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987,湖北省招生代码:8780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四、招生对象:招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以及参加湖北省高职统考的考生
五: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铁机村特2号(本部)
教学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李纸路板桥特1号(板桥校区)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4、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5、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在同一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对政策性加分和降分投档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校企合作专业学费5000元/年(不含职业技能培训费),应用英语(学前双语教育方向)专业学费7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
八、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有操行奖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学生还可享受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2000元—4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还可办理6000元/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招生监督措施
1、学院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的社会信誉。
3、学院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以及接待考生投诉、信(电)访,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88028783。
十一、招生咨询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8774050、88028587、15727026299、86552521
传真电话:027—88028587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李纸路板桥特1号
邮政编码:430064
学院网址:http://www.whkjzy.cn http://wkzy.zsxx.e21.edu.cn
电子邮箱: wkzy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