三校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填报。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由自治区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三校生升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就读所在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我区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

(四)其他

1.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其报名。普通高中三年学籍完整的应届毕业生,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就读所在普通高中证明学籍条件属实、户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普通高中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并参加考试。

2.未在南疆四地州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际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3.往年被国家、地方、高校专项或南疆单列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国家、地方、高校专项或南疆单列计划报考资格。

4.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及就读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5.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规定》(教学〔2017〕4号)要求,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需要教育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帮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填写《自治区残疾人报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申请使用盲文试卷的盲人考生须签订同意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盲文试卷的承诺书。

6.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鉴定。考核意见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相应栏内。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报考军警公安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还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还须按招生高校要求进行专门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六、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一)普通高考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

①“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②“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不兼报“普通类”,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及要求相同。

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其中,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民族语文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2)专业课考试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实行省际联考,其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有特殊要求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要求参加校考或联考。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二)“三校生升高职”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自治区2025年“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和“单列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

(2)专业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七、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生成的信息确认表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信息,用于普通高考及网上录取。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须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结束后政治面貌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单位提出申请,经报名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于2025年6月7日前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正。

各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各报名点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本地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统一采集,并将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将本地采集汇总后的数据库按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八、系统安全保障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报名系统安全,确保全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安全平稳。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落实网站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网上报名系统安全顺畅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站要有防火墙、防病毒、防攻击等安全保障措施,并使用专业的安全专用产品。及时排查网站风险漏洞,严防网站网页篡改、黑客病毒和木马间谍程序。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网站发生较大、重大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报告。

(二)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要确保考生报名网络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理。要指导考生按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并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考生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或公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流程进行操作。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九、政策宣传、信访举报和公示

各地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机构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报名政策宣传,让每个考生和家长了解报名资格条件中对学籍和户籍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之规定,请考生及监护人确认是否存在“重复户籍”,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依法注销非法户籍,确保考生报名使用户籍为合法有效户籍,若考生使用非法户籍报考,将被认定为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坚持公示制度,各级报名组织机构对经本机构审查后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详细信息(姓名、考号、照片、班级、毕业中学、实际就读等)以多种形式分级公示(班级、学校)至少一个月;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由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并回复。

对在普通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徇私舞弊行为取得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由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经被高校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查实的“投机报考”考生,将按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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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新疆医科大学(Xi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位于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雪莲山脚下,是新疆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 在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关心支持下,学校的前身“新疆医学院”被正式纳入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中。学校始建于1954年,1956年7月建成招生。1998年6月,新疆医学院与新疆中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疆医科大学。2016年8月26日,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省部委共建高校。 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根边疆、奉献边疆,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医学人才,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人才培养、民生福祉、边疆巩固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拥有雪莲山校区、新医路校区、鲤鱼山校区、明园校区、仓房沟校区5个校区;8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各附属医院协同发展、整体联动,形成了优势集中、各有特色、分布合理、实力强劲的医疗资源集群。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901人,教职工18443人(大学1550人,附属医院16893人)。拥有首批“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2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7人,67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6人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学校下设25个院部,开设28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医学、管理学、理学、文学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类为主,其它学科相辅相成的专业结构与布局。现有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临床医学学科在ESI全球排名为3.13‰; 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研究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3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研究所24个。连续6年获得2项以上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数量稳居全疆高校之首。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建立了全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20余所大学建立了深层次共建合作关系。与美、俄、日、英、法、德、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成为自治区首批来疆留学高校示范基地、首批接受政府奖学金的高校,被教育部授予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培养了来自印度、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39个国家的百余名研究生、上千余名本科生。 立足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疆医科大学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肩负“健康中国”战略历史使命,不忘初心、矢志奉献,努力打造集医学教育、医疗服务、医学研究、健康产业“四位一体”的航空母舰,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医科大学,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 新疆职业大学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学校简介新疆职业大学坐落在美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节点城市——乌鲁木齐市,现有北京路校区、友好路校区、巴州路校区三个校区,北京路校区位于新市区北京北路1075号,友好路校区位于友好南路413号,巴州路校区位于巴州路14号。新疆职业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区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62年,随着新疆现代工业门类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工人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培养和提高各族职工的文化素质,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创办了新疆职业大学的前身——新疆职工业余大学。1991年,学校更名为“新疆职工大学”。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并从1997年开始招收高职学生。2000年,与新疆商业技工学校合并后更名为“新疆职业大学”。2005年,新疆蒙古师范学校并入后逐步形成了高职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等办学层次并存的综合办学格局。学校构建一支专兼互补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206人,占全校总人数的43.6%,其中教师鲁亚云、王强等荣获自治区优秀教师称号、自治区总工会开发建设新疆奖章等个人奖项41项。学校职业教育特色鲜明,现有普通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开设专业52个(含专业方向)。2018年至2019年,新增《工业机器人》《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等8个紧缺型人才高职专业。2019年,学校现代学徒制教育试点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验收。2020年,批准试点专业达到15个,试点学生785人,学校被确定为自治区1+x证书制度“老年服务”专业试点工作组牵头单位。建校59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目标宗旨,把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助力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自治区示范高职、优质校资源优势,助推区域职业教育水平提升,累计培养了5万余名扎根边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2011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被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5年,成为国家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8年,被确定为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荣获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被授予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称号;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20年,学校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近年来,累计获等集体奖项十余项。学校目前下设九个学院、一个教学部、两个中心、一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始终坚持开放办学,以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面向现代服务业、制造装配、文化产业、社会服务等领域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推进应用型本科和职业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坚持“人才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推进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致力于建设立足新疆、面向行业企业和基层、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高等职业院校。创新技能培养模式:学校依据企业、行业生产过程、工作流程、实际案例创新技能培养模式改革,开展项目化教学改革,推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行动导向教学模式,实施“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教学做一体,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强:学校坚持“三级实训、三段实习”实践教学体系。按照“双向选择、协同管理、共同考核”的思路,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实施顶岗实习,强化顶岗实习流程化管理,逐步提高顶岗实习专业对口率和留用率。产教融合深入:学校全面深化校企合作改革,企业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工作,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推行“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产业、企业、职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开展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开展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企业、班级与企业等多层次合作办学,建立招生、人才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就业率稳定增长:秉承“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的工作理念,全校教师参与,形成了就业保障机制、人才培养、队伍建设、职业规划训练、就业指导课程改革、毕业生就业跟踪调研等方面的机制体制。近年来,毕业生得到了用人单位好评。
  • 新疆政法学院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图木舒克市
    学校简介新疆政法学院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地处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四地州中心地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国家职责使命。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设立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10月1日,新疆政法学院举行揭牌仪式,宣布正式成立。新疆政法学院在党中央的重视关怀下,在教育部、兵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以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新时代拓荒牛的精神创建“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一流政法院校。新疆政法学院目前下设15个党政管理机构、7个二级学院、3个教辅机构和2个群团组织。目前已设立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公安学、监狱学、刑事侦查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等25个专业。共有在编和援建教师405名,正在快速壮大。已面向全国22个省(市、区)招生,在籍学生6599人。在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建成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服从和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大学。新疆政法学院的建筑整体为汉唐风格,具有典型的中华文化特征,是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的典范。校园规划面积2600亩,目前完成建设面积1200亩,已建成科创楼、图书馆、实训楼、培训楼、学术交流中心、体育馆、田径场、体育活动场、学生食堂、大型商服中心等并投付使用。已建成校舍面积13.4万平方米,实验室、实训场所面积1.1万平方米,体育场馆6.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0%。已交付使用教师安置用房300套,可满足学校教师良好住房需求。学院可容纳8000名师生,今年夏天,第一期建设将竣工投入使用,届时我们将分批分期推进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建成满足12000名师生工作生活的美丽校园。面对新时代历史的重任和赋子的光荣使命,新疆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新疆、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扎根南疆,卫国戌边,建功边陲,成为维稳戍边、建设边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
  • 塔里木大学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阿拉尔市
    学校简介塔里木大学是由时任农垦部部长王震将军于1958年10月创办,他生前一直任名誉校长。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塔里木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成为“教育部创新创业示范高校”,2018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受到充分肯定,2019年进入教育部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同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0年荣获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2月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现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医、文、管、经、法、教育、艺术、历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工1435人。面向全国31个省区招生,在校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内地生源占68%。现有16个学院,79个本科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4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兵团与科技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兵团协同创新(培育)中心,3个农业部试验站,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校以来,学校发扬南泥湾优良传统和抗大作风,培育出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扎根边疆、甘于奉献”为主要内涵的胡杨精神,彰显了“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走出了一条有特色、跨越式、可持续的学校振兴与发展之路。建校63年来,培养毕业生7万余人,就业率一直排在自治区高校前列,为新疆特别是南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权建设、民族团结、维稳戍边等做出了突出贡献。用人单位普遍评价塔大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具有政治可靠、吃苦耐劳、实践能力强的优良品质,在“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学校简介★ 国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全国就业力示范院校★ 国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单位★ 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电子商务、电移动通信技术实训基地★ 自治区民航特有工种、通信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新疆通信行业、金融证劵行业、旅游酒店行业教育集团主体院校★ 全员住校准军事化管理高校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前身是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经过27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信息通信、财经管理、工程建筑、机械汽车、外语人文等专业协调发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特色鲜明,深受主管部门和社会肯定的高职院校。2019年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020年6月10日,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团结奋进的队伍) (风景如画的校园)一、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方针,坚持“三业一人”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培养学生意志品质,强化学生专业能力培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产学合作,立足新疆、服务区域经济,培养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2010年以来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2019年达到97.18%。(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学生在海关工作) (汽车专业学生在陕汽新疆公司工作) 二、深化专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是教学内涵建设的核心,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更是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学校高度重视专业的建设与发展,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基于工学结合的专业建设思路,以典型职业特征为核心课程体系,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的专业设置和建设的目标,培育和形成以报关与国际货运,移动通信技术,会计电算化、航空服务,酒店管理,装潢艺术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一批的品牌、特色专业。(理实一体化课堂教学) (旅游管理专业景区现场教学)(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产学结合课堂教学)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理实一体化课堂教学)三、深化校企合作,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学校构建“校企融合、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推进”的校企共建合作平台,实现了企业全程参与学校教学与管理。率先在自治区成立了校企合作建设的职业教育集团平台暨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成立的通信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与国信证券乌鲁木齐营业部成立的金融证券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与以喜来登为代表的各五星级酒店成立的旅游酒店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并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双基地”合作关系,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形式,构建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 (校企合作职业教育集团成立) (校企合作建立双基地合作)(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 (我院培训新疆移动工程师)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坚持 “三业一人”的教育理念,坚持素质教育为主题,坚持以鲜活生动的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主体参与、榜样示范、实践体验为组织原则,以多样化的方式使德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把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和目标,学校建有曲艺文学类、社会公益类、体育竞技类、专业技能类等24个学生社团。各社团以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组织开展了校园雪地文化艺术节、技能大赛等各类品牌社团活动。重视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举办了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实现了课堂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有机结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现知识、能力、精神三者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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