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6年2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在全省幼儿师范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学校位于四星级旅游胜地——滦州市古城的中心,地处唐秦两市交界处,交通发达,拥有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3个艺术类招生专业,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2个体育类招生专业,在京津冀地区建有190多个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创建于1910年,始称直隶第三初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12年的师范教育办学历史。
本简章只适用于我校本年度下达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的考生。
一、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代码:14586
2.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招生范围: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制:三年
6.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7.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古城学府路3号
邮编:063700
二、招生专业
艺术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
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学费标准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体育教育三个专业3500元/年;
舞蹈表演和社会体育两个专业7000元/年。
五、录取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录取方式: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4.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5.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其招生政策执行。
6.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7.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对报考我校艺术及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如下:
(1)色盲、色弱不宜报考美术教育专业;口吃者不宜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体育教育专业;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体育教育专业。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不宜报考。
(4)音乐教育和舞蹈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8.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对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施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3)我校只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不认可各学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成绩。无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4)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含优惠加分)均须达到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对于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的考生;对于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六、录取结果公示
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网、学校官网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附:
招生热线:0315-7381911 0315-7381912
E-mail:zhaosheng@tsyzh.com
学校网址:http://www.tsyzh.com/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tsyzh.com/