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15】12号)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办【2017】7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独考试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院校负责、自治区教育厅及考试中心监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条件)
(一)具有2018年高考资格(2017年12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三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毕业生。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即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三、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一)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首次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若首次考生填报志愿及考试,我院未完成单招计划,我们将在3月1日至5日再次征集考生志愿,届时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告。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陆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查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
2.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报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填报3个志愿,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下载考生信息
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按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学院招生办通过平台下载考生信息。
(四)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
1.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填报志愿的考生,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3日登陆http://116.117.157.162:1097/index.portal下载打印准考证。
2.2018年3月1日至5日征集志愿的考生,于3月11日至17日登陆http://116.117.157.162:1097/index.portal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 考试方式及时间
1.首次填报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考生考试时间
笔试 2018年1月14日9:00—11:30
面试 2018年1月14日14:30—18:30
2. 征集志愿报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考生考试时间
笔试 2018年3月18日9:00—11:30
面试 2018年3月18日14:30—18:30
(二)考试地点:五原、卓资山、和林格尔、奈曼旗、赤峰、东胜、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康巴什)校本部(最终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
(三)试题范围
1、普通高中考试范围:
文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历史、地理)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理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物理、化学)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2、中职考生考试范围:
基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五、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 笔试+面试测试成绩。笔试300分,面试100分,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中职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六、考试命题、评卷及违规处理
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规范组织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等工作。
(一) 组织专家命题。
(二)学校组织评卷小组,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知精神,做好单招考试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记录的信息储存工作。
(三)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七、考生成绩上报
首次填报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考生、征集志愿报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考生考试成绩分别于2018年1月15日前和3月25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办)的领导下,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一)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区范围内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占我院2018年招生计划,不需参加2018年的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还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
首次报考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单招考生名单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征集志愿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并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考生号、所在中学、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录取最低分)、录取专业。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考试中心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安排,办理录取手续。
(四)我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招办)的审批结果,待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同邮寄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六)我院严禁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委员会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以不正当方式委托、雇用学校教师、在校大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通过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承诺不考试即可入学、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方式招收学生,严禁通过凭空编造考试成绩、伪造考生答卷或考试记录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招收学生。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九、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一、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1 | 520507 |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 30 | 文理兼招及采矿类 | |
2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0 | 文理兼招及化工类 | |
3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工业机器人方向 | 10 | 文理兼招及机电类 |
4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10 | 文理兼招及机电类 | |
5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15 | 文理兼招及汽驾类 | |
6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15 | 文理兼招及汽驾类 | |
7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0 | 文理兼招及汽驾类 | |
8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15 | 文理兼招及美工设计类 | |
9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10 | 文理兼招及建筑类 | |
10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10 | 文理兼招及建筑类 | |
11 | 640105 | 酒店管理 | 10 | 文理兼招及旅游类 | |
12 | 650305 | 民族传统技艺 | 蒙古族传统技艺 | 10 | 文理兼招及美工设计类 |
13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300 | 文理兼招及幼师类 | |
14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无人机测绘 | 10 | 文理兼招建筑类 |
15 | 520501 | 煤矿开采技术 | 自动化采煤 | 10 | 文理兼招及采矿类 |
16 | 520503 | 矿山机电技术 | 10 | 文理兼招及机电类 | |
17 | 530201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10 | 文理兼招及机电类 | |
18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5 | 文理兼招及机电类 | |
19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文理兼招及机电类 | |
20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5 | 文理兼招及计算机类 | |
21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 | 文理兼招及计算机类 | |
22 | 630801 | 电子商务 | 15 | 文理兼招及计算机类 | |
23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 | 文理兼招及计算机类 | |
24 | 640101 | 旅游管理 | 10 | 文理兼招及旅游类 | |
25 | 650303 | 民族服装与服饰 | 10 | 文理兼招及美工设计类 | |
26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10 | 文理兼招及建筑类 | |
27 | 630302 | 会计 | 20 | 文理兼招及财会类 | |
合计 | 650 |
注:2018年单招专业中,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民族服装与服饰、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会计5个专业为新增专业。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程 序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网上宣传 | 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16日 | 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相关政策和其他信息。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填报时间: 2017年12月20-26日 | 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报考我院 |
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2018年3月1——5日 | ||
学校下载考生信息 | 首次下载2017年12月27日 | 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下载考生信息 |
再次下载2018年3月6日 | ||
考生领取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 |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于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13日 | 登陆http://116.117.157.162:1097/index.portal下载打印准考证 |
征集志愿考生于2018年3月11日—3月17日 | ||
考生考试 (笔试、面试) |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星期日) | 考生在指定考点测试。上午9:00—11:30笔试,下午14:30—18:30面试 |
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 | ||
考生成绩上报 |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成绩于2018年1月20日前 |
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 |
征集志愿考生考试成绩于2018年3月25日前 | ||
录取与公示 |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自治区考试中心备案 |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按计划时间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备案、公示;并按自治区考试中心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安排,办理录取手续 |
征集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自治区考试中心备案 |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8年8月8日 | 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公司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
十三、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组 长: 巴图查干
副组长: 高连山 王 贵
成 员:孙 虎 郝晓鹏 杭 刚 付 瑞 李 梅梁效仁
刘瑞霞 张生瑞 郝巧梅 白 玲 马桂香 杨耀录 张 磊
下设协调组、招生录取组、测试考核组、宣传报道组、纪律检查组、后勤保障组、学生管理组、安全保卫组。
协调组负责人:杭刚
职责:协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安排车辆调度等工作。
招生录取组负责人:孙虎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编制、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招生宣传材料的印制、招生宣传、生源组织、资格审查、信息汇总、录取备案等工作。
测试考核组负责人:郝晓鹏
职责:负责单独测试的命题、组卷、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成绩核定、汇总及各环节保密等与考试考核相关的工作以及学籍注册等。
宣传报道组负责人:付瑞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对外宣传、新闻媒体的联络、宣传报道等工作。
纪律检查组负责人:李梅
职责:负责对命题、组考、评分、录取等环节实施全程检查监督,接受举报和处理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477—8396783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梁效仁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水电保障及校园内外环境治理等工作。
学生管理组:刘瑞霞
职责:主要负责考试期间在校学生秩序。
安全保卫组负责人:王小龙
职责:主要负责考生身份证、考场周围警戒以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77-8396757
联系人:杨雪梅 高炜
本方案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